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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市新都区人民政府石板滩街道办事处城乡道路保洁及生活垃圾分类清运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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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档编号:202303100000430100 发布时间:2023-03-10 文档页数:111页 所需下载券:10
成都市新都区人民政府石板滩街道办事处城乡道路保洁及生活垃圾分类清运项目

招标项目技术、服务、商务及其他要求

一、项目概述

为优化石板滩街道城乡道路环境,成都市新都区人民政府石板滩街道办事处拟采用公开招标方式为各包选择一家供应商,提供成都市新都区人民政府石板滩街道办事处城乡道路保洁及生活垃圾分类清运服务。本次采购项目共2个包,其中包1:主要负责石板滩片区城乡道路保洁及生活垃圾分类清运服务;包2:主要负责木兰片区城乡道路保洁及生活垃圾分类清运服务。

二、服务范围及服务量
(一)包1服务范围及服务量
1、石板滩片区:清扫保洁总面积:96491.93㎡,具体道路明细如下:

序号

道路级别

道路名称

道路面积(米²)

保洁面积(米²)

1

四级道路

红枫林道路

17255.43

17255.43

2

川煤路延伸段

5711.33

5711.33

3

老石龙路

22076.44

22076.44

4

皇友路

19482.26

19482.26

5

新石龙路1

11287.57

11287.57

6

新石龙路2

20678.9

20678.9

合计

 

96491.93

96491.93

2、石板滩片区垃圾清运点位明细如下:

序号

点位/社区

垃圾房(点位)数量(个)

垃圾房(点位)面积(米²)

1

合兴场社区

14

483

2

石林村

23

127

3

长林村

6

81

4

园林村

1

5

 

5

石桩村

2

10

6

兴宁村

31

173

7

黄果村

8

45

8

三方村

1

5

9

兴城村

6

35

10

集体村

11

123

11

土城村

36

232

12

兴胜村

2

10

13

航纬村

15

95

14

通顺村

2

10

15

优胜村

1

5

16

五一村

10

50

17

回龙村

3

65

18

友谊村

23

250

19

解放村

5

50

20

双谊村

11

91

21

翻身村

1

3

22

东风社区

4

12

合计

216

1960

3、石板滩片区城乡重点线路保障冲洗降尘明细如下:

序号

道路名称

作业里程(KM)

备注

1

新石龙路(热处理中心—龙

潭寺交界)、老龙石路、皇

友路(猪肚河—西河交界)

10.23

1、航空产业园区建设期间,加之过境车辆很多,按照大气污染防治管理相关规定,需加密冲洗;2、上级领导视察中车、航空产业园线路保障冲洗。

(二)包2服务范围及服务量
1、木兰片区:清扫保洁总面积:49070.73㎡,具体道路明细如下:

序号

道路级别

道路名称

道路面积(米²)

保洁面积(米²)

1

四级道路

编组站西侧

20186.25

20186.25

2

编组站东侧

20549.27

20549.27

3

十里路

8335.21

8335.21

合计

 

49070.73

49070.73

2、木兰片区垃圾清运点位明细如下:

序号

点位/社区

垃圾房(点位)数量(个)

垃圾房(点位)面积(米²)

1

木兰(2队、6队)

2

60

2

江西汽站

1

30

3

宫王(3队、5队)

2

60

4

长林4队

1

30

5

农和9队

1

30

6

分水(3队、8队)

2

60

7

永宁(3队、8队)

2

60

8

石马(4队、7队、11队)

3

90

9

天宫(3队、10队、生活区)

2

60

10

共和(5队、9队)

2

60

11

十里(2队、5队、10队)

3

90

12

红石(3队、6队)

2

60

13

卧牛山庄

1

30

14

长林4队

1

30

15

和谐园

1

30

合计

26

780

★三、作业内容

包1:

(一)服务内容

1、管辖范围内的城乡道路清扫保洁(包含人工清扫保洁、人工巡回保洁);

2、管辖范围的“牛皮癣”清除;

3、管辖范围的城乡生活垃圾分类清运(包含其他垃圾、有害垃圾、可回收垃圾的收集及清运);转运至石板滩压缩站(中转场)。

4、城乡重点线路保障冲洗降尘{新石龙路(热处理中心—龙潭寺交界)、老龙石路、皇友路(猪肚河—西河交界)}。

(二)服务标准

1、道路清扫保洁

1.1人工清扫保洁

作业方式:作业人员使用小扫帚及密闭式撮箕清除路面上的垃圾。

作业频次:动态保洁。冬季(11月-次年4月)早上7:00至晚上17:30,夏季(5月-10月)早上7:00至晚上18:00。

作业标准:路面无堆积物、无砖瓦土石、无果皮纸屑塑料袋、无烟蒂痰迹、无积泥积尘、无污水、无灰带、无杂草、无绿化带非城区道路人行道外侧可视范围内无白色垃圾和杂物。

质量要求:每1000平方米果皮数、纸屑及塑膜数、烟蒂数分别少于5个(片)、痰迹数少于5处且无污水和其它废弃物。

检查方式:随机抽查200米路段,路面废弃物总数少于5个;白色垃圾废弃物15分钟内清除。

1.2人工巡回保洁

作业方式:作业人员驾驶快速保洁车,使用扫帚及密闭式撮箕、长柄夹子清除非机动车道上的垃圾。

作业频次:动态保洁。冬季(11月-次年4月)早上7:00至晚上17:30,夏季(5月-10月)早上7:00至晚上18:00。

作业标准:路面无堆积物、无砖瓦土石、无果皮纸屑塑料袋、无烟蒂痰迹、无积泥积尘、无污水、无灰带、无杂草。

质量要求:每1000平方米果皮数、纸屑及塑膜数、烟蒂数分别少于5个(片)、痰迹数少于5处且无污水和其它废弃物。

检查方式:随机抽查200米路段,单侧路边沟废弃物总数少于5个;白色垃圾等废弃物15分钟内清除。

2、“牛皮癣”清除

作业范围:城乡内所有街道、临街墙体、路灯杆、电线杆、公交站台、商家店铺、路牌、宣传栏、行道树、道路栏杆等。

张贴类小广告:宣传单、招聘启示、办证电话号码等。喷涂类广告:违规宣传标语、办证电话号码等。

张贴类:保洁员配备专用工具,适时清除张贴类小广告。

喷涂类:配备一定的专门人员,定期清除喷涂类广告。遮盖用灰浆的颜色必须与原墙体颜色一样或相近,不得损坏该作业范围的原有颜色。

张贴类广告:每日9:30分前清理干净,全天持续性清理。喷涂类广告:每日清除一次。

3、城乡生活垃圾分类清运

3.1其他垃圾分类收运转运作业方式:压缩车收运

作业频次:环卫作业公司对垃圾房(点位)的垃圾实行分类收运。作业标准:日产日清,保持垃圾房(点位)干净整洁。

检查标准:无暴桶、无散落垃圾、无污渍、外观整洁,日产日清。

3.2可回收垃圾分类收集

作业方式:统一车辆收集(电动垃圾清运车)

作业频次:环卫作业公司对垃圾房(点位)的垃圾实行分类收运。

作业标准:实行定人、定时、定段,收集完毕后做到存放点位可回收物箱体摆放规范,干净见本色,设施完好率达98%以上。

检查标准:无暴桶、无散落垃圾、无污渍、外观整洁,日产日清。

3.3有害垃圾分类收集

作业方式:统一车辆收集(电动垃圾清运车)

作业频次:环卫作业公司对垃圾房(点位)的垃圾实行分类收运。

作业标准:实行定人、定时、定段,收集完毕后做到周边见本色、归位(隐蔽)整齐,有害垃圾箱设施完好率达98%以上,保证有害垃圾箱体周边环境清洁。

检查标准:无暴桶、无散落有害垃圾、无污渍、有害垃圾箱外观整洁,按时收集,有收集登记台账。

4、城乡重点线路保障冲洗降尘

对新石龙路(热处理中心—龙潭寺交界)、老龙石路、皇友路(猪肚河—西河交界)长度10.23KM按规定频率每日进行保障性冲洗降尘,其中在航空产业园区建设期间,加之过境车辆很多,按照大气污染防治管理相关规定,需加密冲洗;在上级领导视察中车、航空产业园时,进行线路保障冲洗。

(三)服务要求

1、清扫保洁和清运人员上岗时必须穿戴环卫工作服,做到着装整洁。

2、按定人定岗定段要求作业,严禁两人以上聚在一起闲谈、严禁溜号干私活和串段,禁止工作时间内干与工作无关的事。

3、交接班保洁做到不留间隙。

4、增强服务意识,搞好垃圾入桶、垃圾分类及袋装化宣传。

5、清扫保洁时禁止将垃圾扫入(倒入)水篦子、绿化带、河道内、排水沟等。

6、环卫作业车辆必须定期(至少每周一次)清洗,生活垃圾运输车要采取密封措施,保证车身整洁,运输过程中杜绝“抛、洒、滴、漏”等现象。

包2:

(一)服务内容

1、管辖范围内的城乡道路清扫保洁(包含人工清扫保洁、人工巡回保洁);

2、管辖范围的“牛皮癣”清除;

3、管辖范围的城乡生活垃圾分类清运(包含其他垃圾、有害垃圾、可回收垃圾的收集及清运);转运至石板滩压缩站(中转场)。

(二)服务标准

1、道路清扫保洁

1.1人工清扫保洁

作业方式:作业人员使用小扫帚及密闭式撮箕清除路面上的垃圾。

作业频次:动态保洁。冬季(11月-次年4月)早上7:00至晚上17:30,夏季(5月-10月)早上7:00至晚上18:00。

作业标准:路面无堆积物、无砖瓦土石、无果皮纸屑塑料袋、无烟蒂痰迹、无积泥积尘、无污水、无灰带、无杂草、无绿化带非城区道路人行道外侧可视范围内无白色垃圾和杂物。

质量要求:每1000平方米果皮数、纸屑及塑膜数、烟蒂数分别少于5个(片)、痰迹数少于5处且无污水和其它废弃物。

检查方式:随机抽查200米路段,路面废弃物总数少于5个;白色垃圾废弃物15分钟内清除。

1.2人工巡回保洁

作业方式:作业人员驾驶快速保洁车,使用扫帚及密闭式撮箕、长柄夹子清除非机动车道上的垃圾。

作业频次:动态保洁。冬季(11月-次年4月)早上7:00至晚上17:30,夏季(5月-10月)早上7:00至晚上18:00。

作业标准:路面无堆积物、无砖瓦土石、无果皮纸屑塑料袋、无烟蒂痰迹、无积泥积尘、无污水、无灰带、无杂草。

质量要求:每1000平方米果皮数、纸屑及塑膜数、烟蒂数分别少于5个(片)、痰迹数少于5处且无污水和其它废弃物。

检查方式:随机抽查200米路段,单侧路边沟废弃物总数少于5个;白色垃圾等废弃物15分钟内清除。

2、“牛皮癣”清除

作业范围:城乡内所有街道、临街墙体、路灯杆、电线杆、公交站台、商家店铺、路牌、宣传栏、行道树、道路栏杆等。

张贴类小广告:宣传单、招聘启示、办证电话号码等。喷涂类广告:违规宣传标语、办证电话号码等。

张贴类:保洁员配备专用工具,适时清除张贴类小广告。

喷涂类:配备一定的专门人员,定期清除喷涂类广告。遮盖用灰浆的颜色必须与原墙体颜色一样或相近,不得损坏该作业范围的原有颜色。

张贴类广告:每日9:30分前清理干净,全天持续性清理。喷涂类广告:每日清除一次。

3、城乡生活垃圾分类清运

3.1其他垃圾分类收运转运作业方式:压缩车收运

作业频次:环卫作业公司对垃圾房(点位)的垃圾实行分类收运。作业标准:日产日清,保持垃圾房(点位)干净整洁。

检查标准:无暴桶、无散落垃圾、无污渍、外观整洁,日产日清。

3.2可回收垃圾分类收集

作业方式:统一车辆收集(电动垃圾清运车)

作业频次:环卫作业公司对垃圾房(点位)的垃圾实行分类收运。

作业标准:实行定人、定时、定段,收集完毕后做到存放点位可回收物箱体摆放规范,干净见本色,设施完好率达98%以上。

检查标准:无暴桶、无散落垃圾、无污渍、外观整洁,日产日清。

3.3有害垃圾分类收集

作业方式:统一车辆收集(电动垃圾清运车)

作业频次:环卫作业公司对垃圾房(点位)的垃圾实行分类收运。

作业标准:实行定人、定时、定段,收集完毕后做到周边见本色、归位(隐蔽)整齐,有害垃圾箱设施完好率达98%以上,保证有害垃圾箱体周边环境清洁。

检查标准:无暴桶、无散落有害垃圾、无污渍、有害垃圾箱外观整洁,按时收集,有收集登记台账。

(三)服务要求

1、清扫保洁和清运人员上岗时必须穿戴环卫工作服,做到着装整洁。

2、按定人定岗定段要求作业,严禁两人以上聚在一起闲谈、严禁溜号干私活和串段,禁止工作时间内干与工作无关的事。

3、交接班保洁做到不留间隙。

4、增强服务意识,搞好垃圾入桶、垃圾分类及袋装化宣传。

5、清扫保洁时禁止将垃圾扫入(倒入)水篦子、绿化带、河道内、排水沟等。

6、环卫作业车辆必须定期(至少每周一次)清洗,生活垃圾运输车要采取密封措施,保证车身整洁,运输过程中杜绝“抛、洒、滴、漏”等现象。

★四、人员配置基本要求

包1:

清扫保洁作业人员10人;清运工(环卫工)6人;驾驶员6人。(此项由投标人自行提供人员配置承诺函并加盖投标人鲜章,承诺中标后合同签订前将人员配置到位,格式自拟,未提供作无效响应文件处理)

包2:

清扫保洁作业人员6人;清运工(环卫工)4人;驾驶员3人。(此项由投标人自行提供人员配置承诺函并加盖投标人鲜章,承诺中标后合同签订前将人员配置到位,格式自拟,未提供作无效响应文件处理)

★五、机具配置基本要求

包1:

1、新能源车辆:洒水车(总质量≥10吨)2辆。

2、机动车辆(新能源车辆或燃油车辆):其他垃圾清运车(总质量≥8吨的压缩式垃圾车)1辆、其他垃圾清运车(总质量≥3吨的压缩式垃圾车)2辆。

3、电动车辆:电动垃圾清运车(电动三轮车)1辆、电动快速保洁车6辆。说明:

(1)配置第1项新能源车辆:投标人须提供承诺函,承诺在中标后签订合同前配置到位,如需租赁的还应承诺在中标后合同签订前向采购人提供租赁合同核查。(提供的承诺函格式自拟,加盖投标人公章,未提供作无效响应文件处理。如本项配置的均为自有车辆,承诺函中可不承诺应在中标后合同签订前向采购人提供租赁合同核查的事项,否则,应进行承诺。)

(2)配置第2项机动车辆(新能源车辆或燃油车辆):

①投标人如配置新能源车辆:投标人须提供承诺函,承诺在中标后签订合同前配置到位,如需租赁的还应承诺在中标后合同签订前向采购人提供租赁合同核查。(提供的承诺函格式自拟,加盖投标人公章,未提供作无效响应文件处理。如配置的为自有新能源车辆,承诺函中可不承诺应在中标后合同签订前向采购人提供租赁合同核查的事项,否则,应进行承诺。)

②投标人如配置燃油车辆:如系自有车辆须提供车辆行驶证和购买发票复印件;如系租赁车辆须提供车辆行驶证和购买发票复印件以及租赁合同复印件,未提供作无效响应文件处理。

(3)配置第3项电动车辆:如系自有车辆须提供车辆购买发票或收据复印件;如系租赁车辆须提供购买发票或收据复印件以及租赁合同复印件,未提供作无效响应文件处理。

包2:

1、机动车辆(新能源车辆或燃油车辆):其他垃圾清运车(总质量≥8吨的压缩式垃圾车)1辆、其他垃圾清运车(总质量≥3吨的压缩式垃圾车)1辆。

2、电动车辆:电动垃圾清运车(电动三轮车)1辆、电动快速保洁车2辆。说明:

(1)配置第1项机动车辆(新能源车辆或燃油车辆):

①投标人如配置新能源车辆:投标人须提供承诺函,承诺在中标后签订合同前配置到位,如需租赁的还应承诺在中标后合同签订前向采购人提供租赁合同核查。(提供的承诺函格式自拟,加盖投标人公章,未提供作无效响应文件处理。如配置的为自有新能源车辆,承诺函中可不承诺应在中标后合同签订前向采购人提供租赁合同核查的事项,否则,应进行承诺。)

②投标人如配置燃油车辆:如系自有车辆须提供车辆行驶证和购买发票复印件;如系租赁车辆须提供车辆行驶证以及租赁合同复印件,未提供作无效响应文件处理。

(2)配置第2项电动车辆:如系自有车辆须提供车辆购买发票或收据复印件;如系租赁车辆须提供购买发票或收据复印件以及租赁合同复印件,未提供作无效响应文件处理。同一投标人同时参加包1、包2采购活动时,投标人所投包不得重复配备同一机具,如出现重复,投标人所投包该机具均视为不满足基本要求,投标文件作无效处理。

六、服务方案

包1:

投标人在其他响应文件中提供针对本项目的项目服务方案,项目服务方案包括项目情况了解及分析、项目管理机构、职责分工及管理制度、作业方案、质量控制方案、应急预案。投标人提供的项目情况了解及分析包括具有针对性且符合项目实际的对作业范围、作业内容及相关要求的现场情况了解及分析、对作业的重点、难点问题分析、重难点问题应对措施;投标人提供的项目管理机构、职责分工及管理制度包括具有针对性且符合项目实际的项目管理机构设置、内部管理的职责分工、人员管理制度与培训方案、工作奖惩制度和监督巡查制度;投标人提供的作业方案包括具有针对性且符合项目实际的道路清扫保洁作业方案、“牛皮癣”清除作业方案、城乡生活垃圾分类清运作业方案、城乡重点线路保障冲洗降尘作业方案;投标人提供的质量控制措施包括具有针对性且符合项目实际的质量控制目标、质量控制措施及质量管理体系;投标人提供的应急预案包括具有针对性且符合项目实际的特殊天气应急措施、重大迎检活动应急措施、安全事故应急措施。

包2:

投标人在其他响应文件中提供针对本项目的项目服务方案,项目服务方案包括项目情况了解及分析、项目管理机构、职责分工及管理制度、作业方案、质量控制方案、应急预案。投标人提供的项目情况了解及分析包括具有针对性且符合项目实际的对作业范围、作业内容及相关要求的现场情况了解及分析、对作业的重点、难点问题分析、重难点问题应对措施;投标人提供的项目管理机构、职责分工及管理制度包括具有针对性且符合项目实际的项目管理机构设置、内部管理的职责分工、人员管理制度与培训方案、工作奖惩制度和监督巡查制度;投标人提供的作业方案包括具有针对性且符合项目实际的道路清扫保洁作业方案、“牛皮癣”清除作业方案、城乡生活垃圾分类清运作业方案;投标人提供的质量控制措施包括具有针对性且符合项目实际的质量控制目标、质量控制措施及质量管理体系;投标人提供的应急预案包括具有针对性且符合项目实际的特殊天气应急措施、重大迎检活动应急措施、安全事故应急措施。

★七、考核办法包1:

(一)考核对象

根据包1作业内容对包1中标环卫作业公司进行考核

(二)考核内容

道路清扫保洁(包含道路人工清扫保洁、人工巡回保洁);“牛皮癣”清除;城乡生活垃圾分类清运(包含其他垃圾、有害垃圾、可回收垃圾的收集及清运);城乡重点线路保障冲洗降尘{新石龙路(热处理中心—龙潭寺交界)、老龙石路、皇友路(猪肚河—西河交界)}。

1、道路清扫保洁及保洁质量。

2、“牛皮癣”清除质量。

3、城乡生活垃圾分类清运质量。

4、城乡重点线路保障冲洗降尘质量。

5、环卫作业人员的配置、到岗及规范管理情况。

6、督办整改的临时性工作任务完成情况。

(三)检查的方式与时间

1、每日督查

石板滩街道综合执法协调办督查人员对环卫作业公司进行抽查考核。

2、定期抽查

石板滩街道综合执法协调办办公室负责人每周带队检查一次,街道分管领导每月带队检查一次,街道主要领导每季度带队检查一次。

(四)加分、扣分评定

1、考核加分

加分:重要接待、迎检活动中,管理质量良好,视情况酌情加分。重要接待保障受到区领导表扬的,加5分/次。重要迎检在新都区各乡镇排名在平均成绩以上的加10分/次;排名第一的,加20分/次。

2、考核扣分

(1)清扫保洁

①未按规定分时段完成清扫次数的,每次扣2分。

②未在规定时间完成清扫的,每推迟10分钟扣0.5分。

③未达到清扫作业标准和质量要求的,每次扣0.5分。

④清扫区域有明显空挡和留有死角的,每处扣0.5分。

⑤保洁时段未达到质量要求的(15分钟内),每次扣0.5分。

⑥将垃圾泥沙扫入街沿沟和下水道口的,每次扣1分。

⑦将垃圾泥沙倒入绿化带、果屑箱、河流及其他非指定地点的,每次扣1分。

⑧清扫保洁交接班时段出现人员空缺现象的,每次扣1分。

(2)“牛皮癣”清除

①张贴类广告:四级道路以800米为计算单位,10个以内每处扣0.2分,超过10个每处扣0.5分。

②喷涂类广告四级道路以800米为计算单位,10个以内每处扣0.2分,超过10个每处扣0.5分,10个以内每处0.2分,超过10个每处扣0.5分,遮盖色差明显造成二次污染的每处扣0.5分。

(3)城乡生活垃圾分类清运

①环卫设施无故移位、损坏及管理不规范的,每次扣0.5分。

②环卫收集车辆车容整洁、标识清晰、驾驶员文明驾驶,严格控制车速,达不到要求的,每次扣0.5分。

③车辆装满压实,运输过程中无抛、洒、滴、漏等现象的,每次扣1分。

④环卫作业人员有焚烧垃圾现象的,每次扣1分。

⑤违反安全操作程序造成事故的,每次扣2分。

(4)城乡重点线路保障冲洗降尘

①未按规定频率完成高压冲洗除尘和洒水降尘的,每次扣2分;

②未按规定时间完成高压冲洗除尘和洒水降尘的,每次扣0.5分;

③冲洗除尘后的路面有明显积泥积尘积水的,每次扣0.5分;

④洒水降尘后路段有明显扬尘的,每次扣0.5分;

⑤车辆标识清楚、车容整洁、驾驶员文明驾驶、严格控制车速,达不到要求的,每次扣0.5分;

⑥违反安全操作程序造成事故的,每次扣2分。

(5)环卫作业人员的配置、到岗及规范管理

①未按标准配置环卫作业人员的,每少1人扣3分。

②未按规定为环卫作业人员购买保险的,按每1人扣0.5分。

③环卫作业人员未规范着装的,每次扣0.5分。

④环卫作业人员随意放置环卫工具、车辆且影响市容的,每次扣0.5分。

⑤环卫作业人员酒后上岗的,每次扣0.5分。

⑥环卫作业人员发生有损环卫形象言行的,每次扣1分。

⑦环卫作业人员上班时间捡拾废品的,每次扣0.5分。

(6)其他

①对处置不力导致被区级部门督办整改的,每次扣1分。

②凡被街道综合执法协调办负责人带队检查发现的问题,每次扣2分。

③凡被街道副职领导检查发现的问题,每次扣3分。

④凡被街道主要领导检查发现的问题,每次扣5分。

⑤凡被区领导通报的问题,每次扣10分。

⑥凡被省、市、区新闻媒体曝光的,每次分别扣20分、15分、10分,并责令写出书面检查。

⑦凡在省、市、区例行考核中,排名在后三名的,每次分别扣30分、20分、10分。

(五)考评计分方式

每月考评基础分为100分,加上加分减去扣分后,为环卫作业公司当月的最终考评得分。

(六)考核结果的运用

(1)对每月最终考评结果,按每分值扣款1000元的标准,在环卫作业公司当月承包费按月兑现奖惩,具体是:90分以上全额拨付当月承包费,90分以下按实际扣分扣款。同时将考评结果作为下一个年度续签合同的依据,在区城乡环境季度考核中连续两次排名在后三名的自动终止合同,连续2个月街道环卫考评得分在70分以下或全年累计三个月街道环卫考评得分在70分以下的自动终止合同。

(2)凡被街道副职领导点名批评的,每次扣200元;被街道主要领导点名批评的,每次扣500元;被副区级领导点评批评的,每次扣1000元;被区级主要领导点名批评的,每次扣2000元。

(3)在上级督查督办,经认定为自身工作原因处置不力的,视省、市、区情况,分别扣3000元、2000元、1000元。

(4)上述扣减服务费项目,以街道级以上正式文件或通报为准,可进行叠加累计扣减。

包2:

(一)考核对象

根据包2作业内容对包2中标环卫作业公司进行考核

(二)考核内容

道路清扫保洁(包含道路人工清扫保洁、人工巡回保洁);“牛皮癣”清除;城乡生活垃圾分类清运(包含其他垃圾、有害垃圾、可回收垃圾的收集及清运)。

1、道路清扫保洁及保洁质量。

2、“牛皮癣”清除质量。

3、城乡生活垃圾分类清运质量。

4、环卫作业人员的配置、到岗及规范管理情况。

5、督办整改的临时性工作任务完成情况。

(三)检查的方式与时间

1、每日督查

石板滩街道综合执法协调办督查人员对环卫作业公司进行抽查考核。

2、定期抽查

石板滩街道综合执法协调办办公室负责人每周带队检查一次,街道分管领导每月带队检查一次,街道主要领导每季度带队检查一次。

(四)加分、扣分评定

1、考核加分

加分:重要接待、迎检活动中,管理质量良好,视情况酌情加分。重要接待保障受到区领导表扬的,加5分/次。重要迎检在新都区各乡镇排名在平均成绩以上的加10分/次;排名第一的,加20分/次。

2、考核扣分

(1)清扫保洁

①未按规定分时段完成清扫次数的,每次扣2分。

②未在规定时间完成清扫的,每推迟10分钟扣0.5分。

③未达到清扫作业标准和质量要求的,每次扣0.5分。

④清扫区域有明显空挡和留有死角的,每处扣0.5分。

⑤保洁时段未达到质量要求的(15分钟内),每次扣0.5分。

⑥将垃圾泥沙扫入街沿沟和下水道口的,每次扣1分。

⑦将垃圾泥沙倒入绿化带、果屑箱、河流及其他非指定地点的,每次扣1分。

⑧清扫保洁交接班时段出现人员空缺现象的,每次扣1分。

(2)“牛皮癣”清除

①张贴类广告:四级道路以800米为计算单位,10个以内每处扣0.2分,超过10个每处扣0.5分。

②喷涂类广告四级道路以800米为计算单位,10个以内每处扣0.2分,超过10个每处扣0.5分,10个以内每处0.2分,超过10个每处扣0.5分,遮盖色差明显造成二次污染的每处扣0.5分。

(3)城乡生活垃圾分类清运

①环卫设施无故移位、损坏及管理不规范的,每次扣0.5分。

②环卫收集车辆车容整洁、标识清晰、驾驶员文明驾驶,严格控制车速,达不到要求的,每次扣0.5分。

③车辆装满压实,运输过程中无抛、洒、滴、漏等现象的,每次扣1分。

④环卫作业人员有焚烧垃圾现象的,每次扣1分。

⑤违反安全操作程序造成事故的,每次扣2分。

(4)环卫作业人员的配置、到岗及规范管理

①未按标准配置环卫作业人员的,每少1人扣3分。

②未按规定为环卫作业人员购买保险的,按每1人扣0.5分。

③环卫作业人员未规范着装的,每次扣0.5分。

④环卫作业人员随意放置环卫工具、车辆且影响市容的,每次扣0.5分。

⑤环卫作业人员酒后上岗的,每次扣0.5分。

⑥环卫作业人员发生有损环卫形象言行的,每次扣1分。

⑦环卫作业人员上班时间捡拾废品的,每次扣0.5分。

(5)其他

①对处置不力导致被区级部门督办整改的,每次扣1分。

②凡被街道综合执法协调办负责人带队检查发现的问题,每次扣2分。

③凡被街道副职领导检查发现的问题,每次扣3分。

④凡被街道主要领导检查发现的问题,每次扣5分。

⑤凡被区领导通报的问题,每次扣10分。

⑥凡被省、市、区新闻媒体曝光的,每次分别扣20分、15分、10分,并责令写出书面检查。

⑦凡在省、市、区例行考核中,排名在后三名的,每次分别扣30分、20分、10分。

(五)考评计分方式

每月考评基础分为100分,加上加分减去扣分后,为环卫作业公司当月的最终考评得分。

(六)考核结果的运用

(1)对每月最终考评结果,按每分值扣款1000元的标准,在环卫作业公司当月承包费按月兑现奖惩,具体是:90分以上全额拨付当月承包费,90分以下按实际扣分扣款。同时将考评结果作为下一个年度续签合同的依据,在区城乡环境季度考核中连续两次排名在后三名的自动终止合同,连续2个月街道环卫考评得分在70分以下或全年累计三个月街道环卫考评得分在70分以下的自动终止合同。

(2)凡被街道副职领导点名批评的,每次扣200元;被街道主要领导点名批评的,每次扣500元;被副区级领导点评批评的,每次扣1000元;被区级主要领导点名批评的,每次扣2000元。

(3)在上级督查督办,经认定为自身工作原因处置不力的,视省、市、区情况,分别扣3000元、2000元、1000元。

(4)上述扣减服务费项目,以街道级以上正式文件或通报为准,可进行叠加累计扣减。

★八、商务要求(各包均适用)

1.服务期限:3年,合同一年一签。

2.服务地点:成都市新都区石板滩街办。

3.报价至少包括服务期内的人工、机具、设施、设备、水费、电费、保险费、管理费、利润、税金等完成本项目所需的一切费用。中标供应商自行承担服务期间的涨价风险。

4.付款方式:采购人每月15日前按考核结果拨付中标供应商上月实得作业服务费(月服务费-考核扣款)。采购人每次付款前,中标供应商应向采购人提供合法有效完整的完税发票、凭证资料以及发出付款申请,采购人在收到中标供应商提供的合法有效完整的完税发票、凭证资料及付款申请后支付给中标供应商。中标供应商未按照前述规定发出书面付款申请、提供付款所需票据凭证资料的,采购人付款期限相应顺延且不承担任何违约责任。

5.中标供应商严格执行国家和省、市环境卫生作业人员工资管理相关规定,按时足额支付环卫工人劳动薪资报酬。采购服务期内如遇国家政策性调整省、市最低工资标准,中标人自行承担工资上调部分费用,按上调后的最低工资标准向环卫工人发放工资,并在政策规定时限内调整到位。若中标供应商未及时调整到位或未按政策调整标准支付环卫工人工资待遇的,视中标供应商违约,除依法承担违约责任外,还应赔偿采购人由此造成的全部经济损失(包括但不限于:损害赔偿、诉讼费、律师费等)。

6.中标供应商应严格按国家、四川省、成都市有关规定进行作业及管理,针对本项目进行单独建帐、单独核算,无条件接受采购人或其委托的第三方机构、政府审计部门等对项目作业质量、作业安全、现场作业人员及设备配备情况、资金运行情况、人员工资及社保缴交情况等进行专项稽查审核和监督管理

7.中标供应商全面负责项目安全生产管理责任,配备必要的安全生产和劳动保护设施,加强对作业人员安全教育培训,确保项目从业人员安全作业,杜绝安全事故发生;项目服务期内如出现人员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中标供应商自行承担全部损害赔偿责任。

8.验收:

8.1验收标准:按国家有关规定、招标文件的技术服务要求、中标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及承诺以及合同约定标准进行验收。

8.2服务完成后,并且中标供应商提出验收申请后10日内,采购人组织验收小组进行验收。

8.3验收程序:

8.3.1成立验收小组。采购人(下称验收方)开展政府采购履约验收应当成立验收小组,指定负责验收小组工作的直接负责人。验收方可以根据政府采购项目的需要临时组建验收小组,也可以成立日常的验收小组。验收小组应当由熟悉掌握政府采购项目采购需求、技术需要的人员单数组成。验收小组代表验收方履行验收工作职责。

8.3.2制定验收方案。验收小组应当根据政府采购项目的具体情况,制定具体详细的采购项目验收工作方案。验收小组成员应当在实施验收前掌握采购项目采购需求、验收清单和标准、政府采购合同约定的权利义务,并完成其他准备工作。

8.3.3验收。验收小组应当在供应商履约完成后及时实施验收。每个验收小组成员必须作好验收记录。验收记录要准确、详细记载采购项目重要事项的履约情况。

8.3.4出具验收报告。验收小组完成验收后,应当出具验收报告。验收报告的内容应包括:实施验收过程基本情况陈述,供应商每一项技术、服务、安全标准等履约情况,与政府采购合同约定的权利义务比较情况,验收结论性意见。验收小组成员的个人验收记录和个人验收意见应作为验收报告附件。

8.4其他未尽事宜,严格按照《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需求和履约验收管理的指导意见》(财库(2016)205号)的要求进行验收。

注:以上打★号为本次招标项目的实质性要求,不允许有负偏离。未明确要求提供证明材料的条款均以响应/偏离表响应情况为准。明确要求提供证明材料的条款应提供证明材料作为佐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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