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需求
一、项目概况:
中标人须在中标结果公告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人提供与提交投标电子标书内容一致且每页加盖单位公章的纸质投标文件3套及电子文件1套。
本项目属于不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预留采购份额的项目,原因和情形为:按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规定预留采购份额无法确保充分供应、充分竞争,或者存在可能影响政府采购目标实现的情形。
项目属性:服务类
一、项目采购内容
(一)通过公开招标,确定广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2023-2025年度摩托车维修服务商。对应维修服务交警支队警用摩托车主要车型、直属单位、摩托车数量及经费预算如下:
分组 |
服务对象及数量 (现有在用数量) |
车辆总数(辆) |
每台车每年维修费(元) |
2年经费预算(元) |
采购包1 |
越秀大队282辆 |
282 |
3100 |
1748400 |
采购包2 |
天河大队235辆、高速五大队10辆 |
245 |
3100 |
1519000 |
采购包3 |
荔湾大队178辆 |
178 |
3100 |
1103600 |
采购包4 |
白云二大队165辆、高速二大队6辆 |
171 |
3100 |
1060200 |
采购包5 |
海珠大队155辆 |
155 |
3100 |
961000 |
采购包6 |
白云一大队99辆 |
99 |
3100 |
613800 |
采购包7 |
警保卫大队73辆 |
73 |
4000 |
584000 |
采购包8 |
巡逻大队61辆、车管所10辆、战训7辆、高速三5辆 |
83 |
3100 |
514600 |
采购包9 |
环城大队52辆、高速一大队5辆 |
57 |
3100 |
353400 |
合计 |
1343 |
|
8458000 |
注:服务对象及车辆数量仅为参考,服务期间因采购人编制体制或车辆调整等原因导致服务对象及车辆数量有调整的,投标人应无条件接受。
(二)服务期限:2023年8月1日起至2025年7月31日止;或项目实际结算金额累计达到本采购包合同金额时,本采购包合同即终止,以先到为准。
(三)服务对象:交警支队1343辆警用摩托车14个品种(包括45辆本田1300CC、10辆本田700CC、19辆春风650CC、30辆贝纳利600CC、30辆春风400CC、245辆贝纳利300CC、60辆本田300CC、493辆铃木250CC、63辆本田250CC、31辆力帆250CC、240辆雅马哈236CC、5辆春风125CC、12辆轻骑125CC、60辆五羊本田125CC。服务对象车辆数及车型仅作参考,服务过程中以实有车辆数及车型为准。
(四)经费预算:本项目经费总预算8458000元。2023年预算金额1409666元,2024年预算金额4229000元,2025年预算金额2819334元。本项目共分9个采购包,其中采购包1经费预算为1748400元、采购包2经费预算为1519000元、采购包3经费预算为1103600元、采购包4经费预算为1060200元、采购包5经费预算为961000元、采购包6经费预算为613800元、采购包7经费预算为584000元、采购包8经费预算为514600元、采购包9经费预算为353400元,各采购包中标人与采购人分别签订独立实施的项目合同且在各自预算经费内按实结算。
(五)保险公司负责理赔维修的车辆,须按其规定执行,如保险公司指定由本项目的中标人进行维修,所涉及维修费用不得在本项目总价内支出;在质量保修期内的车辆,须到厂商指定的售后服务网点进行免费维护保养、保修,如本项目中标人实施了本应由厂商负责的免费维护保养、保修,则产生的维修服务费用由中标人自行承担;在穗以外地区发生故障的车辆可到非定点维修企业进行维修。
(六)如果国家有关部门有政策规定或省、市对采购方式或目录限额标准等作出新的调整,从其规定。
二、项目服务要求
(一)中标人必须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合法经营。必须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行业标准机动车维修服务规范》、《交通运输部关于修改<机动车维修管理规定>的决定》(交通运输部令2021年第18号)及《广州市机动车维修管理规定》等相关规定。
(二)未经采购人书面同意,中标人不得将合同义务委托任何第三方。
(三)中标人必须按照交警支队直属各车辆管理单位要求,到车辆托修单位进行上门维护,现场不能维修的,由中标人负责免费将车辆运回维修厂维修并将修好车辆送回托修单位。
(四)场地及设施要求
1、场地符合国家规定的标准要求,并且交通便利(或设有合理、明显的指示标志);
2、修理车间布局合理、车间设施良好、修理工位标示明确;
3、企业功能区清晰,企业资质证明、员工资格证明、营业时间明确展示;
4、保留足够的停车场和接待区,接待区要满足客户登记和休息的设施。
(五)经营要求
1、日常运作(接车、维修、交车、结算、投诉、索赔)要做到规范化、制度化、实行定人定岗,严格落实岗位责任追究制度。
2、接受委托维修时,维修项目和维修费用(工时费和配件费)都必须由托修单位签名认可,中标人在报价时,应编制维修项目明细表,确保托修单位对维修项目内容及细节的知情权。
3、严格按照交车时限来安排维修服务,整车维修不超过5天,发动机大修不超过3天,其他维修项目1天内完成。如确因使用原厂配件不能在规定时限内交车的,要提前与托修单位联系,取得托修单位的同意。
4、检验人员必须在现场对摩托车进行诊断,初步确定维修项目,并要充分征求托修单位的意见。
5、业务员制作估价单后,应详细向托修单位说明维修的项目、作业的内容、配件的来源渠道及价格、维修时间和维修费用。
6、报价单上没有的项目在维修过程中发现某些项目是必须追加的,应立即告知托修单位,征得托修单位同意,方能增加费用开始施工,并同时要追加报价单。
7、维修人员更换配件时,应以旧件换取库房的新件,并向托修单位明确该新件是原厂件还是副厂件,同时旧件应交库房保存并明确标注信息,由采购人统一组织回收。
8、摩托车维修完成后,中标人应建立托修单位车辆维修档案(包括用户名称、地址、电话、联系人、车牌号、维修资料等),以便今后联系、调查和服务。
9、在质量保证期内(更换新配件质保期为6个月、替代件或旧件质保期为3个月),因维修质量造成的车辆故障或损坏的,中标人应负责及时返修,由于维修质量问题造成的车辆异常损坏或车辆机件事故的,给采购人造成的一切损失及风险由中标人负责。
10、中标人不得以任何借口动用维修车辆,未经采购人允许不得将车开出厂试车或作它用,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及风险由中标人负责。
11、中标人必须配备有维修及救援的专用设备及车辆。
12、严格执行在投标文件中提出的服务承诺。
13、必须服从有关部门的监督、管理。
14、中标人维修车辆更换下来的旧配件,须对应车牌标注信息,并有序摆放,妥善保管,填写《支队直属单位车辆定额维修及旧配件回收报备表》,交托修单位签名确认。采购人定期组织由具备回收资质的回收公司对旧配件进行回收。
(六)管理要求
1、中标人的服务项目、服务收费、服务承诺等内容应向采购人公开,在业务接待室的显眼处公布企业的有关证照,主要维修项目工时收费标准、质量保证规定、监督投诉电话。
2、维修管理制度、财务管理制度、岗位责任制度、质量控制制度健全、有效、合理。
3、流程环节清楚、合理、有序。
4、人员着装洁、佩带标牌、能够提供文明、优质的服务。
5、有符合规定的出厂质检工序。
6、重要检测维修设备、操作规程实施有效,专人对设备的使用进行管理,保证状态良好。
(七)人员要求
中标人投入本项目的技术负责人、车间主任、技术主管和其他技术人员,需具有三级/高级技能或以上的职业资格证书或技能等级证书。
三、项目质量要求
(一)所有维修车辆出厂时必须达到《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GB7258-2017等国家安全技术标准及车辆维修标准。
(二)中标人维修摩托车所采用的零部件、配件等材料进货必须首先使用摩托车品牌原厂配件,如原厂配件停产等原因无法进货,需经采购人同意再考虑用品牌产品替代。零部件、配件等材料必须符合国家或部颁标准和行业标准以及汽车维修相关标准;必须有合法的进货渠道,不得使用假冒伪劣产品或以次充好。单个配件300元(含)以上的,必须有配件进货单,进货单须显示对应配件的具体明细,非原厂配件的结算价格=进货供销商进货价X(1+维修材料管理费率)。
(三)被修车辆达不到规定的质量标准和技术要求的,返修不得再计价收费。车辆竣工出厂执行质量保证期制度,不能低于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部所颁布的《交通运输部关于修改<机动车维修管理规定>的决定(交通运输部令2021年第18号)》的标准,即:摩托车整车修理或者总成修理质量保证期为摩托车行驶21000公里或者240日;维护、小修及专项修理质量保证期为摩托车行驶2400公里或者30日。
(四)责任保障期限及车辆质量保障按照国家有关部门颁发的最新标准执行。车辆维修完工出厂时按完工出厂技术要求进行检查和检测,维修质量不合格的车辆不准出厂。对维修竣工出厂车辆出现的质量问题或与维修约定不符的问题进行无偿返工。因此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由中标人负责赔偿。
(五)车辆返修率要控制在3%以内,并建立车辆维修档案,认真记录车辆维修情况。如超3%的,采购人将发出限期整改通知书,如同一台车连续累计3次返修的,采购人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
(六)中标人负责交警支队直属交通警保卫大队大功率摩托车维修的,必须配备厂家提供的大型摩托车专用维修工具、技术支持、原厂零部件及配件,且配件符合国家标准和行业维修相关标准,有合法进货渠道,单个配件500元(含)以上的,必须有配件进货单。
四、投标要求
(一)★投标人在投标时必须提供包含已在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登记机动车维修经营业务,且在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进行备案(即具备《机动车维修经营备案表》)的证明材料或提供未到期限的原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扫描件盖章)。
(二)★本项目分为9个采购包。采购包是投标的最小单位,投标人应对同一个采购包的全部货物和服务投标,开标、评标、定标按采购包进行。兼投者必须就每个采购包分别报价。
评标委员会根据投标人名次、中标顺序和以下办法推荐各采购包的中标候选人:
1.投标人可对其中一个或几个采购包进行投标,可兼投,但不可兼中其他采购包的第一中标候选人,中标顺序为采购包1、采购包2、采购包3、采购包4、采购包5、采购包6、采购包7、采购包8、采购包9。
2.如某个采购包按照以上“兼投不兼中”原则无法确定中标候选人,则该采购包按有效投标人综合评分顺序确定第一中标候选人,不受“不兼中”规定限制。
3.如某个采购包出现中标人放弃中标或被依法认定中标无效等情形,采购人可以按顺序选择第二中标候选人递补中标,递补中标的第二中标候选人不受“不兼中”规定限制。
五、管理要求
(一)定点维修企业的服务项目、服务收费、服务承诺等内容应向托修单位公开,在业务接待室的显眼处公布企业的有关证照,主要维修项目工时收费标准、质量保证规定、监督投诉电话。
(二)维修管理制度、财务管理制度、岗位责任制度、质量控制制度健全、有效、合理。
(三)维修流程环节清楚、合理、有序。
(四)维修人员着装洁、佩带标牌、能够提供文明、优质的服务。
(五)有符合规定的出厂质检工序。
(六)重要检测维修设备、操作规程实施有效,专人对设备的使用进行管理,保证状态良好。
六、报价要求
投标人须按照《维修项目工时费标准表》进行维修项目工时费下浮率(%)报价。
(一)维修收费计价公式
1、维修费总金额=维修项目工时费+维修材料费;
2、维修项目工时费=维修项目工时费收费标准×(1-投标下浮率);
3、维修材料费=维修材料厂家公开批发价×(1+维修材料管理费率)。
其中,维修材料管理费率固定为5%。
(二)报价要求
1.维修项目工时费
(1)维修工时费以维修项目工时费标准为基础。
(2)★投标人按照维修项目工时费标准,按下浮率(%)进行报价,下浮率必须为固定报价,不接受区间报价(如10%~20%),下浮率报价范围:0%≤下浮率<100%,凡超过报价范围的投标报价均视为无效投标;报价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如:12.23%。维修项目工时费的结算单价=维修项目工时费标准×(1-投标下浮率)。结算单价金额四舍五入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
(3)维修工时费标准表中未涉及的工时费标准由中标人先按市场价报,经采购人审批同意后实施。
2.维修材料管理费
维修材料费=维修材料厂家公开批发价×(1+维修材料管理费率),其中,维修材料管理费率固定为5%。 投标人按照维修材料厂家公开批发价,采购人按照“维修材料费=维修材料厂家公开批发价×(1+5%)”与中标供应商 结算维修材料费。(举例:某维修材料厂家公开批发价200元,则维修材料费结算价为:200元×(1+5%)=210元)。
3.摩托车单次维修金额超2000元(含)采购人组织三家以上(含)本项目其它采购包中标人估价。当投标人报价高于三家以上(含)本项目其它采购包中标人估价的平均值时,投标人取报价平均值维修;当投标人报价低于三家以上(含)本项目其它采购包中标人估价的平均值时,投标人按投标人报价维修。
4.《维修项目工时费标准表》(货币单位:元)
(1)700CC以下维修项目工时费标准表
700CC以下维修项目工时费收费标准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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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轻骑、春风等250CC以下摩托车 |
本田、雅马哈等250CC(含)以上摩托车 |
|||||||||||||||||||||||||||
收费标准 |
收费标准 |
||||||||||||||||||||||||||||||
维修项目工时费Ⅰ |
|||||||||||||||||||||||||||||||
发动机大修 |
① |
大修发动机 |
350 |
350 |
|||||||||||||||||||||||||||
101 |
更换中缸 |
130 |
130 |
||||||||||||||||||||||||||||
102 |
更换活塞、活塞环 |
120 |
120 |
||||||||||||||||||||||||||||
103 |
更换气门、气门油封 |
100 |
100 |
||||||||||||||||||||||||||||
104 |
更换时规链、摇臂 |
100 |
100 |
||||||||||||||||||||||||||||
105 |
更换轴轴总成 |
280 |
280 |
||||||||||||||||||||||||||||
② |
检修离合器打滑 |
110 |
110 |
||||||||||||||||||||||||||||
201 |
更换离合铁片一套 |
90 |
90 |
||||||||||||||||||||||||||||
202 |
更换离合木片一套 |
90 |
90 |
||||||||||||||||||||||||||||
203 |
更换离合压板 |
90 |
90 |
||||||||||||||||||||||||||||
204 |
更换离合座 |
90 |
90 |
||||||||||||||||||||||||||||
维修项目工时费Ⅱ |
|||||||||||||||||||||||||||||||
电路部分 |
① |
电路部分 |
80 |
80 |
|||||||||||||||||||||||||||
101 |
检修起动系统 |
55 |
55 |
||||||||||||||||||||||||||||
102 |
更换电池 |
20 |
20 |
||||||||||||||||||||||||||||
103 |
更换马达 |
60 |
60 |
||||||||||||||||||||||||||||
104 |
更换继电器 |
40 |
40 |
||||||||||||||||||||||||||||
105 |
更换火咀 |
15 |
15 |
||||||||||||||||||||||||||||
106 |
更换点火器 |
45 |
45 |
||||||||||||||||||||||||||||
充电系统 |
② |
检查充电系统 |
60 |
60 |
|||||||||||||||||||||||||||
201 |
更换硅流 |
55 |
40 |
||||||||||||||||||||||||||||
202 |
更换线圈 |
80 |
80 |
||||||||||||||||||||||||||||
转向、照明、警灯、警报系统 |
③ |
检查转向、照明系统 |
50 |
50 |
|||||||||||||||||||||||||||
301 |
更换转向灯 |
25 |
25 |
||||||||||||||||||||||||||||
302 |
更换转向灯泡 |
8 |
8 |
||||||||||||||||||||||||||||
303 |
更换闪光器 |
20 |
20 |
||||||||||||||||||||||||||||
304 |
更换大灯泡 |
10 |
10 |
||||||||||||||||||||||||||||
305 |
更换刹车灯泡 |
15 |
15 |
||||||||||||||||||||||||||||
④ |
检查警灯、警报系统 |
40 |
40 |
||||||||||||||||||||||||||||
401 |
更换前警灯 |
35 |
35 |
||||||||||||||||||||||||||||
402 |
更换后警灯 |
35 |
35 |
||||||||||||||||||||||||||||
403 |
更换警报喇叭 |
45 |
45 |
||||||||||||||||||||||||||||
维修项目工时费Ⅲ |
|||||||||||||||||||||||||||||||
刹车、整车部分 |
① |
检查前刹车、后刹车 |
60 |
60 |
|||||||||||||||||||||||||||
101 |
更换前刹车皮 |
40 |
40 |
||||||||||||||||||||||||||||
102 |
更换后刹车皮 |
55 |
55 |
||||||||||||||||||||||||||||
103 |
更换前刹车上泵 |
50 |
50 |
||||||||||||||||||||||||||||
104 |
更换前刹车下泵 |
50 |
50 |
||||||||||||||||||||||||||||
② |
检查方向、车把 |
65 |
65 |
||||||||||||||||||||||||||||
201 |
更换方向把 |
55 |
55 |
||||||||||||||||||||||||||||
202 |
更换波子波盘 |
90 |
90 |
||||||||||||||||||||||||||||
③ |
检查前后减震 |
70 |
70 |
||||||||||||||||||||||||||||
301 |
更换后减震总成 |
50 |
110 |
||||||||||||||||||||||||||||
302 |
更换前叉油封 |
60 |
60 |
||||||||||||||||||||||||||||
303 |
更换前叉总成 |
100 |
100 |
||||||||||||||||||||||||||||
④ |
检修前后轮胎前后轴承 |
60 |
60 |
||||||||||||||||||||||||||||
401 |
更换前轮胎 |
40 |
40 |
||||||||||||||||||||||||||||
402 |
更换后轮胎 |
55 |
55 |
||||||||||||||||||||||||||||
403 |
更换前轮轴承 |
40 |
40 |
||||||||||||||||||||||||||||
404 |
更换后轮轴承 |
50 |
50 |
||||||||||||||||||||||||||||
维修项目工时费Ⅳ |
|||||||||||||||||||||||||||||||
二级保养 |
|
清洗化油器、空冷滤清器、清洗火花塞、更换机油、调整汽门油隙、调整时规链条、传达室动链条、调整离合器间隙、制动间隙、检查灯光、警灯、轮胎汽压、补充电池液 |
100 |
110 |
(2)700CC(含)以上维修项目工时费标准表
700CC(含)以上维修项目工时费收费标准表 |
|||
|
|
|
本田700、1300CC等摩托车
|
收费标准 |
|||
维修项目工时费Ⅰ |
|||
发动机大修 |
① |
大修发动机 |
550 |
101 |
更换中缸 |
260 |
|
102 |
更换活塞、活塞环 |
200 |
|
103 |
更换气门、气门油封 |
150 |
|
104 |
更换时规链、摇臂 |
150 |
|
105 |
更换轴轴总成 |
300 |
|
② |
检修离合器打滑 |
180 |
|
201 |
更换离合铁片一套 |
120 |
|
202 |
更换离合木片一套 |
120 |
|
203 |
更换离合压板 |
120 |
|
204 |
更换离合座 |
120 |
|
维修项目工时费Ⅱ |
|||
电路部分 |
① |
电路部分 |
100 |
101 |
检修起动系统 |
80 |
|
102 |
更换电池 |
30 |
|
103 |
更换马达 |
80 |
|
104 |
更换继电器 |
50 |
|
105 |
更换火咀 |
20 |
|
106 |
更换点火器 |
50 |
|
充电系统 |
② |
检查充电系统 |
80 |
201 |
更换硅流 |
65 |
|
202 |
更换线圈 |
100 |
|
转向及照明系统 |
③ |
检查转向、照明系统 |
80 |
301 |
更换转向灯 |
30 |
|
302 |
更换转向灯泡 |
10 |
|
303 |
更换闪光器 |
30 |
|
304 |
更换大灯泡 |
20 |
|
305 |
更换刹车灯泡 |
20 |
|
④ |
检查警灯、警报系统 |
60 |
|
401 |
更换前警灯 |
50 |
|
402 |
更换后警灯 |
50 |
|
403 |
更换警报喇叭 |
55 |
|
维修项目工时费Ⅲ |
|||
刹车、整车部分 |
① |
检查前刹车、后刹车 |
80 |
101 |
更换前刹车皮 |
60 |
|
102 |
更换后刹车皮 |
65 |
|
103 |
更换前刹车上泵 |
60 |
|
104 |
更换前刹车下泵 |
60 |
|
② |
检查方向、车把 |
80 |
|
201 |
更换方向把 |
60 |
|
202 |
更换波子波盘 |
100 |
|
③ |
检查前后减震 |
80 |
|
301 |
更换后减震总成 |
60 |
|
302 |
更换前叉油封 |
70 |
|
303 |
更换前叉总成 |
120 |
|
④ |
检修前后轮胎前后轴承 |
80 |
|
401 |
更换前轮胎 |
40 |
|
402 |
更换后轮胎 |
55 |
|
403 |
更换前轮轴承 |
60 |
|
404 |
更换后轮轴承 |
60 |
|
维修项目工时费Ⅳ |
|||
二级保养 |
|
清洗化油器、空冷滤清器、清洗火花塞、更换机油、调整汽门油隙、调整时规链条、传达室动链条、调整离合器间隙、制动间隙、检查灯光、警灯、轮胎汽压、补充电池液 |
150 |
七、付款方式
(一)在合同价范围内,按月支付;在合同有效期24个月内,如支付金额累计达合同价,合同将自动终止。
(二)中标人于当月前5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人提供上月车辆维修资料及真实、合法的正式发票等,经采购人审核通过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由采购人向中标人办理维修费支付手续,结算上月的维修费用。
(三)各中标人在采购人首次办理支付手续前的10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人提交金额为各组预算经费5%的银行履约保函。所提供的银行履约保函须为在国内注册营业的地级市或以上的银行出具的、无条件的、不可撤销的。若合同期内乙方没有违约行为,银行履约保函将在合同有效期满10个工作日后自动失效。
(四)每月支付金额将与当月管理目标月度考核评分挂钩(具体要求见合同格式附件1.维修企业管理目标月度考核评分表)。
八、双方权利与义务
(一)采购人权利
1.有权要求中标人给予采购人优先服务。
2.对已完工车辆,如有投诉维修质量问题,经核实,有权要求中标人无偿返工,直至符合质量要求为止。
3.有权要求中标人配合采购人的日常管理,若采购人和相关监督管理部门有新的服务规定和操作流程出台,中标人必须严格依照执行,如中标人不予配合,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
4.中标人提供的服务达不到合同要求,采购人向中标人发出整改通知书,中标人不按要求进行整改或整改3次仍达不到要求的,将视情按合同违约条款,终止合同,并报监管部门处理,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由中标人承担。
5.采购人将定期或不定期对中标人的服务质量、价格执行情况等进行监督检查,经核实中标人有违约行为之一的,采购人有权按以下规则进行处理:第一次,暂停中标人维修服务资格三个月;第二次,暂停中标人维修服务资格六个月;第三次,将视情按合同违约条款,终止合同,并报监管部门处理,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由中标人承担。暂停维修服务资格期间,中标人负责维修的摩托车由采购人安排到本项目其它采购包中标人维修,中标人按照采购人要求配合转厂期间手续交接。
(二)采购人义务
1.接受广州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的监督检查。
2.协助督促采购人交警支队直属各车辆管理单位按时与中标人结算车辆维修费用,按时办理支付手续。
3.协调采购人与中标人的关系,及时处理双方发生的矛盾。
(三)中标人权利
1.有权要求采购人出示《机动车维修申请表》。
2.有权要求采购人按时结算车辆维修费用。
3.有权拒绝采购人或个人提出的除维修服务以外的要求。
4.有权对采购人的投诉提出申辩。
(四)中标人义务
1.遵守监管部门制定的各项有关公务用车维修管理制度,遵守中标人内控管理制度。
2.优先为采购人托修的车辆提供维修服务。
3.不得将托修车辆委托第三方进行维修。
4.必须按维修标准和要求按时完成维修工作。
5.必须保证托修车辆的安全。
6.必须由具有合格资格的维修技术人员操作,保持车辆各种配件的完整性和卫生清洁,保证维修质量。
7.必须保证所用配件是符合国家质量标准并达到原厂配件标准要求的配件,并向采购人明确该新件是原厂配件还是副厂配件,不得以次充好或未经采购人同意随意更换汽车配件。
8.必须保存好所有的维修单据和资料,随时接受广州市财政局、采购人、维修行业管理部门以及其他有关部门的检查。合同结束时,将车辆维修档案(含电子档案和纸质档案)交给采购人,方便采购人后续车辆维修管理。
9.服务期间因采购人编制体制或车辆调整等原因导致服务对象及车辆数量有调整的,中标人应无条件接受。
九、其他要求
(一)中标人须建立定点采购档案制度,设专人妥善保管采购人车辆维修结算单及相关资料,将有关材料整理归档,以备查验;合同结束时,将车辆维修档案(含电子档案和纸质档案)交给采购人,方便采购人后续车辆维修管理。
(二)中标人应遵守《廉政承诺书》,坚决杜绝与采购人有不正当的经济利益来往,接受采购人等相关管理部门的检查、监督,履行服务承诺,做到诚实守信。
十、违约处理
中标人在服务期间,如有下列违约行为,采购人有权按以下规则进行处理:
中标人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人向中标人每发出一次整改通知书,中标人须支付违约金20000元,中标人拒不整改或经整改仍未达要求的,采购人有权按照合同约定暂停中标人维修服务资格或者单方面终止合同,因此造成的损失由中标人全部负责。
(一)未按投标承诺执行“维修项目工时费下浮率”的;
(二)工时费及材料费率价格执行标准不一致,出现双重标准的;
(三)维修材料高于厂家公开的批发价的;
(四)未按规定执行车辆维修质量保证期制度和出厂合格证制度的;
(五)经核实中标人提供的服务质量不合格或出现重大责任事故的;
(六)经核实中标人未认真遵守服务承诺,采购人对中标人所提供的维修质量及服务提出的投诉有效的;
(七)违反《廉政承诺书》的(具体要求见合同格式附件2.廉政承诺书);
(八)未按要求配合采购人监管的。
(九)中标人未能在合同约定的时限内到场实施救援、处置或中标人维修时限超过合同约定期限的
(十)中标人擅自动用(使用)采购人托修车辆的
(十一)其他违约情形。
若中标人因违约、违规被取消维修服务资格,其所维修车辆仍由中标人履行质保义务至期满止。
采购包1(交警支队2023—2025年度摩托车维修服务采购包1)1.主要商务要求
标的提供的时间 |
2023年8月1日起至2025年7月31日止;或项目实际结算金额累计达到本采购包合同金额时,本采购包合同即终止,以先到为准。 |
标的提供的地点 |
广州市 |
付款方式 |
1期:支付比例100%,在合同价范围内,按月支付;在合同有效期24个月内,如支付金额累计达合同价,合同将自动终止。 |
验收要求 |
1期:见采购需求 |
履约保证金 |
收取比例:5%,说明:各中标人在采购人首次办理支付手续前的10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人提交金额为各组预算经费5%的银行履约保函。所提供的银行履约保函须为在国内注册营业的地级市或以上的银行出具的、无条件的、不可撤销的。若合同期内乙方没有违约行为,银行履约保函将在合同有效期满10个工作日后自动失效。 |
其他 |
|
2.技术标准与要求
序号 |
品目名称 |
标的名称 |
单位 |
数量 |
分项预算单价(元) |
分项预算总价(元) |
权重% |
所属行业 |
技术要求 |
1 |
车辆维修和保养服务 |
广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2023—2025年度摩托车维修服务项目采购包1 |
项 |
1.00 |
1,748,400.00 |
1,748,400.00 |
100.0 |
其他未列明行业 |
详见附表一 |
备注:最终综合总报价=(各产品报价×各项产品权重)的相加值
附表一:广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2023—2025年度摩托车维修服务项目采购包1
参数性质 |
序号 |
具体技术(参数)要求 |
|
1 |
见采购需求。 |
说明 |
打“★”号条款为实质性条款,若有任何一条负偏离或不满足则导致投标无效。 |
采购包2(交警支队2023—2025年度摩托车维修服务项目采购包2)1.主要商务要求
标的提供的时间 |
2023年8月1日起至2025年7月31日止;或项目实际结算金额累计达到本采购包合同金额时,本采购包合同即终止,以先到为准。 |
标的提供的地点 |
广州市 |
付款方式 |
1期:支付比例100%,在合同价范围内,按月支付;在合同有效期24个月内,如支付金额累计达合同价,合同将自动终止。 |
验收要求 |
1期:见采购需求 |
履约保证金 |
收取比例:5%,说明:各中标人在采购人首次办理支付手续前的10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人提交金额为各组预算经费5%的银行履约保函。所提供的银行履约保函须为在国内注册营业的地级市或以上的银行出具的、无条件的、不可撤销的。若合同期内乙方没有违约行为,银行履约保函将在合同有效期满10个工作日后自动失效。 |
其他 |
|
2.技术标准与要求
序号 |
品目名称 |
标的名称 |
单位 |
数量 |
分项预算单价(元) |
分项预算总价(元) |
权重% |
所属行业 |
技术要求 |
1 |
车辆维修和保养服务 |
广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2023—2025年度摩托车维修服务项目采购包2 |
项 |
1.00 |
1,519,000.00 |
1,519,000.00 |
100.0 |
其他未列明行业 |
详见附表一 |
备注:最终综合总报价=(各产品报价×各项产品权重)的相加值
附表一:广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2023—2025年度摩托车维修服务项目采购包2
参数性质 |
序号 |
具体技术(参数)要求 |
|
1 |
见采购需求。 |
说明 |
打“★”号条款为实质性条款,若有任何一条负偏离或不满足则导致投标无效。 |
采购包3(交警支队2023—2025年度摩托车维修服务项目采购包3)1.主要商务要求
标的提供的时间 |
2023年8月1日起至2025年7月31日止;或项目实际结算金额累计达到本采购包合同金额时,本采购包合同即终止,以先到为准。 |
标的提供的地点 |
广州市 |
付款方式 |
1期:支付比例100%,在合同价范围内,按月支付;在合同有效期24个月内,如支付金额累计达合同价,合同将自动终止。 |
验收要求 |
1期:见采购需求 |
履约保证金 |
收取比例:5%,说明:各中标人在采购人首次办理支付手续前的10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人提交金额为各组预算经费5%的银行履约保函。所提供的银行履约保函须为在国内注册营业的地级市或以上的银行出具的、无条件的、不可撤销的。若合同期内乙方没有违约行为,银行履约保函将在合同有效期满10个工作日后自动失效。 |
其他 |
|
2.技术标准与要求
具体见招标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