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
2023-2026年政府投资项目工程咨询及造价咨询服务
采购文件网,投标文件,招标文件,采购文件,招标范本,投标方案,自行采购 招标文件
文档编号:202304280000500219 发布时间:2023-04-28 文档页数:52页 所需下载券:10
2023-2026年政府投资项目工程咨询及造价咨询服务

招标项目技术、服务、商务及其他要求

(注:当采购包的评标方法为综合评分法时带“★”的参数需求为实质性要求,供应商必须响应并满足的参数需求,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根据项目实际需求合理设定,并明确具体要求。带“▲”号条款为允许负偏离的参数需求,若未响应或者不满足,将在综合评审中予以扣分处理。)

(注:当采购包的评标方法为最低评标价法时带“★”的参数需求为实质性要求,供应商必须响应并满足的参数需求,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根据项目实际需求合理设定,并明确具体要求。)

3.1采购项目概况

(一)招标范围:为进一步加强金牛区政府性投资项目项目建议书、可研报告及工程造价评审咨询管理等工作,确保评审质量,提高评审效率,提升了政府投资效益,拟对符合条件的社会中介机构进行公开招标采购,入选的工程咨询及造价咨询机构将接受金牛区政府投资项目评审中心的委托进行政府性投资项目工程咨询、工程造价评审咨询以及区委、区政府、区行业管理部门、区发改局等委托评审中心实施的其他评审服务。(二)主要工作内容包括:政府投资和以政府投资为主的建设项目的项目建议书、可研报告、节能评估报告、项目后评价、信息化项目预算、工程概算、预算(招标)控制价及工程变更签证评审。评审时:工程咨询、造价咨询组分别考核评审。(三)服务年限:三年(2023年7月-2026年7月),具体以招标人执行要求为准。

3.2服务内容及服务要求

3.2.1服务内容

采购包1:

采购包预算金额(元):15,000,000.00

采购包最高限价(元):15,000,000.00

供应商报价不允许超过标的金额

(招单价的)供应商报价不允许超过标的单价

序号

标的名称

数量

标的金额(元)

计量单位

所属行业

是否核心产品

是否允许进口产品

是否属于节能产品

是否属于环境标志产品

1

工程咨询服务采购

1.00

15,000,000.00

其他未列明行业

采购包2:

采购包预算金额(元):30,000,000.00

采购包最高限价(元):30,000,000.00

供应商报价不允许超过标的金额

(招单价的)供应商报价不允许超过标的单价

序号

标的名称

数量

标的金额(元)

计量单位

所属行业

是否核心产品

是否允许进口产品

是否属于节能产品

是否属于环境标志产品

1

造价咨询服务采购

1.00

30,000,000.00

其他未列明行业

3.2.2服务要求

采购包1:

标的名称:工程咨询服务采购

参数性质

序号

技术参数与性能指标

1

一、项目概述

(一)招标范围:为进一步加强金牛区政府性投资项目项目建议书、可研报告及工程造价评审咨询管理等工作,确保评审质量,提高评审效率,提升了政府投资效益,拟对符合条件的社会中介机构进行公开招标采购,入选的工程咨询及造价咨询机构将接受金牛区政府投资项目评审中心的委托进行政府性投资项目工程咨询、工程造价评审咨询以及区委、区政府、区行业管理部门、区发改局等委托评审中心实施的其他评审服务。

(二)主要工作内容包括:政府投资和以政府投资为主的建设项目的项目建议书、可研报告、节能评估报告、项目后评价、信息化项目预算、工程概算、预算(招标)控制价及工程变更签证评审。评审时:工程咨询、造价咨询组分别考核评审。

)服务年限:三年(2023年7月-2026年7月),具体以招标人执行要求为准。

二、项目技术服务要求

(一)采购服务事项

入选的工程咨询及造价咨询机构将接受金牛区政府投资项目评审中心的委托,依法参与政府性投资项目工程咨询及工程造价评审咨询服务,主要工作内容包括:政府投资和以政府投资为主的建设项目的项目建议书、可研报告、节能评估报告、项目后评价、信息化项目预算、工程概算、预算(招标)控制价、工程变更签证以及区委、区政府、区行业管理部门、区发改局等委托评审中心实施的其他评审服务。

★(二)服务期限

2023-2026年,入选的工程咨询及造价咨询机构,将根据具体项目签订委托合同,明确合同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

(三)项目安排原则

按照成都市金牛区评审任务分配相关制度执行。

(四)服务要求

(1)满足招标文件规定的各项要求。

(2)接受并服从《成都市金牛区发展和改革局关于印发金牛区政府投资项目评审中心评审任务分配及履约管理办法的通知》(金牛发改发〔2021〕30号)文件规定、金牛区政府投资项目评审中心制定的《金牛区政府性投资项目评审管理操作规程》相关文件以及区委、区政府、区发改局、区评审中心的其他相关文件。

(3)接到金牛区政府投资项目管理系统的派件信息后,确保在半小时内线上接收任务,并严格准时完成项目推进中各项系统流程。接到安排项目评审的电话后,确保在2个小时内能指派专业技术人员到达采购人指定的地点。

(五)履职考核

区评审中心将按照《金牛区政府性投资项目评审管理操作规程》相关文件以及区政府、区发改局、区评审中心的有关文件对各中介机构进行考核打分。

(六)付费标准

按照区发改局相关文件《成都市金牛区发展和改革局关于印发《金牛区政府性投资项目评审服务费用支付标准》(修订版)的通知》(金牛发改发[2022]11号)执行。

★(七)付款方式

评审费由区评审中心支付,支付方式按照发改局相关文件《成都市金牛区发展和改革局关于印发《金牛区政府性投资项目评审服务费用支付标准》(修订版)的通知》(金牛发改发[2022]11号)执行。

(八)验收

中标供应商履行政府采购合同约定义务后,为保证采购质量,采购人将严格按照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以及《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需求和履约验收管理的指导意见》(财库[2016]205号)。

(九)供应商投标文件中所提供的资料必须是真实准确的,若发现供应商在本次招标过程中存在虚假应标的,将取消其中标候选人资格。

三、商务及其他要求

(一)任务管理

1、区评审中心根据评审咨询机构的资质类别、专业、等级委托项目评审咨询任务,主要内容包括:

(一)委托给工程咨询机构的业务:

(1)政府性投资项目的项目建议书、节能评估报告、可行性研究报告评审;

(2)政府性投资项目的后评价;

(3)其他定制服务。

(二)委托给造价咨询机构的业务:

(1)政府性投资项目的投资概算评审;

(2)政府性投资项目的工程预算(招标控制价)评审;

(3)政府性投资项目的工程变更造价评审;

(4)信息化项目预算;

(5)其他定制服务。

2、政府性投资项目评审咨询机构应实行回避制度,评审咨询机构或评审人员与被评审项目单位有直接关系或者有可能影响评审公正性的应当回避。

3、承担项目建议书、节能评估报告、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概算、预算控制价等编制业务的咨询机构,不得承担同一事项的评审咨询任务。

4、为保证项目评审工作质量,政府性投资项目评审咨询机构工作考核遵循“客观公正、全面评价、动态考核”的原则每年度考核一次。

5、评审咨询机构接区评审中心的委托,开展政府性投资项目评审咨询工作,并接受区评审中心的服务质量跟踪管理。

6、在执行评审业务过程中,对有遗漏、有争议、有分歧等方面的问题,评审咨询机构应及时向区评审中心提出书面报告,由区评审中心协调解决,不得擅自处理。

7、评审咨询机构出具的评审意见未达到要求或有重大缺陷的,应按区评审中心的要求修改完善或重新进行评审。

(二)任务分配

1、评审任务分配原则上按照《成都市金牛区发展和改革局关于印发金牛区政府投资项目评审中心评审任务分配及履约管理办法的通知》(金牛发改发〔2021〕30号)的规定执行。

2、对于联合体中标的,由联合体内部确定任务分配办法,提交至中心备案。

3.对于联合体中标的,项目评审需由“评审单位+复核单位”共同完成,结合项目评审质量同步考核复核单位。

4、对情况复杂、有特殊技术要求、专业性特别强、对社会有重大影响、涉及抢险救灾或国家机密或上级有特殊要求的项目,由区评审中心根据项目情况、咨询机构的业绩、实力、资质、专长、经验等因素,择优选定咨询机构。

(三)履约管理

1、经调查核实,评审咨询机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区评审中心可以对其提出警告、扣减咨询费用、取消其承担评审咨询任务、暂停服务期、从评审咨询机构名单中除名、向有管理权限的部门通报追究其违规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咨询评估报告有重大失误或质量低劣,经一次修改后仍未达到要求的;

(二)因自身工作过失造成重大质量偏差的;

(1)材料审核单价高于或低于省市造价部门公布的当期市场信息价的10%;

(2)过多的项目漏项(在施工图等技术资料齐备的情况下,因漏项导致工程直接费增加10%以上)。

(三)咨询评估过程中未经允许私自向业主单位透露评审情况或信息;

(四)无正当理由一年内两次拒绝接受委托评审咨询任务;

(五)机构或其人员徇私舞弊,向被评审项目相关单位或个人索要财物;

(六)违反成都市金牛区发展和改革局关于评审任务分配及履约管理的相关文件规定的行为;

(七)其他违反法律法规的行为。

(四)机构考核

1、区评审中心建立中介咨询机构工作基础档案,对单个项目评审质量及每年度综合表现情况进行验收考评,考评结果作为中心征集或续用中介咨询机构的参考依据。(详见《成都市金牛区发展和改革局关于印发金牛区政府投资项目评审中心评审任务分配及履约管理办法的通知》(金牛发改发〔2021〕30号))

(1)单个项目考评:对完成的每一个评审项目进行评审质量考核。一是对评审单位考核,重点围绕评审团队的专业能力、质量控制、工作效能等各方面情况进行考核,实行百分制打分;工程咨询类项目单项评价表,工程造价类项目单项评价表、综合质量评价表。二是对复核单位考核。重点围绕复核团队的人员配备、工作时效、质量控制、具体成效等各方面进行考核,总计5分,由主办工程师、总工程师、科室长、中心领导分别进行考核,平均值作为最终复核质量综合得分。

(2)年度综合考评:结合单个项目考评情况以及评审单位复核质量评价成效、工作配合各方面情况进行综合考核。

2、考核措施。

一是对于单个项目考核措施:单个项目考评得分≥80,按照我区评审管理操作规程全额支付评审服务费;80>得分≥70,扣减评审费10%;70>得分≥60,扣减评审费20%,暂停一轮评审委托并进行约谈、警告;得分<60,不予支付项目评审费用,暂停其2轮项目评审委托并取消年度评优资格;两次低于60分的,按合同约定,从中心征集的中介咨询机构名单中除名,并在3年内不得承接中心派发的项目建议书、可研、节能、概算、招标(预算)控制价等评审业务。

二是对于年度综合考评措施:年度综合考评为单个项目考核的综合平均分,另外,对于复核质量评价综合得分≥3分,评定为优,在年度综合考评分基础上,每一次加2分;3>得分≥1,评定为良,在年度综合考评分基础上,每次扣减2分;得分<1,评定为一般,在年度综合考评分基础上,每次扣减4分,并取消年度评优资格。

★(五)费用管理

(一)计费依据

为切实加强政府性投资项目评审费用支出管理,区评审中心依据《成都市金牛区发展和改革局关于印发《金牛区政府性投资项目评审服务费用支付标准》(修订版)的通知》(金牛发改发[2022]11号)文件和《金牛区政府性投资项目评审管理操作规程》相关文件,参照国家计委计价格〔1999〕1283号、四川省物价局“关于转发国家计委《印发建设项目前期工作咨询收费暂行规定的通知》”川价字费〔2000〕35号、四川省物价局“四川省建设厅关于《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标准的通知》”川价发〔2008〕141号文件,及相关文件的相关标准,结合我区实际情况支付相关评审费用。

(二)评审咨询费用支付标准

执行《成都市金牛区发展和改革局关于印发《金牛区政府性投资项目评审服务费用支付标准》(修订版)的通知》(金牛发改发[2022]11号)文件规定的标准。

采购包2:

标的名称:造价咨询服务采购

参数性质

序号

技术参数与性能指标

1

一、项目概述

(一)招标范围:为进一步加强金牛区政府性投资项目项目建议书、可研报告及工程造价评审咨询管理等工作,确保评审质量,提高评审效率,提升了政府投资效益,拟对符合条件的社会中介机构进行公开招标采购,入选的工程咨询及造价咨询机构将接受金牛区政府投资项目评审中心的委托进行政府性投资项目工程咨询、工程造价评审咨询以及区委、区政府、区行业管理部门、区发改局等委托评审中心实施的其他评审服务。

(二)主要工作内容包括:政府投资和以政府投资为主的建设项目的项目建议书、可研报告、节能评估报告、项目后评价、信息化项目预算、工程概算、预算(招标)控制价及工程变更签证评审。评审时:工程咨询、造价咨询组分别考核评审。

)服务年限:三年(2023年7月-2026年7月),具体以招标人执行要求为准。

二、项目技术服务要求

(一)采购服务事项

入选的工程咨询及造价咨询机构将接受金牛区政府投资项目评审中心的委托,依法参与政府性投资项目工程咨询及工程造价评审咨询服务,主要工作内容包括:政府投资和以政府投资为主的建设项目的项目建议书、可研报告、节能评估报告、项目后评价、信息化项目预算、工程概算、预算(招标)控制价、工程变更签证以及区委、区政府、区行业管理部门、区发改局等委托评审中心实施的其他评审服务。

★(二)服务期限

2023-2026年,入选的工程咨询及造价咨询机构,将根据具体项目签订委托合同,明确合同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

(三)项目安排原则

按照成都市金牛区评审任务分配相关制度执行。

(四)服务要求

(1)满足招标文件规定的各项要求。

(2)接受并服从《成都市金牛区发展和改革局关于印发金牛区政府投资项目评审中心评审任务分配及履约管理办法的通知》(金牛发改发〔2021〕30号)文件规定、金牛区政府投资项目评审中心制定的《金牛区政府性投资项目评审管理操作规程》相关文件以及区委、区政府、区发改局、区评审中心的其他相关文件。

(3)接到金牛区政府投资项目管理系统的派件信息后,确保在半小时内线上接收任务,并严格准时完成项目推进中各项系统流程。接到安排项目评审的电话后,确保在2个小时内能指派专业技术人员到达采购人指定的地点。

(五)履职考核

区评审中心将按照《金牛区政府性投资项目评审管理操作规程》相关文件以及区政府、区发改局、区评审中心的有关文件对各中介机构进行考核打分。

(六)付费标准

按照区发改局相关文件《成都市金牛区发展和改革局关于印发《金牛区政府性投资项目评审服务费用支付标准》(修订版)的通知》(金牛发改发[2022]11号)执行。

★(七)付款方式

评审费由区评审中心支付,支付方式按照发改局相关文件《成都市金牛区发展和改革局关于印发《金牛区政府性投资项目评审服务费用支付标准》(修订版)的通知》(金牛发改发[2022]11号)执行。

(八)验收

中标供应商履行政府采购合同约定义务后,为保证采购质量,采购人将严格按照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以及《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需求和履约验收管理的指导意见》(财库[2016]205号)

(九)供应商投标文件中所提供的资料必须是真实准确的,若发现供应商在本次招标过程中存在虚假应标的,将取消其中标候选人资格。

三、商务及其他要求

(一)任务管理

1、区评审中心根据评审咨询机构的资质类别、专业、等级委托项目评审咨询任务,主要内容包括:

(一)委托给工程咨询机构的业务:

(1)政府性投资项目的项目建议书、节能评估报告、可行性研究报告评审;

(2)政府性投资项目的后评价;

(3)其他定制服务。

(二)委托给造价咨询机构的业务:

(1)政府性投资项目的投资概算评审;

(2)政府性投资项目的工程预算(招标控制价)评审;

(3)政府性投资项目的工程变更造价评审;

(4)信息化项目预算;

(5)其他定制服务。

2、政府性投资项目评审咨询机构应实行回避制度,评审咨询机构或评审人员与被评审项目单位有直接关系或者有可能影响评审公正性的应当回避。

3、承担项目建议书、节能评估报告、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概算、预算控制价等编制业务的咨询机构,不得承担同一事项的评审咨询任务。

4、为保证项目评审工作质量,政府性投资项目评审咨询机构工作考核遵循“客观公正、全面评价、动态考核”的原则每年度考核一次。

5、评审咨询机构接区评审中心的委托,开展政府性投资项目评审咨询工作,并接受区评审中心的服务质量跟踪管理。

6、在执行评审业务过程中,对有遗漏、有争议、有分歧等方面的问题,评审咨询机构应及时向区评审中心提出书面报告,由区评审中心协调解决,不得擅自处理。

7、评审咨询机构出具的评审意见未达到要求或有重大缺陷的,应按区评审中心的要求修改完善或重新进行评审。

(二)任务分配

1、评审任务分配原则上按照《成都市金牛区发展和改革局关于印发金牛区政府投资项目评审中心评审任务分配及履约管理办法的通知》(金牛发改发〔2021〕30号)的规定执行。

2、对于联合体中标的,由联合体内部确定任务分配办法,提交至中心备案。

3.对于联合体中标的,项目评审需由“评审单位+复核单位”共同完成,结合项目评审质量同步考核复核单位。

4、对情况复杂、有特殊技术要求、专业性特别强、对社会有重大影响、涉及抢险救灾或国家机密或上级有特殊要求的项目,由区评审中心根据项目情况、咨询机构的业绩、实力、资质、专长、经验等因素,择优选定咨询机构。

(三)履约管理

1、经调查核实,评审咨询机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区评审中心可以对其提出警告、扣减咨询费用、取消其承担评审咨询任务、暂停服务期、从评审咨询机构名单中除名、向有管理权限的部门通报追究其违规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咨询评估报告有重大失误或质量低劣,经一次修改后仍未达到要求的;

(二)因自身工作过失造成重大质量偏差的;

(1)材料审核单价高于或低于省市造价部门公布的当期市场信息价的10%;

(2)过多的项目漏项(在施工图等技术资料齐备的情况下,因漏项导致工程直接费增加10%以上)。

(三)咨询评估过程中未经允许私自向业主单位透露评审情况或信息;

(四)无正当理由一年内两次拒绝接受委托评审咨询任务;

(五)机构或其人员徇私舞弊,向被评审项目相关单位或个人索要财物;

(六)违反成都市金牛区发展和改革局关于评审任务分配及履约管理的相关文件规定的行为;

(七)其他违反法律法规的行为。

(四)机构考核

1、区评审中心建立中介咨询机构工作基础档案,对单个项目评审质量及每年度综合表现情况进行验收考评,考评结果作为中心征集或续用中介咨询机构的参考依据。(详见《成都市金牛区发展和改革局关于印发金牛区政府投资项目评审中心评审任务分配及履约管理办法的通知》(金牛发改发〔2021〕30号))

(1)单个项目考评:对完成的每一个评审项目进行评审质量考核。一是对评审单位考核,重点围绕评审团队的专业能力、质量控制、工作效能等各方面情况进行考核,实行百分制打分;工程咨询类项目单项评价表,工程造价类项目单项评价表、综合质量评价表。二是对复核单位考核。重点围绕复核团队的人员配备、工作时效、质量控制、具体成效等各方面进行考核,总计5分,由主办工程师、总工程师、科室长、中心领导分别进行考核,平均值作为最终复核质量综合得分。

(2)年度综合考评:结合单个项目考评情况以及评审单位复核质量评价成效、工作配合各方面情况进行综合考核。

2、考核措施。

一是对于单个项目考核措施:单个项目考评得分≥80,按照我区评审管理操作规程全额支付评审服务费;80>得分≥70,扣减评审费10%;70>得分≥60,扣减评审费20%,暂停一轮评审委托并进行约谈、警告;得分<60,不予支付项目评审费用,暂停其2轮项目评审委托并取消年度评优资格;两次低于60分的,按合同约定,从中心征集的中介咨询机构名单中除名,并在3年内不得承接中心派发的项目建议书、可研、节能、概算、招标(预算)控制价等评审业务。

二是对于年度综合考评措施:年度综合考评为单个项目考核的综合平均分,另外,对于复核质量评价综合得分≥3分,评定为优,在年度综合考评分基础上,每一次加2分;3>得分≥1,评定为良,在年度综合考评分基础上,每次扣减2分;得分<1,评定为一般,在年度综合考评分基础上,每次扣减4分,并取消年度评优资格。

★(五)费用管理

(一)计费依据

为切实加强政府性投资项目评审费用支出管理,区评审中心依据《成都市金牛区发展和改革局关于印发《金牛区政府性投资项目评审服务费用支付标准》(修订版)的通知》(金牛发改发[2022]11号)文件和《金牛区政府性投资项目评审管理操作规程》相关文件,参照国家计委计价格〔1999〕1283号、四川省物价局“关于转发国家计委《印发建设项目前期工作咨询收费暂行规定的通知》”川价字费〔2000〕35号、四川省物价局“四川省建设厅关于《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标准的通知》”川价发〔2008〕141号文件,及相关文件的相关标准,结合我区实际情况支付相关评审费用。

(二)评审咨询费用支付标准

执行《成都市金牛区发展和改革局关于印发《金牛区政府性投资项目评审服务费用支付标准》(修订版)的通知》(金牛发改发[2022]11号)文件规定的标准。

3.2.3人员配置要求

采购包1:

详见3.2.2服务要求。

采购包2:

详见3.2.2服务要求。

3.2.4设施设备配置要求

采购包1:

/

采购包2:

/

3.2.5其他要求

采购包1:

/:

采购包2:

/:

3.3商务要求

3.3.1服务期限

采购包1: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096日

采购包2: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096日

3.3.2服务地点

采购包1:

成都市金牛区光荣巷21号

采购包2:

成都市金牛区光荣巷21号

3.3.3考核(验收)标准和方法

采购包1:

按照《成都市金牛区发展和改革局关于印发金牛区政府投资项目评审中心评审任务分配及履约管理办法的通知》(金牛发改发〔2021〕30号)的规定实施。

采购包2:

按照《成都市金牛区发展和改革局关于印发金牛区政府投资项目评审中心评审任务分配及履约管理办法的通知》(金牛发改发〔2021〕30号)的规定实施。

3.3.4支付方式

采购包1:

一次付清

采购包2:

一次付清

3.3.5.支付约定

采购包1:付款条件说明:按照区发改局相关文件《成都市金牛区发展和改革局关于印发《金牛区政府性投资项目评审服务费用支付标准》(修订版)的通知》(金牛发改发[2022]11号)执行,达到付款条件起30日,支付合同总金额的100.00%。

采购包2:付款条件说明:按照区发改局相关文件《成都市金牛区发展和改革局关于印发《金牛区政府性投资项目评审服务费用支付标准》(修订版)的通知》(金牛发改发[2022]11号)执行,达到付款条件起30日,支付合同总金额的100.00%。

3.3.6违约责任与解决争议的方法

采购包1: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若发生争议,甲乙双方应及时协商解决;如未能达成一致,可按照下列2种方式解决:可提交成都仲裁委员会仲裁;可向合同签订地金牛区人民法院起诉。

采购包2: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若发生争议,甲乙双方应及时协商解决;如未能达成一致,可按照下列2种方式解决:可提交成都仲裁委员会仲裁;可向合同签订地金牛区人民法院起诉。

3.5其他要求

/

采购文件网,投标文件,招标文件,采购文件,招标范本,投标方案,自行采购 收藏

上传文档

在线客服

常见问题
人工客服

服务时间:8:00-23:00

工作电话:400 9911 877

在线咨询

意见反馈

收藏本站


AI



用AI快速编写
限免使用
采购文件网,投标文件,招标文件,采购文件,招标范本,投标方案,自行采购
支持上传解析、采购需求、评分标准、目录编写四种方式,全行业覆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