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需求
一、项目概况:
1.项目背景
目前,潮州市工业企业数量众多、行业种类复杂多样,大气污染源排放底数难以摸清。潮州市环境管理部门在开展各项大气污染源治理提升工作时,面临着工作难度较大,技术要求较高等问题。为进一步落实《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东省生态文明建设“十四五”规划的通知》(粤府〔2021〕61号)、《广东省生态环境保护“十四五”规划》(粤环〔2021〕10号)、《广东省臭氧污染防治(氮氧化物和挥发性有机物协同减排)实施方案(2023-2025年)》等政策文件要求,强化污染源科学管控,提高大气污染源基础数据支撑能力,我市需尽快组织技术单位开展全口径的大气污染源排放清单编制,支撑潮州市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强化污染源的精细化管控。
采购包1(2022年度潮州市大气污染源排放清单编制项目)1.主要商务要求
标的提供的时间 |
2023年12月31日前提交项目所有成果资料,并通过采购人组织的评审验收。 |
标的提供的地点 |
采购人指定地点。 |
付款方式 |
1期:支付比例30%,双方签订合同,采购人收到中标人开具的发票后10个工作日内向中标人支付合同总额的30%(如若中标人为中小企业,则采购人在收到中标人开具的发票后5个工作日内向中标人支付合同总额的30%);
2期:支付比例40%,中标人完成并提交2022年度大气污染源排放重点工业企业名录,采购人在收到相关成果资料以及相应的发票后10个工作日内向中标人支付合同总额的40%;
3期:支付比例30%,中标人提交全部成果,且通过采购人组织的专家评审验收,采购人在收到中标人开具的发票后10个工作日内向中标人支付合同总额的30%。 |
验收要求 |
1期:由采购人组织专家对中标人提交的成果资料进行评审验收。 |
履约保证金 |
不收取 |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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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技术标准与要求
序号 |
品目名称 |
标的名称 |
单位 |
数量 |
分项预算单价(元) |
分项预算总价(元) |
所属行业 |
技术要求 |
1 |
其他专业技术服务 |
2022年度潮州市大气污染源排放清单编制 |
项 |
1.00 |
1,200,000.00 |
1,200,000.00 |
其他未列明行业 |
详见附表一 |
附表一:2022年度潮州市大气污染源排放清单编制
参数性质 |
序号 |
具体技术(参数)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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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一)项目目标 项目以服务于大气环境管理与科学研究为出发点,支撑本市大气污染源精细化管控,支持臭氧预警预报及臭氧污染防控决策。根据国家大气污染源排放清单编制技术指南,结合全国、广东省大气污染排放的前期相关研究成果,结合本市的经济社会发展、环境统计、专项调查研究、污染源普查、固定源排放调查、VOCs治理升级等各类数据资料,持续推进大气污染源排放清单编制工作。 (二)主要工作内容 1.大气污染源排放数据融合计算 结合全国、广东省以及潮州市已有的大气污染排放的前期相关研究成果,以服务于大气环境管理与科学研究为出发点,系统收集潮州市2022年度或现有最新的各类污染源产排污信息、活动水平信息、排放因子信息等,结合污染源调研情况,开展主要大气污染源排放量计算工作,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1)固定源台账式排放清单计算 根据潮州市经济社会活动水平变化,结合本地化环境管理数据,梳理工业企业、加油站、储油库等各类固定源的排放基础数据。结合本地化的固定源调研排查,计算、校核潮州市固定源排放清单。 (2)机动车排放清单计算 调查整理和分析潮州市机动车保有量、车型结构、燃料结构、排放检测、路网、典型道路车流等数据信息。采用本地测试与文献参考、数据统计分析相结合的方法,计算潮州市机动车主要大气污染物排放量。 (3)船舶排放清单计算 调查整理和分析沿海和主要内河航道水域范围的船舶结构组成、燃油品质等,计算船舶主要大气污染物排放量。 (4)非道路移动机械排放清单计算 调查整理潮州市工程机械、农业机械等基础信息,梳理非道路移动机械的基础数据,计算非道路移动机械主要大气污染物排放量。 (5)扬尘源排放清单计算 重点针对潮州市建筑工地、道路施工工地等污染排放,调查整理活动水平信息,计算扬尘源主要大气污染物排放量。 (6)农业源排放清单计算 调查整理农业统计、专项调查等数据资料,计算秸秆燃烧、畜禽养殖、农药施用等农业源的主要大气污染物排放量。 (7)生活源排放清单计算 调查整理本地人口分布、民用能耗等数据资料,计算生活源主要大气污染物排放量。 (8)天然源排放清单计算 使用主流的天然源模型,计算潮州市天然源VOCs的排放量。 2.大气污染源排放清单编制 以2022年为基准年,基于以上各类大气污染源排放计算成果,编制形成2022年度大气污染源排放清单,产出支持空气质量模式使用要求的网格化排放清单。 3.2022年度大气污染源排放重点工业企业名录 基于融合后的工业固定源排放清单,按照《重点排污和环境风险管控单位名录管理规定》(环办便函〔2021〕450 号)和《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分类管理名录(2019 年版)》等政策文件关于重点排污单位管理要求,进一步结合涉工业炉窑企业分级、涉VOCs企业分级及其他重点行业污染防治工作现状情况、污染源调研排查情况,筛选一批污染物排放量较大、综合绩效水平较差的重点工业企业,并建立年度大气污染源排放重点工业企业名录,为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推进及重点污染源管理提供基础支撑。 (三)主要成果 1.2022年度大气污染源排放清单,1套; 2.2022年度大气污染源排放清单研究报告,1份; 3.2022年度大气污染源排放重点工业企业名录,1份。 |
说明 |
打“★”号条款为实质性条款,若有任何一条负偏离或不满足则导致投标无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