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温州海洋经济发展示范区(简称海经区)地处东海与瓯江的交汇处,是温州中心城市主拓展区和温州沿海产业带核心区,也是浙江省审批的第一个产业集聚区。规划面积133平方公里,其中一期24平方公里为核心区,集高速公路、机场、海港、铁路等优势于一体。样板区类型为“产学研联动”特色产业区风貌样板区。东至雁霄路,南至瓯锦大道和瓯帆路,西至雁辉路和霓荣北路,北至昆北路。范围面积约290公顷。
二、规划及设计范围
城市风貌样板区基本要求:主要聚焦城市、县城的中心城区,可以包括规划确定的中心城区、规模较大的镇区。此次申报对象为2023年拟建成的城乡风貌样板区,以行动方案谋划的样板区为主。根据行动方案及现实情况,拟选取浙江温州海洋经济发展示范区“产学研联动”特色产业风貌区。
样板区选址谋划:结合威马汽车产业园、瓯锟产业园、机器人产业园、浙江工贸学院、温州技师学院,创成以产(业)、学(育)、研(发)一体融合发展的示范样板区。样板区整体基础良好,但也存在部分风貌的问题,山水基地、绿地建设等基础性指标和一处代表性的特色建筑、一处宜人尺度的活力广场等特色性指标还要进一步优化。前期已上报申报方案,按照要求需进一步编制详细的实施方案。
三、 规划要求
结合威马汽车产业园、瓯锟产业园、机器人产业园、浙江工贸学院、温州技师学院,创成以产(业)、教(育)、研(发)一体融合发展的示范样板区。同时,整合周边的北堤湖、沿昆北路 生态示范带和沿瓯锦河城市生态活力轴等生态空间,打造整体智治的新样板,共建共享的幸福岛。
(1)完善公共服务设施:加快建立先进高效的基础设施体系、优质共享的公共服务体系,推进湾区美丽城市建设,提升社会治理现代化水平,不断增强城市承载力、集聚力和吸引力,打造共建共享智治幸福岛。
(2)提升生态景观:加强生态景观的建设,打造符合产业风貌特色的优质公园绿地体系,以科教性互动小品,提高景观交 流性,形成以北堤湖公园核心点,各沿河亲水绿地为辅轴系带,创建具有文化艺术、活力多元、尺度宜人的景观体系。
(3)强化产学研协同创新:加大战略性新兴产业前沿技术基础研究,提升瓯锟新材料产学研中心、威马汽车产业研发中心等重点 企业研发中心。努力稳定一批高层次研究团队,研发一批先进科技成果,以技术创新抢占竞争制高点。
四、 设计深度与成果要求
按照《国土空间规划城市设计指南》、《浙江省城市设计编制导则》等相关技术文件的深度要求,科学合理编制成果。
成果按照《浙江省城市设计导则》要求执行,应包含设计说明、图集和多媒体汇报演示。节点城市设计须提供体现设计意图的表现图及实体模型。
根据省风貌专班要求,编制包含建设范围、现状基础、建设计划等内容的申报方案文本,并形成空间数据开放格式SHP文件(shp 文件坐标采用 CGCS2000 国家大地坐标系,每个样板区试点范围属性表里需注明样板区试点名称、类型及面积)。申报通过后,需根据省风貌专班《关于印发城乡风貌样板区建设方案编制要求的通知》的要求,编制样板区建设方案,内容包含整体城市设计内容和重点提升项目设计内容。
城乡风貌样板区建设方案编制大纲
一、 现状基础(基本情况、现状基础、风貌基础等)
二、 目标策略(目标定位、提升策略等)
三、 建设方案与项目安排(总体设计、项目安排等)
四、 保障与支撑(管理保障、要素保障、特色创新等)
五、 附图附表
(一)样板区区位图、规划范围
(二)样板区现状图及现状照片若干
(三)样板区的上位规划图
(四)样板区整治提升总体思路图
(五)样板区总体设计图
(六)样板区项目表及项目方案图
五、其他要求
1、投入本项目专业人员必须配置齐全,至少包含规划、建筑、景观园林、市政等相关专业。在履行合同过程中,未经采购人许可,本项目投入人员不得擅自更换,工作期间,保证随叫随到。项目实施期间未经采购人同意不得擅自更换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
2、履约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内完成整体规划方案。
3、提交成果数量及要求
3.1根据采购人需要提供相应份数的送审稿(文本的具体数量根据采购人的需要提供)。
3.2提交最终成果数量:
3.2.1提供正式成果不少于5套和含有所有成果资料(包括所有文本、图集、附则等)的电子光盘5份。其中电子文件包括全部的文件、图集的电子文件和CAD文件。
3.2.2最终成果包括文本、图纸和相关说明。成果的表达应当清晰、准确、规范,成果文件应当以书面和电子文件两种方式表达。
4、配合采购人做好评审、审批工作。
5、本项目所需相关资料均由采购人协助供应商获取。
6、成果在通过最终评审前,须按采购人要求修改(不限次数),确保通过行政管理部门的最终评审。
7、本项目所有方案评审过程中涉及的相关评审费用均由中标供应商负责。
8、合同中止
采购人由于某种原因需中止合同,按下列进行付款,当供应商已完成中间成果并已提交给采购人,按合同总价30%支付报酬;当供应商已完成送审稿并已提交给采购人按合同总价60%支付报酬;当供应商已完成报批稿并已提交给采购人,按合同总价100%支付报酬。
9、奖罚措施
中标供应商不能按期提供成果的,每滞后一天按1000元/天处罚中标供应商,提前不再奖励;采购人由于某种原因需延长服务期时,不作任何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