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背景
1、近年来,全球动物疫情日趋复杂,国内高致病性禽流感等重大动物疫病病毒发生新的变异,病毒污染面依然很广,防控形势异常严峻,动物疫病流行状况更加复杂。
2、随着畜牧业生产规模不断扩大,养殖密度不断增加,动物疫病如不加强防疫, 将会严重危害公共卫生安全。
3、随着人民生活质量提高和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对动物产品质量安全和公共卫生安全的要求不断提高。动物防疫防治正在从有效控制向逐步净化消灭过渡。
为了扎实做好重大动物疫病的防控工作,保证广大人民群众的食品安全,吃上放心的肉和蛋,喝上放心奶,维护社会稳定,我国实行重大动物疫病百分之百的免疫制度。动物疫苗由政府统一采购,其中高致病性禽流感等 4 种疫苗为国家强制免疫,由省统一采购;猪瘟活疫苗、新城疫活疫苗为省级强制免疫,由市级统一采购。
二、重大动物疫病所需疫苗数量、质量等标准
1、根据各县上报 2023 年所需强制免疫疫苗计划数量,全市猪瘟活疫苗(细胞源)
282 万头份,新城疫活疫苗(la Sota 株)7270 万羽份,新城疫活疫苗(Clone30 株)3660 万羽份,共计 1856750 元。具体清单如下:
疫苗种类 |
物品名称 |
采购数量 |
计量单位 |
采购预算价(元) |
包号 |
分包数量 |
分包采购预算价(元) |
1 |
新城疫活疫苗 (Clone30 株)) |
3660 |
万羽份 |
256200 |
1-1 |
3660 |
256200 |
2 |
新城疫活疫苗(la Sota 株) |
7270 |
万羽份 |
472550 |
2-1 |
4000 |
260000 |
2-2 |
3270 |
212550 |
|||||
3 |
猪瘟活疫苗 (细胞源) |
282 |
万头份 |
1128000 |
3-1 |
100 |
400000 |
3-2 |
97.5 |
390000 |
|||||
3-3 |
84.5 |
338000 |
|||||
合计(元) |
1856750 |
2、疫苗质量标准为农业部认证的合法生产企业生产的批签发合格的疫苗。技术参数如下:
疫苗编号 1 新城疫活疫苗(Clone30 株) 用于预防鸡新城疫;
①规格:500 羽/瓶、1000 羽/瓶;
②在-15℃保存期为 2 年;
③使用安全、无不良反应,免疫有效期 12 个月;
③交货时有效期在 18 个月以上;
疫苗编号 2 新城疫活疫苗(la Sota 株) 用于预防鸡新城疫;
①规格:500 羽/瓶、1000 羽/瓶;
②在-15℃保存期为 2 年;
③使用安全、无不良反应,免疫有效期 12 个月;
③交货时有效期在 18 个月以上;
疫苗编号 3 猪瘟活疫苗(细胞源) 用于预防猪瘟;
①规格:20 头/瓶、40 头/瓶、50 头/瓶;
②贮藏与有效期:-15℃保存期为 1 年以上,免疫保护期 18 个月;
③交货时有效期在 12 个月以上;
3、质量责任
免疫保护期内,免疫后的动物发生疫情时,供货商接到通知后,要及时派专业技术人员达到现场调查核实实际情况,由供货商负责承担一切经济损失以及全部费用(包括动物赔偿、封锁、扑杀、消毒等控制疫情的各项支出均按市场价格承担)。
4、服务承诺
5、培训承诺
供应商应围绕本企业所供动物疫苗的正确使用、合理保管、安全运输、疫病防控等相关技术,对培训方案和培训所需资金数额作出明确承诺。根据需方安排的时间,对各级防疫技术人员开展培训,确保动物疫苗按规定有效使用。
6、其他要求
同一种疫苗同一供应商只能中一个包。
三、验收
1、疫苗的验收由需方指定送达地,根据动物疫苗有关质量要求等实施验收,并出具验收合格书面证明。
2、疫苗运输必须符合保存温度要求,必须放置保温箱内或以疫苗专用冷藏运输车运输,以防变质。凡不符合冷藏运输要求交货的,一律拒收。
3、交货时需方(或受需方委托的使用方)对疫苗产品进行抽检,液态疫苗如发现产品有沉淀、浑浊、分层、破乳等质变先兆,需方有权拒收。
4、供应商供应疫苗必须保证交货时新城疫活疫苗(Clone30 株)、新城疫活疫苗(laSota 株)有效期在 18 个月以上,猪瘟活疫苗(细胞源)有效期在 12 个月以上,否则有权拒收。
5、上述凭现状的初步验收,不能解除在使用过程中供方对货物的内部缺陷应负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