采购项目技术、服务、政府采购合同内容条款及其他商务要求
一、项目概况
本采购项目为:会东县中小河流治理总体方案编制
二、技术、服务要求
为提高中小河流治理成效,改进中小河流治理模式,补齐防汛薄弱环节短板,按照四川省水利厅《关于做好全省中小河流治理总体方案编制工作的通知》(川水办【2022】134号)和水利厅、财政厅《关于开展中小河流治理总体方案编制工作的通知》(川水函【2022】1199号)要求拟开展会东县中小河流治理总体方案编制。
主要包括:
(一)中小河流治理情况调查评估。
(二)逐河流编制中小河流治理方案。
(三)编制中小河流治理总体方案,提出近期建设重点。
(四)建立中小河流治理一张图。
★(一)成交供应商应在规定期限内按照水利部及四川省水利厅下发中小河流治理总体方案编制技术大纲要求,完成该项目的评估报告及总体治理方案报告的编制任务,达到现行国家法律法规、规程、规范、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及工程所在地的地方性标准要求。按照业主及相关审批部门的要求修改、报批,至获得相关审批部门的批复。
★(二)技术要求
本项目成果应符合国家有关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和水利部及其他部委颁布的有关水利工程勘察设计等方面现行的标准、规范、规程、定额、办法、示例,以及住建部、水利部、四川省住建厅、水利厅和隆昌市有关行政主管部门下发的有关水利建设工程勘察设计方面的文件和规定。在编制过程中,按照国家及行业现行标准、技术规范规程,如果国家或有关部委颁发了新的技术标准或规范,则供应商应采用新的标准或规范进行编制;对项目进行认真调查分析,对所出具的结果应负法律责任。
三、商务要求
★(一)合同类型:委托合同
★(二)合同定价方式:固定总价,成交价为完成本项目全部工作的全部费用,包括供应商履约过程中的人工、差旅、保险、税金和完成本项目所需要的其他所有费用,除成交价以外采购人不再支付任何费用。
★(三)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完成所有服务内容,所提交成果应满足采购文件要求。
★(四)合同履约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五)付款方式:
提交所有编制成果初稿后10日内支付至合同金额的30%,待编制成果经过专家组评审并按照专家组提出的评审意见修改完成后10日内,支付合同金额的40%,方案获批或者按照省市要求上报,满足上级部门方案编制深度后10日内,支付剩余合同价款的30%。
★(六)知识产权要求:以合同约定为准。
注:以上标注“★”的条款均为本项目实质性要求,经磋商后仍未满足的作为无效响应(要求提供承诺函或其他证明材料的条款,应当按要求提供,否则作为无效响应,不允其进入磋商及后续评审环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