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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市人民医院中药配方颗粒供应及智能化调配服务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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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档编号:202305120000515820 发布时间:2023-05-12 文档页数:71页 所需下载券:10
中山市人民医院中药配方颗粒供应及智能化调配服务项目

 采购需求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中山市人民医院中药配方颗粒供应及智能化调配服务

2、预算金额:16,000,000.00元

二、总则:

1、项目背景:为进一步规范中山市人民医院中药配方颗粒的购销管理,确保科学、合理、安全、准确的使用中药配方颗粒,杜绝假药、劣药,建立公开、公平、公正、透明、规范的采购制度和监督工作机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中药配方颗粒管理暂行规定》及《广东省中药配方颗粒管理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以最新规定文件为准),结合中山市人民医院实际,制定本采购需求。

2、供应商供货调剂服务年限:3年

2.1 合同签订之日起3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计算,本项目非一次性供货调剂服务项目。中标供应商应按照采购人的采购需求数量,做到分批分次不定时供货调剂服务,采购人对最终采购数量及金额等均不作任何保证或承诺。供货调剂服务期结束或采购累计金额达到本项目采购预算,合同终止(按先达到的为准));

2.2合同执行期间如遇国家或上级部门重大政策调整影响(如:政府组织进行统一集中招标采购等),采购人和中标供应商均应遵守国家或上级部门的规定,在未违反招标原则及政策规定下双方协商签订补充协议或无条件终止合同并执行相关政策文件,双方均不负赔偿责任。

3、本项目非一次性供货项目,中标供应商应按照采购人每周的采购需求数量,做到分批分次不定时供货调剂服务,最终采购数量以实际为准,采购人对最终采购数量及金额等均不作任何保证或承诺。

4、本项目采用投标“折扣率”进行报价,投标报价“折扣率”即为投标报价。

4.1投标报价“折扣率”应考虑货物的价格、包装费、运输费、装卸费、人工费、交通费、质保期保障、保险费、仓储费、调配费、项目配套所需药房建设服务费、所有税费及供应商认为需要的其它费用因素等;如发生缺漏项视同已包含在投标报价“折扣率”之中;

4.2采购人与中标供应商于签订合同时按照中标的投标报价“折扣率”确定各货物的实际供应单价,即各中药配方颗粒实际供应单价=中标“折扣率”×最高限价,各中药配方颗粒实际供应单价按四舍五入规则,保留两位小数计算。例如用户需求给出的某中药配方颗粒最高限价为100元,中标“折扣率”为80%,即实际中标单价=100×80%=80元;

★4.3投标供应商的投标报价“折扣率”不得大于100%且不能为负数不能为零,各品目的投标报价“折扣率”须相同,否则视为无效报价。

★5、投标供应商除满足招标公告所述的资格要求外,还应在投标文件中以单独的书面承诺函承诺以下服务条款(提供承诺书):对于报价目录外的中药配方颗粒品种,采购方若有需求,中标供应商应保证积极供应。

6、投标供应商为所投采购品种清单内容经销代理商的,须取得生产企业盖章的有效授权书。

三、项目基本要求:

1、采购品种清单:根据医院近几年使用情况及未来业务发展情况确定招标目录,详见“附件1:采购品种清单”。

附件1:采购品种清单

序号

名称

执行标准(国标/省标)

最高限价(元/g饮片)

1

巴戟天配方颗粒

国标

0.56

2

白芍配方颗粒

国标

0.21

3

白鲜皮配方颗粒

国标

0.75

4

白芷(白芷)配方颗粒

国标

0.23

5

白芷(杭白芷)配方颗粒

国标

0.28

6

百部(对叶百部)配方颗粒

国标

0.39

7

百合(卷丹)配方颗粒

国标

0.22

8

板蓝根配方颗粒

国标

0.21

9

半枝莲配方颗粒

国标

0.15

10

薄荷配方颗粒

国标

0.18

11

北柴胡配方颗粒

国标

0.52

12

补骨脂配方颗粒

国标

0.19

13

侧柏叶配方颗粒

国标

0.1

14

燀苦杏仁(西伯利亚杏)配方颗粒

国标

0.35

15

燀桃仁(桃)配方颗粒

国标

0.56

16

炒白芍配方颗粒

国标

0.22

17

炒苦杏仁(西伯利亚杏)配方颗粒

国标

0.33

18

炒莱菔子配方颗粒

国标

0.14

19

炒牛蒡子配方颗粒

国标

0.22

20

炒桃仁(桃)配方颗粒

国标

0.61

21

炒王不留行配方颗粒

国标

0.12

22

炒栀子配方颗粒

国标

0.25

23

车前草(车前)配方颗粒

国标

0.15

24

车前子(车前)配方颗粒

国标

0.3

25

陈皮配方颗粒

国标

0.22

26

赤芍(芍药)配方颗粒

国标

0.4

27

川牛膝配方颗粒

国标

0.31

28

川射干配方颗粒

国标

0.44

29

川芎配方颗粒

国标

0.33

30

醋北柴胡配方颗粒

国标

0.53

31

醋延胡索配方颗粒

国标

0.42

32

大黄(药用大黄)配方颗粒

国标

0.24

33

大青叶配方颗粒

国标

0.14

34

大枣配方颗粒

国标

0.25

35

丹参配方颗粒

国标

0.24

36

淡竹叶配方颗粒

国标

0.15

37

当归配方颗粒

国标

0.38

38

地肤子配方颗粒

国标

0.14

39

独活配方颗粒

国标

0.28

40

杜仲配方颗粒

国标

0.24

41

防风配方颗粒

国标

0.39

42

防己配方颗粒

国标

0.59

43

粉葛配方颗粒

国标

0.27

44

佛手配方颗粒

国标

0.48

45

麸炒苍术(北苍术)配方颗粒

国标

0.94

46

麸炒薏苡仁配方颗粒

国标

0.21

47

麸炒枳壳配方颗粒

国标

0.31

48

麸炒枳实(酸橙)配方颗粒

国标

0.56

49

甘草(甘草)配方颗粒

国标

0.3

50

干姜配方颗粒

国标

0.27

51

葛根配方颗粒

国标

0.19

52

钩藤(钩藤)配方颗粒

国标

0.23

53

骨碎补配方颗粒

国标

0.27

54

广金钱草配方颗粒

国标

0.12

55

合欢花(合欢花)配方颗粒

国标

0.27

56

合欢皮配方颗粒

国标

0.13

57

何首乌配方颗粒

国标

0.19

58

荷叶配方颗粒

国标

0.16

59

厚朴(厚朴)配方颗粒

国标

0.27

60

虎杖配方颗粒

国标

0.13

61

槐花(槐花)配方颗粒

国标

0.17

62

槐角配方颗粒

国标

0.18

63

黄柏配方颗粒

国标

0.24

64

黄连(黄连)配方颗粒

国标

1.05

65

黄芪(蒙古黄芪)配方颗粒

国标

0.25

66

黄芩配方颗粒

国标

0.26

67

火麻仁配方颗粒

国标

0.19

68

鸡血藤配方颗粒

国标

0.14

69

姜厚朴(厚朴)配方颗粒

国标

0.24

70

焦山楂(山里红)配方颗粒

国标

0.2

71

焦栀子配方颗粒

国标

0.23

72

金钱草配方颗粒

国标

0.16

73

金银花配方颗粒

国标

0.99

74

荆芥配方颗粒

国标

0.15

75

酒大黄(药用大黄)配方颗粒

国标

0.26

76

酒丹参配方颗粒

国标

0.32

77

酒当归配方颗粒

国标

0.48

78

酒黄芩配方颗粒

国标

0.31

79

酒女贞子配方颗粒

国标

0.2

80

酒萸肉配方颗粒

国标

0.54

81

菊花配方颗粒

国标

0.36

82

苦参配方颗粒

国标

0.17

83

苦杏仁(西伯利亚杏)配方颗粒

国标

0.32

84

款冬花配方颗粒

国标

0.64

85

莱菔子配方颗粒

国标

0.15

86

灵芝(赤芝)配方颗粒

国标

0.29

87

龙胆(龙胆)配方颗粒

国标

0.41

88

蜜百部(对叶百部)配方颗粒

国标

0.41

89

蜜百合(卷丹)配方颗粒

国标

0.24

90

蜜槐角配方颗粒

国标

0.38

91

蜜款冬花配方颗粒

国标

0.81

92

蜜枇杷叶配方颗粒

国标

0.17

93

蜜桑白皮配方颗粒

国标

0.23

94

蜜旋覆花(旋覆花)配方颗粒

国标

0.42

95

蜜紫菀配方颗粒

国标

0.37

96

墨旱莲配方颗粒

国标

0.16

97

牛蒡子配方颗粒

国标

0.2

98

牛膝配方颗粒

国标

0.31

99

女贞子配方颗粒

国标

0.16

100

枇杷叶配方颗粒

国标

0.13

101

蒲公英(碱地蒲公英)配方颗粒

国标

0.16

102

前胡配方颗粒

国标

0.46

103

秦艽(粗茎秦艽)配方颗粒

国标

0.42

104

秦皮(尖叶白蜡树)配方颗粒

国标

0.11

105

肉桂配方颗粒

国标

0.28

106

桑白皮配方颗粒

国标

0.17

107

桑寄生配方颗粒

国标

0.14

108

桑叶配方颗粒

国标

0.12

109

桑枝配方颗粒

国标

0.08

110

山萸肉配方颗粒

国标

0.41

111

山楂(山里红)配方颗粒

国标

0.18

112

射干配方颗粒

国标

0.34

113

升麻(大三叶升麻)配方颗粒

国标

0.5

114

生姜配方颗粒

国标

0.17

115

生地黄配方颗粒

国标

0.33

116

首乌藤配方颗粒

国标

0.14

117

熟大黄(药用大黄)配方颗粒

国标

0.24

118

熟地黄配方颗粒

国标

0.35

119

烫骨碎补配方颗粒

国标

0.36

120

桃仁(桃)配方颗粒

国标

0.49

121

天花粉(栝楼)配方颗粒

国标

0.22

122

天麻配方颗粒

国标

0.72

123

土茯苓配方颗粒

国标

0.23

124

菟丝子(南方菟丝子)配方颗粒

国标

0.34

125

王不留行配方颗粒

国标

0.13

126

乌梅配方颗粒

国标

0.21

127

乌药配方颗粒

国标

0.16

128

夏枯草配方颗粒

国标

0.21

129

香橼(香圆)配方颗粒

国标

0.22

130

续断配方颗粒

国标

0.25

131

玄参配方颗粒

国标

0.23

132

旋覆花(旋覆花)配方颗粒

国标

0.33

133

延胡索配方颗粒

国标

0.41

134

盐补骨脂配方颗粒

国标

0.16

135

盐车前子(车前)配方颗粒

国标

0.44

136

盐杜仲配方颗粒

国标

0.24

137

盐黄柏配方颗粒

国标

0.34

138

盐菟丝子(南方菟丝子)配方颗粒

国标

0.3

139

盐续断配方颗

国标

0.33

140

盐知母配方颗粒

国标

0.33

141

野菊花配方颗粒

国标

0.25

142

益母草配方颗粒

国标

0.11

143

茵陈【滨蒿(绵茵陈)】配方颗粒

国标

0.14

144

淫羊藿(淫羊藿)配方颗粒

国标

0.82

145

鱼腥草配方颗粒

国标

0.13

146

远志(远志)配方颗粒

国标

0.92

147

泽兰配方颗粒

国标

0.12

148

泽泻(泽泻)配方颗粒

国标

0.26

149

知母配方颗粒

国标

0.26

150

栀子配方颗粒

国标

0.21

151

枳壳配方颗粒

国标

0.24

152

枳实(酸橙)配方颗粒

国标

0.45

153

制何首乌配方颗粒

国标

0.23

154

炙甘草(甘草)配方颗粒

国标

0.35

155

炙甘草(胀果甘草)配方颗粒

国标

0.35

156

炙淫羊藿(淫羊藿)配方颗粒

国标

1.06

157

肿节风配方颗粒

国标

0.11

158

紫花地丁配方颗粒

国标

0.14

159

紫苏子配方颗粒

国标

0.23

160

紫菀配方颗粒

国标

0.29

161

白术配方颗粒

国标

0.35

162

苍术(北苍术)配方颗粒

国标

0.83

163

炒苍耳子配方颗粒

国标

0.12

164

炒火麻仁配方颗粒

国标

0.25

165

炒蒺藜配方颗粒

国标

0.2

166

炒酸枣仁配方颗粒

国标

1.84

167

炒紫苏子配方颗粒

国标

0.31

168

醋青皮(个青皮)配方颗粒

国标

0.22

169

醋青皮(四花青皮)配方颗粒

国标

0.23

170

醋香附配方颗粒

国标

0.2

171

蛇床子配方颗粒

国标

0.16

172

苏木配方颗粒

国标

0.13

173

酸枣仁配方颗粒

国标

1.72

174

吴茱萸(吴茱萸)配方颗粒

国标

0.49

175

香附配方颗粒

国标

0.21

176

制巴戟天配方颗粒

国标

0.82

177

制吴茱萸(吴茱萸)配方颗粒

国标

0.51

178

制远志(远志)配方颗粒

国标

0.77

179

广藿香配方颗粒

国标

0.23

180

麻黄(草麻黄)配方颗粒

国标

0.16

181

蜜麻黄(草麻黄)配方颗粒

国标

0.22

182

忍冬藤配方颗粒

国标

0.13

183

阿胶配方颗粒

省标

3.91

184

矮地茶配方颗粒

省标

0.18

185

艾叶配方颗粒

省标

0.18

186

菝葜配方颗粒

省标

0.11

187

白扁豆配方颗粒

省标

0.21

188

白果仁配方颗粒

省标

0.21

189

白花蛇舌草配方颗粒

省标

0.2

190

白及配方颗粒

省标

1.03

191

白蔹配方颗粒

省标

0.53

192

白茅根配方颗粒

省标

0.19

193

白前(柳叶白前)配方颗粒

省标

0.28

194

白屈菜配方颗粒

省标

0.26

195

白头翁配方颗粒

省标

0.7

196

白薇(白薇)配方颗粒

省标

0.31

197

柏子仁配方颗粒

省标

0.85

198

半边莲配方颗粒

省标

0.22

199

北刘寄奴配方颗粒

省标

0.22

200

北沙参配方颗粒

省标

0.36

201

荜茇配方颗粒

省标

0.47

202

萹蓄配方颗粒

省标

0.14

203

扁豆花配方颗粒

省标

0.64

204

鳖甲配方颗粒

省标

0.97

205

槟榔配方颗粒

省标

0.24

206

布渣叶配方颗粒

省标

0.16

207

草豆蔻配方颗粒

省标

0.32

208

侧柏炭配方颗粒

省标

0.15

209

炒白扁豆配方颗粒

省标

0.16

210

炒槟榔配方颗粒

省标

0.26

211

炒车前子(车前)配方颗粒试行

省标

1.8

212

炒川楝子配方颗粒

省标

0.2

213

炒稻芽配方颗粒

省标

0.14

214

炒瓜蒌子(栝楼)配方颗粒

省标

0.65

215

炒槐花(槐米)配方颗粒

省标

0.42

216

炒鸡内金配方颗粒

省标

0.78

217

炒僵蚕配方颗粒

省标

0.87

218

炒芥子(白芥)配方颗粒

省标

0.39

219

炒决明子(钝叶决明)配方颗粒

省标

0.2

220

炒蔓荆子(单叶蔓荆)配方颗粒

省标

0.61

221

炒牵牛子(裂叶牵牛)配方颗粒

省标

0.19

222

炒山楂(山里红)配方颗粒

省标

0.27

223

炒葶苈子(播娘蒿)配方颗粒

省标

0.26

224

赤芍(川赤芍)配方颗粒

省标

0.42

225

赤小豆(赤小豆)配方颗粒

省标

0.22

226

茺蔚子配方颗粒

省标

0.21

227

楮实子配方颗粒

省标

0.6

228

川楝子配方颗粒

省标

0.17

229

川木香(川木香)配方颗粒

省标

0.45

230

穿山龙配方颗粒

省标

0.19

231

穿心莲配方颗粒

省标

0.17

232

垂盆草配方颗粒

省标

0.2

233

椿皮配方颗粒

省标

0.17

234

刺五加配方颗粒

省标

0.19

235

醋鳖甲配方颗粒

省标

0.98

236

醋莪术(广西莪术)配方颗粒

省标

0.13

237

醋龟甲配方颗粒

省标

1.23

238

醋乳香(埃塞俄比亚乳香)配方颗粒

省标

0.37

239

醋三棱配方颗粒

省标

0.19

240

醋五灵脂配方颗粒

省标

0.34

241

醋五味子配方颗粒

省标

0.84

242

醋郁金(广西莪术)配方颗粒

省标

0.34

243

大腹皮配方颗粒

省标

0.24

244

大蓟配方颗粒

省标

0.17

245

大蓟炭配方颗粒

省标

0.25

246

大血藤配方颗粒

省标

0.15

247

淡豆豉配方颗粒

省标

0.15

248

淡附片配方颗粒

省标

0.59

249

当归尾配方颗粒

省标

0.32

250

灯心草配方颗粒

省标

0.82

251

地耳草配方颗粒

省标

0.45

252

地骨皮(枸杞)配方颗粒

省标

0.36

253

地锦草(地锦)配方颗粒

省标

0.2

254

地龙(参环毛蚓)配方颗粒

省标

1.19

255

地榆(地榆)配方颗粒

省标

0.22

256

地榆炭(地榆)配方颗粒

省标

0.25

257

丁香配方颗粒

省标

0.44

258

冬瓜皮配方颗粒

省标

0.18

259

冬葵果配方颗粒

省标

0.89

260

冬凌草配方颗粒

省标

0.2

261

莪术(广西莪术)配方颗粒

省标

0.18

262

鹅不食草配方颗粒

省标

0.19

263

法半夏配方颗粒

省标

0.7

264

番泻叶(狭叶番泻)配方颗粒

省标

0.27

265

粉萆薢配方颗粒

省标

0.21

266

凤尾草配方颗粒

省标

0.23

267

凤仙透骨草配方颗粒

省标

0.44

268

麸炒椿皮配方颗粒

省标

0.2

269

麸炒山药配方颗粒

省标

0.4

270

麸煨肉豆蔻配方颗粒

省标

1.66

271

茯苓配方颗粒

省标

0.25

272

浮萍配方颗粒

省标

0.13

273

覆盆子配方颗粒

省标

0.84

274

高良姜配方颗粒

省标

0.24

275

藁本(辽藁本)配方颗粒

省标

0.42

276

狗脊配方颗粒

省标

0.21

277

枸杞子配方颗粒

省标

0.45

278

瓜蒌皮(栝楼)配方颗粒

省标

0.38

279

瓜蒌子(栝楼)配方颗粒

省标

0.24

280

桂枝配方颗粒

省标

0.17

281

海金沙配方颗粒

省标

1.41

282

诃子(诃子)配方颗粒

省标

0.21

283

黑豆配方颗粒

省标

0.24

284

黑顺片配方颗粒

省标

0.36

285

黑芝麻配方颗粒

省标

0.23

286

红参配方颗粒

省标

1.96

287

红花配方颗粒

省标

1.2

288

红景天配方颗粒

省标

0.52

289

厚朴花(厚朴)配方颗粒

省标

0.39

290

胡黄连配方颗粒

省标

2.23

291

胡芦巴配方颗粒

省标

0.15

292

花椒(花椒)配方颗粒

省标

0.44

293

化橘红(柚)配方颗粒

省标

0.31

294

槐花(槐米)配方颗粒

省标

0.17

295

黄精(多花黄精)配方颗粒

省标

0.76

296

火炭母(火炭母)配方颗粒

省标

0.06

297

鸡骨草配方颗粒

省标

0.15

298

鸡冠花配方颗粒

省标

0.18

299

鸡内金配方颗粒

省标

0.24

300

急性子配方颗粒

省标

0.25

301

姜半夏配方颗粒

省标

0.71

302

姜黄配方颗粒

省标

0.23

303

姜炭配方颗粒

省标

0.24

304

姜竹茹(青秆竹)配方颗粒

省标

0.23

305

僵蚕配方颗粒

省标

1.31

306

焦槟榔配方颗粒

省标

0.34

307

焦谷芽

省标

0.21

308

焦稻芽配方颗粒

省标

0.13

309

芥子(白芥)配方颗粒

省标

0.27

310

金莲花配方颗粒

省标

1.72

311

金荞麦配方颗粒

省标

0.14

312

金樱子配方颗粒

省标

0.27

313

筋骨草配方颗粒

省标

0.32

314

荆芥穗配方颗粒

省标

0.19

315

韭菜子配方颗粒

省标

0.3

316

酒白芍配方颗粒

省标

0.27

317

酒川牛膝配方颗粒

省标

0.56

318

酒川芎配方颗粒

省标

0.49

319

酒黄精(多花黄精)配方颗粒

省标

0.69

320

酒黄连(黄连)配方颗粒

省标

1.45

321

酒续断配方颗粒

省标

0.5

322

酒牛膝配方颗粒

省标

0.58

323

救必应配方颗粒

省标

0.27

324

橘核配方颗粒

省标

0.16

325

橘红配方颗粒

省标

0.47

326

决明子(钝叶决明)配方颗粒

省标

0.17

327

枯矾配方颗粒

省标

0.41

328

苦丁茶配方颗粒

省标

0.19

329

苦楝皮(楝)配方颗粒

省标

0.91

330

老鹳草(野老鹳草)配方颗粒

省标

0.18

331

荔枝核配方颗粒

省标

0.12

332

莲须配方颗粒

省标

1.14

333

莲子配方颗粒

省标

0.28

334

莲子心配方颗粒

省标

0.41

335

两面针配方颗粒修订

省标

0.22

336

两头尖配方颗粒

省标

0.57

337

凌霄花(美洲凌霄)配方颗粒

省标

0.48

338

龙眼肉配方颗粒

省标

0.43

339

漏芦配方颗粒

省标

0.28

340

芦根配方颗粒

省标

0.14

341

鹿衔草(鹿蹄草)配方颗粒

省标

0.3

342

路路通配方颗粒

省标

0.18

343

罗汉果配方颗粒

省标

0.52

344

络石藤配方颗粒

省标

0.14

345

麻黄根(草麻黄)配方颗粒

省标

0.19

346

马鞭草配方颗粒

省标

0.14

347

马齿苋配方颗粒

省标

0.17

348

麦冬配方颗粒

省标

0.77

349

蔓荆子(单叶蔓荆)配方颗粒

省标

0.48

350

猫爪草配方颗粒

省标

0.41

351

玫瑰花配方颗粒

省标

0.54

352

米炒党参(党参)配方颗粒

省标

1.11

353

密蒙花配方颗粒

省标

0.34

354

蜜马兜铃(北马兜铃)配方颗粒

省标

0.34

355

绵萆薢(绵萆薢)配方颗粒

省标

0.21

356

牡丹皮配方颗粒

省标

0.41

357

木芙蓉叶配方颗粒

省标

0.23

358

木瓜配方颗粒

省标

0.3

359

木棉花配方颗粒

省标

0.21

360

木贼配方颗粒

省标

0.18

361

南沙参(轮叶沙参)配方颗粒

省标

0.65

362

牛大力配方颗

省标

0.16

363

藕节配方颗粒

省标

0.14

364

藕节炭配方颗粒

省标

0.22

365

佩兰配方颗粒

省标

0.17

366

蒲黄(水烛香蒲)配方颗粒试行

省标

0.69

367

千年健配方颗粒

省标

0.28

368

牵牛子(裂叶牵牛)配方颗粒

省标

0.22

369

茜草配方颗粒

省标

0.47

370

羌活(羌活)配方颗粒

省标

0.8

371

青风藤(青藤)配方颗粒

省标

0.13

372

青果配方颗粒

省标

0.59

373

青蒿配方颗粒修订

省标

0.11

374

青葙子配方颗粒

省标

0.39

375

清半夏配方颗粒

省标

0.69

376

拳参配方颗粒

省标

0.62

377

人参叶配方颗粒

省标

0.53

378

肉苁蓉(肉苁蓉)配方颗粒

省标

1.68

379

肉豆蔻配方颗粒

省标

0.48

380

乳香(埃塞俄比亚乳香)配方颗粒

省标

0.44

381

三棱配方颗粒

省标

0.24

382

三七粉配方颗粒

省标

1.77

383

沙苑子配方颗粒

省标

0.46

384

砂仁(阳春砂)配方颗粒

省标

1.47

385

山豆根配方颗粒

省标

1.6

386

山药配方颗粒

省标

0.38

387

伸筋草配方颗粒

省标

0.16

388

生石膏配方颗粒

省标

0.07

389

石菖蒲配方颗粒

省标

0.46

390

石榴皮配方颗粒

省标

0.25

391

石韦(有柄石韦)配方颗粒

省标

0.22

392

使君子配方颗粒

省标

0.32

393

柿蒂配方颗粒

省标

0.21

394

水红花子配方颗粒

省标

0.22

395

水蛭(蚂蟥)配方颗粒

省标

5.13

396

丝瓜络配方颗粒

省标

0.42

397

娑罗子(天师栗)配方颗粒

省标

0.41

398

锁阳配方颗粒

省标

0.43

399

太子参配方颗粒

省标

0.61

400

烫狗脊配方颗粒

省标

0.2

401

烫水蛭(蚂蟥)配方颗粒

省标

9.82

402

天冬配方颗粒

省标

0.48

403

天葵子配方颗粒

省标

0.77

404

葶苈子(播娘蒿)配方颗粒

省标

0.18

405

土贝母配方颗粒

省标

0.34

406

土鳖虫(地鳖)配方颗粒

省标

0.65

407

威灵仙(东北铁线莲)配方颗粒

省标

0.51

408

五倍子配方颗粒

省标

0.37

409

五灵脂配方颗粒

省标

0.2

410

五味子配方颗粒

省标

0.71

411

五指毛桃配方颗粒

省标

0.16

412

西青果配方颗粒

省标

0.43

413

西洋参配方颗粒

省标

2.61

414

豨莶草(豨莶)配方颗粒

省标

0.15

415

细辛(北细辛)配方颗粒

省标

0.6

416

仙鹤草配方颗粒

省标

0.15

417

仙茅配方颗粒

省标

0.78

418

香加皮配方颗粒

省标

0.38

419

小茴香配方颗粒

省标

0.19

420

小蓟配方颗粒

省标

0.17

421

薤白(小根蒜)配方颗粒

省标

0.27

422

辛夷(望春花)配方颗粒

省标

0.39

423

徐长卿配方颗粒

省标

0.37

424

盐巴戟天配方颗粒

省标

0.86

425

盐胡芦巴配方颗粒

省标

0.24

426

盐橘核配方颗粒

省标

0.21

427

盐荔枝核配方颗粒

省标

0.5

428

盐沙苑子配方颗粒

省标

0.67

429

盐小茴香配方颗粒

省标

0.23

430

盐益智仁配方颗粒

省标

0.6

431

盐泽泻(东方泽泻)配方颗粒

省标

0.34

432

益智仁配方颗粒

省标

0.52

433

薏苡仁配方颗粒

省标

0.19

434

银柴胡配方颗粒

省标

0.43

435

银杏叶配方颗粒

省标

0.3

436

玉米须配方颗粒

省标

0.13

437

玉竹配方颗粒

省标

0.57

438

郁金(广西莪术)配方颗粒

省标

0.29

439

预知子(木通)配方颗粒

省标

0.24

440

月季花配方颗粒

省标

0.47

441

皂角刺配方颗粒

省标

0.42

442

浙贝母配方颗粒

省标

0.62

443

栀子炭配方颗粒

省标

0.21

444

制川乌配方颗粒

省标

0.93

445

炙黄芪(蒙古黄芪)配方颗粒

省标

0.37

446

重楼(云南重楼)配方颗粒

省标

3.06

447

猪苓配方颗粒

省标

0.77

448

竹茹(青秆竹)配方颗粒

省标

0.15

449

紫草(新疆紫草)配方颗粒

省标

0.99

450

紫苏梗配方颗粒

省标

0.15

451

紫苏叶配方颗粒

省标

0.23

452

其他待定采购品种

视具体情况确定

1、“其他待定采购品种”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暂无国标或省标”执行标准品种及其它未列明品种;2、原则上合同有效期内“其他待定采购品种”采购总金额不超过本项目合同包预算金额的10%。

2、合同执行期间上述参考标准为省标的品种若有国标标准正式公布,该省标品种将转换为按国标标准供应,价格基本保持不变,执行时间为国标正式公布的1个月后。

3、投标供应商须最大程度满足采购人“其他待定采购品种”的供应,可在投标文件中列明“其他待定采购品种”的供应能力,需列明品种名称、供应标准、产地等。(须出具“其他待定采购品种”供应能力承诺书)

4、在合同实施过程中采购人若有需求,经确定后以补充协议形式将“其他待定采购品种”列明进本合同包“采购品种清单”中,中标供应商应保证积极供应。“其他待定采购品种”价格执行原则:“其他待定采购品种”的供应价格=中标折扣率*市场价(市场价:中标供应商原则上须提供3家同类医疗机构近一个月内的对应药品发票价格的平均值)。中标供应商同时提供销售发票、销售合同等证明材料进行佐证,并经采购人同意后方可执行。如发现中标供应商所提供价格明显高于行业价格的,采购人有权对其提出质疑并调整价格,供货调剂服务价应保持长期稳定,中标供应商不得因市场价格波动等原因拒绝提供供货调剂服务。 

 

采购包1(中山市人民医院中药配方颗粒供应及智能化调配服务项目)1.主要商务要求

标的提供的时间

 分批分次不定时供货调剂服务

标的提供的地点

 中山市人民医院指定地点

付款方式

 1期:支付比例100%,具体为:1、中标供应商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给采购人开具发票;发票应当列明中药配方颗粒的通用名称、规格、单位、数量、单价、金额等;不能全部列明的,应当附《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应税劳务清单》,并加盖采购人发票专用章原印章、注明税票号码。发票上的购、销单位名称及金额、品名应当与付款流向及金额、品名一致,并与财务账目内容相对应。2、中药配方颗粒验收合格后,采购人应以实际收货数量为准,按日签单,按月对账,凭中标供应商开具的有效发票支付中药配方颗粒货款。3、从收发票日起算,对于符合支付条件的,采购人应于政府规定时间内完成结算和支付工作。

验收要求

 1期:按批次,按行业标准、招标要求及投标时提供的样品标准进行验收,并签订《验收确认单》等

履约保证金

 收取比例:10%,说明:在付款前,医院需收到项目预算金额的10%的履约保证金或保函。合同期结束后,经考核合格后不计利息一次性返还。

其他

 其他,投标供应商须列明采购人需要配合的条件;请列明投标供应商可为采购人提供的其它服务清单及具体内容;提供《对医院中医药学科高水平发展的服务方案》,并出具对应服务方案的履约计划,《对医院中医药学科高水平发展的服务方案》包括但不限于“引进并建设国医大师工作站、协助取得国家级或省级课题、协助医院中医药类科研项目实施、协助开展中医药专项培训、其它中医药服务能力提升项目”等。投标供应商须承诺所提供的《对医院中医药学科高水平发展的服务方案》可在中标后签订合同后两年内完成。

2.技术标准与要求

 

序号

品目名称

标的名称

单位

数量

分项预算单价(元)

分项预算总价(元)

权重%

所属行业

技术要求

1

其他医疗卫生服务

中药配方颗粒供应及智能化调配服务

1.00

16,000,000.00

16,000,000.00

100.0

其他未列明行业

详见附表一

备注:最终综合总报价=(各产品报价×各项产品权重)的相加值

 

附表一:中药配方颗粒供应及智能化调配服务

参数性质

序号

具体技术(参数)要求

1

★4.3投标供应商的投标报价“折扣率”不得大于100%且不能为负数不能为零,各品目的投标报价“折扣率”须相同,否则视为无效报价。

★5、投标供应商除满足招标公告所述的资格要求外,还应在投标文件中以单独的书面承诺函承诺以下服务条款(提供承诺书):对于报价目录外的中药配方颗粒品种,采购方若有需求,中标供应商应保证积极供应。

 

2

一、质量要求:

1、提供的中药配方颗粒应当符合国家药品标准。国家药品标准没有规定的,应当符合省级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制定的标准。无国家药品标准的中药配方颗粒跨省使用的,应当符合广东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制定的标准。中药配方颗粒应当在上市前由生产企业报所在地省级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备案;跨省到广东省销售使用中药配方颗粒的,应当由生产企业报广东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备案。所有与中药配方颗粒有关的生产、销售、使用均应遵循《中药配方颗粒管理暂行规定》和《广东省中药配方颗粒管理细则》等相关文件规定(以最新文件规定为准)。需要生产企业提供中药配方颗粒各个生产环节质量监控可追溯体系,如药品生产图片、质控方案、标准化流程等,采购人有权随时对中药配方颗粒的生产过程进行抽查检验,或者派出专人监督。

2、制定有严格的内控药品质量标准(包括原料、各单元工艺环节物料、中药配方颗粒成品检验标准及过程控制指标),明确生产过程质量控制的措施、关键质量控制点及相关质量要求,使作为初始原料的中药材、作为提取原料的饮片、作为制剂用原料的中间体和作为终产品的成品符合相关部门规定标准,保证中药配方颗粒的质量。

3、所供中药配方颗粒到货入库的有效期不少于2年。失效,破损、吸潮、结块等质量异常包退换,临床积压品种,离有效期 6个月以上时包退换。

4、所提供药品的包装、标签等均符合国家有关规定。直接接触中药配方颗粒包装的标签至少应当标注备案号、名称、中药配方颗粒执行标准、规格、生产日期、产品批号、保质期、贮藏、生产企业、生产地址、联系方式等内容。

5、中标供应商对所提供药品有效期内的药品质量负责。

6、提供中药配方颗粒的技术文件。

7、医院有权随时对中药配方颗粒的生产过程进行抽查检验,或者派出专人监督。

8、中标供应商应在合同签订时与采购人签订“质量保证协议书”,并向采购人提供每一批中药配方颗粒的质检报告。(提供书面承诺,格式自定)

9、中药配方颗粒所提供的设备、包装材料等须符合行业标准,保证中药配方颗粒质量。中药配方颗粒调剂设备应当符合中医临床用药习惯,应当有效防止混淆、差错、污染及交叉污染,直接接触中药配方颗粒的材料应当符合药用要求。所提供的调剂软件应对调剂过程实现可追溯。

10、生产企业应当建立中药配方颗粒临床使用的监测与评价体系,实施对中药配方颗粒风险效益评估。生产企业依法承担中药配方颗粒不良反应监测义务,加强与医疗机构有关不良反应监测信息的沟通和反馈。

11、纠纷处理办法

本项目实际供货的中药配方颗粒质量由中标供应商负责,纠纷处理办法为:

12、如采购人在临床使用中发现药品不符合质量要求(含出现严重的临床反应时),需要进行药品质量检验,一般在采购人所在地的药检部门进行,检验费用由中标供应商承担。如检验检测结果确为不符合质量要求的,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并要求中标供应商对其所造成的损失进行赔偿。

13、如因药品质量问题引起药政管理方面的问题,中标供应商负责经济责任、法律责任及连带责任。

14、如因药品质量引起事故、纠纷、伤亡等从而造成医院损失的,一切损失及连带责任由中标供应商承担。

15、如中标供应商有弄虚作假情形的,采购人有权解除合同并将中标供应商纳入黑名单,不得参加采购人后续所有项目的招标采购活动。

二、服务要求:

1、有质量问题(失效,破损、吸潮、结块等质量异常)、近效期(离有效期 6个月以上临床积压品种)的产品应退换货。

2、有定期随访制度。

3、投标供应商需提供自动化调剂、包装设备(材料)及配套设施,提供专业设备保养及检修,并定期进行设备检修、维护、零配件更换,以上所有费用均包含在投标报价中,如发生缺漏项视同已包含在在投标报价中,不得以任何理由单独收取。

4、投标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各项配套服务。

5、如中标供应商不能满足采购人提出的颗粒品种采购,采购人有权自行采购,中标供应商不能对采购人提出任何异议或追讨赔偿。

6、提供中药配方颗粒自动化调配药房的建设服务

6.1如投标供应商提供的调配机为全自动设备,则至少需提供1套全自动化调配机;如投标供应商提供的调配机为半自动设备,则至少需提供2套半自动调配机。

6.2投标供应商至少提供1套中药配方颗粒进销存系统。

6.3投标供应商必须承诺可满足采购人临床发展需要,必要时增加配套设备的投入以完成业务增长需求。

6.4采购人所配备的智能化调配需能够放置到采购人指定的场地,采购人可提供的放置面积不大于( 20)m2

7、调剂设备要求如下:

7.1提供全套自动调剂设备。

7.2调剂设备中包含调配药柜含定位显示功能,可装载500味药以上。

7.3如投标供应商提供全自动调剂设备的,须同时满足:

7.3.1全自动发药机发药调剂的剂数数量可以是任意剂数,不得限定发药的剂数,不得限定发药剂数必须符合某个数字的倍数。

7.3.2设备具有多处方同时调剂功能:可同时调剂14剂以上,无需等待先前处方完成,互不干扰;设备主机存储量≥500个品规。

7.3.3每味药对应一个单独的发药机装置,所有发药装置并联设计,调剂时相互间互无干扰。不共用下药装置,可避免交叉污染。可对设备内部的颗粒自动称重盘点,无需人工称重盘点。

7.3.4同时调剂2张处方及以上,同时可调剂5味颗粒(5个调剂孔位)及以上。

7.4装量差异:0.5g(含)以下误差≤±10%,0.5g~1.5g(含)以下误差≤±8%,1.5g~3.0g(含)以下误差≤±7%,3.0g以上误差≤±5%。

7.5如投标供应商提供提供2台或以上半自动设备的,药品总装载量、同时可调剂处方数、同时可调剂剂数、同时可调剂孔位数、总体调剂效率、调剂误差等相关参数不得低于全自动设备。

7.6调配系统具有自主知识产权。

7.7调剂耗材要求:调剂耗材符合卫生要求。

7.8系统对接要求:与采购人相关系统对接,且对接所产生的所有费用由中标供应商承担。

7.9机器故障处理要求:中标供应商的设备维修保养人员应在30分钟内排除机器故障。

7.10中标供应商须承诺在合同期内项目配套设备故障停机时间累计不超过48小时/年;否则,中标供应商赔偿采购人相应损失,且纳入履约保证金考核指标。

8、中药配方颗粒智能药房配套设施完善具体要求

(1)有完善的温湿度监测、调控设施。

(2)保证颗粒调剂空间独立,完善除尘、防污染装置。

(3)完善各种标识。

9、根据采购人的相关规定对中标供应商定期进行评价。

三、配送服务及人员要求:

1、常规药品3天内到达;加急药品4小时内到达,药品送到医院指定位置,货到后验收。每次供货时,均提供每一品种的该批次质量检验报告书、送货同行单等。

2、保证产品齐全,拟采购中药配方颗粒按炮制规格列出《中药配方颗粒剂药品目录》共计451个品种,如炮制规格单独列出则必须按炮制规格提供报价及供货,如黄芪、炙黄芪均为单独列出,因此这二种规格均须报价及供货。

3、投标供应商若有其余中药配方颗粒品种,可将本次采购的中药配方颗粒列表品种以外的一并列出。在合同实施过程中,采购人若有需求,经报相关部门批准后增列入院内中药配方颗粒目录,中标供应商应保证积极供应。

4、本项目非一次性供货项目,中标供应商应按照采购人每周的采购需求数量,做到分批分次不定时送货。不得以任何借口(如无货、采购量少等)不执行医院药品采购计划。

5、人员要求:

5.1中标供应商如果提供全自动调配设备的须承诺中标后长期固定派驻至少1名中药学专业人员协助采购人进行上架、调剂等辅助工作;

5.2中标供应商如果提供半自动调剂设备设备的须承诺中标后长期固定派驻至少2名中药学专业人员协助采购人进行上架、调剂等辅助工作;

5.3其中派驻的专业调剂人员全职在医院协助中药房的颗粒质量管理控制及调剂服务等相关工作,派驻专业调剂人员应具备药学专业相关证书(含毕业证、从业资格证等),并服从医院中药房的管理。根据采购人业务发展需要,中标供应商须按需求技术增补人员;

5.4中标供应商派驻人员在上岗前须把人员相关资料(包括但不限于:毕业证书、培训记录及合格证、体检合格证明等)提供给采购人确认,经采购人同意后方可安排驻点;

5.5中标供应商应负责派驻人员的工资及相关福利待遇等;

5.6派驻人员工作接受采购人的监督。

四、样品要求:

1、样品包装要求:用透明密封胶袋分类封装,投标供应商应粘贴统一规格的标签,标签粘贴在透明密封胶袋的左上角(顶格粘贴),样品不得标注有投标供应商信息(标签规格:6厘米×4厘米的纯白标签)。标签内容只允许注明“附件:参评样品”的序号、名称、单价、执行标准。示例:1、“中药配方颗粒名称”、“价格”。

2、要求共提供10种参评样品。每种参评样品提供不少于200g/袋一份的样品。

附件:参评样品

序号

中药配方颗粒名称

价格

1

阿胶配方颗粒

 

2

西洋参配方颗粒

 

3

红参配方颗粒

 

4

黄芪(蒙古黄芪)配方颗粒

 

5

茯苓配方颗粒

 

6

北柴胡配方颗粒

 

7

炙甘草(甘草)配方颗粒

 

8

炒酸枣仁配方颗粒

 

9

当归配方颗粒

 

10

丹参配方颗粒

 

3、参评样品的提供是投标供应商对于投标文件中文字内容的补充,将作为评审小组及采购人对采购项目的质量了解和评审的依据之一。投标供应商提供的参评样品品质不得低于采购人用户需求要求品质。未提交或少提交或提交的样品不符合用户需求的要求均会影响样品得分。

4、在招标活动完结之后,中标供应商的参评样品将封存于采购人单位,作为实物样品。

5、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对各投标供应商所递交样品的破损或质量不负任何责任。未中标供应商的样品于中标公告发布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由各未中标供应商自行领回,如需办理邮寄的须出具授权函后由代理机构办理邮寄,邮费由供应商自行承担,逾期不取的,将视为自动放弃取回参评样品,由采购方或采购代理机构自行处理。

6、中标供应商必须配送与评标留样质量相同的中药配方颗粒,入库验收时如发现与评标留样不相符的,医院将予以退货。

五、中标后价格调整办法

1、合同期内不得随意更改供应价格。如果是全国性市场调价(需要提交调价申请),应该按中山市人民医院相关规定执行,应至少提前一个月以书面形式告知采购人。

2、更改供应价格原则:调整后的供应价格=中标折扣率*市场价(市场价:中标供应商提供3家同类医疗机构近一个月内的对应药品发票价格的平均值)。中标供应商同时提供销售发票、销售合同等证明材料进行佐证,并经采购人同意后方可调整。如发现中标供应商所提供价格明显高于行业价格的,采购人有权对其提出质疑并调整价格,供货调剂服务价应保持长期稳定,中标供应商不得因市场价格波动等原因拒绝提供供货调剂服务。

说明

打“★”号条款为实质性条款,若有任何一条负偏离或不满足则导致投标无效。
打“▲”号条款为重要技术参数,若有部分“▲”条款未响应或不满足,将导致其响应性评审加重扣分,但不作为无效投标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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