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需求
前注:
本说明中提出的技术方案仅为参考,如无明确限制,供应商可以进行优化,提供满足用户实际需要的更优(或者性能实质上不低于的)服务方案,且此方案须经磋商小组评审认可。
一、采购需求前附表
序号 |
条款名称 |
内容、说明与要求 |
1 |
付款方式 |
合同生效,具备实施条件,且成交供应商提供等额的预付款保函或其他担保措施后,采购人支付合同款40%作为预付款;以后每6个月支付合同款的30%。 注:供应商应向采购人提交银行、保险公司、担保公司等金融机构出具的预付款保函或其他担保措施;在签订合同时,供应商书面明确表示无需预付款或者主动要求降低预付款比例的,采购人可不适用前述规定。 |
2 |
服务地点 |
肥东县中医医院 |
3 |
服务期限 |
首次合同期限为一年,在年度预算能保障的前提下,经甲乙双方同意后,可续签下一年合同(合同一年一签订),连续续签不得超过两年,合同金额不变。(供应商服务期限须按此条款响应,否则按无效响应处理) |
4 |
本项目采购标的所属行业 |
物业管理 |
二、项目概况
肥东县中医医院位于包公大道与浮槎路交叉口,建筑面积约3.2万平方米,分门诊楼、医技外科楼、内科楼+地下室、临时办公楼、库房、消毒供应中心、生活区及其它辅助楼,另外院内所有道路、场地及绿化带。新大楼建筑面积约4万平方米,预计2023年下半年投入使用,届时根据院方开诊进度,按照采购文件规定逐步增加人员。
三、服务需求
1、服务范围
医院所有办公室、病房楼、医技楼、生活区楼等其它辅助楼内外卫生,道路场地、绿化带卫生以及采购文件规定的范围。新住院部大楼预计2023年下半年投入使用。
2、人员配备
卫生保洁人员33人,管理人员2人,氧站工作人员2人,ICU1人,供应室1人,下送药品及耗材1人,收医疗废物1人, 共计41人。
3、服务要求及标准
1)按专业化的要求配置管理服务人员,项目负责人有物业管理经历;
2)服务标准:
①玻璃明亮,墙面顶棚处无蜘蛛网、无污迹;
②地面洁净无杂物,地脚线无积灰;
③洗漱间镜面洁净无水迹,毛巾架及台面干净无污渍,水池及地面无污垢,厕所门及墙面无污渍,便池无尿碱、无水锈,确保无异味。
3)生活垃圾日产日清,垃圾桶摆放整齐,外观干净,每天至少清洗一遍,垃圾桶内的垃圾距桶口5cm应及时清理;
4)医护人员办公室、值班室、行政办公室、各病房要保持清洁卫生,做到每日清洁两次,有垃圾及时清理;玻璃、纱窗、电风扇、空调等保持清洁无灰尘。
5)病人出院后做好病房彻底清扫,所有物品进行消毒处理,未经患者或家属同意,不准私自扔病人物品,违者按价赔偿;
6)负责所有窗帘、床边隔帘的拆卸送洗及安装,每年至少1次;
7)各楼梯、电梯间、走道及电梯门保持清洁,无烟、痰、纸屑及杂物,各扶手要每日清洁一次;
8)负责各会议室、接待室环境的日常清洁维护工作。
9)道路、场地等公共部分每天清扫两次,无废弃物,无卫生死角,并做到有废弃物随时清理;
10)医院所有大楼地漏无堵塞,如有堵塞由乙方疏通,费用在招标价内;
11)绿化无破坏、践踏等现象,无明显枯枝败叶;
12)负责医院的医疗垃圾集中收集处理及垃圾房中转站的管理,符合医院感染管理规范要求;
13)医院实施全日制保洁,无节假日,成交人每日进行两次保洁检查并做好记录, 确保采购人工作环境的洁净;
14)门诊大厅、道路、广场每天中午、傍晚必须有一人当班保洁;
15)核定岗位保洁人员必须每天在岗,按时上下班,上班期间不许干私活,违者一次罚款10元;
16)管理人员必须每天在岗,并上、下午到医院管理部门报到,一次没去罚款10元;
17)所有保洁人员须尽控烟劝导之责;收送病区病人各种标本、化验单、报告单等;送空输液瓶到指定存放地点,不允许分拣医疗垃圾私自出卖,发现一次扣1000元;
18)门诊大厅必须配备大型机械扫地机一台,每个病区包括血透室配置一台保洁工具推车;
19)保洁所需一切耗材均由成交人提供(如塑料袋、扫把、拖把、抹布及消毒剂等);
20)把包干区域内“四害”(鼠、蟑、蚊、蝇)控制在国家规定的标准之内,并且杀灭工作不影响正常的工作和休息。
21)上述未尽的保洁服务事项按采购文件规定去执行。
四、其他要求
1、成交人配备的工作人员统一着装,袖臂上须有控烟标识,遵守院方相关规章制度,行为规范,服务周到热情。不允许和患者或家属发生争吵,若投诉经核实保洁人员是过错方的一次扣100元;
2、制定完善的物业管理方案,并可执行。
3、医院保洁工作符合医院感染和疫情防控要求。
4、无条件地完成其他临时突发性保洁任务。
5、保洁人员在服务过程中发生人身安全等意外情况,由成交人负责,与采购人无关。
五、报价要求
1.本项目配备人员数量不得低于41人。
★2.本项目为总价报价。供应商报价不得高于最高限价,否则按无效响应处理。报价包含完成本项目所有内容的费用,其组成包括但不限于人员工资、管理费、服装费、办公费、交通费、通讯费、培训费、税金、利润、劳动保险费、合同工期内的风险费用等为完成本次招标项目所发生的一切费用。成交供应商自行解决员工养老、失业、医疗、工伤、生育、纳税等保险及劳保、工资、福利、食宿、员工上下班交通、成交供应商采购交通问题及供应商为完成服务所发生的一切费用等有关问题。
3.供应商应考虑合同期内政策性费用调整的风险。报价应考虑肥东县最低工资标准上调等风险,履约期限内不得以最低工资标准上调以及物价指数上涨等理由增加管理费用。
政策性费用及规定费用测算如下:
一般规模纳税人:
|
缴费项目 |
人数 |
费用 |
月 |
小计(单位: 元) |
A |
最低人员工资 |
41 |
1870 |
12 |
920040 |
B |
社会保险 |
41 |
892.86 |
12 |
439287.12 |
C |
税金= (A+B)×6.72% |
91346.78246 |
|||
D |
总计(A+B+C) |
1450673.90 |
|||
注:报价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四舍五入。 |
小规模纳税人:
|
缴费项目 |
人数 |
费用 |
月 |
小计(单位: 元) |
A |
最低人员工资 |
41 |
1870 |
12 |
920040 |
B |
社会保险 |
41 |
892.86 |
12 |
439287.12 |
C |
税金= (A+B)×3.36% |
45673.39123 |
|||
D |
总计(A+B+C) |
1405000.51 |
|||
注:报价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四舍五入。 |
备注:
1)人员工资不低于肥东县最低工资标准( 1870元/人/月),保险按国家相关规定执行。成本核算时所有配备的人员都应计算保险部分(含医疗救助金), 不得以使用 40、50 人员为由不予核算。
2)社会保险(五险)缴费基数最低为 3832 元,计算缴费金额以每人每月为基数。社会保险(五险)企业缴纳费用(缴费费率:23.3%)组成为:养老保险 16%、 工伤保险 0.4%、失业保险 0.5%、医疗保险 6.4%。
3)一般纳税人税金费率6.72%,小规模纳税人税金3.36%,如供应商以小规模纳税人税金费率报价,响应文件中需提供税务部门出具的小规模纳税人证明材料(如:企业税种核定材料等),否则将按无效响应处理。
4)请投标供应商自行核算以上政策性费用及规定费用, 如投标供应商对以上费用有疑问, 请在本项目答疑期内提出。如无疑问, 投标报价应不低于上述对应政策性费用及规定费用,否则将按无效响应处理。
5)政策性费用及规定费用不接受赠送及优惠, 其他项作为可竞争费用,可由投标供应商自行报价。
6)供应商应考虑合同期内政策性费用调整的风险。投标报价应考虑肥 东县最低工资标准上调等风险,履约期限内不得以最低工资标准上调以及物价上涨等理由增加物业管理费用。
7)最终结算价按照实际配备人员数量,按照上述政策性价格测算。
8)新大楼预计2023年下半年投入使用,届时根据院方开诊进度,按照采购文件规定逐步增加人员。
9)每月物业服务费用根据实际使用人数及成交人均单价据实结算。
六、验收要求
采购人验收时,由合同双方组成验收小组,验收小组应严格依照采购文件、采购合同及相关验收规范进行核对、验收,形成验收结论,并出具书面验收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