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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政设施养护维修中长期规划及城镇桥梁桥下空间利用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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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档编号:202303220000447749 发布时间:2023-03-22 文档页数:58页 所需下载券:10
市政设施养护维修中长期规划及城镇桥梁桥下空间利用方案

采购内容及要求

 

一、 温州市市政设施维修养护中长期规划

(一)、概况

1.基本情况

根据《温州市市政设施管理条例》要求,温州市市政管理中心受温州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委托编制《温州市市政设施维修养护中长期规划》。

2.项目内容

市政设施包括城镇道桥(含隧道及地下道路,下同)、排水设施和照明设施等内容。本次规划对温州市市政设施当前的使用情况、维修养护现状进行调查和评估;分析市政设施运营期存在问题;针对市政设施维养管理体系、维修及养护、安全监测和数字化管养建设、防灾减灾及风险管理决策、中长期维养经费管理等方面编制中长期规划。

3.服务期限

2023年6月底前提交送审稿,经采购人组织的专家评审后,2023年8月底前提交报批稿。

(二)招标内容及要求

1.规划意义

当前,温州市以道路桥梁、排水设施和照明设施为主体的市政建设发展已经具有一定规模和基础。随着城市空间拓展和有机更新,全社会对提高城镇市政设施服务保障能力提出越来越高的要求。针对温州市市政设施运营现状,一方面需要弥补、消除早期建设设施标准较低带来的短板和弱项,另一方面需要为今后城镇市政设施建设管理提供指导,引导市政设施规划、建设、养护和维修全生命周期管理运营。在此背景下,编制《温州市市政设施维修养护中长期规划》为今后的设施管理养护工作提供方向性指导,显得尤为重要。主要体现在:

(1)针对温州市市政设施普遍存在的问题,提出切实可行的设施检测评估体系标准,作为今后市政设施运营评价、检测和维修年度计划的编制依据;

(2)建立完善的管理制度和管理方法,以实现对城镇市政设施更高效的管理、维修养护工作;

(3)促进实现市政设施管理的信息化、数字化建设,加快市政设施技术状况检测监测及养护装备开发;

(4)推进市政设施维养数据库改造,汇集基础地理信息、路基路面、桥隧等静态数据,为建立城镇市政设施防灾减灾风险管理决策提供基础;

(5)推广各类设施养护评价、预测、决策分析算法与模型,通过算法模型汇集分析数据,提高决策水平,为中长期市政设施维养经费使用提供依据,提升市政设施养护管理工作效能;

(6)强化市政设施规划、建设和管理部门协调性,消除部门信息壁垒,并为今后的设施建设提供指导性意见。

2.规划范围

以温州市区(含市本级、鹿城、龙湾、瓯海、洞头及各功能区)为主,其他县(市)可参照执行。

3.规划年限:规划期限10年,为2024-2033年。分为近期(2024-2026年)、中期(2027-2029年)和远期(2030-2033年)。

4.规划内容

规划报告应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结合国内外城镇市政设施维修养护管理规划经验,指导温州市区市政设施养护管理工作。

(1)规划总则:内容包括规划编制背景及依据,规划编制年限及范围、规划的原则和目标。

(2)市政设施维养现状:对规划范围内主要市政设施进行普查,阐述已建市政设施运营和维养情况,介绍当前市政设施养护体制、设施维修、设施监测及信息系统、设施维养经费使用情况,分析总结存在问题。

(3)市政设施维养管理体系规划:参考国内外先进城市经验,阐述城镇市政设施规划、建设、养护和维修全生命周期管理体系,介绍系统管理养护组织构架、人员配置、养护资源配置等要求,明确理体系内健康管理体系、养护管理制度和养护市场管理等分项内容。

(4)市政设施检测评估体系规划:按不同区域及设施类别,评估设施运营整体状况,并预测规划年限内设施服务水平。评估体系规划中阐述评估思路,重点明确市政设施评估要求和评估标准,并介绍

评估办法、评估频率,以此作为定期检测的依据。

(5)市政设施维修及养护规划:基于全寿命周期市政设施维养决策,阐述城镇市政设施维修及养护技术要求,明确市政设施维养目标;针对温州市区市政设施常见病害种类、对历年来的处置措施和效果进行科学分析和评价,优化维养方法和技术要求,并提出近中远三期设施维养、加固规划

(6)市政设施安全监测和数字化管养建设规划:就重大市政设施安全监测功能系统、市政设施健康预警、市政设施数字化维养及市政设施养护科学决策功能及框架系统进行分析,明确维养系统接入单

位和组织职权,通过公共数据平台加强数据共享。

(7)市政设施防灾减灾及风险管理决策规划:包括市政设施运营期间风险管控方法和防灾减灾应急管理规划。对重大市政设施和发生灾害后能产生严重影响的市政设施,进行灾害及次生灾害风险、抗灾性能、功能失效影响和应急保障能力评估,并提出市政设施布局、建设和改造的抗灾设防要求和主要

措施。

(8)市政设施中长期维养经费规划:维养经费包括维养费用、设施检查监测费用经费规划等内

容,使用各类先进算法与模型,通过对历史大数据的分析提高经费使用效率。

 

二、温州市城镇桥梁桥下空间利用方案

(一)、概况

1.基本情况

根据《温州市市政设施管理条例》要求,温州市市政管理中心受温州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委托编制《温州市城镇桥梁桥下空间利用方案》。

2.项目内容

阐述桥下空间的目的意义、背景现状、桥下空间的功能划分、桥下空间其他附属的设计,针对温州市区城镇范围内的桥下空间进行划分归类,形成空间功能布局图,结合不同的类型进行功能设计,采用不同的功能设计,打造不同的桥下空间利用案例,以案例指导后期桥下空间的利用设计。

3.服务期限

2023年6月底前提交送审稿,经采购人组织的专家评审后,2023年8月底前提交报批稿。

(二)招标内容及要求

1.背景和意义

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发展,中国城市开发强度越来越高,立交桥、快速路、高架桥等交通形式日益增多,在城市交通起到积极作用的同时,也给城市带来了一种次生空间“桥下空间”,因其狭长、灰暗、压抑的空间特性,长期被人们忽视,得不到有效的利用,在城市中扮演着一种被动、消极空间的角色。

本着构件资源节约型社会、环境友好型社会的需求,结合《温州市市政设施管理条例》要求,在保障桥梁结构完好和安全运行的前提下,合理有效利用桥下空间,提供土地利用效率,进一步提升城

市公共环境,赋予其承担更多城市功能,特制定本方案。

2.适用范围

适用于温州市区城镇范围内的桥下空间利用,其他县(市)可参照执行。

3.设计提升要求

结合调研分析,确定一到两个试点案例,建立样板区域,并向其他县市进行推广。

4.方案设计内容

桥下空间方案内容应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桥下空间现状及分类:通过对桥下空间的现状调查,提出现状存在的问题,将温州市城镇桥梁可以利用桥下空间的范围反映在布局图上,然后按照空间范围、功能形式等进行划分归类,便于后期针对性进行专项的设计。在调研整理过程中针对现状分类时,可从桥梁结构、箱梁分类、梁底高

度、交通环境等方面进行分类。

(2)功能设计案例:通过对现状桥下空间的分门别类,然后结合实际需求,功能定位,运用案例将桥下空间进一步提升完善,分别从社会停车、市政设施、公共活动、公交场站、城市公园等方面进行案例阐述,每项不同功能可提供单方造价,便于建设单位后期参考决策,通过绿化设计、灯光设

计、外立装饰三个方面完善桥下空间利用场景。

(3)管理实施意见:禁止利用桥下空间进行商业开发,在桥下空间改造方面需明确公益性质并

结合管理模式进行分析。

(4)附录:以图表形式呈现温州市区城镇范围内桥下空间功能布局,主要阐述正面清单和负面

清单,并提出一到两处试点,并向其他县市进行推广。

 

三、温州市市政设施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一)、项目概况

1.基本情况

根据《温州市市政设施管理条例》要求,温州市市政管理中心受温州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委托编制《温州市市政设施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2.项目内容

根据《温州市市政设施管理条例》相关要求,结合《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温州市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等相关法律法规,针对温州市城镇道路、桥梁隧道、排水设施、照明设施等四类市政设施编制突发事件应急预案,便于及时应对市政设施突发事件,迅速、有序、高效地组织应急行动,及时处置市政设施运行事故。

3.服务期限

2023年6月底前提交送审稿,经采购人组织的专家评审后,2023年8月底前提交报批稿

(二)、招标内容及要求

1.编制目的

为了建立本市市政设施运行突发事件应急机制,迅速、有序、高效地组织应急行动,及时处置市政设施运行事故;通过对市政设施四类(道路、桥隧、排水、照明设施)编制突发事件的应急预案,最大程度地降低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维护城市安全运行。

2.适用范围

适用于温州市区城镇范围内的市政设施突发事件的应急预案,其他县(市)可参照执行。

3.编制内容

四类市政设施的应急预案应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总则:根据《温州市市政设施管理条例》要求,结合相关安全生产法、应急预案等法律法规,结合温州市市政设施特色,编制应急预案的目的、编制依据、适用范围、工作原则。

(2)突发事件:针对四类不同的市政设施专业,提出不同的可能涉及的突发事件,包括自然灾害、交通事故、安全生产事故等突发事件。对突发事件进行分类处理,并对事故等级按照影响范围、严重程度、紧急程度、发展趋势和可能造成或已经造成的人员伤亡、财产损失、中断运营等情况进行分级。

(3)组织体系:本市突发公共事件应急管理工作由市委、市政府统一领导。市政府是本市突发公共事件应急管理工作的行政领导机构,下属成立市政设施突发事件应急指挥部,负责本市市政设施突发事件的预测、预警和应急处置工作,针对不同机构成员分工、职责进行明确。

(4)应急保障:通过对队伍保障、通信保障、运输保障、物资保障、经费保障、信息保障、技术保障等七个方面的保障工作,在人力、物力、财力、交通运输、医疗卫生、通信及气象等方面,保证应急救援、受害群众基本生活正常以及恢复重建的顺利进行。

(5)监督管理:市应急指挥部通过市政设施日常的宣传教育、应急培训、定期演练等方式,不断提高应急处置能力。

(6)应急处置:对四类市政设施从预警机制、应急处置、后期处置三方面进行分类说明,在市政设施遭遇突发事件时,可以由应急指挥部明确找到处置流程,及时应对,迅速、有序、高效地组织应急行动,及时处置市政设施运行事故。

预警机制:主要体现监测预报、预警级别和发布、预警响应三方面。

应急处置:主要体现信息报送、即时处置、先期处置、分级响应、现场指挥与响应措施、信息发布、应急结束七方面

后期处置:主要体现善后处置、调查与评估三方面。

(7)附则:名词解释、预案管理与更新、监督检查与奖惩。

(8)附件:突发事件信息报送流程图、突发事件分级响应流程图。

 

四、温州市城镇桥梁安全保护区域划定

(一)、概况

1.基本情况

根据《温州市市政设施管理条例》要求,温州市市政管理中心受温州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委托划定温州市城镇桥梁安全保护区域。

2.项目内容

根据桥梁设施的种类、规模、结构、地质环境等情况划定城市桥梁的安全保护区域。

3.服务期限

2023年5月底前提交送审稿,经采购人组织的专家评审后,2023年8月底前提交报批稿

(二)、招标内容及要求

1.项目意义

为保证城市桥梁结构运营安全,提高城市基础设施的运营韧性,进一步提升城市精细化管理水平,亟需划定温州市城镇桥梁安全保护区域。

2.适用范围

本技术标准适用于温州市区城镇范围,其他县(市)可参照执行。

3.项目内容

安全区域划定应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总则:内容包括管理条例的编制背景、依据以及预期目标。

2适用范围:在条文中明确适用的区域和对象。

3定义:对桥梁安全区域进行定义,明确桥梁管理界限。

4)城市桥梁安全区域范围:通过对各种影响城市桥梁安全距离的因素进行研判,指定范围数值。

5)保护标识的设计及设置办法。

 

五、温州市城镇景观照明启闭方案

(一)、概况

1.基本情况

根据《温州市照明规划(2020-2030)》、《温州市市政设施管理条例》要求,落实对温州市城镇景观照明设施启闭管理要求,温州市市政管理中心受温州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委托编制《温州市城镇景观照明启闭方案》。

2.项目内容

《温州市城镇景观照明启闭方案》实施范围涵盖温州地区城镇景观照明。本方案需对温州市景观照明设施当前的景观照明设施使用情况、启闭现状进行调查和评估;分析景观照明设施启闭管理存在的问题;结合温州地区景观照明现状,对于不同节点、区域的功能特点以及其它因素,科学合理制定设施启闭方案,实现全市景观照明启闭管理向着精细、优质、高效方向发展。

3.服务期限

2023年5月底前提交送审稿,经采购人组织的专家评审后,2023年8月底前提交报批稿。

(二)、招标内容及要求

1.编制意义

当前,温州市城镇景观照明建设发展已经具有一定规模和基础。随着城市空间拓展和有机更新,全社会对提高城镇景观照明设施启闭管理提出越来越高的要求。针对温州市城镇景观照明设施启闭时间运营现状,一方面需要弥补、消除早期建设景观照明设施启闭时间不统一、不科学,以及“双碳”城市建设带来的短板和弱项,另一方面需要为今后温州市城镇景观照明设施启闭时间提供指导,引导景观照明设施高效、低碳的启闭管理运营。在此背景下,编制《温州市城镇景观照明启闭方案》为今后的设施启闭管理工作提供方向性指导,显得尤为重要。主要体现在:

(1)建立完善的管理制度、管理方法、管理技术和管理手段,以实现对城镇景观照明设施更高效的管理工作;

(2)提出切实可行的景观照明设施启闭时间管理方案,作为今后景观照明设施运营评价、维修年度计划等方面的编制依据;

(3)促进实现景观照明设施启闭管理理的信息化、数字化管理平台建设,消除部门信息壁垒;

(4)强化景观照明设施规划、建设和管理部门协调性,并为今后的景观照明建设提供指导性意

见。

2.适用范围

参照《温州市区景观亮化运行管理实施方案》相关要求,对鹿城区、龙湾区、瓯海区、洞头区行政区域,以及市级功能区范围内的景观照明设施启闭管理工作按照本方案执行,各县(市)参照本方案执行。

3.编制内容

通过深入了解温州景观照明设施启闭运行现状,对温州地区范围内主要景观照明设施启闭管理进行调查了解,掌握温州已建景观照明设施启闭运行情况,启闭管理平台机制、低碳节能运行情况、体制机制情况,分析总结存在问题。深入了解国内城市景观照明先进管理经验及启闭方案做法,制定适合温州市城镇景观照明设施启闭时间安排、启闭管理体系、低碳运行模式等要求,以指导温州市区景观照明设施启闭工作。

编制文本应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指导思想、工作目标、适用范围。

2)启闭时间管理:科学合理设定亮灯启闭时间,一年亮灯时间应动态调整,可根据气象、日照等因素建议分四个时间段,每个亮灯时间为3个小时,重大节假日可适当延长。酒店、商场等经营

场所,以及其它承担功能性作用的景观照明设施,可另做启闭设定要求。

3)启闭运行模式:重点区域模式设计应在平日模式基础上,设定假日模式、重大节庆模式,普通区域至少应分平时模式和假日模式两种。

4)分级管理:结合景观照明节点、区域功能属性、设施特点等因素,建立分级启闭管理政策方案。

5低碳管理:构建城镇节电、续电的低碳运行管理构架,实现景观照明节能降耗目标。在政府有序用电、节能降耗,以及其他政策规定期间应关闭景观照明设施。

6)保障措施:建立景观照明启闭方案指挥体系,各部门、各单位应根据职责落实工作责任。

7)附录:温州市城镇景观照明启闭模式管理表。

注:普通与重点区域以《温州市照明规划(2020-2030)》规定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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