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指示精神,切实扭转不科学的教育评价导向,全面促进义务教育内涵发展和质量提升,推进教育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根据中共中央和国务院印发的《关于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提高义务教育质量的意见》《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总体方案》精神,拟建立内蒙古自治区义务教育发展质量综合监测评价和内蒙古自治区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监测评价体系,以全面提高自治区义务教育质量和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办学水平。
合同包1(“内蒙古自治区义务教育发展质量综合监测评价”与“内蒙古自治区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监测评价”指标体系设计与监测平台服务项目)
标的提供的时间 |
合同签订后30个日历日内交货 |
标的提供的地点 |
甲方指定地点 |
投标有效期 |
从提交投标(响应)文件的截止之日起90日历天 |
付款方式 |
1期:支付比例40%,双方签订合同后,采购单位向中标单位支付合同金额的40% 2期:支付比例20%,模块一[教育评价方案设计、教育评价体系设计]的设计、研发成果交付且完成该内容验收后,采购单位向中标单位支付合同金额的2 0% 3期:支付比例40%,软件系统开发、安装、调试结束,平台正式上线并完成功能验收后,采购单位向中标单位支付剩余合同金额 |
验收要求 |
1期:达到招标文件所要求的标准 |
履约保证金 |
收取比例:10%,说明:验收通过之日起进入运维服务期,一年运维服务期结束后无息退还 |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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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技术标准与要求
序号 |
核心产品(“△”) |
品目名称 |
标的名称 |
单位 |
数量 |
分项预算单价(元) |
分项预算总价(元) |
面向对象情况 |
所属行业 |
招标技术要求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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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教育服务 |
义务教育发展质量综合监测、标准化学校监测与指标体系和监测平台服务 |
项 |
1.00 |
2,250,000.00 |
2,250,000.00 |
否 |
其他未列明行业 |
详见附表一 |
附表一:义务教育发展质量综合监测、标准化学校监测与指标体系和监测平台服务是否允许进口:否
参数性质 |
序 号 |
具体技术(参数)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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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模块一】教育评价方案设计、教育评价体系设计 (1)监测方案、指标体系与评价细则的设计研发应依据《关于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提高义务教育质量的意见》《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总体方案》《义务教育质量评价指南》《县域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督导评估办法》和《内蒙古自治区教育“十四五”规划》《内蒙古自治区中小学校办学条件标准》等文件要求,结合自治区教育发展的实际情况和现实需求,建立自治区义务教育发展质量和自治区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监测评价体系,为促进自治区义务教育优质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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衡发展,落实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总体方案和义务教育质量评价指南奠定基础。 (2) 服务单位应组织教育质量监测评价领域的国内高水平专家团队,研究、设计、开发监测评价体系,并专门为本项目成立专家组。 (3) 根据工作内容和职责,制定相应的专家团队组织架构。专家组长须具备国家督学任职经历,了解国家教育评价发展现状,能引领区域教育评价改革。其他专家组成员不低于8人,专家需具有正高级职称,专家们所擅长的专业方向需涵盖教育督导、教育统计测量、教育心理学、教育学、课程与教学这几个领域,其中的教育督导专家应以专家组长或副组长的身份参加过国家级或省级教育督导评估活动。 (3) 教育评价指标体系与评价细则应能满足自治区义务教育发展质量和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监测评价的要求,指标体系完善、评价方法科学、每项指标均可测可评、政策依据充分、要求提供的佐证材料清晰且落地。 (4) 教育评价指标体系与评价细则在研制过程中应与采购单位指派的负责人、专家充分沟通,项目成果需通过甲方指派的负责人及专家认可。 (5) 服务单位按招标人要求交付的电子版设计研发成果资料,包括但不限于完整的监测方案、指标体系与评价细则等内容。自治区内各旗县区和学校可按照成果资料中各指标体系中的评价内容,以及每项内容所对应的观测点,完成阶段内自评;上一级教育行政管理单位可以开展对下一级单位、学校的监测结果复核,以便于开展教育教学指导、改进、再评价工作。 【模块二】平台服务 内蒙古自治区教育发展质量综合监测评价平台服务 开发并维护内蒙古自治区教育发展质量综合监测评价系统平台 (一)用户权限管理 1. 应用系统内建立自治区、盟市、旗县区、学校完整的四级单位信息结构与用户信息结构,各级管理员依据各自权限进行用户统一管理。 2. 按层级设置管理员权限。上级管理员可建立管理本级以下的所有单位和用户。 3. 支持自上而下、跨级直管或选管的管理模式。如省、市级用户可直接指派第三方专家考评各县区级单位、学校,同时可选择评价对象所属上级单位是否参与评审,亦可选择下辖学校进行抽检。 4. 支持上级单位按权限设定评价内容,可选择按评价方案进行全面、完整评价或选取部分模块或指标进行专项评价。 5. 支持上级单位按权限指定评审专家及对应的评价对象。 (二)指标体系与评价标准建立 1. 系统内嵌入并发布内蒙古自治区义务教育发展质量综合监测评价指标体系和评价细则,能够满足不同层级用户调取、查阅及参照评价。学生发展质量评价结果、学校办学质量评价结果、县域义务教育质量评价结果能实现层层递进提取。 2. 支持问卷平台采集数据的系统上传与获取,实现所导入的数据完整无误地在平台中进行正常分析应用的效果。 3. 系统能够按采购单位需求,设计、增加考评指标满足自治区教育发展质量综合监测需要。 4. 系统支持评价通知、日程和文件的编辑、发布、查询。 5. 在考评过程中能够为各级评价对象分别发布不同考评指标的考评表。 (三)数据采集、建模与分析 1.对系统内各种数据进行科学提炼、加工和集成,组织到中央数据系统。 2.系统内按指标体系与评价标准构建数据分析逻辑与数据模型,支持全面完整数据分析、专项模块数据分析;并运用各种先进的统计分析工具对数据进行灵活、动态、多角度、多层次的统计分析,为各级单位评价与决策提供科学的数据支持。 3. 支持问卷平台采集数据的系统上传与获取,实现所导入的数据完整无误地在平台中进行正常分析应用的效果。 4. 支持多元评价主体对同一评价对象的评价结果的相关性验证,能进行评价结果差异分析。 5. 支持结构性和非结构性数据评价,支持主观和客观评价,支持远程和本地在线评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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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能适应不同的评价主体需求,完成各自的评价任务。 (四)评价与审核 1.各级单位用户自评。 (1) 支持用户逐条参照评价指标进行自评打分与简述,完成上级单位发布的考评表,上传相关证明文件资料,自行备注扣分原因和评价意见。 (2) 支持未评价项或扣分项提醒,自评过程中断系统可自行保存已完成评价任务,支持多次评价,全部评价任务完成后能够自动生成评价报告。 (3) 根据自评结果和评审专家提供的评价报告,对改进计划进行编辑和附件上传。 (4) 支持自评报告、优劣指标、专家评审报告的查询、下载。 2.专家评审。 (1)系统能发布评价专家有待完成的评审任务,专家可查询评价对象基本信息。按照评价方案与细则,提供需要评价项目列表,供评审专家从中选择项目进行综合或专项评价。 (2)支持专家自主全新评价:提供评价指标、要素、证明材料等信息,供评审专家逐条针对照评价指标进行实地或在线观察,记录和上传附件,进行量化打分和质性评价,填报扣分原因,自动生成评价结果,能在线提出书面评审意见和建议。 (3)支持专家对区域、学校的自评结果进行复核评价:对评价对象自评结果和优劣指标进行查询和展示,供评审专家逐项复核、打分、填报调整原因,自动生成评价结果,在线提出书面评审意见和建议。 (五)报告查询、下载 1. 定制化研制、开发《内蒙古自治区义务教育发展质量综合监测评价报告》,报告分为三类、四级,分别为: 《县域义务教育发展质量评价报告》(自治区级、市级、县区级) 《学校办学质量评价报告》(自治区级、市级、县区级、校级) 《学生发展质量评价报告》(自治区级、市级、县区级、校级) 2. 通过常态化、项目化、阶段性监测评价,进行系统数据分析、挖掘,形成各项数据报告,随时发现区域、学校、学生在每项指标上的发展现状与存在短板,为教育行政决策与调整、教育教学改进与指导提供数据支持,确保教育始终处于良性发展状态。 a. 上一级教育管理单位根据监测结果,开展对下一级单位、学校的监测结果复核、教育教学指导、改进和再评价工作。 b. 学校根据监测结果及时发现学生的全面发展状况,发挥监测评价对教育教学的诊断、指导功能,精准探寻、快速改进,提高教育教学效能。 (六)质保期内的二次开发服务 1. 系统平台正式上线起,质保期三年,在质保期内产品出现程序问题由中标单位负责免费维护。 2. 对于采购单位提出的合理需求提供定制开发服务,比如在架构不变的前提下,基于采购需求的平台功能完善开发,不包括技术升级或超出采购需求范围内的技术开发服务。 (七)本项目系统平台的关键性能指标参数应符合以下要求: 1. 响应时间:页面响应小于3秒,数据库响应少于5秒 2. 吞吐量:理论阈值≥2000次/S(并发/秒) 3. 并发数:理论阈值≥20 4. 每秒点击率:理论阈值≥2000 5. 用户量:理论阈值≥50000 6. 数据存储量:理论阈值≥10TB 内蒙古自治区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监测评价平台服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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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发并维护内蒙古自治区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监测评价系统平台 (一)用户权限管理 1.应用系统内建立自治区、盟市、旗县区、学校完整的四级单位信息结构与用户信息结构,各级管理员依据各自权限进行用户统一管理。 2. 按层级设置管理员权限。参照自治区学校标准化建设评估和国家县域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督导评估的主体与对象要求设置各级用户权限。 3. 支持自上而下、可跨级直管或选管的管理模式。如省、市级用户可直接考评各县区级单位、学校,同时可选择评价对象所属上级单位是否参与评审,亦可选择下辖学校进行抽检。 4. 支持上级单位按权限指定评审专家及对应的评价对象。定期或不定期向评审专家发布评审计划。 (二)指标体系与评价标准建立 1. 系统内嵌内蒙古自治区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监测评价指标体系和评价细则。能够分解、落实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和县域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督导评估指标体系,进行各项指标的细化评价。 2. 系统能够适应国家和自治区政策调整,设计、增加考评指标项以满足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监测评价需要。 3. 系统支持按学校基础信息自动生成并匹配各类学校、区域评价量化数据采集任务及质性指标自评任务,能自动计算并提醒评价对象上传相关数据资料的完整性、准确性与合规性。 4. 可以按自治区要求设置和调整指标标准值,以高标准引领学校提高办学质量或以逐步提高的标准值促进低质量学校渐进式达标。 (三)数据采集、建模与分析 1. 支持录入和导入旗县区、学校基本数据的数据表,录入和导入评价细则中需要的数据及相关信息。 2. 系统设置用户数据填报指引,用户在平台上填报数据时可轻松查询数据来源;设置数据横纵校验稽核机制,能够在一定程度上降低数据填报错误率。 3. 提供学校数据上报,旗县区自动汇总的功能与校验功能;支持旗县区填报数据功能。 4. 系统内按指标体系与评价标准构建数据分析逻辑与数据模型,支持全面完整数据分析、专项模块数据分析;并运用各种先进的统计分析工具对数据进行灵活、动态、多角度、多层次的统计分析,为各级单位评价与决策提供科学的数据支持。 5. 支持多元评价主体对同一评价对象的评价结果的相关性验证,能进行评价结果差异分析。 6. 支持结构性和非结构性数据评价,支持主观和客观评价,支持远程和本地在线评价。 7. 能够按照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评估和优质均衡发展评估的指标体系自动生成并下载评价报表。 (四)评价与审核 能适应不同的评价主体需求,完成各自的评价任务。 1.旗县区、学校的量化指标客观评价与质性指标自评 (1) 支持区域、学校逐条参照评价指标进行数据填报与说明、自评打分简述、上传相关证明文件资料等操作。 (2) 支持数据填报错误、漏评项或扣分项提醒,评价过程中断系统可自行保存已完成评价任务,支持多次评价,全部评价任务完成后能够自动生成评价结果; (3) 根据自评结果和评审专家提供的评价结果,对改进计划进行编辑和附件上传或进行质疑申诉。 (4) 系统自动汇总学校评价结果与旗县区评价结果,生成县域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评估认定申报表。 2.专家评审 (1) 支持系统内分配专家评审任务,专家可查询任务对应区域和学校的基本信息、自评结果与上传材料。 (2) 对评价对象自评结果和优劣指标进行查询和展示,供评审专家逐项复核、打分、填报调整原因,能自动生成评价报告,能在线提出书面评审意见和建议。 (3) 支持专家二评。评价对象对专家初评的结果提出质疑申诉,专家可以进行复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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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报告查阅与下载 1. 定制化研制、开发二类四级的评价报告,分别为: 《内蒙古自治区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监测评价报告》(自治区级、市级、县级、校级) 《县域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督导评估报告》(自治区级、市级、县级) 2. 支持监测评价报告的在线查询与下载。 3. 通过常态化、阶段性学校建设数据采集、监测与评价,对标自治区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标准与国家县域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评估认定标准,系统自动生成评价结果,帮助学校、区域及时发现问题,找准“短板”,分析影响“短板”的因素,研究对策,提出针对性的干预措施,督促整改,引领所有学校发展向着优质均衡目标努力。 4. 评价结果精准定位着力点,摸清区域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水平和县域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水平,以客观、精准的数据依据,科学指导义务教育学校建设向着更高水平推进。 5. 通过连续监测,系统自动记录自治区内义务教育学校建设、改进、发展的各项数据,进行结构化分析、积累,形成学校发展轨迹。能够诊断自治区内义务教育弱势学校及其问题;了解县域内义务教育城乡学校间的差距;发现优质学校的亮点与典型特征,为各旗县区政府、教育行政部门决策提供参考,促进县域内义务教育学校实现优质均衡发展。 (六)质保期内的二次开发服务 1. 系统平台正式上线起,质保期三年,在质保期内产品出现程序问题由中标单位负责免费维护。 2. 对于采购单位提出的合理需求提供定制开发服务,比如在架构不变的前提下,基于采购需求的平台功能完善开发,不包括技术升级或超出采购需求范围内的技术开发服务。 (七)本项目系统平台的关键性能指标参数应符合以下要求: 1. 响应时间:理论阈值1秒≤N≤10秒 2. 吞吐量:理论阈值≥2000次/S(并发/秒) 3. 并发数:理论阈值≥20 4. 每秒点击率:理论阈值≥2000 5. 用户量:理论阈值≥50000 6. 数据存储量:理论阈值≥10TB 系统运维服务与培训 (一)系统运维与客户服务 系统平台正式上线起,免费质保期(运维服务期)三年。 1.质保期内,提供支撑全区范围的平台应用服务,包括但不限于: (1) 提供平台安全稳定运行的计算、存储、网络带宽、安全等云资源服务。 (2) 提供质保期内三级等保测评通过报告。 2.质保期内,提供如下系统运维服务: (1) 对云服务器上的应用系统、数据库以及相关文件进行维护。服务内容包括:系统日志检查、系统配置检查、系统备份检查、系统总体性能评估、系统软件参数调整及优化、应用系统软件备份及故障恢复、应用系统软件升级维护、定期备份数据库、定期检测数据库的一致性、软件常见问题解答、软件故障修复等。 (2) 提供云主机生命周期管理;提供虚拟主机的动态升级、快照备份、性能监测分析、异常告警、日志管理等功能;系统盘和数据盘支持加密;具有安全加固能力。提供NAS存储、NAT网关、服务器负载均衡等云服务支持。 3.质保期内,提供如下客户服务: (1) 提供5*8小时电话远程应答服务;5*8小时软件的Bug和漏洞补丁服务。每年提供一次系统巡检和系统调优,提供巡检报告。" (2) 提供现场维护、热线电话、电子邮箱、远程技术支持和定期用户使用调查技术服务。 (3) 提供2人每天5*8小时的驻场服务,驻场人员的工作场地由采购单位提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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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质保期结束后,如采购人有要求,必须提供数据分类导出存档或数据迁移服务。 (二)系统使用培训与指导 1. 质保期内,投标人能够根据采购单位的需求,提供现场或远程的系统操作、维护、管理、案例分析、实践拓展等培训。培训项目所涉及的备课讲义、培训文集、培训报告等资料在培训结束后提供给采购单位。 2. 指导用户正确使用、管理、维护系统。在质保期内为使用方提供相关咨询服务,并结合使用方的实际情况提出建议; 对系统升级与调整提供相应使用和维护补充培训。 【模块三】配套培训与服务 (1) 供应商应具有组织大规模区域项目监测与专业评价的能力、经验和稳定的专家团队; (2) 为本项目配备至少5人的专家组,专家组成员须涵盖教育督导专家、教育统计测量专家、课程与教学专家、教育心理学专家; (3) 问卷测查工具均需要按照大规模监测评价要求的程序进行开发,符合国家政策要求,聚集社会热点问题,测试工具的信度和效度符合统计测量学要求; (4) 服务期内,提供问卷平台技术支持与问卷数据服务,服务内容包括每次大规模监测的数据清洗与导入平台,最终达到所导入的数据完整无误地在平台中进行正常分析应用的效果; (5) 为项目提供清晰、合理、易操作的培训、问卷测评实施方案和操作手册,提供培训服务,指导采购单位顺利完成各项监测; (6) 应组建专业技术与服务团队支撑监测评价项目顺利实施。 设立项目开发经理1名,由具备10年以上教育信息化产品设计开发经验,理解教育测量与评价基本理论的人员担任,全职负责本项目的开发管理工作、项目基本数据处理工作及平台测试等相关工作。该项目经理具备相应的项目组织建设经验与资质,沟通能力、需求分析理解能力强。项目建设期间稳定项目组成员人数不少于8名,具备业务需求分析、业务逻辑分析与业务模式设计、标准规范体系设计、数据方法和模型设计、体系架构设计、应用系统设计、数据库系统设计等专业技术骨干。 设立项目专业技术服务经理1名,由具备教育统计测量、教育大数据分析的学术背景及技术实力的人员担任,发表过教育监测评价领域学术论文或具有教育评价项目的管理及实施经验。项目服务期内,稳定的专业技术服务团队成员不低于6人,须具备教育、统计学、心理学的相关专业背景,统招本科或研究生毕业,获得相应的学位,具备参与省级教育评价项目的实施经验。 (6)应为此项目的运营制定一套科学、完整的系统日常监控、运维和操作文档;向采购方提供全套规范的技术文件,并与实际系统环境一致,包含业务规范、用户手册、系统管理手册等。 |
说明 |
打“★”号条款为实质性条款,若有任何一条负偏离或不满足则导致投标无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