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项目主要是通过招标方式择优选择专业保洁服务公司以委托服务合同形式,对总长约29.36千米【宽度按河道现状为准】的河道进行清捞清理保洁。
(1) 保洁范围
序号 |
所在村 |
河道(湖泊)名称 |
起点 |
终点 |
河道长度km(湖泊面积) |
1 |
同心村 |
濂溪同心段 |
清水源水库下 |
水口 |
2.5 |
2 |
同心村 |
内洋坑 |
下淤 |
濂溪汇合口 |
1.91 |
3 |
隔溪村 |
濂溪隔溪段 |
水口 |
上马头桥 |
2.2 |
4 |
马头村 |
濂溪马头段 |
上马头桥 |
马头路口 |
2.3 |
5 |
范村村 |
濂溪范村段 |
马头路口 |
黄沙头水搭桥 |
1.5 |
6 |
连头村 |
濂溪连头段 |
黄沙头水搭桥 |
张口畈 |
1 |
7 |
龙口村 |
濂溪龙口段 |
张口畈 |
龙口村桥 |
1.9 |
8 |
龙口村 |
半坑源龙口段 |
后潘桥 |
濂溪汇合口 |
1.6 |
9 |
古亭村 |
濂溪古亭段 |
龙眼睛 |
三溪 |
1.6 |
10 |
长濂村 |
黄岩坑长濂段 |
毛田堰 |
濂溪汇合口 |
1 |
11 |
龙祥村 |
半坑源龙祥段 |
祥川 |
高垄峡桥 |
3.4 |
12 |
下马村 |
天堂源下马段 |
天堂水库下 |
十亩畈交界 |
3.3 |
13 |
银都村 |
黄岩坑银都段 |
叶油 |
毛田堰 |
4.15 |
14 |
东亭村 |
小微水体 |
|
|
1 |
河道长度km(湖泊面积)合计 |
29.36 |
注:具体以实际公里数为准,各投标人应自行考虑投标成本。
(2) 保洁标准
保洁等级 |
二级 |
质量要求 |
河面清洁无明显散落垃圾,河岸(滩)无成堆垃圾和卫生死角;两侧管理控制区内无成堆、成片垃圾杂物及明显散落垃圾;垃圾日产日清,规范处置。中标人具体按《遂昌县人民政府云峰街道办事处河道保洁服务质量标准》进行保洁服务。 |
保洁时间 |
8小时。 |
每天清扫次数 |
不少于2次;巡回保洁。 |
备注 |
夏季高温期间由保洁企业合理调整作业时间。 |
(3) 保洁要求
1. 河道保洁落实专人专船负责保洁。要求8小时无缝隙循环保洁,确保两岸河坡干净整洁,垃圾当日清理并运送至垃圾中转站。打捞招标范围内河道水面杂草、垃圾、漂浮物(包括各类垃圾、水葫芦和浮萍等)、枯枝、网具、农药包装废弃物等,清除河滩斜坡滩地及河道两岸迎水坡5米范围内的生活建筑垃圾等。垃圾日产日清运至垃圾中转站,发现动物尸体及时报告街道并进行打捞及无害化消毒处理。对沿途企业单位和个人是否向河道排放污水情况以及向河道倾倒建筑垃圾等情况进行巡查,一旦发现及时向采购人汇报并及时清理。
2. 河道保洁须配备必要的打捞工具(如船只或排、筏等)、电动密闭垃圾清运车、人力三轮车等满足本项目服务工作的设施和装备,投标人自行购买或租赁涉及本项目服务内容的一切设施和装备,并保证能够充分满足服务工作所需。
3. 中标人合同履行期间必须遵守和严格执行各项国家和地方环卫规章制度。
4. 采购人对中标人合同履行期间的保洁服务质量进行考核,具体考核标准按照《遂昌县人民政府云峰街道办事处2022年河道保洁项目考核办法》执行。
5. 在任何情况下(如灾害性天气期间或重大活动期间),中标人都应保质保量按时完成采购人或政府主管部门安排的指令性突击性任务,遇到突发事件或自然灾害,中标人必须服从采购人的指挥和安排。
1. 投标人应自行对项目现场及周围环境进行踏勘,以便获取有关编制投标文件和签署合同所需的所有材料。投标人应充分了解保洁服务项目的位置、保洁面积、路面情况等以及其它足以影响报价的情况,任何因忽视或误解现场情况而导致的索赔申请将不被批准。踏勘现场所发生的费用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2. 采购人向投标人提供的有关现场的资料和数据,是采购人现有的能使投标人利用的资料。采购人对投标人由此而作出的推论、理解和结论概不负责。
3. 投标人及其人员,为参与本项目投标可以自行踏勘招标项目现场,但投标人及其人员不得因此使采购人承担有关的责任和蒙受损失。投标人应自行对此次踏勘现场过程中发生的人身伤亡、财产损失、踏勘费用等承担责任。采购人对投标人因踏勘现场造成的损失与费用均不承担任何责任。
1. 投标人须配备完成本次招标服务内容所需技术合格、数量足够的保洁作业人员,且按承包的保洁河道实行定岗定员制度;投标人应配备项目负责人1人,专职管理人员兼安全员1名。
2. 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须对作业人员的组成及管理方式、各服务区域的人员数量配备、服务内容、各项服务工作的计划和流程等内容予以详细陈诉说明。
3. 中标人项目负责人是指派驻项目的全权负责人,应严格按规定的义务、责任权利履行其职责,项目负责人应具有实际工作一年以上经验。如采购人认为中标人指派的项目负责人不合格,应无条件予以更换;如中标人更换管理人员,应事先征得采购人同意,方可更换。
4. 中标人保洁服务人员的住宿与就餐,医疗、工伤、养老等社会保险与意外等人身保险,以及治安等问题均由中标人自行解决,相关费用已包含在成交总价中,采购人不承担任何责任。
5. 中标人日常保洁所需的设备、工具、反光环卫服装、救生衣、清洁剂、消杀药剂及清洁用品用具等费用均由中标人自行承担,费用已包含在成交总价中。
6. 中标人保洁服务人员必须按规定统一着装,配带上岗证,作业时必须穿反光环卫工作服。
1. 中标人应加强对作用人员的安全教育,原则上招聘不超过男性60周岁(含)和女性55周岁(含)的人员作为河道保洁员。
2. 中标人在本合同履行期间必须为完成本项目保洁服务所招用的所有人员(保洁服务人员、管理人员等)办理人身意外保险。
3. 中标人应严格执行各项国家地方有关规定,应实施严格的各类安全防护保证措施,并加强对危险作业的安全检查,做好安全保洁服务工作。中标人在保洁服务合同履约期间,若发生与本项目保洁服务相关的安全事故、交通事故等事故,一切法律和经济责任均由中标人自行承担,采购人不承担任何法律和经济责任。
4. 中标人若在责任区内发生重大安全事故,应立即如实向采购人报告,并在事故发生后48小时内,向采购人提交事故情况的书面报告。
5. 中标人应在打捞工具上(如船只或排、筏等)设置足够的救生设施,其安全性应不低于有关规范的规定。
6. 保洁服务合同履约期间中标人应密切注意气象预报,及时采取防范措施,防止暴风雨、洪水、雷电、冰冻、高温等造成人身损害,中标人不得以除地震等不可抗力以外的自然灾害为由向采购人提出任何补偿要求。
1. 保洁服务期:一年。
2. 付款方式:本项目合同款分期进行支付,合同生效后且具备实施条件后7个工作日内支付预付款20%;剩余80%的合同款项采购人将根据当季度的考核结果,在次月15个工作日内支付给中标人上一个季度的保洁服务费,若当季度考核结果发生扣分扣款情况的,采购人将在支付当季度保洁服务费时给予扣除【季度保洁服务费=剩余80%的合同款项÷4个季度-当季度考核扣款】。
中标人必须配备相应的办公场所以及车具停放场所,提供本地化服务。中标人不得将该保洁服务项目转包或变相转包第三方实施。否则,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