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内容及要求
一、项目名称
吴堡县2022年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编制项目。
二、工作范围
吴堡县域范围。
三、工作内容
根据《自然资源部关于印发(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标准(试行)的通知》(自然资规〔2020〕5号),陕西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印发《陕西省士地征收成片开发标准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陕自然资规〔2022〕1号),明确在国土空间规划确定的城镇开发边界内的集中建设区,由县(市、区)政府组织的对一定范围的土地进行的综合性开发建设活动。本工作主要内容包括收集吴堡县现状及规划基础资料、数据整合分析、开展实地调研、文本编制、表格编制、图件编制、矢量数据库建设、项目评审及修改完善等,经县、市人民政府审查通过后,最终报省人民政府审查并下发批复文件。
四、执行标准
(一)法律法规、政策文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2020年1月1日施行);
2、《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2021年9月1日施行)》;
3、《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耕地保护和改进占补平衡的意见》(中发〔2017〕4号);
4、《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建立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的若干意见)》(中发〔2019〕18号);
5、《自然资源部农业农村部关于加强和改进永久基本农田保护工作的通知》(自然资规〔2019〕1号);
6、《陕西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印发<陕西省耕地占补平衡工作管理细则>的通知》(陕国土资发〔2016〕27号);
7、《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耕地保护和改进占补平衡的实施意见》(陕发〔2018〕9号);
8、《陕西省自然资源厅关于贯彻实施<陕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的通知》(陕自然资法发〔2022〕16号)。
(二)相关标准
1、土地利用现状分类(GB/T21010-2017);
2、第三次全国土地调查技术规程(TD/T1055-2019);
3、农用地质量分等规程(GB/T28407-2012);
5、建设用地节约集约利用评价规程(TD/T1018-2008);
7、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标准(GB50180-2018);
10、国土空间调查、规划、用途管制用地用海分类指南(试行);
(三)其他依据
1、吴堡县“三区三线”规划成果;
2、吴堡县生态保护红线划定成果;
3、吴堡县永久基本农田划定成果;
4、吴堡县批供地数据;
5、吴堡县2020年度国土变更调查数据。
五、预期成果
本合同书所指的工作成果组成如下:
-
1、请示及审核意见;
2、文本成果;
3、表格成果;
4、图件成果;
5、附件成果;
6、矢量数据库成果。
- 六、成果提交
乙方提交的成果内容、数量、格式必须满足国家、陕西省和榆林市的有关规定;待甲方结清全部合同款项之后,乙方向甲方提供纸质版成果和电子版成果各3套。
七、时间要求
乙方在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内完成全部编制任务,如中、省、市相关部门对此项工作内容、提交时间进行调整,以调整时间为准,确保按期完成全部工作,提交工作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