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
2023-2026年普宁市财政性投资评审业务第三方服务采购项目
采购文件网,投标文件,招标文件,采购文件,招标范本,投标方案,自行采购 招标文件
文档编号:202308310000744204 发布时间:2023-08-31 文档页数:121页 所需下载券:10
2023-2026年普宁市财政性投资评审业务第三方服务采购项目

采购需求

一、项目概况: 

包组号

采购标的

 三年预算

(万元)

服务

期限

 服务内容

包组1

2023-2026年普宁市财政性投资评审业务第三方服务

800

3年

A类项目:建筑工程、装饰工程、市政工程、安装工程、园林绿化工程、水利工程、公路工程的工程结算编制、工程结算审核的评审。

B类项目:建筑工程、装饰工程、市政工程、安装工程、园林绿化工程、水利工程、公路工程的工程概算编制、工程预算编制、工程预算审核的评审。

C类项目:除A、B类项目外,其他专业工程以及涉及造价服务的所有项目评审。

 

包组2

2023-2026年普宁市财政性投资评审业务第三方服务

800

包组3

2023-2026年普宁市财政性投资评审业务第三方服务

400

包组4

2023-2026年普宁市财政性投资评审业务第三方服务

400

包组5

2023-2026年普宁市财政性投资评审业务第三方服务

300

包组6

2023-2026年普宁市财政性投资评审业务第三方服务

300

 

1)服务机构的数量:本项目共分6个包组,投标人可以对一个包组投标,也可以同时对多个包组投标,本项目兼投不兼中。投标人参加多个包组投标时,应分别选择对应包组。

2)同时对多个包组进行投标的投标人,按评标的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如:某投标人已推荐为包组1第一中标候选人,则在其他包组不参与推荐中标候选人排名,以此类推。开标、评标顺序将按包组顺序从小到大(包组1、包组2、包组3、包组4、包组5、包组6)进行。投标人若同时参加多个包组投标,投标人必须分别将各个包组的投标文件单独装订、密封,并明确标明所投包组。

3)本项目采购预算金额为暂估价,采购人不保证中标人在中标服务期内业务量能达到各包组预算金额,可能会因为政府的政策、建设项目需求等原因而导致项目数量和预算金额的增加或减少,投标单位自行评估风险,并自行承担。

4)如因回避原则或其他因素致中标人不能对其中标包组项目进行审核(编制)时,由其他中标人承担项目的审核服务。

  ①对因回避原则或退审重新再送审的项目,采购人有权决定安排其它中标人审核和审核时限。(安排方式由采购人自行确定)

  ②对紧急项目(预算及重点项目结算)采购人有权决定安排中标人审核。(安排方式由采购人自行确定)

 ③对因特殊情况中标人无法完成的评审项目,采购人有权决定安排其它中标人审核和审核时限。(安排方式由采购人自行确定)

④在审核项目过程中接到采购人通知项目要加快审核进度的,中标人应积极配合,否则采购人有权收回项目重新安排其它中标人审核。(安排方式由采购人自行确定)

⑤在服务期限内,中标人因服务质量或其他原因被终止参与财政投资审核业务资格,服务合同自行终止。该包组审核服务项目由包组1到包组6中标人按顺序轮流分配,每次一个项目(当同一天送达审核项目出现2个以上时,按送审金额大小顺序进行分配);当6个包组已实施服务费总计已超过预算金额时,采购人有权启动下一轮财政性投资评审业务采购招标工作,当采购人与新的中标人订立服务合同之日起,本次中标人与采购人签订的服务合同自行终止,中标人不得有异议。

 5)分配原则

① 送审金额4000(含)万元以上A类项目及B、C类所有项目评审由包组1、包组2中标人按顺序轮流分配。

②送审金额2000(含)-4000(不含)万元A类项目评审由包组1、包组2、包组3、包组4中标人按顺序轮流分配。

③送审金额2000(不含)万元以下A类项目评审由包组1、包组2、包组3、包组4、包组5、包组6中标人按顺序轮流分配。

注:若出现加急项目评审,采购人可结合中标人实际工作量,进行指定派任务,以确保加急项目评审及时完成。 

 

采购包1(2023-2026年普宁市财政性投资评审业务第三方服务(包组1))1.主要商务要求

标的提供的时间

 自签订合同之日起3年

标的提供的地点

 采购人指定地点

付款方式

 1期:支付比例100%,(1)每宗咨询服务工作完成时,中标人按《2023-2026年普宁市财政性投资评审业务第三方服务采购项目委托付费标准》计算后再按中标折扣率调整服务费计算咨询服务费报采购人;使用财政资金的基本建设项目,服务费用经建设单位书面确认后采购人按月汇总结算直接支付给中标人。 (2)付款方式:银行汇付(含电汇)等形式。 (3)款项支付凭合法发票。

验收要求

 1期:通过采购人的稽核和复审、考核工作。

履约保证金

 收取比例:5%,说明:中标人应于合同签订前提供履约担保,担保金额为中标包组预算金额的5%,服务期满15日内无息退还。

履约保证金可以以履约保函(保险)形式提供,目前"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金融服务中心(https://gdgpo.czt.gd.gov.cn/zcdservice/zcd/guangdong/)已实现电子履约保函(保险)在线办理功能,有意愿供应商可自行办理提供。

其他

 

 

其他商务需求 

参数性质

编号

内容明细

内容说明

 

1

报价要求

本项目以折扣率为投标报价。

 

说明

打“★”号条款为实质性条款,若有任何一条负偏离或不满足则导致投标(响应)无效。
打“▲”号条款为重要参数(如有),若有部分“▲”条款未响应或不满足,将根据评审要求影响其得分,但不作为无效投标(响应)条款。

2.技术标准与要求

序号

品目名称

标的名称

单位

数量

分项预算单价(元)

分项预算总价(元)

权重%

所属行业

技术要求

1

其他服务

2023-2026年普宁市财政性投资评审业务第三方服务

1.00

8,000,000.00

8,000,000.00

100.0

其他未列明行业

详见附表一

备注:最终综合总报价=(各产品报价×各项产品权重)的相加值

 

附表一:2023-2026年普宁市财政性投资评审业务第三方服务

参数性质

序号

具体技术(参数)要求

 

1

(一)服务要求

1)中标人应严格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财政、财务、基建管理、工程造价的法规、政策文件的有关规定、以及采购人有关财政投资审核的规定和对评审(编制)成果文件的要求,本着合理、合规节约政府投资的原则,客观、公正地开展财政投资项目审核工作,按时按质按量提供评审(编制)服务,对评审(编制)成果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合法性、合理性负责,并负有保密责任。

2)中标人派出的参与财政投资项目评审(编制)人员,应完整、准确、真实反映并记录审核过程中的工作情况,做好审核资料、工作底稿整理、归集,并按规定格式和质量要求提供审核结论和审核(编制)成果文件。人员备案原则:中标人拟派的所有从事财政审核业务的项目负责人及评审(编制)人员必须在签订本项目合同前亲自到采购人备案,并提供个人的身份证、相关从业资格证等资料(原件核查),未按要求进行备案的,采购人则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采购人认为有需要与中标人负责人(法定代表人)约谈或座谈以及提供其他专业技术人员力量支持时,中标人须无条件配合。

 

(二)服务计费标准:

服务费按《2023-2026年普宁市财政性投资评审业务第三方服务采购项目委托付费标准》计算后再按中标折扣率调整服务费。

2023-2026年普宁市财政性投资评审业务第三方服务采购项目委托付费标准

序号

服务项目名称

计算基数

费率

备注

100万以下(含100万)

101-500万(含500万)

500-1000万(含1000万)

1000-5000万(含5000万)

5000万-1亿(含1亿)

1亿元以上

1

概算编制

概算价

1.30‰

1.17‰

1.04‰

0.84‰

0.78‰

0.71‰

差额定率累进计费

2

预算编制

(或审核)

预算价(或审核价)

3.12‰

2.66‰

2.47‰

2.21‰

1.88‰

1.69‰

差额定率累进计费

3

结算编制

结算价

2.92‰

2.60‰

2.27‰

2.14‰

1.95‰

1.62‰

差额定率累进计费

4

结算

审核

基本收费

审定价

1.82‰

1.62‰

1.43‰

1.04‰

0.84‰

0.57‰

差额定率累进计费;总收费=基本收费+效益收费;

净核减额(效益收费)

净核减额

100万以下(含100万)

101-500万(含500万)

500-1000万(含1000万)

1000-5000万(含5000万)

5000万-1亿(含1亿)

1亿元以上

2.6%

5

其他涉及造价服务

 

按涉及其他造价服务有关收费标准另行商议

6

注:

1、计费方式:

1.1预算造价中的暂估费用、暂列金额、预备费等不列入计费基数,不参与计费;

1.2对于工程结算涉及合同包干项目的,其基本收费按50%计费;

1.3上列计费包含钢筋及预埋件计算,即钢筋及预埋件均不另按实际使用量计费;

1.4工程结算审核效益收费:按净核减(净核减=送审价-审定价)金额的2.6%计、且最高不超过基本收费的1.4倍;

2、每宗工程委托业务服务费按以上标准计算后低于1600元的,按1600元计;

 

 

(三)其他相关要求

★1)近三年没有违反职业道德和违纪、违法的行为记录的书面声明。

2)中标人须遵守采购人提出的各项规章制度和廉政纪律、保密规定和要求,按照采购人提出的工作规程和要求开展造价服务工作。

3)采购人将对中标人完成的造价服务成果进行稽核、复审并按造价服务质量考核办法对其造价服务质量进行考核,中标人必须配合采购人的稽核和复审、考核工作。

4)中标人不得再接受除采购人外的其他委托人对所评审(编制)同一项目的服务委托,即不能就同一项目既接受财政部门的委托,又接受项目施工投标供应商、承包单位等相对利益关系人的委托。

5)在服务期间中标人如出现违规、违纪、违约(服务不到位、质量差),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并依法追究中标人的违约责任。

★6)中标人必须独立完成采购人委托的评审(编制)任务,合理配套专业人员,项目负责人须为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服务队伍的注册造价师且具备3年以上工作经验;不得将评审(编制)业务转让给第三方完成,并按采购人的要求定期做好已完成项目的相关资料的移交和归档工作;合同期内,项目负责人原则上不得更换,确需要更换须采购人书面同意,否则,采购人有权暂停委托评审(编制)项目并不视为采购人违约;项目评审(编制)人员必须为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服务队伍的专职人员,不得委派兼职或外聘人员负责或参与项目评审;评审人员尽量保持稳定,流动比例控制在服务团队总人数的25%以内,且须采购人书面同意后方准更换,否则,采购人有权暂停委托评审项目并不视为采购人违约。评审方式为驻场评审(编制)或其他方式,如驻场评审(编制),采购人为中标人提供造价评审(编制)服务必要的办公条件和工作场地,工作场地为普宁市财政局,差旅费及期间一切费用由中标人自理。未经采购人同意,参与造价评审(编制)服务的咨询服务人员不得将与造价审核(编制)有关的任何资料、文件带离工作场地或者将在履行本协议过程中知悉的信息透露给任何第三方。(提供承诺书)

7)为计算成果文件的差错率,采购人可要求中标单位对成果文件进行交叉复审,中标单位应无条件接受,复审费用按《2023-2026年普宁市财政性投资评审业务第三方服务采购项目委托付费标准》计算后再按中标折扣率折扣调整服务费后的30%计算。若复审预、结算编制审核项目差错率大于3%(概算编制或审核差错率大于10%),被复核方应支付交叉复审全部费用。差错率扣款与复审费用之和控制在该项目审核服务费以内。

8)对中标人的评审考核

  采购人根据需要将按有关规定对中标人完成的审核任务的质量、时间、差错率、工作态度、廉政建设等情况进行考核,考核结果与审核服务费用或中止中标人的咨询服务挂钩,审核服务费等于按上述计费标准计算后再按中标折扣率折扣调整服务费后的费用扣除因差错率和未按规定时间完成委托任务应扣除的审核费或中止中标人的咨询服务。

凡是因中标人原因,差错率超过以下情况或未按规定时间完成委托任务,审核服务费扣除原则如下:

  (1)根据差错率的情况扣除审核服务费。采购人根据差错率i,(差错率是指由于中标人原因而造成的差错,如错套定额,小数点错位、重项、漏项、工程量计算错误、高估冒算、因没有到现场核实导致造价失实等。差错率等于中标人提交的审定金额与中标人最后定案金额的差值除以采购人最后定案金额的绝对值)的大小作如下处理:

1)、概算编制

①6%<i≤8%,扣除编制服务费的20%;

②8%<i≤10%,扣除编制服务费的35%

③i>10%,扣除编制服务费的100%;

2)、工程预算编制、工程结算编制:

①3%<i≤4%,扣除编制服务费的20%;

②4%<i≤5%,扣除编制服务费的35%;

③i>5%,扣除编制服务费的100%;

3)、工程预算审核(含工程招标控制价的审核)、工程结算审核:

① 3%<i≤4%,扣除审核服务费的20%;

② 3%<i≤5%,扣除审核服务费的50%;

③ i>5%,扣除审核服务费的100%;

 (2)未按规定时间完成委托任务扣除项目评审(编制)服务费。如因中标人原因未能按约定时间提交评审(编制)结果报告且逾期时间未超过约定项目审核时间50%的,每逾期1个工作日,采购人将扣除中标人该项目审核服务费的5%作为惩罚性违约金。

  (3)如因中标人原因逾期超过约定项目评审(编制)时间50%未能提交评审(编制)结果报告,且中标人未能书面提出合理解释的,采购人则有权单方解除合同且不予支付任何该项目评审(编制)服务费。

采购人根据中标人完成的评审(编制)任务的质量、时间、差错率、工作态度、廉政建设等情况进行考核,预、结算评审(编制)项目差错率大于5%(概算编制或审核差错率大于10%)两次以上、或因中标人原因逾期出现两次以上的,采购人则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且不予支付该项目审核服务费。

(4)中标人应严格按照采购人的要求,在约定的审核(编制)时限内完成审核(编制)工作。一般情况下,自接收委托任务收到完整资料起按下表时限完成审核(编制)工作;遇特殊项目对时限有特殊要求的,中标人应无条件按采购人要求时限执行。

序号

服务项目名称

审核(编制)时限(工作日)

备注

100万以下(含100万)

101-500万(含500万)

500-1000万(含1000万)

1000-5000万(含5000万)

5000万-1亿(含1亿)

1亿元以上

1

概算编制

7

7

7

10

15

18

 

2

预算编制

(或审核)

8

8

12

14

16

20

 

3

结算编制

15

15

15

20

25

40

 

4

结算审核

15

18

20

20

30

40

 

5

其他涉及造价服务

按涉及其他造价服务另行商议时限

 

说明

打“★”号条款为实质性条款,若有任何一条负偏离或不满足则导致投标无效。
打“▲”号条款为重要技术参数,若有部分“▲”条款未响应或不满足,将导致其响应性评审加重扣分,但不作为无效投标条款。

 

采购包2(2023-2026年普宁市财政性投资评审业务第三方服务(包组2))1.主要商务要求

标的提供的时间

 

自签订合同之日起3年

标的提供的地点

 

采购人指定地点

付款方式

 

 

1期:支付比例100%,(1)每宗咨询服务工作完成时,中标人按《2023-2026年普宁市财政性投资评审业务第三方服务采购项目委托付费标准》计算后再按中标折扣率调整服务费计算咨询服务费报采购人;使用财政资金的基本建设项目,服务费用经建设单位书面确认后采购人按月汇总结算直接支付给中标人。 (2)付款方式:银行汇付(含电汇)等形式。 (3)款项支付凭合法发票。

验收要求

 

 

 

1期:通过采购人的稽核和复审、考核工作。

履约保证金

 

 

 

 

收取比例:5%,说明:中标人应于合同签订前提供履约担保,担保金额为中标包组预算金额的5%,服务期满15日内无息退还。

履约保证金可以以履约保函(保险)形式提供,目前"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金融服务中心(https://gdgpo.czt.gd.gov.cn/zcdservice/zcd/guangdong/)已实现电子履约保函(保险)在线办理功能,有意愿供应商可自行办理提供。

其他

 

 

其他商务需求

 

参数性质

编号

内容明细

内容说明

 

1

报价要求

本项目以折扣率为投标报价。

 

说明

打“★”号条款为实质性条款,若有任何一条负偏离或不满足则导致投标(响应)无效。
打“▲”号条款为重要参数(如有),若有部分“▲”条款未响应或不满足,将根据评审要求影响其得分,但不作为无效投标(响应)条款。

2.技术标准与要求

 

 

 

 

 

 

序号

品目名称

标的名称

单位

数量

分项预算单价(元)

分项预算总价(元)

权重%

所属行业

技术要求

1

其他服务

2023-2026年普宁市财政性投资评审业务第三方服务

1.00

8,000,000.00

8,000,000.00

100.0

其他未列明行业

详见附表一

备注:最终综合总报价=(各产品报价×各项产品权重)的相加值

 

附表一:2023-2026年普宁市财政性投资评审业务第三方服务

参数性质

序号

具体技术(参数)要求

 

1

(一)服务要求

1)中标人应严格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财政、财务、基建管理、工程造价的法规、政策文件的有关规定、以及采购人有关财政投资审核的规定和对评审(编制)成果文件的要求,本着合理、合规节约政府投资的原则,客观、公正地开展财政投资项目审核工作,按时按质按量提供评审(编制)服务,对评审(编制)成果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合法性、合理性负责,并负有保密责任。

2)中标人派出的参与财政投资项目评审(编制)人员,应完整、准确、真实反映并记录审核过程中的工作情况,做好审核资料、工作底稿整理、归集,并按规定格式和质量要求提供审核结论和审核(编制)成果文件。人员备案原则:中标人拟派的所有从事财政审核业务的项目负责人及评审(编制)人员必须在签订本项目合同前亲自到采购人备案,并提供个人的身份证、相关从业资格证等资料(原件核查),未按要求进行备案的,采购人则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采购人认为有需要与中标人负责人(法定代表人)约谈或座谈以及提供其他专业技术人员力量支持时,中标人须无条件配合。

 

(二)服务计费标准:

服务费按《2023-2026年普宁市财政性投资评审业务第三方服务采购项目委托付费标准》计算后再按中标折扣率调整服务费。

2023-2026年普宁市财政性投资评审业务第三方服务采购项目委托付费标准

序号

服务项目名称

计算基数

费率

备注

100万以下(含100万)

101-500万(含500万)

500-1000万(含1000万)

1000-5000万(含5000万)

5000万-1亿(含1亿)

1亿元以上

1

概算编制

概算价

1.30‰

1.17‰

1.04‰

0.84‰

0.78‰

0.71‰

差额定率累进计费

2

预算编制

(或审核)

预算价(或审核价)

3.12‰

2.66‰

2.47‰

2.21‰

1.88‰

1.69‰

差额定率累进计费

3

结算编制

结算价

2.92‰

2.60‰

2.27‰

2.14‰

1.95‰

1.62‰

差额定率累进计费

4

结算

审核

基本收费

审定价

1.82‰

1.62‰

1.43‰

1.04‰

0.84‰

0.57‰

差额定率累进计费;总收费=基本收费+效益收费;

净核减额(效益收费)

净核减额

100万以下(含100万)

101-500万(含500万)

500-1000万(含1000万)

1000-5000万(含5000万)

5000万-1亿(含1亿)

1亿元以上

2.6%

5

其他涉及造价服务

 

按涉及其他造价服务有关收费标准另行商议

6

注:

1、计费方式:

1.1预算造价中的暂估费用、暂列金额、预备费等不列入计费基数,不参与计费;

1.2对于工程结算涉及合同包干项目的,其基本收费按50%计费;

1.3上列计费包含钢筋及预埋件计算,即钢筋及预埋件均不另按实际使用量计费;

1.4工程结算审核效益收费:按净核减(净核减=送审价-审定价)金额的2.6%计、且最高不超过基本收费的1.4倍;

2、每宗工程委托业务服务费按以上标准计算后低于1600元的,按1600元计;

 

 

(三)其他相关要求

★1)近三年没有违反职业道德和违纪、违法的行为记录的书面声明。

2)中标人须遵守采购人提出的各项规章制度和廉政纪律、保密规定和要求,按照采购人提出的工作规程和要求开展造价服务工作。

3)采购人将对中标人完成的造价服务成果进行稽核、复审并按造价服务质量考核办法对其造价服务质量进行考核,中标人必须配合采购人的稽核和复审、考核工作。

4)中标人不得再接受除采购人外的其他委托人对所评审(编制)同一项目的服务委托,即不能就同一项目既接受财政部门的委托,又接受项目施工投标供应商、承包单位等相对利益关系人的委托。

5)在服务期间中标人如出现违规、违纪、违约(服务不到位、质量差),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并依法追究中标人的违约责任。

★6)中标人必须独立完成采购人委托的评审(编制)任务,合理配套专业人员,项目负责人须为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服务队伍的注册造价师且具备3年以上工作经验;不得将评审(编制)业务转让给第三方完成,并按采购人的要求定期做好已完成项目的相关资料的移交和归档工作;合同期内,项目负责人原则上不得更换,确需要更换须采购人书面同意,否则,采购人有权暂停委托评审(编制)项目并不视为采购人违约;项目评审(编制)人员必须为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服务队伍的专职人员,不得委派兼职或外聘人员负责或参与项目评审;评审人员尽量保持稳定,流动比例控制在服务团队总人数的25%以内,且须采购人书面同意后方准更换,否则,采购人有权暂停委托评审项目并不视为采购人违约。评审方式为驻场评审(编制)或其他方式,如驻场评审(编制),采购人为中标人提供造价评审(编制)服务必要的办公条件和工作场地,工作场地为普宁市财政局,差旅费及期间一切费用由中标人自理。未经采购人同意,参与造价评审(编制)服务的咨询服务人员不得将与造价审核(编制)有关的任何资料、文件带离工作场地或者将在履行本协议过程中知悉的信息透露给任何第三方。(提供承诺书)

7)为计算成果文件的差错率,采购人可要求中标单位对成果文件进行交叉复审,中标单位应无条件接受,复审费用按《2023-2026年普宁市财政性投资评审业务第三方服务采购项目委托付费标准》计算后再按中标折扣率折扣调整服务费后的30%计算。若复审预、结算编制审核项目差错率大于3%(概算编制或审核差错率大于10%),被复核方应支付交叉复审全部费用。差错率扣款与复审费用之和控制在该项目审核服务费以内。

8)对中标人的评审考核

  采购人根据需要将按有关规定对中标人完成的审核任务的质量、时间、差错率、工作态度、廉政建设等情况进行考核,考核结果与审核服务费用或中止中标人的咨询服务挂钩,审核服务费等于按上述计费标准计算后再按中标折扣率折扣调整服务费后的费用扣除因差错率和未按规定时间完成委托任务应扣除的审核费或中止中标人的咨询服务。

凡是因中标人原因,差错率超过以下情况或未按规定时间完成委托任务,审核服务费扣除原则如下:

  (1)根据差错率的情况扣除审核服务费。采购人根据差错率i,(差错率是指由于中标人原因而造成的差错,如错套定额,小数点错位、重项、漏项、工程量计算错误、高估冒算、因没有到现场核实导致造价失实等。差错率等于中标人提交的审定金额与中标人最后定案金额的差值除以采购人最后定案金额的绝对值)的大小作如下处理:

1)、概算编制

①6%<i≤8%,扣除编制服务费的20%;

②8%<i≤10%,扣除编制服务费的35%

③i>10%,扣除编制服务费的100%;

2)、工程预算编制、工程结算编制:

①3%<i≤4%,扣除编制服务费的20%;

②4%<i≤5%,扣除编制服务费的35%;

③i>5%,扣除编制服务费的100%;

3)、工程预算审核(含工程招标控制价的审核)、工程结算审核:

① 3%<i≤4%,扣除审核服务费的20%;

② 3%<i≤5%,扣除审核服务费的50%;

③ i>5%,扣除审核服务费的100%;

 (2)未按规定时间完成委托任务扣除项目评审(编制)服务费。如因中标人原因未能按约定时间提交评审(编制)结果报告且逾期时间未超过约定项目审核时间50%的,每逾期1个工作日,采购人将扣除中标人该项目审核服务费的5%作为惩罚性违约金。

  (3)如因中标人原因逾期超过约定项目评审(编制)时间50%未能提交评审(编制)结果报告,且中标人未能书面提出合理解释的,采购人则有权单方解除合同且不予支付任何该项目评审(编制)服务费。

采购人根据中标人完成的评审(编制)任务的质量、时间、差错率、工作态度、廉政建设等情况进行考核,预、结算评审(编制)项目差错率大于5%(概算编制或审核差错率大于10%)两次以上、或因中标人原因逾期出现两次以上的,采购人则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且不予支付该项目审核服务费。

(4)中标人应严格按照采购人的要求,在约定的审核(编制)时限内完成审核(编制)工作。一般情况下,自接收委托任务收到完整资料起按下表时限完成审核(编制)工作;遇特殊项目对时限有特殊要求的,中标人应无条件按采购人要求时限执行。

序号

服务项目名称

审核(编制)时限(工作日)

备注

100万以下(含100万)

101-500万(含500万)

500-1000万(含1000万)

1000-5000万(含5000万)

5000万-1亿(含1亿)

1亿元以上

1

概算编制

7

7

7

10

15

18

 

2

预算编制

(或审核)

8

8

12

14

16

20

 

3

结算编制

15

15

15

20

25

40

 

4

结算审核

15

18

20

20

30

40

 

5

其他涉及造价服务

按涉及其他造价服务另行商议时限

 

说明

打“★”号条款为实质性条款,若有任何一条负偏离或不满足则导致投标无效。
打“▲”号条款为重要技术参数,若有部分“▲”条款未响应或不满足,将导致其响应性评审加重扣分,但不作为无效投标条款。

 

采购包3(2023-2026年普宁市财政性投资评审业务第三方服务(包组3))1.主要商务要求

标的提供的时间

 

自签订合同之日起3年

标的提供的地点

 

采购人指定地点

付款方式

 

 

1期:支付比例100%,(1)每宗咨询服务工作完成时,中标人按《2023-2026年普宁市财政性投资评审业务第三方服务采购项目委托付费标准》计算后再按中标折扣率调整服务费计算咨询服务费报采购人;使用财政资金的基本建设项目,服务费用经建设单位书面确认后采购人按月汇总结算直接支付给中标人。 (2)付款方式:银行汇付(含电汇)等形式。 (3)款项支付凭合法发票。

验收要求

 

 

 

1期:通过采购人的稽核和复审、考核工作。

履约保证金

 

 

 

 

收取比例:5%,说明:中标人应于合同签订前提供履约担保,担保金额为中标包组预算金额的5%,服务期满15日内无息退还。

履约保证金可以以履约保函(保险)形式提供,目前"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金融服务中心(https://gdgpo.czt.gd.gov.cn/zcdservice/zcd/guangdong/)已实现电子履约保函(保险)在线办理功能,有意愿供应商可自行办理提供。

其他

 

 

其他商务需求

 

参数性质

编号

内容明细

内容说明

 

1

报价要求

本项目以折扣率为投标报价。

 

说明

打“★”号条款为实质性条款,若有任何一条负偏离或不满足则导致投标(响应)无效。
打“▲”号条款为重要参数(如有),若有部分“▲”条款未响应或不满足,将根据评审要求影响其得分,但不作为无效投标(响应)条款。

2.技术标准与要求

 

 

 

 

 

 

序号

品目名称

标的名称

单位

数量

分项预算单价(元)

分项预算总价(元)

权重%

所属行业

技术要求

1

其他服务

2023-2026年普宁市财政性投资评审业务第三方服务

1.00

4,000,000.00

4,000,000.00

100.0

其他未列明行业

详见附表一

备注:最终综合总报价=(各产品报价×各项产品权重)的相加值

 

附表一:2023-2026年普宁市财政性投资评审业务第三方服务

参数性质

序号

具体技术(参数)要求

 

1

(一)服务要求

1)中标人应严格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财政、财务、基建管理、工程造价的法规、政策文件的有关规定、以及采购人有关财政投资审核的规定和对评审(编制)成果文件的要求,本着合理、合规节约政府投资的原则,客观、公正地开展财政投资项目审核工作,按时按质按量提供评审(编制)服务,对评审(编制)成果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合法性、合理性负责,并负有保密责任。

2)中标人派出的参与财政投资项目评审(编制)人员,应完整、准确、真实反映并记录审核过程中的工作情况,做好审核资料、工作底稿整理、归集,并按规定格式和质量要求提供审核结论和审核(编制)成果文件。人员备案原则:中标人拟派的所有从事财政审核业务的项目负责人及评审(编制)人员必须在签订本项目合同前亲自到采购人备案,并提供个人的身份证、相关从业资格证等资料(原件核查),未按要求进行备案的,采购人则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采购人认为有需要与中标人负责人(法定代表人)约谈或座谈以及提供其他专业技术人员力量支持时,中标人须无条件配合。

 

(二)服务计费标准:

服务费按《2023-2026年普宁市财政性投资评审业务第三方服务采购项目委托付费标准》计算后再按中标折扣率调整服务费。

2023-2026年普宁市财政性投资评审业务第三方服务采购项目委托付费标准

序号

服务项目名称

计算基数

费率

备注

100万以下(含100万)

101-500万(含500万)

500-1000万(含1000万)

1000-5000万(含5000万)

5000万-1亿(含1亿)

1亿元以上

1

概算编制

概算价

1.30‰

1.17‰

1.04‰

0.84‰

0.78‰

0.71‰

差额定率累进计费

2

预算编制

(或审核)

预算价(或审核价)

3.12‰

2.66‰

2.47‰

2.21‰

1.88‰

1.69‰

差额定率累进计费

3

结算编制

结算价

2.92‰

2.60‰

2.27‰

2.14‰

1.95‰

1.62‰

差额定率累进计费

4

结算

审核

基本收费

审定价

1.82‰

1.62‰

1.43‰

1.04‰

0.84‰

0.57‰

差额定率累进计费;总收费=基本收费+效益收费;

净核减额(效益收费)

净核减额

100万以下(含100万)

101-500万(含500万)

500-1000万(含1000万)

1000-5000万(含5000万)

5000万-1亿(含1亿)

1亿元以上

2.6%

5

其他涉及造价服务

 

按涉及其他造价服务有关收费标准另行商议

6

注:

1、计费方式:

1.1预算造价中的暂估费用、暂列金额、预备费等不列入计费基数,不参与计费;

1.2对于工程结算涉及合同包干项目的,其基本收费按50%计费;

1.3上列计费包含钢筋及预埋件计算,即钢筋及预埋件均不另按实际使用量计费;

1.4工程结算审核效益收费:按净核减(净核减=送审价-审定价)金额的2.6%计、且最高不超过基本收费的1.4倍;

2、每宗工程委托业务服务费按以上标准计算后低于1600元的,按1600元计;

 

 

(三)其他相关要求

★1)近三年没有违反职业道德和违纪、违法的行为记录的书面声明。

2)中标人须遵守采购人提出的各项规章制度和廉政纪律、保密规定和要求,按照采购人提出的工作规程和要求开展造价服务工作。

3)采购人将对中标人完成的造价服务成果进行稽核、复审并按造价服务质量考核办法对其造价服务质量进行考核,中标人必须配合采购人的稽核和复审、考核工作。

4)中标人不得再接受除采购人外的其他委托人对所评审(编制)同一项目的服务委托,即不能就同一项目既接受财政部门的委托,又接受项目施工投标供应商、承包单位等相对利益关系人的委托。

5)在服务期间中标人如出现违规、违纪、违约(服务不到位、质量差),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并依法追究中标人的违约责任。

★6)中标人必须独立完成采购人委托的评审(编制)任务,合理配套专业人员,项目负责人须为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服务队伍的注册造价师且具备3年以上工作经验;不得将评审(编制)业务转让给第三方完成,并按采购人的要求定期做好已完成项目的相关资料的移交和归档工作;合同期内,项目负责人原则上不得更换,确需要更换须采购人书面同意,否则,采购人有权暂停委托评审(编制)项目并不视为采购人违约;项目评审(编制)人员必须为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服务队伍的专职人员,不得委派兼职或外聘人员负责或参与项目评审;评审人员尽量保持稳定,流动比例控制在服务团队总人数的25%以内,且须采购人书面同意后方准更换,否则,采购人有权暂停委托评审项目并不视为采购人违约。评审方式为驻场评审(编制)或其他方式,如驻场评审(编制),采购人为中标人提供造价评审(编制)服务必要的办公条件和工作场地,工作场地为普宁市财政局,差旅费及期间一切费用由中标人自理。未经采购人同意,参与造价评审(编制)服务的咨询服务人员不得将与造价审核(编制)有关的任何资料、文件带离工作场地或者将在履行本协议过程中知悉的信息透露给任何第三方。(提供承诺书)

7)为计算成果文件的差错率,采购人可要求中标单位对成果文件进行交叉复审,中标单位应无条件接受,复审费用按《2023-2026年普宁市财政性投资评审业务第三方服务采购项目委托付费标准》计算后再按中标折扣率折扣调整服务费后的30%计算。若复审预、结算编制审核项目差错率大于3%(概算编制或审核差错率大于10%),被复核方应支付交叉复审全部费用。差错率扣款与复审费用之和控制在该项目审核服务费以内。

8)对中标人的评审考核

  采购人根据需要将按有关规定对中标人完成的审核任务的质量、时间、差错率、工作态度、廉政建设等情况进行考核,考核结果与审核服务费用或中止中标人的咨询服务挂钩,审核服务费等于按上述计费标准计算后再按中标折扣率折扣调整服务费后的费用扣除因差错率和未按规定时间完成委托任务应扣除的审核费或中止中标人的咨询服务。

凡是因中标人原因,差错率超过以下情况或未按规定时间完成委托任务,审核服务费扣除原则如下:

  (1)根据差错率的情况扣除审核服务费。采购人根据差错率i,(差错率是指由于中标人原因而造成的差错,如错套定额,小数点错位、重项、漏项、工程量计算错误、高估冒算、因没有到现场核实导致造价失实等。差错率等于中标人提交的审定金额与中标人最后定案金额的差值除以采购人最后定案金额的绝对值)的大小作如下处理:

1)、概算编制

①6%<i≤8%,扣除编制服务费的20%;

②8%<i≤10%,扣除编制服务费的35%

③i>10%,扣除编制服务费的100%;

2)、工程预算编制、工程结算编制:

①3%<i≤4%,扣除编制服务费的20%;

②4%<i≤5%,扣除编制服务费的35%;

③i>5%,扣除编制服务费的100%;

3)、工程预算审核(含工程招标控制价的审核)、工程结算审核:

① 3%<i≤4%,扣除审核服务费的20%;

② 3%<i≤5%,扣除审核服务费的50%;

③ i>5%,扣除审核服务费的100%;

 (2)未按规定时间完成委托任务扣除项目评审(编制)服务费。如因中标人原因未能按约定时间提交评审(编制)结果报告且逾期时间未超过约定项目审核时间50%的,每逾期1个工作日,采购人将扣除中标人该项目审核服务费的5%作为惩罚性违约金。

  (3)如因中标人原因逾期超过约定项目评审(编制)时间50%未能提交评审(编制)结果报告,且中标人未能书面提出合理解释的,采购人则有权单方解除合同且不予支付任何该项目评审(编制)服务费。

采购人根据中标人完成的评审(编制)任务的质量、时间、差错率、工作态度、廉政建设等情况进行考核,预、结算评审(编制)项目差错率大于5%(概算编制或审核差错率大于10%)两次以上、或因中标人原因逾期出现两次以上的,采购人则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且不予支付该项目审核服务费。

(4)中标人应严格按照采购人的要求,在约定的审核(编制)时限内完成审核(编制)工作。一般情况下,自接收委托任务收到完整资料起按下表时限完成审核(编制)工作;遇特殊项目对时限有特殊要求的,中标人应无条件按采购人要求时限执行。

序号

服务项目名称

审核(编制)时限(工作日)

备注

100万以下(含100万)

101-500万(含500万)

500-1000万(含1000万)

1000-5000万(含5000万)

5000万-1亿(含1亿)

1亿元以上

1

概算编制

7

7

7

10

15

18

 

2

预算编制

(或审核)

8

8

12

14

16

20

 

3

结算编制

15

15

15

20

25

40

 

4

结算审核

15

18

20

20

30

40

 

5

其他涉及造价服务

按涉及其他造价服务另行商议时限

 

说明

打“★”号条款为实质性条款,若有任何一条负偏离或不满足则导致投标无效。
打“▲”号条款为重要技术参数,若有部分“▲”条款未响应或不满足,将导致其响应性评审加重扣分,但不作为无效投标条款。

 

采购包4(2023-2026年普宁市财政性投资评审业务第三方服务(包组4))1.主要商务要求

标的提供的时间

 

自签订合同之日起3年

标的提供的地点

 

采购人指定地点

付款方式

 

 

1期:支付比例100%,(1)每宗咨询服务工作完成时,中标人按《2023-2026年普宁市财政性投资评审业务第三方服务采购项目委托付费标准》计算后再按中标折扣率调整服务费计算咨询服务费报采购人;使用财政资金的基本建设项目,服务费用经建设单位书面确认后采购人按月汇总结算直接支付给中标人。 (2)付款方式:银行汇付(含电汇)等形式。 (3)款项支付凭合法发票。

验收要求

 

 

 

1期:通过采购人的稽核和复审、考核工作。

履约保证金

 

 

 

 

收取比例:5%,说明:中标人应于合同签订前提供履约担保,担保金额为中标包组预算金额的5%,服务期满15日内无息退还。

履约保证金可以以履约保函(保险)形式提供,目前"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金融服务中心(https://gdgpo.czt.gd.gov.cn/zcdservice/zcd/guangdong/)已实现电子履约保函(保险)在线办理功能,有意愿供应商可自行办理提供。

其他

 

 

其他商务需求

 

参数性质

编号

内容明细

内容说明

 

1

报价要求

本项目以折扣率为投标报价。

 

说明

打“★”号条款为实质性条款,若有任何一条负偏离或不满足则导致投标(响应)无效。
打“▲”号条款为重要参数(如有),若有部分“▲”条款未响应或不满足,将根据评审要求影响其得分,但不作为无效投标(响应)条款。

2.技术标准与要求

 

 

 

 

 

 

序号

品目名称

标的名称

单位

数量

分项预算单价(元)

分项预算总价(元)

权重%

所属行业

技术要求

1

其他服务

2023-2026年普宁市财政性投资评审业务第三方服务

1.00

4,000,000.00

4,000,000.00

100.0

其他未列明行业

详见附表一

备注:最终综合总报价=(各产品报价×各项产品权重)的相加值

 

附表一:2023-2026年普宁市财政性投资评审业务第三方服务

参数性质

序号

具体技术(参数)要求

 

1

(一)服务要求

1)中标人应严格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财政、财务、基建管理、工程造价的法规、政策文件的有关规定、以及采购人有关财政投资审核的规定和对评审(编制)成果文件的要求,本着合理、合规节约政府投资的原则,客观、公正地开展财政投资项目审核工作,按时按质按量提供评审(编制)服务,对评审(编制)成果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合法性、合理性负责,并负有保密责任。

2)中标人派出的参与财政投资项目评审(编制)人员,应完整、准确、真实反映并记录审核过程中的工作情况,做好审核资料、工作底稿整理、归集,并按规定格式和质量要求提供审核结论和审核(编制)成果文件。人员备案原则:中标人拟派的所有从事财政审核业务的项目负责人及评审(编制)人员必须在签订本项目合同前亲自到采购人备案,并提供个人的身份证、相关从业资格证等资料(原件核查),未按要求进行备案的,采购人则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采购人认为有需要与中标人负责人(法定代表人)约谈或座谈以及提供其他专业技术人员力量支持时,中标人须无条件配合。

 

(二)服务计费标准:

服务费按《2023-2026年普宁市财政性投资评审业务第三方服务采购项目委托付费标准》计算后再按中标折扣率调整服务费。

2023-2026年普宁市财政性投资评审业务第三方服务采购项目委托付费标准

序号

服务项目名称

计算基数

费率

备注

100万以下(含100万)

101-500万(含500万)

500-1000万(含1000万)

1000-5000万(含5000万)

5000万-1亿(含1亿)

1亿元以上

1

概算编制

概算价

1.30‰

1.17‰

1.04‰

0.84‰

0.78‰

0.71‰

差额定率累进计费

2

预算编制

(或审核)

预算价(或审核价)

3.12‰

2.66‰

2.47‰

2.21‰

1.88‰

1.69‰

差额定率累进计费

3

结算编制

结算价

2.92‰

2.60‰

2.27‰

2.14‰

1.95‰

1.62‰

差额定率累进计费

4

结算

审核

基本收费

审定价

1.82‰

1.62‰

1.43‰

1.04‰

0.84‰

0.57‰

差额定率累进计费;总收费=基本收费+效益收费;

净核减额(效益收费)

净核减额

100万以下(含100万)

101-500万(含500万)

500-1000万(含1000万)

1000-5000万(含5000万)

5000万-1亿(含1亿)

1亿元以上

2.6%

5

其他涉及造价服务

 

按涉及其他造价服务有关收费标准另行商议

6

注:

1、计费方式:

1.1预算造价中的暂估费用、暂列金额、预备费等不列入计费基数,不参与计费;

1.2对于工程结算涉及合同包干项目的,其基本收费按50%计费;

1.3上列计费包含钢筋及预埋件计算,即钢筋及预埋件均不另按实际使用量计费;

1.4工程结算审核效益收费:按净核减(净核减=送审价-审定价)金额的2.6%计、且最高不超过基本收费的1.4倍;

2、每宗工程委托业务服务费按以上标准计算后低于1600元的,按1600元计;

 

 

(三)其他相关要求

★1)近三年没有违反职业道德和违纪、违法的行为记录的书面声明。

2)中标人须遵守采购人提出的各项规章制度和廉政纪律、保密规定和要求,按照采购人提出的工作规程和要求开展造价服务工作。

3)采购人将对中标人完成的造价服务成果进行稽核、复审并按造价服务质量考核办法对其造价服务质量进行考核,中标人必须配合采购人的稽核和复审、考核工作。

4)中标人不得再接受除采购人外的其他委托人对所评审(编制)同一项目的服务委托,即不能就同一项目既接受财政部门的委托,又接受项目施工投标供应商、承包单位等相对利益关系人的委托。

5)在服务期间中标人如出现违规、违纪、违约(服务不到位、质量差),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并依法追究中标人的违约责任。

★6)中标人必须独立完成采购人委托的评审(编制)任务,合理配套专业人员,项目负责人须为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服务队伍的注册造价师且具备3年以上工作经验;不得将评审(编制)业务转让给第三方完成,并按采购人的要求定期做好已完成项目的相关资料的移交和归档工作;合同期内,项目负责人原则上不得更换,确需要更换须采购人书面同意,否则,采购人有权暂停委托评审(编制)项目并不视为采购人违约;项目评审(编制)人员必须为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服务队伍的专职人员,不得委派兼职或外聘人员负责或参与项目评审;评审人员尽量保持稳定,流动比例控制在服务团队总人数的25%以内,且须采购人书面同意后方准更换,否则,采购人有权暂停委托评审项目并不视为采购人违约。评审方式为驻场评审(编制)或其他方式,如驻场评审(编制),采购人为中标人提供造价评审(编制)服务必要的办公条件和工作场地,工作场地为普宁市财政局,差旅费及期间一切费用由中标人自理。未经采购人同意,参与造价评审(编制)服务的咨询服务人员不得将与造价审核(编制)有关的任何资料、文件带离工作场地或者将在履行本协议过程中知悉的信息透露给任何第三方。(提供承诺书)

7)为计算成果文件的差错率,采购人可要求中标单位对成果文件进行交叉复审,中标单位应无条件接受,复审费用按《2023-2026年普宁市财政性投资评审业务第三方服务采购项目委托付费标准》计算后再按中标折扣率折扣调整服务费后的30%计算。若复审预、结算编制审核项目差错率大于3%(概算编制或审核差错率大于10%),被复核方应支付交叉复审全部费用。差错率扣款与复审费用之和控制在该项目审核服务费以内。

8)对中标人的评审考核

  采购人根据需要将按有关规定对中标人完成的审核任务的质量、时间、差错率、工作态度、廉政建设等情况进行考核,考核结果与审核服务费用或中止中标人的咨询服务挂钩,审核服务费等于按上述计费标准计算后再按中标折扣率折扣调整服务费后的费用扣除因差错率和未按规定时间完成委托任务应扣除的审核费或中止中标人的咨询服务。

凡是因中标人原因,差错率超过以下情况或未按规定时间完成委托任务,审核服务费扣除原则如下:

  (1)根据差错率的情况扣除审核服务费。采购人根据差错率i,(差错率是指由于中标人原因而造成的差错,如错套定额,小数点错位、重项、漏项、工程量计算错误、高估冒算、因没有到现场核实导致造价失实等。差错率等于中标人提交的审定金额与中标人最后定案金额的差值除以采购人最后定案金额的绝对值)的大小作如下处理:

1)、概算编制

①6%<i≤8%,扣除编制服务费的20%;

②8%<i≤10%,扣除编制服务费的35%

③i>10%,扣除编制服务费的100%;

2)、工程预算编制、工程结算编制:

①3%<i≤4%,扣除编制服务费的20%;

②4%<i≤5%,扣除编制服务费的35%;

③i>5%,扣除编制服务费的100%;

3)、工程预算审核(含工程招标控制价的审核)、工程结算审核:

① 3%<i≤4%,扣除审核服务费的20%;

② 3%<i≤5%,扣除审核服务费的50%;

③ i>5%,扣除审核服务费的100%;

 (2)未按规定时间完成委托任务扣除项目评审(编制)服务费。如因中标人原因未能按约定时间提交评审(编制)结果报告且逾期时间未超过约定项目审核时间50%的,每逾期1个工作日,采购人将扣除中标人该项目审核服务费的5%作为惩罚性违约金。

  (3)如因中标人原因逾期超过约定项目评审(编制)时间50%未能提交评审(编制)结果报告,且中标人未能书面提出合理解释的,采购人则有权单方解除合同且不予支付任何该项目评审(编制)服务费。

采购人根据中标人完成的评审(编制)任务的质量、时间、差错率、工作态度、廉政建设等情况进行考核,预、结算评审(编制)项目差错率大于5%(概算编制或审核差错率大于10%)两次以上、或因中标人原因逾期出现两次以上的,采购人则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且不予支付该项目审核服务费。

(4)中标人应严格按照采购人的要求,在约定的审核(编制)时限内完成审核(编制)工作。一般情况下,自接收委托任务收到完整资料起按下表时限完成审核(编制)工作;遇特殊项目对时限有特殊要求的,中标人应无条件按采购人要求时限执行。

序号

服务项目名称

审核(编制)时限(工作日)

备注

100万以下(含100万)

101-500万(含500万)

500-1000万(含1000万)

1000-5000万(含5000万)

5000万-1亿(含1亿)

1亿元以上

1

概算编制

7

7

7

10

15

18

 

2

预算编制

(或审核)

8

8

12

14

16

20

 

3

结算编制

15

15

15

20

25

40

 

4

结算审核

15

18

20

20

30

40

 

5

其他涉及造价服务

按涉及其他造价服务另行商议时限

 

说明

打“★”号条款为实质性条款,若有任何一条负偏离或不满足则导致投标无效。
打“▲”号条款为重要技术参数,若有部分“▲”条款未响应或不满足,将导致其响应性评审加重扣分,但不作为无效投标条款。

 

采购包5(2023-2026年普宁市财政性投资评审业务第三方服务(包组5))1.主要商务要求

标的提供的时间

 

自签订合同之日起3年

标的提供的地点

 

采购人指定地点

付款方式

 

 

1期:支付比例100%,(1)每宗咨询服务工作完成时,中标人按《2023-2026年普宁市财政性投资评审业务第三方服务采购项目委托付费标准》计算后再按中标折扣率调整服务费计算咨询服务费报采购人;使用财政资金的基本建设项目,服务费用经建设单位书面确认后采购人按月汇总结算直接支付给中标人。 (2)付款方式:银行汇付(含电汇)等形式。 (3)款项支付凭合法发票。

验收要求

 

 

 

1期:通过采购人的稽核和复审、考核工作。

履约保证金

 

 

 

 

收取比例:5%,说明:中标人应于合同签订前提供履约担保,担保金额为中标包组预算金额的5%,服务期满15日内无息退还。

履约保证金可以以履约保函(保险)形式提供,目前"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金融服务中心(https://gdgpo.czt.gd.gov.cn/zcdservice/zcd/guangdong/)已实现电子履约保函(保险)在线办理功能,有意愿供应商可自行办理提供。

其他

 

 

其他商务需求

 

参数性质

编号

内容明细

内容说明

 

1

报价要求

本项目以折扣率为投标报价。

 

说明

打“★”号条款为实质性条款,若有任何一条负偏离或不满足则导致投标(响应)无效。
打“▲”号条款为重要参数(如有),若有部分“▲”条款未响应或不满足,将根据评审要求影响其得分,但不作为无效投标(响应)条款。

2.技术标准与要求

 

 

 

 

 

 

序号

品目名称

标的名称

单位

数量

分项预算单价(元)

分项预算总价(元)

权重%

所属行业

技术要求

1

其他服务

2023-2026年普宁市财政性投资评审业务第三方服务

1.00

3,000,000.00

3,000,000.00

100.0

其他未列明行业

详见附表一

备注:最终综合总报价=(各产品报价×各项产品权重)的相加值

 

附表一:2023-2026年普宁市财政性投资评审业务第三方服务

参数性质

序号

具体技术(参数)要求

 

1

(一)服务要求

1)中标人应严格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财政、财务、基建管理、工程造价的法规、政策文件的有关规定、以及采购人有关财政投资审核的规定和对评审(编制)成果文件的要求,本着合理、合规节约政府投资的原则,客观、公正地开展财政投资项目审核工作,按时按质按量提供评审(编制)服务,对评审(编制)成果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合法性、合理性负责,并负有保密责任。

2)中标人派出的参与财政投资项目评审(编制)人员,应完整、准确、真实反映并记录审核过程中的工作情况,做好审核资料、工作底稿整理、归集,并按规定格式和质量要求提供审核结论和审核(编制)成果文件。人员备案原则:中标人拟派的所有从事财政审核业务的项目负责人及评审(编制)人员必须在签订本项目合同前亲自到采购人备案,并提供个人的身份证、相关从业资格证等资料(原件核查),未按要求进行备案的,采购人则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采购人认为有需要与中标人负责人(法定代表人)约谈或座谈以及提供其他专业技术人员力量支持时,中标人须无条件配合。

 

(二)服务计费标准:

服务费按《2023-2026年普宁市财政性投资评审业务第三方服务采购项目委托付费标准》计算后再按中标折扣率调整服务费。

2023-2026年普宁市财政性投资评审业务第三方服务采购项目委托付费标准

序号

服务项目名称

计算基数

费率

备注

100万以下(含100万)

101-500万(含500万)

500-1000万(含1000万)

1000-5000万(含5000万)

5000万-1亿(含1亿)

1亿元以上

1

概算编制

概算价

1.30‰

1.17‰

1.04‰

0.84‰

0.78‰

0.71‰

差额定率累进计费

2

预算编制

(或审核)

预算价(或审核价)

3.12‰

2.66‰

2.47‰

2.21‰

1.88‰

1.69‰

差额定率累进计费

3

结算编制

结算价

2.92‰

2.60‰

2.27‰

2.14‰

1.95‰

1.62‰

差额定率累进计费

4

结算

审核

基本收费

审定价

1.82‰

1.62‰

1.43‰

1.04‰

0.84‰

0.57‰

差额定率累进计费;总收费=基本收费+效益收费;

净核减额(效益收费)

净核减额

100万以下(含100万)

101-500万(含500万)

500-1000万(含1000万)

1000-5000万(含5000万)

5000万-1亿(含1亿)

1亿元以上

2.6%

5

其他涉及造价服务

 

按涉及其他造价服务有关收费标准另行商议

6

注:

1、计费方式:

1.1预算造价中的暂估费用、暂列金额、预备费等不列入计费基数,不参与计费;

1.2对于工程结算涉及合同包干项目的,其基本收费按50%计费;

1.3上列计费包含钢筋及预埋件计算,即钢筋及预埋件均不另按实际使用量计费;

1.4工程结算审核效益收费:按净核减(净核减=送审价-审定价)金额的2.6%计、且最高不超过基本收费的1.4倍;

2、每宗工程委托业务服务费按以上标准计算后低于1600元的,按1600元计;

 

 

(三)其他相关要求

★1)近三年没有违反职业道德和违纪、违法的行为记录的书面声明。

2)中标人须遵守采购人提出的各项规章制度和廉政纪律、保密规定和要求,按照采购人提出的工作规程和要求开展造价服务工作。

3)采购人将对中标人完成的造价服务成果进行稽核、复审并按造价服务质量考核办法对其造价服务质量进行考核,中标人必须配合采购人的稽核和复审、考核工作。

4)中标人不得再接受除采购人外的其他委托人对所评审(编制)同一项目的服务委托,即不能就同一项目既接受财政部门的委托,又接受项目施工投标供应商、承包单位等相对利益关系人的委托。

5)在服务期间中标人如出现违规、违纪、违约(服务不到位、质量差),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并依法追究中标人的违约责任。

★6)中标人必须独立完成采购人委托的评审(编制)任务,合理配套专业人员,项目负责人须为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服务队伍的注册造价师且具备3年以上工作经验;不得将评审(编制)业务转让给第三方完成,并按采购人的要求定期做好已完成项目的相关资料的移交和归档工作;合同期内,项目负责人原则上不得更换,确需要更换须采购人书面同意,否则,采购人有权暂停委托评审(编制)项目并不视为采购人违约;项目评审(编制)人员必须为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服务队伍的专职人员,不得委派兼职或外聘人员负责或参与项目评审;评审人员尽量保持稳定,流动比例控制在服务团队总人数的25%以内,且须采购人书面同意后方准更换,否则,采购人有权暂停委托评审项目并不视为采购人违约。评审方式为驻场评审(编制)或其他方式,如驻场评审(编制),采购人为中标人提供造价评审(编制)服务必要的办公条件和工作场地,工作场地为普宁市财政局,差旅费及期间一切费用由中标人自理。未经采购人同意,参与造价评审(编制)服务的咨询服务人员不得将与造价审核(编制)有关的任何资料、文件带离工作场地或者将在履行本协议过程中知悉的信息透露给任何第三方。(提供承诺书)

7)为计算成果文件的差错率,采购人可要求中标单位对成果文件进行交叉复审,中标单位应无条件接受,复审费用按《2023-2026年普宁市财政性投资评审业务第三方服务采购项目委托付费标准》计算后再按中标折扣率折扣调整服务费后的30%计算。若复审预、结算编制审核项目差错率大于3%(概算编制或审核差错率大于10%),被复核方应支付交叉复审全部费用。差错率扣款与复审费用之和控制在该项目审核服务费以内。

8)对中标人的评审考核

  采购人根据需要将按有关规定对中标人完成的审核任务的质量、时间、差错率、工作态度、廉政建设等情况进行考核,考核结果与审核服务费用或中止中标人的咨询服务挂钩,审核服务费等于按上述计费标准计算后再按中标折扣率折扣调整服务费后的费用扣除因差错率和未按规定时间完成委托任务应扣除的审核费或中止中标人的咨询服务。

凡是因中标人原因,差错率超过以下情况或未按规定时间完成委托任务,审核服务费扣除原则如下:

  (1)根据差错率的情况扣除审核服务费。采购人根据差错率i,(差错率是指由于中标人原因而造成的差错,如错套定额,小数点错位、重项、漏项、工程量计算错误、高估冒算、因没有到现场核实导致造价失实等。差错率等于中标人提交的审定金额与中标人最后定案金额的差值除以采购人最后定案金额的绝对值)的大小作如下处理:

1)、概算编制

①6%<i≤8%,扣除编制服务费的20%;

②8%<i≤10%,扣除编制服务费的35%

③i>10%,扣除编制服务费的100%;

2)、工程预算编制、工程结算编制:

①3%<i≤4%,扣除编制服务费的20%;

②4%<i≤5%,扣除编制服务费的35%;

③i>5%,扣除编制服务费的100%;

3)、工程预算审核(含工程招标控制价的审核)、工程结算审核:

① 3%<i≤4%,扣除审核服务费的20%;

② 3%<i≤5%,扣除审核服务费的50%;

③ i>5%,扣除审核服务费的100%;

 (2)未按规定时间完成委托任务扣除项目评审(编制)服务费。如因中标人原因未能按约定时间提交评审(编制)结果报告且逾期时间未超过约定项目审核时间50%的,每逾期1个工作日,采购人将扣除中标人该项目审核服务费的5%作为惩罚性违约金。

  (3)如因中标人原因逾期超过约定项目评审(编制)时间50%未能提交评审(编制)结果报告,且中标人未能书面提出合理解释的,采购人则有权单方解除合同且不予支付任何该项目评审(编制)服务费。

采购人根据中标人完成的评审(编制)任务的质量、时间、差错率、工作态度、廉政建设等情况进行考核,预、结算评审(编制)项目差错率大于5%(概算编制或审核差错率大于10%)两次以上、或因中标人原因逾期出现两次以上的,采购人则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且不予支付该项目审核服务费。

(4)中标人应严格按照采购人的要求,在约定的审核(编制)时限内完成审核(编制)工作。一般情况下,自接收委托任务收到完整资料起按下表时限完成审核(编制)工作;遇特殊项目对时限有特殊要求的,中标人应无条件按采购人要求时限执行。

序号

服务项目名称

审核(编制)时限(工作日)

备注

100万以下(含100万)

101-500万(含500万)

500-1000万(含1000万)

1000-5000万(含5000万)

5000万-1亿(含1亿)

1亿元以上

1

概算编制

7

7

7

10

15

18

 

2

预算编制

(或审核)

8

8

12

14

16

20

 

3

结算编制

15

15

15

20

25

40

 

4

结算审核

15

18

20

20

30

40

 

5

其他涉及造价服务

按涉及其他造价服务另行商议时限

 

说明

打“★”号条款为实质性条款,若有任何一条负偏离或不满足则导致投标无效。
打“▲”号条款为重要技术参数,若有部分“▲”条款未响应或不满足,将导致其响应性评审加重扣分,但不作为无效投标条款。

 

采购包6(2023-2026年普宁市财政性投资评审业务第三方服务(包组6))1.主要商务要求

标的提供的时间

 自签订合同之日起3年

标的提供的地点

 采购人指定地点

付款方式

 1期:支付比例100%,(1)每宗咨询服务工作完成时,中标人按《2023-2026年普宁市财政性投资评审业务第三方服务采购项目委托付费标准》计算后再按中标折扣率调整服务费计算咨询服务费报采购人;使用财政资金的基本建设项目,服务费用经建设单位书面确认后采购人按月汇总结算直接支付给中标人。 (2)付款方式:银行汇付(含电汇)等形式。 (3)款项支付凭合法发票。

验收要求

 1期:通过采购人的稽核和复审、考核工作。

履约保证金

 收取比例:5%,说明:中标人应于合同签订前提供履约担保,担保金额为中标包组预算金额的5%,服务期满15日内无息退还。

履约保证金可以以履约保函(保险)形式提供,目前"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金融服务中心(https://gdgpo.czt.gd.gov.cn/zcdservice/zcd/guangdong/)已实现电子履约保函(保险)在线办理功能,有意愿供应商可自行办理提供。

其他

 

 

其他商务需求 

参数性质

编号

内容明细

内容说明

 

1

报价要求

本项目以折扣率为投标报价。

 

说明

打“★”号条款为实质性条款,若有任何一条负偏离或不满足则导致投标(响应)无效。
打“▲”号条款为重要参数(如有),若有部分“▲”条款未响应或不满足,将根据评审要求影响其得分,但不作为无效投标(响应)条款。

2.技术标准与要求

序号

品目名称

标的名称

单位

数量

分项预算单价(元)

分项预算总价(元)

权重%

所属行业

技术要求

1

其他服务

2023-2026年普宁市财政性投资评审业务第三方服务

1.00

3,000,000.00

3,000,000.00

100.0

其他未列明行业

详见附表一

备注:最终综合总报价=(各产品报价×各项产品权重)的相加值

 

附表一:2023-2026年普宁市财政性投资评审业务第三方服务

参数性质

序号

具体技术(参数)要求

 

1

(一)服务要求

1)中标人应严格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财政、财务、基建管理、工程造价的法规、政策文件的有关规定、以及采购人有关财政投资审核的规定和对评审(编制)成果文件的要求,本着合理、合规节约政府投资的原则,客观、公正地开展财政投资项目审核工作,按时按质按量提供评审(编制)服务,对评审(编制)成果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合法性、合理性负责,并负有保密责任。

2)中标人派出的参与财政投资项目评审(编制)人员,应完整、准确、真实反映并记录审核过程中的工作情况,做好审核资料、工作底稿整理、归集,并按规定格式和质量要求提供审核结论和审核(编制)成果文件。人员备案原则:中标人拟派的所有从事财政审核业务的项目负责人及评审(编制)人员必须在签订本项目合同前亲自到采购人备案,并提供个人的身份证、相关从业资格证等资料(原件核查),未按要求进行备案的,采购人则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采购人认为有需要与中标人负责人(法定代表人)约谈或座谈以及提供其他专业技术人员力量支持时,中标人须无条件配合。

 

(二)服务计费标准:

服务费按《2023-2026年普宁市财政性投资评审业务第三方服务采购项目委托付费标准》计算后再按中标折扣率调整服务费。

2023-2026年普宁市财政性投资评审业务第三方服务采购项目委托付费标准

序号

服务项目名称

计算基数

费率

备注

100万以下(含100万)

101-500万(含500万)

500-1000万(含1000万)

1000-5000万(含5000万)

5000万-1亿(含1亿)

1亿元以上

1

概算编制

概算价

1.30‰

1.17‰

1.04‰

0.84‰

0.78‰

0.71‰

差额定率累进计费

2

预算编制

(或审核)

预算价(或审核价)

3.12‰

2.66‰

2.47‰

2.21‰

1.88‰

1.69‰

差额定率累进计费

3

结算编制

结算价

2.92‰

2.60‰

2.27‰

2.14‰

1.95‰

1.62‰

差额定率累进计费

4

结算

审核

基本收费

审定价

1.82‰

1.62‰

1.43‰

1.04‰

0.84‰

0.57‰

差额定率累进计费;总收费=基本收费+效益收费;

净核减额(效益收费)

净核减额

100万以下(含100万)

101-500万(含500万)

500-1000万(含1000万)

1000-5000万(含5000万)

5000万-1亿(含1亿)

1亿元以上

2.6%

5

其他涉及造价服务

 

按涉及其他造价服务有关收费标准另行商议

6

注:

1、计费方式:

1.1预算造价中的暂估费用、暂列金额、预备费等不列入计费基数,不参与计费;

1.2对于工程结算涉及合同包干项目的,其基本收费按50%计费;

1.3上列计费包含钢筋及预埋件计算,即钢筋及预埋件均不另按实际使用量计费;

1.4工程结算审核效益收费:按净核减(净核减=送审价-审定价)金额的2.6%计、且最高不超过基本收费的1.4倍;

2、每宗工程委托业务服务费按以上标准计算后低于1600元的,按1600元计;

 

 

(三)其他相关要求

★1)近三年没有违反职业道德和违纪、违法的行为记录的书面声明。

2)中标人须遵守采购人提出的各项规章制度和廉政纪律、保密规定和要求,按照采购人提出的工作规程和要求开展造价服务工作。

3)采购人将对中标人完成的造价服务成果进行稽核、复审并按造价服务质量考核办法对其造价服务质量进行考核,中标人必须配合采购人的稽核和复审、考核工作。

4)中标人不得再接受除采购人外的其他委托人对所评审(编制)同一项目的服务委托,即不能就同一项目既接受财政部门的委托,又接受项目施工投标供应商、承包单位等相对利益关系人的委托。

5)在服务期间中标人如出现违规、违纪、违约(服务不到位、质量差),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并依法追究中标人的违约责任。

★6)中标人必须独立完成采购人委托的评审(编制)任务,合理配套专业人员,项目负责人须为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服务队伍的注册造价师且具备3年以上工作经验;不得将评审(编制)业务转让给第三方完成,并按采购人的要求定期做好已完成项目的相关资料的移交和归档工作;合同期内,项目负责人原则上不得更换,确需要更换须采购人书面同意,否则,采购人有权暂停委托评审(编制)项目并不视为采购人违约;项目评审(编制)人员必须为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服务队伍的专职人员,不得委派兼职或外聘人员负责或参与项目评审;评审人员尽量保持稳定,流动比例控制在服务团队总人数的25%以内,且须采购人书面同意后方准更换,否则,采购人有权暂停委托评审项目并不视为采购人违约。评审方式为驻场评审(编制)或其他方式,如驻场评审(编制),采购人为中标人提供造价评审(编制)服务必要的办公条件和工作场地,工作场地为普宁市财政局,差旅费及期间一切费用由中标人自理。未经采购人同意,参与造价评审(编制)服务的咨询服务人员不得将与造价审核(编制)有关的任何资料、文件带离工作场地或者将在履行本协议过程中知悉的信息透露给任何第三方。(提供承诺书)

7)为计算成果文件的差错率,采购人可要求中标单位对成果文件进行交叉复审,中标单位应无条件接受,复审费用按《2023-2026年普宁市财政性投资评审业务第三方服务采购项目委托付费标准》计算后再按中标折扣率折扣调整服务费后的30%计算。若复审预、结算编制审核项目差错率大于3%(概算编制或审核差错率大于10%),被复核方应支付交叉复审全部费用。差错率扣款与复审费用之和控制在该项目审核服务费以内。

8)对中标人的评审考核

  采购人根据需要将按有关规定对中标人完成的审核任务的质量、时间、差错率、工作态度、廉政建设等情况进行考核,考核结果与审核服务费用或中止中标人的咨询服务挂钩,审核服务费等于按上述计费标准计算后再按中标折扣率折扣调整服务费后的费用扣除因差错率和未按规定时间完成委托任务应扣除的审核费或中止中标人的咨询服务。

凡是因中标人原因,差错率超过以下情况或未按规定时间完成委托任务,审核服务费扣除原则如下:

  (1)根据差错率的情况扣除审核服务费。采购人根据差错率i,(差错率是指由于中标人原因而造成的差错,如错套定额,小数点错位、重项、漏项、工程量计算错误、高估冒算、因没有到现场核实导致造价失实等。差错率等于中标人提交的审定金额与中标人最后定案金额的差值除以采购人最后定案金额的绝对值)的大小作如下处理:

1)、概算编制

①6%<i≤8%,扣除编制服务费的20%;

②8%<i≤10%,扣除编制服务费的35%

③i>10%,扣除编制服务费的100%;

2)、工程预算编制、工程结算编制:

①3%<i≤4%,扣除编制服务费的20%;

②4%<i≤5%,扣除编制服务费的35%;

③i>5%,扣除编制服务费的100%;

3)、工程预算审核(含工程招标控制价的审核)、工程结算审核:

① 3%<i≤4%,扣除审核服务费的20%;

② 3%<i≤5%,扣除审核服务费的50%;

③ i>5%,扣除审核服务费的100%;

 (2)未按规定时间完成委托任务扣除项目评审(编制)服务费。如因中标人原因未能按约定时间提交评审(编制)结果报告且逾期时间未超过约定项目审核时间50%的,每逾期1个工作日,采购人将扣除中标人该项目审核服务费的5%作为惩罚性违约金。

  (3)如因中标人原因逾期超过约定项目评审(编制)时间50%未能提交评审(编制)结果报告,且中标人未能书面提出合理解释的,采购人则有权单方解除合同且不予支付任何该项目评审(编制)服务费。

采购人根据中标人完成的评审(编制)任务的质量、时间、差错率、工作态度、廉政建设等情况进行考核,预、结算评审(编制)项目差错率大于5%(概算编制或审核差错率大于10%)两次以上、或因中标人原因逾期出现两次以上的,采购人则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且不予支付该项目审核服务费。

(4)中标人应严格按照采购人的要求,在约定的审核(编制)时限内完成审核(编制)工作。一般情况下,自接收委托任务收到完整资料起按下表时限完成审核(编制)工作;遇特殊项目对时限有特殊要求的,中标人应无条件按采购人要求时限执行。

序号

服务项目名称

审核(编制)时限(工作日)

备注

100万以下(含100万)

101-500万(含500万)

500-1000万(含1000万)

1000-5000万(含5000万)

5000万-1亿(含1亿)

1亿元以上

1

概算编制

7

7

7

10

15

18

 

2

预算编制

(或审核)

8

8

12

14

16

20

 

3

结算编制

15

15

15

20

25

40

 

4

结算审核

15

18

20

20

30

40

 

5

其他涉及造价服务

按涉及其他造价服务另行商议时限

 

说明

打“★”号条款为实质性条款,若有任何一条负偏离或不满足则导致投标无效。
打“▲”号条款为重要技术参数,若有部分“▲”条款未响应或不满足,将导致其响应性评审加重扣分,但不作为无效投标条款。

 

采购文件网,投标文件,招标文件,采购文件,招标范本,投标方案,自行采购 收藏

上传文档

在线客服

常见问题
人工客服

服务时间:8:00-23:00

工作电话:400 9911 877

在线咨询

意见反馈

收藏本站


AI



用AI快速编写
限免使用
采购文件网,投标文件,招标文件,采购文件,招标范本,投标方案,自行采购
支持上传解析、采购需求、评分标准、目录编写四种方式,全行业覆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