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需求
一、采购需求前附表
序号 |
条款名称 |
内容、说明与要求 |
1 |
付款方式 |
抽检工作结束,经采购人验证服务质量合格后,一次性全部付清。 根据《安徽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的通知》(皖财购[2022]556 号)的规定,本项目实行预付款制度,预付款比例为合同金额的 50%。中标(成交)供应商须向采购人提供银行、保险公司、担保公司等金融机构出具的预付款保函或其他担保措施。采购人在合同、 担保措施生效以及具备实施条件后 5 个工作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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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支付预付款。 |
2 |
服务地点 |
采购人指定地点。 |
3 |
服务期限 |
2023 年 11 月 30 日之前完成 |
二、项目概况
贵池区食品生产经营领域及食用农产品等检测服务。本项目最高投标限价为人民币 61.5 万元(其中A 包 33.6 万元,B 包 15.4 万元,C 包 12.5 万元)。
三、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按照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制定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服务由中小企业承接。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提供中国计量认证证书CMA(含食品)。
3.1供应商存在以下不良信用记录情形之一的,不得推荐为中标候选供应商,不得确定为中标供应商:
(1)供应商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
(2)供应商或其法定代表人或拟派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被人民检察院列入行贿犯罪档案的;
(3)供应商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的;
(4)供应商被税务部门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
(5)供应商被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
四、采购清单
包别 |
序号 |
标的名称 |
数量 |
单位 |
单价 (元) |
合价 (元) |
所属行业 |
标 的 性 质 ( 货物/ 服务/ 工 程 ) |
备注 |
A 包 |
1 |
食品 |
480 |
组数 (批次) |
700 |
336000 |
其他未列明行 业 |
服务 |
具体检测项目见附件,具体品种、批次 由区市场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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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局根据需 要安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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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体检测项 |
B 包 |
2 |
你点我检等专 项 |
220 |
组数 (批次) |
700 |
154000 |
其他未列明行 业 |
服务 |
目见附件,具体品种、批次由区市场监 管局根据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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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安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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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体检测项 |
C 包 |
3 |
食用农产品 |
250 |
组数 (批次) |
500 |
125000 |
其他未列明行 业 |
服务 |
目见附件,具体品种、批次由区市场监 管局根据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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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安排。 |
五、服务需求(必填项)
1、服务范围
池州市贵池区生产经营领域食品及食用农产品等检测服务。
2、服务要求(质量、成果等要求)
(1)严格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国家标准,在采购方委托权限范围内开展工作。
(2)检测工作体现科学、客观原则,检测结果和结论客观、公正。被检单位对检查无有效投诉。同时,厉行节约杜绝浪费,提高财政资金使用绩效。
(3)本项目涉及的所有检验数据、评估报告只能对采购方提供,中标人不得自行对外公布相关的检验数据和结论性信息,不得将受委托事项再行委托其他单位实施。
(4)及时并主动向采购方提供快检分析报告,对检验结果进行分析总结。自觉接受社会各界监督,协助采购方对相关举报投诉进行调查处理。
(5)对评价结果发现存在严重事故隐患和重大安全风险的,中标人应及时向采购方进行通报。
(6)不得故意隐瞒、修改检测结果。
(7)不合格率不得低于安徽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年底考核要求,每低于0.1%年底结算扣除2000元。
(8)各供应商可以参与其中一个包别投标,也可以同时参与多个包别的投标,
但最多只能中取其中一个包别,按照开评标顺序,先中先得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
3、服务标准
本次监督抽检的承检机构未经采购人同意,严禁将检验任务分包给其他检验机构或修改检测项目,一经发现,取消检验资格。各抽样单位和承检机构应将抽样及检验工作按采购人要求进行合理分配(特殊要求除外),避免集中抽样、集中检验。在抽样检验过程中,做好疫情防护工作。
4、人员要求
供应商根据项目需求自行安排。
六、报价要求
1.总预算价61.5万元(其中A包预算价33.6万元,其中B包预算价15.4万元,其中C包预算价12.5万元),总最高控制价61.5万元(其中A包控制价33.6万元,其中B包控制价15.4万元,其中C包控制价12.5万元),超过相应包别最高控制价作为无效标处理。
2.服务报价要求:投标报价需包含检验室运行产生的水、电、网费、耗材费、人员经费、交通费、代理服务费、检测过程中的各项服务、试剂及辅助耗材、正常损耗、买样等以及一切不可预见的车辆费用、风险费用、设施设备维修保养费、利润等。各投标人须根据本项目的实际情况以及自身的实际情况填报。
七、其他要求
抽样要求:抽样人员和承检机构在抽样检验工作中应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规章制度以及安徽省和池州市市场监管局等文件要求。抽样过程严格履行监督抽检工作程序和法定手续。检验过程严格按照食品安全标准和检验规范实施,保证数据和结论客观公正、准确可靠,按规定及时通过“国家食品安全抽样检验信息系统”报送
抽检数据。
附件1:2023年贵池区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品种、项目附件2:2023年贵池区食用农产品必检品种、项目表
附件3:2023年贵池区食用农产品监督抽检自选品种、自选项目
2023 年贵池区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品种、项目
序号 |
食品大类(一级) |
食品亚类 (二级) |
食品品种 (三级) |
食品细类 (四级) |
风险等级 |
抽检项目 |
1 |
粮食加工品 |
大米 |
大米 |
大米 |
较高 |
铅(以Pb 计)、镉(以Cd 计)、黄曲霉毒素B₁ |
小麦粉 |
小麦粉 |
小麦粉 |
较高 |
镉(以Cd 计)、苯并[a]芘、玉米赤霉烯酮、脱氧雪腐镰刀菌烯醇、赭曲霉毒素A、黄曲霉毒素B₁ 、过氧化苯甲酰、偶氮甲酰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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挂面 |
挂面 |
挂面 |
一般 |
铅(以Pb 计)、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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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粮食加工品 |
谷物加工品 |
谷物加工品 |
一般 |
铅(以Pb 计)、镉(以Cd 计)、黄曲霉毒素B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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谷物碾磨加工品 |
玉米粉 (片、渣) |
较高 |
黄曲霉毒素B₁ 、赭曲霉毒素A、玉米赤霉烯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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米粉 |
较高 |
铅(以Pb 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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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谷物碾磨加工品 |
较高 |
铅(以Pb 计)、铬(以Cr 计)、赭曲霉毒素A |
序号 |
食品大类(一级) |
食品亚类 (二级) |
食品品种 (三级) |
食品细类 (四级) |
风险等级 |
抽检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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谷物粉类制成品 |
生湿面制品 |
较高 |
铅(以Pb 计)、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 |
发酵面制品 |
较高 |
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脫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糖精钠(以糖精计)、菌落总数、大肠菌群、沙门氏菌、金黄色葡萄球菌 |
||||
米粉制品 |
较高 |
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二氧化硫残留量、菌落总数、大肠菌群、沙门氏菌、金黄色葡萄球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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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谷物粉类制成品 |
较高 |
黄曲霉毒素B₁ 、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菌落总数、大肠菌群、沙门氏菌、金黄色葡萄球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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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 |
食用植物油(含煎炸用油) |
食用植物油(半精炼、全精炼) |
花生油 |
高 |
酸值/酸价、过氧化值、黄曲霉毒素 B₁ 、铅(以 Pb 计) 苯并[a]芘、溶剂残留量、特丁基对苯二酚(TBHQ) |
玉米油 |
高 |
酸值/酸价、过氧化值、黄曲霉毒素 B₁ 、苯并[a]芘特丁基对苯二酚(TBHQ)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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芝麻油 |
高 |
酸值/酸价、过氧化值、苯并[a]芘、溶剂残留量、乙基麦芽酚 |
序号 |
食品大类(一级) |
食品亚类 (二级) |
食品品种 (三级) |
食品细类 (四级) |
风险等级 |
抽检项目 |
3 |
调味品 |
酱油 |
酱油 |
酱油 |
一般 |
氨基酸态氮、全氮(以氮计)、铵盐(以占氨基酸态氮的百分比计)、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对羟基苯甲酸酯类及其钠盐(以对羟基苯甲酸计)、防腐剂混合使用时各自用量占其最大使用量的比例之和、糖精钠(以糖精计)、菌落总数、大肠菌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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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醋 |
食醋 |
食醋 |
一般 |
总酸(以乙酸计)、不挥发酸(以乳酸计)、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 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对羟基苯甲酸酯类及其钠盐(以对羟基苯甲酸计)、防腐剂混合使用时各自用量占其最大使用量的比例之和、糖精钠(以糖精计)、菌落总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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酱类 |
酱类 |
黄豆酱、甜面酱等 |
一般 |
氨基酸态氮、黄曲霉毒素B₁ 、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防腐剂混合使用时各自用量占其最大使用量的比例之和、糖精钠(以糖精计)、大肠菌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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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味料酒 |
调味料酒 |
料酒 |
一般 |
氨基酸态氮(以氮计)、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 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糖精钠(以糖精计)、甜蜜素(以环己基氨基磺酸计)、三氯蔗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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