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买社会救助经办服务工作和社会工作项目
1. 采购内容:
事务性工作:解决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对象,申请在册特困供养人员、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的入户调查、数据采集与录入、档案管理等服务。
服务性工作:解决社会救助领域、养老服务领域、儿童福利领域、社区治理领域、社会事务领域等社工服务工作。
2. 事务性服务内容:
3. 服务性工作内容: 养老服务
1)健康服务
提供与老人身心健康直接相关的预防、康复、治疗等方面的服务,包括健康风险评估、老年健康知识宣传推广、老年健康咨询等;为老人开展健康照顾的有关服务,包括出行协助、生活照料、信息服务等。
2)救助服务
协助评估老人身体状况、居住环境、经济状况等,摸底排查特殊困难老人生活状况, 确立风险等级。协助符合条件的老人申请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供养、医疗救助、住房救助等社会救助政策。链接爱心慈善资金、志愿服务等社会资源为特殊困难老人提供援助。
3)精神慰藉
协助专业人士对老人做认知和情绪问题评估,识别和诊断老人认知与情绪方面的问题。协助专业人士对患有抑郁症、痴呆症、谵妄和焦虑症等认知和情绪问题提供心理辅导。在精神上关怀老年人,帮助老年人适应角色转变,重新界定生命价值和人生意义。
4)社会支持网络建立
举办各类康娱小组/交流活动,丰富老年人精神文化生活。推动建立老年人互助小组/ 学习小组/建立组员支持网络。建立照顾者支持体系,为老人照顾者提供喘息服务。开展爱老社区倡导,传承中华民族尊老敬老的美德。
5)权益保障
与有关部门和专业人士共同维护和保障老年人的财产处置和婚姻自由等合法权益不受侵犯。排查老年人有可能遭遇的风险,包括受虐待、被遗弃或疏于照顾等特殊问题, 经发现后及时开展危机介入服务。协助老年人开展养老规划,帮助和引导符合条件的老年人申请和享受来自街道(乡镇)、村(居)和养老机构的有关服务和政策支持。开展社区宣传和社区教育,防止老人遭遇不公平对待或社会歧视。
6)临终关怀
开展生命教育,协助老人达成未了心愿,包括妥善安排遗嘱、器官捐赠等法律事宜, 引导老年人及其家属建立理性的生死观。协助医护人员做好临终期老年人的疼痛和症状管理,包括音乐治疗、宠物治疗、艺术治疗。协助有需要的老人及其家属提供经济援助,缓解家庭经济压力。动态评估老人及其家属的情绪变化, 提供心理辅导和情感支持。开展丧亲后续服务,包括告别事宜、亲人离世后的哀伤辅导等。
儿童福利
1. 救助保护
协助开展家庭随访,评估儿童成长和生活中面临的问题和需求,识别困境儿童并确保其得到妥善照料。及时发现和报告遭受或疑似遭受家庭暴力或其他受虐行为,协同相关部门做好风险排查。链接社会资源为遭遇家庭暴力、虐待等问题的孩子提供临时庇护、调查取证、医疗救助、法律援助、心理疏导等服务。为困境儿童提供物质援助和关爱服务。
2. 家庭教育
面向儿童的父母和家庭普及科学育儿理念。开展儿童监护法制宣传和家庭暴力预防教育。指导儿童监护人履行抚养义务和监护责任。调适亲子关系、代际关系建设和谐家庭。增进家庭情感联结和亲情交流。
3. 社会关爱
协助学校和社区开展儿童安全教育。提供儿童心理健康教育和心理支持。开展儿童社会化引导促进社会融入。建立儿童友好社区,帮助儿童健康成长。
社区治理
1. 社区公共服务
盘活公共服务空间,形成社区居民休闲娱乐和参与公共事务的场所。开展就业政策咨询,鼓励引导就业人员适应市场需求投身经济建设。提供社区福利服务,关注社区弱势群体,链接公益慈善资源、对接社区难群体需求,结合实际情况依法设立社区慈善捐赠点,探索成立社区基金,协助解决困难。开展精神卫生服务,营造健康的社区心理支持环境。推动环境卫生治理,倡导健康文明的生活方式以及良好的卫生习惯。预防社区突发事件,保障社区治安有序。
2. 社区社会组织培育
挖掘社区骨干和社区资源,培育和发展各类社区社会组织,培育社区内生服务力量, 促进社区居民自我服务。
3. 社区志愿队伍建设
指导社区志愿服务站点建设,推动建立志愿服务队伍,依托全国志愿服务信息系统做好志愿者的招募、注册、登记、培训、使用、激励和管理工作。
4. 居民自治
引导居(村)民参与居(村)务管理,创新基层协商议事形式和活动载体,提升居(村) 民自我管理、自我服务的意识和能力。
社会事务
1. 婚姻家庭服务
开展婚姻政策法规、婚俗改革宣传,加强婚恋观、婚育观教育;提供家庭行为学习及家庭心理健康教育;开展婚姻家庭辅导,预防发生家庭暴力等事件;为遭遇家庭暴力的成员及遭遇重大变故的家庭提供危机介入和帮助。
2. 殡葬服务
开展殡葬政策法规宣传,倡导绿色殡葬理念、节地生态安葬方式。向辖区居民提供治丧需求服务,协助对接殡葬服务机构,打通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建立服务档案。
3. 残疾人服务
入户排查残疾人及其家庭成员情况,评估其服务需求。对残疾人及其家庭开展心理辅导和能力提升服务。对有需要帮助的残疾人及其家庭链接社会资源提供经济援助。对有意愿且符合就业条件的残疾人及其家庭提供技能培训创造就业机会。开展残疾人有关政策宣传,协助残疾人及其家庭申请有关政策,如协助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申请残疾人两项补贴。开展社区宣传及公众教育,营造尊重、平等、接纳残疾人的社区进步文化。
4. 流浪乞讨救助服务
为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特别是返乡和易走失人员提供心理疏导、教育矫治等服务。
每年服务预算 3200000 元,本项目合同直签三年。
四、后续服务
完成年度任务后,采购人发现有需要进一步完善的内容,供应商应继续提供周到细致的服务,直至项目达到合格。采购人对供应商年度绩效考核合格后,供应商继续履行服务,否则采购人可以重新采购供应商。因国家政策调整或出现非采购人意愿之外的不可抗拒的原因,可以中止服务。
1、工作人员要求。原则上年龄 40周岁以下,大专以上学历,社会工作专业、社会学专业、心理学专业优先,社会工作人员从上岗之日 3 年内必须取得全国社会工作者职业资格证书并完成登记。社会管理、心理咨询、民政领域相关从业经验人员优先,同等条件下本县户籍人员优先。
2、社工站人员配置。根据乡镇人口数量和基层经办需求能力合理配置,原则上 3万人以下的乡镇配备不少于 2 名工作人员,每多 1 万人增设 1 名工作人员,县级社工总站按照乡镇总配置人数的 30%配备工作人员,社工人员由承接主体公开聘用,与承接主体签订劳动合同,由承接主体为其发放薪酬并按国家规定缴纳社会保险。
3、制度职责。必须有健全的组织机构和人员分工,职责明确。有健全和具体的管理制度,有细致的工作程序和措施,有可行的检查监督制度,有奖励惩罚制度,有良好文化制度,在天镇县设立固定的办公联络处。
4、协调机制。接受甲方的政策和工作指导,以及业务培训,服从甲方管理人员的管理和要求,接受甲方组织的对该项目的承包内容、质量、管理等检查,及时做好总结和改进工作。有应对突发事件的预案,确保各类突发事件的相关保障措施得到有效落实。
5、其他。采取的管理及服务方式,信息反馈渠道。每年组织不少于 2次问卷调查。做好本次项目服务具体方案设计。以及管理人员的内部培训和发展计划,包括培训计划、方式、目标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