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务、技术要求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平遥县卜宜乡明子村采煤沉陷搬迁土地复垦项目
2、项目概况:由平遥县自然资源局组织对该项目按规定程序从可研、设计、招投标、施工、监理到竣工验收进行全过程、全方位管理。卜宜乡人民政府是采煤沉陷区综合治理项目的责任主体和实施主体,同步成立治理项目部,具体负责采煤沉陷区治理中旧房拆除的登记造册和土地复垦数量台账,按照明子村采煤沉陷摄迁土地复垦设计要求,组织开展明子村土地权属调查、土地权属调整工作,负责组织施工中的矛盾调处,纠纷调解,积极配合各职能部门解决有关施工中的具体事宜,圆满完成本次项目任务。
二、磋商内容
1、本次采购内容共一包:平遥县卜宜乡明子村采煤沉陷搬迁土地复垦项目。
- 1)土壤重构工程:包含砖混房拆除、窑洞拆除、围墙拆除、硬化点拆除、清土清运、客土覆盖、拦渣坝干砌、田坎修筑、田绠修筑等;
- 2)植被重建工程:栽植油松、刺槐等;
3)道路工程:新建砂砾石田间路等。
2、施工时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 6 个月内完工,达到验收标准。
3、施工地点:平遥县卜宜乡明子村。
4、监测管护期:3 年。
三、工程量清单(另附)
四、工程要求
- 1. 供应商在领取成交通知书前与采购人联系,采购人对其报价及工程内容进行考核认定,如有与响应文件所要求规定不符,采购人有权拒绝并取消该供应商成交资格。
- 2. 供应商需严格遵守甲方时间安排,24小时内做到随叫随到。未在规定时间内到达或完工的,按合同约定承担违约责任。
- 3. 在组织施工中应按编制的施工组织设计合理安排组织施工。
- 4. 磋商文件规定的各项工程内容完成后,需采购方组织验收,经验收合格,方可视为完成。
- 5. 质量要求:按现行国家相关规范施工。
- 6. 成交单位在具体施工时应遵守采购人作息时间,合理安排施工。
- 7. 施工作业必须符合安全作业规范,做好施工现场的安全组织,杜绝发生一切安全事故。一切安全事故(包括人员事故、设备事故)由供应商负责。
- 8. 施工过程中造成财务的损坏或丢失由供应商负责。
- 9. 按采购人规定时间完工,若没有达到要求,按合同约定承担违约责任。
- 10. 工程完工后,成交人应将场面清洗干净,如在施工过程中给路面及周围设施造成损坏的,应将其恢复完整,在此过程中的一切费用由成交人自行承担。
五、土地复垦质量要求
1、耕地复垦标准
- 1)耕地平整后的地面坡度不超过 5°;
- 2)耕地表层土壤厚度不小于 8m,耕层质地为壤土、砂壤土,砾石含量不大于 5%;
- 3)复垦土壤 PH值 5~8.1,0~20cm 土层有机质含量在 5.0g/kg 以上;
- 4)耕地排水设施满足要求,达到 10年一遇雨水防洪要求;
- 5)表层土层容重不大于 3g/cm³;
- 6)复垦当年农作物产量应恢复到原耕地农作物产量的 50%,三年内达到原有作物产量水平,如玉米应不低于 400kg/亩。
2、林地复垦标准:
- 1)选择适合于当地种植的乡土树种和抗逆性能好的树种,适宜当地种植、成活率高、种源丰富的优势树种有:灌木:柠条、沙棘、沙柳、紫穗槐等。乔木:油松、新疆杨、刺槐、垂柳、旱柳、白榆等。
- 2)土层厚度:表土层土壤厚度不小于 3m。
- 3)土壤酸碱度:覆土层土壤 pH值维持在 8 左右。
- 4)实行草、灌、乔套种混播。
- 5)复垦林地造林成活率:三年后达到 95%以上,郁闭度 2以上。
- 6)单株乔木方圆 1m坡度小于 1°。
3、道路复垦标准:
- 1)因地制宜合理设计路面宽度,提高道路的荷载标准和通达度,满足后期管护通行要求;
- 2)道路的路面宽度为 2m-3m;
- 3)道路通达度达到 100%以上,道路使用年限不少于 15年;
- 4)路面材质宜选用砂砾石,也可为砖砌、泥结石等。
- 六、验收方式和验收标准
1、验收方式:由平遥县自然资源局申请上级部门组织专家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后填写验收报告单。
2、验收标准:验收时根据国家相关规定及上述磋商内容标准进行验收。
七、付款方式
按完成工程进度由项目法人和总监理工程师签证后,分批拨付给乙方工程款。自本合同协议签署生效,并在乙方人员、设备进场施工开始后支付合同价款的 20%;完成工程施工进度的 60%,甲方向乙方支付到合同价款的 55%;完成工程施工进度的 80%,甲方向乙方支付到合同价款的 75%;最终验收合格后,甲方向乙方支付到工程审计审定工程款的 97%,剩余工程审计审定工程款的 3%作为质量保证金,质量保证金在管护期(最终验收合格后 3 年)满后 20 日内付清。
未尽事宜,以签订正式合同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