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和浩特市精细化大气污染源排放清单及VOCs组分清单编制
合同包1(呼和浩特市精细化大气污染源排放清单及VOCs组分清单编制服务采购项目)
标的提供的时间 |
合同签订之日起15个月内完成 |
标的提供的地点 |
呼和浩特市 |
投标有效期 |
从提交投标(响应)文件的截止之日起90日历天 |
付款方式 |
1期:支付比例30%,签订合同后支付合同金额的30% 2期:支付比例20%,2023年10月31日前支付合同金额的20% 3期:支付比例50%,验收合格后支付合同金额的50% |
验收要求 |
1期:符合国家验收标准并满足采购人需求 |
履约保证金 |
不收取 |
其他 |
其他要求:1.中标服务费:(1)中标人应在中标结果公告后向招标代理机构交纳中标服务费。(2)中标服务费收取标准:按照内蒙古自治区工程建设协会印发的《内蒙古自治区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指导意见》(内工建协〔2022〕34号)的规定向成交供应商收取采购代理服务费。2.纸质及电子版响应文件递交要求:成交供应商在发布中标结果公告后需向代理机构提供电子版投标文件U盘2份(需包含云平台系统中导出的签字盖章的PDF版全套响应文件、word版响应文件);纸质投标文件3份(不分正副)。未成交供应商不需要提供。 |
2.技术标准与要求
序号 |
核心产品(“△”) |
品目名称 |
标的名称 |
单位 |
数量 |
分项预算单价(元) |
分项预算总价(元) |
面向对象情况 |
所属行业 |
招标技术要求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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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生态环境保护服务 |
呼和浩特市精细化大气污染源排放清单及VOCs组分清单编制服务 |
项 |
1.00 |
4,000,000.00 |
4,000,000.00 |
否 |
其他未列明行业 |
详见附表一 |
附表一:呼和浩特市精细化大气污染源排放清单及VOCs组分清单编制服务是否允许进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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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技术要求 (一)项目背景 近年来呼和浩特市环境质量得到较为明显的改善,但臭氧污染问题逐步凸显,当前生态环境保护的任务依然繁重,空气环境质量持续改善依然压力大,大气环境精细化管理仍需加强,需突出科学治污、精准治污和依法治污。本项目主要通过开展大气污染源排放清单编制和VOCs组分及臭氧潜势清单建立,突出科学治污和精准治污,从“摸清家底”到“家底更清”,建立及时准确的精细化源排放清单,对本地重点行业排污特定精准把控,确保管控措施精准、科学、落地,实现呼和浩特市“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目标,空气质量全面稳步提升和基本消除重污染天气的目标。 (二)工作目的 (1) 建立科学系统的排放清单更新工作机制。通过现场调研方式,综合各类数据调研获取手段,建立更加精细化的本地污染源管理台账,精准质控污染数据,提供技术手段,进一步解决污染源数据获取、数据质控、数据分析和数据应用等关键环节的瓶颈问题。 (2) 建立2022年大气污染源精细化排放清单及臭氧潜势清单。通过更深入全面摸清本地污染源特征和现状,深入识别重点区域和重点污染源排放特征,建立2022年大气污染源精细化排放清单,包括化石燃料固定燃烧源、工艺过程源、溶剂使用源、储存运输源、扬尘源、移动源、生物质燃烧源、农业源、废弃物处理源和其它排放源十大排放源;涵盖SO2、NOX、CO、PM10、PM2.5、BC、OC、VOCs和NH3九类污染物;VOCs组分涵盖烷烃、烯烃、炔烃、芳香烃、卤代烃和OVOCs等活性组分;时间分辨率达月、日、小时;空间分辨率达1km×1km。根据大气污染源排放清单VOCs排放量结果,基于已建立的VOCs源成分谱分配组分排放量,编制本地化VOCs组分排放清单;并结合最大增量反应活性(MIR)建立臭氧生成潜势清单。 (3) 提出颗粒物与臭氧协同减排方案。通过全面剖析呼和浩特市的大气污染源来源特征、区域特征、行业特征、组分特征、时空特征等多方面规律,结合国控站点组分采样分析结果,提出颗粒物与臭氧协同减排方案措施,筛选重点管控对象,为重污染应急和多污染物协同防控提供抓手。 (三)具体技术要求 1.总体要求 (1) 编制方法:清单编制方法要求与国家环保部正式发布的《国家大气污染物排放源清单编制技术指南》保持总体一致,兼顾呼和浩特市污染源特点。 (2) 编制范围:涵盖呼和浩特全市4个市辖区、4个县和1个旗。 (3)基准年:2022年 ★(4)技术框架体系:识别呼和浩特市本地大气污染源,参考国家清单编制指南,结合呼和浩特市污染源特点,建立本地大气排放源分类体系,工业、交通等重点源细化至四级,工业应涵盖企业工段和污染治理设施等详细信息。污染源种类至少包括化石燃料固定燃烧源、工艺过程源、移动源、溶剂使用源、扬尘源、农业源、储存运输源、生物质燃烧源、废弃物处理源和其他排放源等人为排放源。 ★(5)污染物种类:至少涵盖:SO2、NOX、CO、PM10、PM2.5、BC、OC、VOCs和NH3等, VOCs组分涵盖烷烃、烯烃、炔烃、芳香烃、卤代烃和OVOCs等活性组分。 ★(6)建立呼和浩特市大气污染源排放清单的时间特征谱分辨率为月、日、小时,空间分辨率为1km×1km高精度排放清单,及臭氧潜势清单。 2.大气污染源活动水平数据库建立 本次污染源调查综合采用公开资料收集、市直部门调研、大数据应用、重点源现场调研等方式,多角度获取呼和浩特市十类污染源信息及活动水平数据,建立全市大气污染源数信息档案库,摸清大气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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染源底数。 (1) 公开数据调研 从宏观上整体掌握呼和浩特市目前大气污染物排放现状和经济社会发展状况,从已有统计数据库中收集近年来呼和浩特、内蒙古和全国公开的排放源活动水平数据。从各类型统计年鉴、环境统计、行业报告等资料,从中获取呼和浩特市城市基本情况、城市建设情况、工业结构、经济社会概况等宏观统计信息。为源清单编制提供数据基础,且从宏观角度提供对于其他调查方式所获得数据的校验手段,通过对比分析不同途径获得的数据差异,保证数据质量与可靠性。 (2) 市直部门调研 为保证污染物排放源清单数据完整性,针对不能通过公开途径获取的有关数据,需要对主要政府职能部门调研补充,根据历年源清单编制工作经验,调研范围涵盖各污染源类别,针对需求的数据类型设计相应的调研表格,将调研表格发放至对应职能部门,并安排技术人员进行走访沟通,获取各部门可提供的有关数据信息,对所有调研数据进行分析校验。 ★(3)大数据应用 利用公开的网络大数据资源,包括卫星遥感影像、地图数据、道路交通信息、露天火点数据等,通过技术手段解析有关资源,信息涉及溶剂使用源、生物质燃烧源、扬尘源、移动源等多个主要排放源,获取有关的污染源名称、类型、空间分布、时间分布等信息,弥补现有统计数据的不足,进一步补充全市大气污染源数据库。 ★(4)重点污染源实地调查 根据颗粒物和挥发性有机物的基本排放来源,针对工业企业、机动车和加油站等污染源进行实地调查,选取范围主要以空气质量影响为考虑因素,以获取敏感影响评估的第一手资料数据。 ①工业企业调查 结合已有本地数据,根据呼和浩特市工业企业污染特征针对性选取不少于80家重点行业排放大户进行实地调查,摸清从源头、过程到末端的全流程生产现状、排污情况和污染治理设施运行情况。调查涉VOCs工业企业过程使用便携式PID检测仪、风速仪、红外热成像仪等仪器,辅助检测企业生产过程及废气末端治理VOCs排放情况。 ②机动车调查 基于呼和浩特市的道路总体情况,针对关键卡口,结合人工计数和摄影录像的手段,进一步区分不同方向、不同时段、不同车型的车流量。调研道路不少于10条类型,每条调研次数不少于3次。 ③加油站调查 加油站调查主要是了解及掌握卸油作业过程中挥发性有机物排放特征。实地调研需涵盖不同销售规模、不同油气回收装置安装运行情况的加油站。本项目调研数量不少于10个。 3. 排放因子库建立 针对目前已公开发布的国家清单编制指南、权威数据库以及国内外科学文献等内容,根据城市本地情况进行因子数据筛选和识别;在此基础上对于重点污染源及重点VOCs排放行业,结合实际情况进行排放因子本地化修正,以此建立符合呼和浩特市本地特征的排放因子库。 4. 大气污染源排放清单编制 (1)大气污染源排放清单定量核算 依据排放清单技术指南处理基础数据,对于多个来源数据,采用宏观数据作为约束,增加对比验证,剔除异常数据,建立活动水平数据库。基于污染源调查数据,参考排放清单指南推荐排放因子,同时采用科技文献、二污普系数、权威排放因子数据库获取尽可能反映实际排放水平的排放因子。最终,选择合理核算方法,包括排放因子法、物料衡算法、模型估算法等逐一估算各污染源排放量,建立2022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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度大气污染源排放清单。 ★(2)时空分布特征分析 识别呼和浩特市主要大气污染物排放源的时间和空间分布特征,使用数据建模方式建立污染物排放时间变化趋势和空间分布分布特征的关系模型,结合实地调查数据,通过统计分析方法,结合GIS技术和排放清单空间分配技术,更新本地大气污染源排放时间分配系数和空间分配数据库,对排放清单总量进行时空分配处理,从而建立时间分辨率为月、日、小时,空间分辨率为1km×1km的高时空分辨率清单。 ★(3)全过程质控质保流程 对活动数据收集处理、排放因子选取以及清单核算进行全过程质控质保流程。通过宏观统计数据对排放清单结果的合理性进行初步评估,依靠主要能源产品消耗量和工业产品产量结合平均排放系数校核排放量总量;逐行业校核清单编制中收集的活动水平数据,对差异大的行业仔细排查,且点源排放量计算结果与现有环境统计体系各企业污染物排放量核对,逐一核实差别较大的排放源,排查造成差异的原因。 5.VOCs组分及臭氧潜势清单建立 (1) VOCs源成分谱库建立 综合采用本地工业行业源谱实测、行业间类比、国内外文献调研及权威数据库等4种方式建立呼和浩特本地化VOCs源成分谱库。对于工业行业VOCs源成分谱库,选取代表性企业源谱实测,其他企业类比的方式建立;非工业源VOCs成分谱则多来源于国内外文献和权威数据库。 ★①工业企业VOCs源成分谱库建立 根据呼和浩特市的主要产业结构,结合行业的基本排放特征,初步拟选取重点涉VOCs排放行业共50家企业(不少于60个样品)进行源谱采样实测,实测样品的选取原则为涉及不同行业、不同工艺类型、不同生产环节、不同产品类型、不同原辅料、不同有机溶剂类型和VOCs成分含量、不同末端治理类型等。 源成分谱实测按照生态环境部发布的《2019地级及以上城市环境空气挥发性有机物监测方案》及《2020年国家生态环境监测方案》中规定的117种VOCs化学组分实施。依照相应国家标准方法检测104种组分,主要包括烷烃29种、烯烃11种、炔烃1种、芳香烃18种、卤代烃35种、含氧有机物9种以及1种有机硫;利用高效液相色谱法检测13种醛、酮类物质,主要包括11种醛类和2种酮类。 根据已采集实测的VOCs源谱,结合其他企业已收集的生产工艺工段、产品类型、溶剂类型、溶剂VOCs组分和含量、末端治理设施类型等,对标已采样实测分析的样品进行类比。如:包装印刷行业不同承印物(塑料、纸)所用工艺及油墨类型不同,实测样品对不同承印物和油墨类型、组分及工艺已分别采样,故其他包装印刷企业则需细化至其承印物、印刷工艺和油墨类型来进行类比与匹配源成分谱图。 ②文献及权威数据库补充成分谱库 通过收集相关文献、speciate数据库、北京大学及暨南大学源谱数据库等,梳理涵盖主要VOCs排放源的基础活性组分谱数据库,主要为非工业源成分谱,包括移动源、储存运输源、生物质燃烧源、餐饮源、废弃物处理源等。 (2) VOCs组分/OFP清单编制 根据大气污染源排放清单VOCs排放量结果,基于已建立的VOCs源成分谱分配组分排放量,编制本地化VOCs 组分排放清单;并结合最大增量反应活性(MIR)建立臭氧生成潜势清单。包括化石燃料固定燃烧源、工艺过程源、溶剂使用源、储存运输源、移动源、生物质燃烧源、废弃物处理源和其它排放源八大排放源;涵盖烷烃、烯烃、炔烃、芳香烃、卤代烃和OVOCs等活性组分。 ★6.多污染物协同减排方案制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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充分利用本次大气污染物排放源清单成果,支撑全市大气污染物减排策略制定及相关科学研究。分析主要大气污染物贡献特征,总结对我市空气质量具有重要影响和较大减排潜力的排放源,考虑现有总量控制要求和空气质量改善目标,形成有针对性强、操作性强、经济与环境效益相结合的大气污染防治措施建议。 具体内容如下: (1) 重点区域、行业和污染源识别:根据清单结果详细分析全市主要大气污染物重点贡献区域、贡献行业,结合污染物排放总量,整理具有较大减排潜力的重点污染源名单,包括的重点源主要污染物排放至少占全市总排放的85%。针对特征污染物(PM2.5和O3),减排方案涉及的前体物污染源的排放总量占全市总量的50%以上。 (2) 污染防治措施研究:结合全市各区域、行业、重点污染源的实际情况,以及内蒙古、呼和浩特大气环境“十四五”及远景相关控制规划,以改善呼和浩特空气环境质量为基本目标,污染源控制为主要途径,重点关注主要污染物及主要污染源,利用总量控制和浓度控制相结合、结构调整和技术改进相结合的综合防治手段,区分点源和面源,分别提出具体的呼和浩特大气污染控制措施。 ★7.国控站点VOCs组分解析 综合考虑呼和浩特市的主导输送通道、主要的功能区(城区、郊区、工业园区等)、已有的国控点位的地理位置,结合上风向、下风向及臭氧高值站点等其他因素布设监测点位,选取3个国控站点分别开展3次离线采集环境空气样品,开展VOCs离线监测分析工作。 (四)提交成果 (1) 呼和浩特市大气污染源档案库(包括污染源名单、活动水平数据库、排污系数库、VOCs成分谱、点面源排放量、网格化清单)。 (2) 呼和浩特市2022年大气污染源排放清单建立及VOCs组分清单编制项目分析报告。(包括大气污染源排放清单、VOCs组分及臭氧生成潜势清单、多污染物协同减排方案) (3)3个国控站点VOCs组分解析成果 其中国控站点VOCs样品采集于2023年10月前提交,大气污染源排放清单编制要求于2023年12月前提交,VOCs组分清单和臭氧生成潜势清单建立于2024年4月前提交,多污染物协同减排方案制定于2024年6月前提交,其余成功于项目验收前提交 三、商务要求 (一)服务期限 合同签订之日起15个月内完成。 (二)付款方式 财政性付款。按照合同约定方式进行付款。 (三)服务质量要求 中标人需提供完整的研究成果(包括研究报告、电子和纸质文件及相关图片、数据等),提交的项目成果及各项服务需通过采购人指定的专家进行评审且确认达到合同要求的,由采购人指定的专家签署意见验收通过。 (四)违约责任 1.因中标人原因,未能按规定时间完成有关工作的,每延误一天,采购人可在支付合同余款中扣除合同价款千分之一。 2.如中标人提供的咨询服务文件不符合质量要求,必须在采购人提出要求后15天内无条件修改,其费用由中标人承担。 |
说明 |
打“★”号条款为实质性条款,若有任何一条负偏离或不满足则导致投标无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