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务需求
一、 研究背景
基于北京建设“国际科技创新中心”的战略定位与澳门建设“中国与葡语国家经贸合作服务平台”的发展定位,同时,在“北京·澳门合作伙伴行动”合作机制的指导下,为加强京澳科技创新交流与合作,促进京澳科技创新发展,实质推动京澳科技创新和企业交流。
二、 研究内容
开展京澳科技合作交流活动,围绕北京市与澳门的重点产业发展方向,组织项目路演、技术对接等活动,促进两地的科技成果转移转化。
三、研究成果
1、组织京澳科技合作项目路演对接会不少于2次;
2、服务京澳两地科技创新机构不少于10家;
3、组织京澳科技项目专家研讨会1场;
4、推动京澳合作签约1项。
四、团队要求
1.供应商应具有健全的财务和课题管理制度。
2.供应商应明确一名课题负责人,全程管理跟踪课题研究工作。课题负责人应具有中级(含中级)以上职称或相当资格,熟悉京澳科技合作工作,具有较强的理论水平和较丰富的实务能力。
3.供应商应组建课题研究团队。研究团体至少配备5名人员,且人员具有一定的专业背景和文字能力,具有稳定的服务能力,熟悉调研、课题研究、文案撰写等业务。
五、服务要求
1.供应商应提供关于本课题的研究工作方案(详见合同附件)。
2.依据采购人提出的要求,以书面形式出具研究报告、专题参阅等成果文件。
3.对所承担课题研究领域具有较强的实践及理论研究能力,熟悉有关法律、法规、政策,具有战略规划和政策研究相关经历经验。
4.供应商接受项目委托后,应按采购人规定的时限完成任务。特殊情况应及时向采购人报告。项目负责人要随时跟进项目工作进度并做好记录。
5.供应商要严格执行国家的法律法规,遵守职业道德准则,遵守国家有关保密规定和廉政规定,遵守采购人内部相关管理制度,不得对外泄露在项目实施过程中获知的项目资料、信息。
六、服务期限
签订之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止。
七、付款方式
在双方签订合同后,甲方收到相关履职经费后,并在收到乙方出具的正式发票后支付乙方合同额的80%;余款在乙方完成所有服务并验收通过确认后,甲方收到乙方出具的正式发票后支付。支付采用支票或银行转账等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