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湛江市大气污染污染源清单编制及VOCs污染源管控服务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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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档编号:202305110000513728 文档页数:52页 所需下载券:10
湛江市大气污染污染源清单编制及VOCs污染源管控服务项目

采购需求

一、项目概况: 

大气污染源排放清单既是污染源管理的基础,为提升空气质量预报精准度和政策模拟研究提供最重要数据支撑。2021年11月,广东省生态环境厅印发的《广东省生态环境保护“十四五”规划》(粤环〔2021〕10号)中明确提出,推进区域和城市源排放清单编制与更新工作常态化,动态更新大气污染源排放清单。

为提高VOCs治理的科学性、针对性和有效性,广东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开展涉挥发性有机物企业分级管理工作的通知》(粤环办函〔2021〕79号)要求,将VOCs分级纳入日常管理,重点督促C级和B级企业组织开展涉VOCs重点企业转型升级治理。2022年湛江市开展了VOCs年排放3吨以上的企业分级工作,并推动B、C级企业开展升级治理。为跟踪企业提升治理工作情况,督促落后企业加快治理,开展2023年度VOCs企业分级更新工作,推动落后企业升级治理。 

 

采购包1(湛江市大气污染污染源清单编制及VOCs污染源管控服务项目)1.主要商务要求

标的提供的时间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3年12月底前完成。

标的提供的地点

 采购人指定地点。

付款方式

 1期:支付比例40%,①第一期,合同签订后二十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总额的40%。

 

2期:支付比例50%,②第二期,2023年9月底前,成交供应商向采购人提交《湛江市2022年度大气污染源排放清单》(初稿)和《湛江市2023年度涉VOCs企业分级管理台账》(初稿)和《湛江市大气污染污染源清单编制及VOCs污染源管控服务项目报告》(初稿)并通过采购人审核后,二十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总额的50%。

 

3期:支付比例10%,③第三期,2023年10月底前,成交供应商向采购人提交《湛江市2022年度大气污染源排放清单》(专家评审稿)、《湛江市2023年度涉VOCs企业分级管理台账》(专家评审稿)和《湛江市大气污染污染源清单编制及VOCs污染源管控服务项目报告》(专家评审稿)通过采购人组织的审核及专家评审,经采购人确认项目验收合格后二十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总额的10%。 ④供应商凭以下有效文件与采购人结算: (1)合同 (2)供应商开具的请款书 (3)供应商开具的正式发票 (4)成交通知书 因采购人使用的是财政资金,采购人在合同约定时间内向财政部门提出支付申请手续后即视为采购人已经按期支付,采购人不承担财政资金不能及时到位给供应商造成的任何损失。

验收要求

 1期:服务期限及进度、验收要求 (1)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3年12月底前完成。 (2)2023年9月底前,成交供应商向采购人提交《湛江市2022年度大气污染源排放清单》(初稿)和《湛江市2023年度涉VOCs企业分级管理台账》(初稿)和《湛江市大气污染污染源清单编制及VOCs污染源管控服务项目报告》(初稿)并通过采购人审核。 (3)2023年10月底前,成交供应商提交《湛江市2022年度大气污染源排放清单》、《湛江市2023年度涉VOCs企业分级管理台账》和《湛江市大气污染污染源清单编制及VOCs污染源管控服务项目报告》,并通过湛江市生态环境局组织的审核及专家评审。 (4).成交供应商负责整理并提交完善的验收文档(纸质、电子版)。 (5)验收时间和地点:2023年10月底前完成本项目验收,具体由湛江市生态环境局确定。

履约保证金

 不收取

其他

 

 

其他商务需求 

参数性质

编号

内容明细

内容说明

 

1

项目成果要求

(1)湛江市2022年度大气污染源排放清单,1套; (2)湛江市2023年度涉VOCs企业分级管理台账,1份; (3)湛江市大气污染污染源清单编制及VOCs污染源管控服务项目报告,1份。

 

2

违约责任

(1)成交供应商逾期交付全部项目成果,每逾期一天按合同总价的3‰支付违约金给采购人;逾期超过30天仍不能全部交付完毕,则视为供应商不能交付,采购人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供应商退还采购人已支付的全部款项,并支付合同总价10%的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补偿采购人造成的损失,采购人有权进一步向成交供应商提出索赔。 (2)成交供应商交付的项目成果未能一次性通过采购人组织的审核及专家评审,采购人同意成交供应商予以整改,整改期间不予延期,逾期交付项目成果按前款约定承担违约责任;成交供应商经两次整改后仍不能通过采购人组织的审核及专家评审的,或逾期30天仍不能提交整改后项目成果的,视同成交供应商不能履行合同,采购人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成交供应商退还采购人已支付的全部款项,并支付合同总价10%的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补偿采购人因成交供应商违约造成的损失,采购人有权进一步向成交供应商提出索赔。

 

说明

打“★”号条款为实质性条款,若有任何一条负偏离或不满足则导致投标(响应)无效。
打“▲”号条款为重要参数(如有),若有部分“▲”条款未响应或不满足,将根据评审要求影响其得分,但不作为无效投标(响应)条款。

2.技术标准与要求

 

序号

品目名称

标的名称

单位

数量

分项预算单价(元)

分项预算总价(元)

所属行业

技术要求

1

其他咨询服务

湛江市大气污染污染源清单编制及VOCs污染源管控服务项目

1.00

1,700,000.00

1,700,000.00

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详见附表一

 

附表一:湛江市大气污染污染源清单编制及VOCs污染源管控服务项目

参数性质

序号

具体技术(参数)要求

 

1

一、项目需求一览表

采购项目

详细内容

完成时间

采购预算

湛江市大气污染污染源清单编制及VOCs污染源管控服务项目

1.湛江市大气污染源排放清单编制

2023年12月31日前

人民币1,700,000.00元(人民币壹佰柒拾万元整)

2.湛江市2023年度涉VOCs企业分级更新

二、技术要求

1、项目目标

为贯彻落实国家和我省大气污染防治的相关要求,支撑湛江市持续打好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加强大气污染源精细化管控能力,编制湛江市大气污染源排放清单。针对企业近一年度VOCs治理绩效水平,开展湛江市近100家企业2023年度企业分级更新工作,推动C、B级企业开展升级治理,提高湛江市VOCs企业精细化、差异化管理水平。

2、项目范围

广东省湛江市全域。

3、具体任务

(1)湛江市大气污染源排放清单编制

1)大气污染源排放数据融合计算

结合全国、广东省以及本市已有的大气污染排放的前期相关研究成果,以服务于大气环境管理与科学研究为出发点,系统收集湛江市2022年度或现有最新的各类污染源产排污信息、活动水平信息、排放因子信息等,结合污染源调研情况,开展主要大气污染源排放量计算工作,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①固定源台账式排放清单计算

根据湛江市经济社会活动水平变化,结合本地化环境管理数据,梳理工业企业、加油站、储油库等各类固定源的排放基础数据。结合本地化的固定源调研排查,计算、校核湛江市固定源排放清单。

②机动车排放清单计算

调查整理和分析本市机动车保有量、车型结构、燃料结构、排放检测、路网、典型道路车流等数据信息。采用本地测试与文献参考、数据统计分析相结合的方法,计算湛江市机动车主要大气污染物排放量。

③船舶排放清单计算

调查整理和分析沿海和主要内河航道水域范围的船舶结构组成、燃油品质等,计算船舶主要大气污染物排放量。

④非道路移动机械排放清单计算

调查整理湛江市工程机械、农业机械等基础信息,梳理非道路移动机械的基础数据,计算非道路移动机械主要大气污染物排放量。

⑤扬尘源排放清单计算

重点针对湛江市建筑工地、道路施工工地等污染排放,调查整理活动水平信息,计算扬尘源主要大气污染物排放量。

⑥农业源排放清单计算

调查整理农业统计、专项调查等数据资料,计算秸秆燃烧、畜禽养殖、农药施用等农业源的主要大气污染物排放量。

⑦生活源排放清单计算

调查整理本地人口分布、民用能耗等数据资料,计算生活源主要大气污染物排放量。

⑧天然源排放清单计算

使用主流的天然源模型,计算湛江市天然源VOCs的排放量。

2)大气污染源排放清单编制

以2022年为基准年,基于以上各类大气污染源排放计算成果,编制形成2022年度大气污染源排放清单,产出支持空气质量模式使用要求的网格化排放清单。

3)2022年度大气污染源排放重点工业企业名录

基于融合后的工业固定源排放清单,按照《重点排污和环境风险管控单位名录管理规定》(环办便函〔2021〕450号)和《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分类管理名录(2019年版)》等政策文件关于重点排污单位管理要求,进一步结合涉工业炉窑企业分级、涉VOCs企业分级及其他重点行业污染防治工作现状情况、污染源调研排查情况,筛选一批污染物排放量较大、综合绩效水平较差的重点工业企业,并建立年度大气污染源排放重点工业企业名录,为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推进及重点污染源管理提供基础支撑。

(2)湛江市2023年度涉VOCs企业分级更新

根据广东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开展涉挥发性有机物企业分级管理工作的通知》(粤环办函〔2021〕79号)和2023年度湛江市涉VOCs企业分级工作任务,开展约100家涉VOCs企业分级更新工作。

采用现场调研、电话或网络等方式对湛江市各生态环境分局VOCs企业分级工作负责人及相关企业进行指导,指导企业准备分级申报材料和各生态环境分局资料审核工作。待企业按要求提交VOCs分级申报材料,并经各区生态环境管理部门初审通过后,对照《广东省涉VOCs企业分级规则(试行)》,对各区县生态环境管理部门初审后的企业评级材料从源头控制、工艺过程及无组织排放管控、末端治理和企业排放、监测监控水平和日常管理水平方面进行逐一开展核对分析。选取湛江市省级、市级重点监管企业等VOCs排放量大于3吨以上的企业近40家工业企业开展现场资料核对工作;选取15家企业开展排气筒有组织排放浓度和无组织排放浓度监测。

根据《广东省涉VOCs企业分级规则》(试行),结合现场核实情况和企业评级申报材料,对企业开展评级,建立《湛江市涉VOCs企业分级A、B、C分级管理台账》。

在开展上述工作的同时,对我市全面开展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提供全方位的技术支持,协助采购人指导督促相关企业按2023年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方案要求完成相关工作任务。

说明

打“★”号条款为实质性条款,若有任何一条负偏离或不满足则导致投标无效。
打“▲”号条款为重要技术参数,若有部分“▲”条款未响应或不满足,将导致其响应性评审加重扣分,但不作为无效投标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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