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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水库移民后期扶持资金内部核查服务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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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档编号:202306080000599310 发布时间:2023-06-08 文档页数:90页 所需下载券:10
2023年水库移民后期扶持资金内部核查服务项目

项目采购需求

说明:

1、供应商应对响应文件内容所涉及的专利、专有技术承担法律责任,并负责保护采购人的利益不受任何损害。一切由于文字、商标、技术和软件专利授权引起的法律裁决、诉讼和赔偿费用均由中标人负责。同时,具有产品专利、专有技术的供应商应在其响应文件中提供与其自有产品专利、专有技术相关的有效证明材料,否则,不能就其产品的专利、专有技术在本项目采购过程中被侵权问题而提出异议。

2、采购文件中标注“▲”号的条款为本次采购的实质性的商务、技术或服务要求,供应商须满足或响应,若无法完全满足,将会被认定为响应无效。

3.本项目属性为服务采购项目,采购内容所属行业:其他未列明行业。

分标1

一、项目要求及技术服务需求

序号

项目名称

数量

服务内容和技术服务要求

1

2023年水库移民后期扶持资金内部核查服务项目

1项

一、项目总体要求

1.对2023年全区水库移民后期扶持资金内部核查工作技术上负总责,统筹协调中介机构、有关市、县(市、区)开展资金核查工作,负责编制全区水库移民后期扶持资金内部核查工作大纲并负责审查,负责全区的技术归口,并对其他中介机构内部核查工作流程进行监督指导;

  2.举办培训班,吸取其他行业部门或外省工作经验,明晰核查目标和内容,完善统计分析数据系统,对自治区、相关设区市和县(市、区)及其他中标机构开展业务培训;

  3.负责对南宁、梧州、北海、贵港、崇左5个设区市37个县(市、区)2022年度及历年结存的水库移民后期扶持资金管理使用情况以及各级审计、检查、稽察发现问题整改情况进行内部核查;

  4.负责联系和组织自治区及相关市、县(市、区)对资金核查阶段性成果进行核验;

  5.负责编制全区汇总报告、南宁等5个设区市37个县(市、区)分报告,并组织相关市、县(市、区)及邀请有关专家对全区汇总报告、南宁等5个设区市37个县(市、区)分报告进行预审。负责全区报告终审会议会务及经费。

  6.根据自治区的要求提交全区2023年水库移民后期扶持资金内部核查服务项目汇总报告及南宁等5个设区市37个县(市、区)资金内部核查报告纸质版及电子版。

二、项目内部核查目的

为了全面掌握全区14个市111个县(市、区)2022年度水库移民后期扶持资金管理和使用情况,进一步完善监管长效机制,确保资金安全和发挥效益,有效推进全区水库移民事业健康发展。

三、项目内部核查依据

1.国务院关于完善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政策的意见(国发〔2006〕17号)

2. 财政部关于加强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资金管理的通知(财企〔2006〕202号)

3. 水利部关于印发加强水库移民工作监督管理指导意见的通知(水移民〔2019〕365号)

4. 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印发水库移民工作监督检查办法(试行)问题清单(2023年版)的通知(办移民〔2023〕37号)

四、项目内部核查范围

14个市111个县(市、区)。具体如下:

1.南宁市:兴宁区、青秀区、江南区、经开区、西乡塘区、良庆区、邕宁区、高新区、武鸣区、隆安县、马山县、上林县、宾阳县、横州市。

2.柳州市:城中区、鱼峰区、柳南区、柳北区、柳江县、柳城县、鹿寨县、融安县、融水县、三江县、阳和工业区、柳东新区。

3.桂林市:阳朔县、临桂区、灵川县、全州县、兴安县、永福县、灌阳县、龙胜各族自治县、资源县、平乐县、荔浦县、恭城瑶族自治县、雁山区。

4.梧州市:万秀区、长洲区、龙圩区、苍梧县、藤 县、蒙山县、岑溪市。

5.北海市:海城区、银海区、铁山港区、合浦县。

6.防城港市:港口区、防城区、上思县、东兴市。

7.钦州市:钦南区、钦北区、灵山县、浦北县。

8.贵港市:港北区、港南区、覃塘区、平南县、桂平市。

9.玉林市:玉州区、福绵区、容 县、陆川县、博白县、兴业县、北流市。

10.百色市:右江区、田阳县、田东县、平果市、德保县、靖西市、凌云县、乐业县、田林县、西林县、隆林县、那坡县。

11.贺州市:八步区、昭平县、钟山县、富川瑶族自治县、平桂管理区。

12.河池市:金城江区、南丹县、天峨县、凤山县、东兰县、罗城县、环江县、巴马县、都安县、大化县、宜州区。

13.来宾市:兴宾区、忻城县、象州县、武宣县、金秀瑶族自治县、合山市。

14.崇左市:江州区、扶绥县、宁明县、龙州县、大新县、天等县、凭祥市。

本分标内部核查范围:统筹全区水库移民后期扶持资金内部核查工作。主要负责南宁、梧州、北海、贵港、崇左5个设区市37个县(市、区)水库移民后期扶持资金内部核查(涉及资金约27.7亿。其中2022年度资金约14亿,历年结存资金约13.7亿)

五、项目内部核查内容

对全区14个市111个县(市、区)2022年度大中小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资金约76.1亿元使用管理情况(包括2022年度下达约39亿元及历年结存的后期扶持基金、库区基金、跨省际库区基金、小型水库扶助资金约37.1亿元)及各级审计、检查、稽察发现后期扶持资金管理使用存在问题需要在2022年开展整改的工作进行内部核查。具体核查内容主要按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印发水库移民工作监督检查办法(试行)问题清单(2023年版)的通知(办移民〔2023〕37号)开展。

1.贯彻执行国家和自治区水库移民后期扶持政策有关项目实施管理规定的情况。

2.水库移民后期扶持资金管理使用情况。是否按有关规定时限下达资金项目计划;年度项目计划实施、完成情况;后期扶持直补资金是否按规定及时发放,直补资金发放是否符合相关规定,人口动态管理是否符合规定;项目资金投向是否合规,是否安排在规划的库区和移民安置区范围内;资金使用是否建立管理办法和内部控制制度,是否执行县级报账制,是否有挪作他用;工程结算是否经过有资质的部门审核、审计;资金拨付程序、手续是否完善、规范。

3.项目有关费用提取情况。项目设计费、监理费是否按规定标准提取,县级财政是否安排有项目实施管理费,是否有违规提取项目实施管理费、财政评审费等其他费用现象。

4.资金使用效果情况。项目完成后是否及时组织验收、移交;项目实施质量和效果情况如何;项目计划调整程序是否合规、报批手续是否完善;项目竣工验收是否合规、及时。

5.会计核算基础工作情况。是否建立备查账,会计科目是否使用正确,会计核算是否规范,是否按工程项目进行明细核算,会计凭证是否合法。

6.档案资料管理情况。项目工程档案、资金拨付等财务档案资料是否完整、规范,会计凭证是否合规,管理是否安全。

7.各级审计、检查、稽察发现问题需要在2022年开展整改的工作完成情况。

8.市、县(市、区)审批程序和职能履行情况。

9.其他。

六、项目时间安排

(1)4月底前协调落实政府采购计划,开展政府采购工作。

(2)5月底前签订委托核查合同,下发内部核查通知。

(3)6月至8月开展内部核查工作。

(4)9月底前完成核查工作报告初稿及报告预审。

(5)10月底前完成报告终审。

(6)11月中旬前全面完成内部核查工作。

七、项目具体工作要求

一是现场核查。到县(市、区)逐项核实每项资金落实到位和管理使用情况;

二是现场抽查核实。对每个县(市、区)每类资金项目实地抽查不少于1个项目,项目数5个以上的抽查不少于2个;各级审计、检查、稽察发现问题整改资金项目现场抽查不少于1个;

三是如实披露各被核查单位在兑现、管理、使用水库移民后期扶持资金中存在的问题,提出核查意见和建议;

四是按水利部水库移民监督检查办法填制有关表格,对存在问题进行汇总。

五是收集整理核查工作全过程档案材料,包括现场核查人员名单、核查项目清单、存在问题佐证材料、项目现场核查相片等装订成册送自治区生态移民发展中心归档。

六是各中介机构针对核查发现的某个具体问题提供一份调研文章,汇总中介机构同时要针对全区问题类型提供一份调研报告。

二、涉及项目的其他要求

为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要求

具体见第一章“竞争性磋商公告”的规定以及第四章“评标方法及评标标准

规范标准

本项目如有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或者其他标准、规范的,应执行相应的标准、规范。如具体采购需求与标准、规范不一致的,高于标准、规范的按具体采购需求执行,低于标准、规范的按标准、规范执行。

采购标的需满足的质量、安全、技术规格、物理特性等

见本表“服务内容及技术服务要求”。

其他技术及服务要求

▲三、商务条款(不满足商务要求的磋商无效)

服务的时间或服务期限

自签订合同之日起2023年11月中旬前全面完成内部核查工作。

提交服务成果地点

广西区内采购人指定地点

质量要求

满足现行标准、规程、规范要求,通过技术审查。

售后服务要求

响应文件中必须提供具体的售后服务承诺方案,明确承诺交付成果后的后续服务措施。具体如下:1、质量保证期1年(自提交服务成果并验收合格之日起,在质保期内如因成交人质量问题遇到返工和补做情况的,成交人必须在2个法定工作日内负责无条件、无偿地返工和修正)。2、成交人应在质保期内提供5×8小时的服务,服务响应并上门的时间为1个工作日。3、提交服务成果并验收合格后,2023年11月中旬-2024年3月期间,成交人须继续提供后续相关技术咨询服务。

报价要求

本次报价须为人民币报价,报价应包含了(但并不限于)本项目服务所需的所有费用和所需缴纳的保险、税、费等一切费用。对于本文件中未列明,而供应商认为必需的费用也需列入总报价。在合同实施时,采购人将不予支付成交供应商没有列入的项目费用,并认为此项目的费用已包括在总报价中。

付款条件

签订合同后10个工作日内采购人支付合同金额的70%给成交供应商;待项目验收合格后30个工作日内支付30%合同款。甲方每次支付前,乙方应当为甲方开具发票。

四、其他要求及说明

其他

(1)其他未尽事宜由供需双方在采购合同中详细约定。

(2)标注“▲”的条款或要求系指实质性条款或实质性要求,必须满足,如存在负偏离将导致响应被否决。

 

 

分标2

一、项目要求及技术服务需求

序号

项目名称

数量

服务内容和技术服务要求

1

2023年水库移民后期扶持资金内部核查服务项目

1项

一、项目总体要求

1.负责共同组织并参与编制、审查全区水库移民后期扶持资金内部核查工作大纲;

  2.负责对柳州、防城港、钦州、河池、来宾5个设区市37个县(市、区)2022年度及历年结存的水库移民后期扶持资金的使用管理情况以及各级审计、检查、稽察发现问题整改情况进行内部核查;

  3.负责组织相关设区市及所辖县(市、区)开展业务培训;组织学习外省工作经验;

  4.负责联系和组织自治区及相关市、县(市、区)对资金核查阶段性成果进行核验;

  5. 负责编制柳州等5个设区市37个县(市、区)分报告并组织相关市、县(市、区)及邀请有关专家对报告进行预审;

  6.根据自治区要求提交柳州等5个设区市37个县(市、区)资金内部核查报告纸质版一及电子版。

二、项目内部核查目的

为了全面掌握全区14个市111个县(市、区)2022年度水库移民后期扶持资金管理和使用情况,进一步完善监管长效机制,确保资金安全和发挥效益,有效推进全区水库移民事业健康发展。

三、项目内部核查依据

1.国务院关于完善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政策的意见(国发〔2006〕17号)

2. 财政部关于加强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资金管理的通知(财企〔2006〕202号)

3. 水利部关于印发加强水库移民工作监督管理指导意见的通知(水移民〔2019〕365号)

4. 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印发水库移民工作监督检查办法(试行)问题清单(2023年版)的通知(办移民〔2023〕37号)

四、项目内部核查范围

14个市111个县(市、区)。具体如下:

1.南宁市:兴宁区、青秀区、江南区、经开区、西乡塘区、良庆区、邕宁区、高新区、武鸣区、隆安县、马山县、上林县、宾阳县、横州市。

2.柳州市:城中区、鱼峰区、柳南区、柳北区、柳江县、柳城县、鹿寨县、融安县、融水县、三江县、阳和工业区、柳东新区。

3.桂林市:阳朔县、临桂区、灵川县、全州县、兴安县、永福县、灌阳县、龙胜各族自治县、资源县、平乐县、荔浦县、恭城瑶族自治县、雁山区。

4.梧州市:万秀区、长洲区、龙圩区、苍梧县、藤 县、蒙山县、岑溪市。

5.北海市:海城区、银海区、铁山港区、合浦县。

6.防城港市:港口区、防城区、上思县、东兴市。

7.钦州市:钦南区、钦北区、灵山县、浦北县。

8.贵港市:港北区、港南区、覃塘区、平南县、桂平市。

9.玉林市:玉州区、福绵区、容 县、陆川县、博白县、兴业县、北流市。

10.百色市:右江区、田阳县、田东县、平果市、德保县、靖西市、凌云县、乐业县、田林县、西林县、隆林县、那坡县。

11.贺州市:八步区、昭平县、钟山县、富川瑶族自治县、平桂管理区。

12.河池市:金城江区、南丹县、天峨县、凤山县、东兰县、罗城县、环江县、巴马县、都安县、大化县、宜州区。

13.来宾市:兴宾区、忻城县、象州县、武宣县、金秀瑶族自治县、合山市。

14.崇左市:江州区、扶绥县、宁明县、龙州县、大新县、天等县、凭祥市。

本分标内部核查范围:主要负责柳州、防城港、钦州、河池、来宾5个设区市37个县(市、区)水库移民后期扶持资金内部核查(涉及资金约21.2亿。其中2022年度资金约11.8亿,历年结存资金约9.4亿)

五、项目内部核查内容

对全区14个市111个县(市、区)2022年度大中小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资金约76.1亿元使用管理情况(包括2022年度下达约39亿元及历年结存的后期扶持基金、库区基金、跨省际库区基金、小型水库扶助资金约37.1亿元)及各级审计、检查、稽察发现后期扶持资金管理使用存在问题需要在2022年开展整改的工作进行内部核查。具体核查内容主要按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印发水库移民工作监督检查办法(试行)问题清单(2023年版)的通知(办移民〔2023〕37号)开展。

1.贯彻执行国家和自治区水库移民后期扶持政策有关项目实施管理规定的情况。

2.水库移民后期扶持资金管理使用情况。是否按有关规定时限下达资金项目计划;年度项目计划实施、完成情况;后期扶持直补资金是否按规定及时发放,直补资金发放是否符合相关规定,人口动态管理是否符合规定;项目资金投向是否合规,是否安排在规划的库区和移民安置区范围内;资金使用是否建立管理办法和内部控制制度,是否执行县级报账制,是否有挪作他用;工程结算是否经过有资质的部门审核、审计;资金拨付程序、手续是否完善、规范。

3.项目有关费用提取情况。项目设计费、监理费是否按规定标准提取,县级财政是否安排有项目实施管理费,是否有违规提取项目实施管理费、财政评审费等其他费用现象。

4.资金使用效果情况。项目完成后是否及时组织验收、移交;项目实施质量和效果情况如何;项目计划调整程序是否合规、报批手续是否完善;项目竣工验收是否合规、及时。

5.会计核算基础工作情况。是否建立备查账,会计科目是否使用正确,会计核算是否规范,是否按工程项目进行明细核算,会计凭证是否合法。

6.档案资料管理情况。项目工程档案、资金拨付等财务档案资料是否完整、规范,会计凭证是否合规,管理是否安全。

7.各级审计、检查、稽察发现问题需要在2022年开展整改的工作完成情况。

8.市、县(市、区)审批程序和职能履行情况。

9.其他。

六、项目时间安排

(1)4月底前协调落实政府采购计划,开展政府采购工作。

(2)5月底前签订委托核查合同,下发内部核查通知。

(3)6月至8月开展内部核查工作。

(4)9月底前完成核查工作报告初稿及报告预审。

(5)10月底前完成报告终审。

(6)11月中旬前全面完成内部核查工作。

七、项目具体工作要求

一是现场核查。到县(市、区)逐项核实每项资金落实到位和管理使用情况;

二是现场抽查核实。对每个县(市、区)每类资金项目实地抽查不少于1个项目,项目数5个以上的抽查不少于2个;各级审计、检查、稽察发现问题整改资金项目现场抽查不少于1个;

三是如实披露各被核查单位在兑现、管理、使用水库移民后期扶持资金中存在的问题,提出核查意见和建议;

四是按水利部水库移民监督检查办法填制有关表格,对存在问题进行汇总。

五是收集整理核查工作全过程档案材料,包括现场核查人员名单、核查项目清单、存在问题佐证材料、项目现场核查相片等装订成册送自治区生态移民发展中心归档。

六是各中介机构针对核查发现的某个具体问题提供一份调研文章,汇总中介机构同时要针对全区问题类型提供一份调研报告。

二、涉及项目的其他要求

为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要求

具体见第一章“竞争性磋商公告”的规定以及第四章“评标方法及评标标准

规范标准

本项目如有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或者其他标准、规范的,应执行相应的标准、规范。如具体采购需求与标准、规范不一致的,高于标准、规范的按具体采购需求执行,低于标准、规范的按标准、规范执行。

采购标的需满足的质量、安全、技术规格、物理特性等

见本表“服务内容及技术服务要求”。

其他技术及服务要求

▲三、商务条款(不满足商务要求的磋商无效)

服务的时间或服务期限

自签订合同之日起2023年11月中旬前全面完成内部核查工作。

提交服务成果地点

广西区内采购人指定地点

质量要求

满足现行标准、规程、规范要求,通过技术审查。

售后服务要求

响应文件中必须提供具体的售后服务承诺方案,明确承诺交付成果后的后续服务措施。具体如下:1、质量保证期1年(自提交服务成果并验收合格之日起,在质保期内如因成交人质量问题遇到返工和补做情况的,成交人必须在2个法定工作日内负责无条件、无偿地返工和修正)。2、成交人应在质保期内提供5×8小时的服务,服务响应并上门的时间为1个工作日。3、提交服务成果并验收合格后,2023年11月中旬-2024年3月期间,成交人须继续提供后续相关技术咨询服务。

报价要求

本次报价须为人民币报价,报价应包含了(但并不限于)本项目服务所需的所有费用和所需缴纳的保险、税、费等一切费用。对于本文件中未列明,而供应商认为必需的费用也需列入总报价。在合同实施时,采购人将不予支付成交供应商没有列入的项目费用,并认为此项目的费用已包括在总报价中。

付款条件

签订合同后10个工作日内采购人支付合同金额的70%给成交供应商;待项目验收合格后30个工作日内支付30%合同款。甲方每次支付前,乙方应当为甲方开具发票。

四、其他要求及说明

其他

(1)其他未尽事宜由供需双方在采购合同中详细约定。

(2)标注“▲”的条款或要求系指实质性条款或实质性要求,必须满足,如存在负偏离将导致响应被否决。

 

分标3

一、项目要求及技术服务需求

序号

项目名称

数量

服务内容和技术服务要求

1

桂林、玉林、百色、贺州4个设区市37个县(市、区)水库移民后期扶持资金内部核查(涉及资金约27.2亿。其中2022年度资金约13.2亿,历年结存资金约14亿)

1项

一、项目总体要求

 1.负责共同组织并参与编制、审查全区水库移民后期扶持资金内部核查工作大纲;

  2. 负责对桂林、玉林、百色、贺州4个设区市37个县(市、区)2022年度及历年结存的水库移民后期扶持资金的使用管理情况以及各级审计、检查、稽察发现问题整改情况进行内部核查;

  3.负责组织相关设区市及所辖县(市、区)开展业务培训;组织学习外省工作经验;

  4.负责联系和组织自治区及相关市、县(市、区)对资金核查阶段性成果进行核验;

  5.负责编制桂林等4个设区市37个县(市、区)分报告并组织相关市、县(市、区)及邀请有关专家对报告进行预审;

  6.按自治区要求提交桂林等4个设区市37个县(市、区)资金内部核查报告纸质版及电子版。

二、项目内部核查目的

为了全面掌握全区14个市111个县(市、区)2022年度水库移民后期扶持资金管理和使用情况,进一步完善监管长效机制,确保资金安全和发挥效益,有效推进全区水库移民事业健康发展。

三、项目内部核查依据

1.国务院关于完善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政策的意见(国发〔2006〕17号)

2. 财政部关于加强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资金管理的通知(财企〔2006〕202号)

3. 水利部关于印发加强水库移民工作监督管理指导意见的通知(水移民〔2019〕365号)

4. 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印发水库移民工作监督检查办法(试行)问题清单(2023年版)的通知(办移民〔2023〕37号)

四、项目内部核查范围

14个市111个县(市、区)。具体如下:

1.南宁市:兴宁区、青秀区、江南区、经开区、西乡塘区、良庆区、邕宁区、高新区、武鸣区、隆安县、马山县、上林县、宾阳县、横州市。

2.柳州市:城中区、鱼峰区、柳南区、柳北区、柳江县、柳城县、鹿寨县、融安县、融水县、三江县、阳和工业区、柳东新区。

3.桂林市:阳朔县、临桂区、灵川县、全州县、兴安县、永福县、灌阳县、龙胜各族自治县、资源县、平乐县、荔浦县、恭城瑶族自治县、雁山区。

4.梧州市:万秀区、长洲区、龙圩区、苍梧县、藤 县、蒙山县、岑溪市。

5.北海市:海城区、银海区、铁山港区、合浦县。

6.防城港市:港口区、防城区、上思县、东兴市。

7.钦州市:钦南区、钦北区、灵山县、浦北县。

8.贵港市:港北区、港南区、覃塘区、平南县、桂平市。

9.玉林市:玉州区、福绵区、容 县、陆川县、博白县、兴业县、北流市。

10.百色市:右江区、田阳县、田东县、平果市、德保县、靖西市、凌云县、乐业县、田林县、西林县、隆林县、那坡县。

11.贺州市:八步区、昭平县、钟山县、富川瑶族自治县、平桂管理区。

12.河池市:金城江区、南丹县、天峨县、凤山县、东兰县、罗城县、环江县、巴马县、都安县、大化县、宜州区。

13.来宾市:兴宾区、忻城县、象州县、武宣县、金秀瑶族自治县、合山市。

14.崇左市:江州区、扶绥县、宁明县、龙州县、大新县、天等县、凭祥市。

本分标内部核查范围:主要负责桂林、玉林、百色、贺州4个设区市37个县(市、区)水库移民后期扶持资金内部核查(涉及资金约27.2亿。其中2022年度资金约13.2亿,历年结存资金约14亿)

五、项目内部核查内容

对全区14个市111个县(市、区)2022年度大中小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资金约76.1亿元使用管理情况(包括2022年度下达约39亿元及历年结存的后期扶持基金、库区基金、跨省际库区基金、小型水库扶助资金约37.1亿元)及各级审计、检查、稽察发现后期扶持资金管理使用存在问题需要在2022年开展整改的工作进行内部核查。具体核查内容主要按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印发水库移民工作监督检查办法(试行)问题清单(2023年版)的通知(办移民〔2023〕37号)开展。

1.贯彻执行国家和自治区水库移民后期扶持政策有关项目实施管理规定的情况。

2.水库移民后期扶持资金管理使用情况。是否按有关规定时限下达资金项目计划;年度项目计划实施、完成情况;后期扶持直补资金是否按规定及时发放,直补资金发放是否符合相关规定,人口动态管理是否符合规定;项目资金投向是否合规,是否安排在规划的库区和移民安置区范围内;资金使用是否建立管理办法和内部控制制度,是否执行县级报账制,是否有挪作他用;工程结算是否经过有资质的部门审核、审计;资金拨付程序、手续是否完善、规范。

3.项目有关费用提取情况。项目设计费、监理费是否按规定标准提取,县级财政是否安排有项目实施管理费,是否有违规提取项目实施管理费、财政评审费等其他费用现象。

4.资金使用效果情况。项目完成后是否及时组织验收、移交;项目实施质量和效果情况如何;项目计划调整程序是否合规、报批手续是否完善;项目竣工验收是否合规、及时。

5.会计核算基础工作情况。是否建立备查账,会计科目是否使用正确,会计核算是否规范,是否按工程项目进行明细核算,会计凭证是否合法。

6.档案资料管理情况。项目工程档案、资金拨付等财务档案资料是否完整、规范,会计凭证是否合规,管理是否安全。

7.各级审计、检查、稽察发现问题需要在2022年开展整改的工作完成情况。

8.市、县(市、区)审批程序和职能履行情况。

9.其他。

六、项目时间安排

(1)4月底前协调落实政府采购计划,开展政府采购工作。

(2)5月底前签订委托核查合同,下发内部核查通知。

(3)6月至8月开展内部核查工作。

(4)9月底前完成核查工作报告初稿及报告预审。

(5)10月底前完成报告终审。

(6)11月中旬前全面完成内部核查工作。

七、项目具体工作要求

一是现场核查。到县(市、区)逐项核实每项资金落实到位和管理使用情况;

二是现场抽查核实。对每个县(市、区)每类资金项目实地抽查不少于1个项目,项目数5个以上的抽查不少于2个;各级审计、检查、稽察发现问题整改资金项目现场抽查不少于1个;

三是如实披露各被核查单位在兑现、管理、使用水库移民后期扶持资金中存在的问题,提出核查意见和建议;

四是按水利部水库移民监督检查办法填制有关表格,对存在问题进行汇总。

五是收集整理核查工作全过程档案材料,包括现场核查人员名单、核查项目清单、存在问题佐证材料、项目现场核查相片等装订成册送自治区生态移民发展中心归档。

六是各中介机构针对核查发现的某个具体问题提供一份调研文章,汇总中介机构同时要针对全区问题类型提供一份调研报告。

二、涉及项目的其他要求

为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要求

具体见第一章“竞争性磋商公告”的规定以及第四章“评标方法及评标标准

规范标准

本项目如有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或者其他标准、规范的,应执行相应的标准、规范。如具体采购需求与标准、规范不一致的,高于标准、规范的按具体采购需求执行,低于标准、规范的按标准、规范执行。

采购标的需满足的质量、安全、技术规格、物理特性等

见本表“服务内容及技术服务要求”。

其他技术及服务要求

▲三、商务条款(不满足商务要求的磋商无效)

服务的时间或服务期限

自签订合同之日起2023年11月中旬前全面完成内部核查工作。

提交服务成果地点

广西区内采购人指定地点

质量要求

满足现行标准、规程、规范要求,通过技术审查。

售后服务要求

响应文件中必须提供具体的售后服务承诺方案,明确承诺交付成果后的后续服务措施。具体如下:1、质量保证期1年(自提交服务成果并验收合格之日起,在质保期内如因成交人质量问题遇到返工和补做情况的,成交人必须在2个法定工作日内负责无条件、无偿地返工和修正)。2、成交人应在质保期内提供5×8小时的服务,服务响应并上门的时间为1个工作日。3、提交服务成果并验收合格后,2023年11月中旬-2024年3月期间,成交人须继续提供后续相关技术咨询服务。

报价要求

本次报价须为人民币报价,报价应包含了(但并不限于)本项目服务所需的所有费用和所需缴纳的保险、税、费等一切费用。对于本文件中未列明,而供应商认为必需的费用也需列入总报价。在合同实施时,采购人将不予支付成交供应商没有列入的项目费用,并认为此项目的费用已包括在总报价中。

付款条件

签订合同后10个工作日内采购人支付合同金额的70%给成交供应商;待项目验收合格后30个工作日内支付30%合同款。甲方每次支付前,乙方应当为甲方开具发票。

四、其他要求及说明

其他

(1)其他未尽事宜由供需双方在采购合同中详细约定。

(2)标注“▲”的条款或要求系指实质性条款或实质性要求,必须满足,如存在负偏离将导致响应被否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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