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采购服务需求
说明:
1、供应商应对磋商内容所涉及的专利承担法律责任,并负责保护业主的利益不受任何损害。一切由于文字、商标、技术和软件专利授权引起的法律裁决、诉讼和赔偿费用均由成交人负责。同时,具有产品专利的供应商应在其响应文件中提供与其自有产品专利相关的有效证明材料,否则,不能就其产品的专利在本项目磋商过程中被侵权问题而提出异议。
2、供应商应承诺响应文件中提供的证明材料或资质文件真实,如出现虚假应标情况,供应商除了应接受有关部门的处罚外,还应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相关条款来确定赔偿金额。
3、本采购项目所属行业:其他未列明行业。
一、项目要求及技术需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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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采购内容 |
数量及 单位 |
服务内容 |
1 |
食品抽样检验服务 |
1项 |
1.需提供的抽检服务品种及项目详见附件1:《2023年来宾市兴宾区市场监管系统食品安全抽检监测任务分配表(县级监督抽检任务)》、附件10:《2023年来宾市兴宾区县级普通食品抽检任务分配表》、附件11:《2023年来宾市兴宾区县级食用农产品抽检任务分配表》;附件7:《2023年来宾市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品种及检验项目表(含食用农产品)》(选取不低于4个易检出问题的检验项目进行检测)、附件12:《2023年县级食用农产品抽检品种及检验项目表》(必检品种全检,同时选取不低于2个易检出问题的选检项目进行检测)。 2.县本级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任务1247批次(01标项和02标项分别由不同的两家检验机构承接)。 其中:01标项:县级普通食品监督抽检任务608批次。 02标项:县级食用农产品任务639批次。 3.报价相关费用(包括但不限于检验费、样品购置费、样本抽样、差旅费、邮寄费、人工费、税金等一切费用),费用包干。 |
二、商务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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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期限 |
自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一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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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出率要求 |
监督抽检普通食品和食用农产品不合格检出率达2.63%及以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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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地点 |
来宾市兴宾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辖区内采购人指定地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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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务委托 |
具体的抽检产品及抽检批次由采购人根据监管实际情况及成交供应商的价格优惠情况确定 (但不得少于要求抽检批次的下限)。具体批次、品种、项目经服务单位同意后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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付款条件 |
财政性资金按财政国库集中支付规定程序办理。待全部检验项目完成后,成交供应商提供完整的检测资料报告并开具全额发票给采购人,采购人收到发票后5个工作日内报财政申请审核支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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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商务要求 |
1.成交供应商服务质量和标准必须符合采购人需求,如不满足需求,采购人有权要求成交供应商进行整改,如整改后还达不到采购人需求的,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因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成交供应商负责。 2.成交供应商应按照采购人实际需要提供检测服务,如实际的采购数量与估算数量不相符的,应以采购人实际采购数量为准,成交供应商不得以采购人的实际采购数量与估算数量不相符而要求采购人赔偿损失或不按要求提供服务。 3.为了避免供应商使用虚假服务承诺、虚假报价竞标套取成交,要求各供应商必须用真实的检测内容、数据,不得使用偏离自身检测服务质量标准进行竞标。 4.服务期内,附件中所列检测类项要求为必检项目的内容。本项目检测范围内的“婴幼儿配方食品”、“保健食品”、“特殊膳食食品”如供应商不具备相应检测资质的可以分包给具备相应检测资质的单位实施,以保障项目按时顺利完成,分包金额占比约为合同金额的1 %。在项目进行过程中,由于中标人分包给不具备相应检测资质的分包单位进行检测以及分包单位未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进行检测而产生的所有事故责任全部由中标人及其分包单位承担。供应商必须满足全部食品大类食品的检验资质(除保健食品、婴幼儿配方食品、特殊膳食食品外);附件中所列检测类项未列入的检测所需的必检内容也有可能购买,以采购人发出的实际采购清单为准。 5.附件中所列检测类项的质量和所引用标准必须符合采购人实验需求,如不满足需求,成交供应商必须无条件重新进行检测;附件中所列检测类项当出现2次不满足采购人实验需求或检测有误时,成交供应商必须免费重新进行检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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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价要求 |
1.竞标报价应遵照由广西壮族自治区物价局和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发布的《关于正式核定全区产品质量检验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的通知》(桂价费〔2013〕16号)的规定。 2.预算价控制价作为最高限价,只能有一个竞标报价,以竞标人实际报价为准。 3.竞标报价包括但不限于检验费、样品购置费、样本抽样、差旅费、邮寄费、人工费、税金等一切抽检费用,即总价包干。合同价不因任何因素而调整。 4.预算控制价:人民币柒拾陆万元整(¥760000.00)。 其中:01标项:人民币叁拾陆万元整(¥360000.00元), 02标项:人民币肆拾万元整(¥400000.00元)。 各标项具体的抽检的批次、品种、检测项目由采购人根据监管实际情况确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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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要求 |
1.检验报告书及汇总表的送达:在国家食品安全抽检监测信息系统出具通过CA认证的电子检验报告书为准。 2.由承检机构负责在生产、餐饮、流通环节购样、抽样、检验,费用包干。 3.承检机构在抽检工作中严格按照《食品安全抽样检验管理办法》(总局令第15号)和总局《食品安全抽检实施细则(2022年版)》以及广西壮族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的相关规定开展工作,规范抽样过程、规范填写抽样单和规范检验行为,加强实验室质量管理。即应当具有与抽样工作相匹配的专职抽样人员、抽样工具、设备等条件;熟悉食品抽样程序,应按照要求派出不少于2人的抽样人员完成抽样工作,抽样人员应当熟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标准等有关规定,并经培训考核合格持抽样员证才能上岗。抽样人员应当使用规范的抽样文书,准确、完整记录抽样信息,抽样程序应符合规定;成交供应商须配备可全过程记录购样、抽样、检验的设备(可以是视频摄录、拍照设备或执法记录仪等),抽样过程必须有全过程记录设备记录(照片、视频等),请提供专职抽样人员名单,抽样工具、设备清单。 4.承检机构发现不合格样品中含有非食用物质或其他可能存在较高或急性健康风险的,应当在确认检验结果后24小时之内报告。 5.能严格遵守检验工作委托时间进度安排和及时报送检验报告、质量分析报告等规定的材料。具体时限要求为:接到样品后20个工作日内完成检验工作并在国家食品安全抽检监测信息系统出具通过CA认证的电子检验报告书。监督抽检检验结论不合格的,承检机构应当在检验结论做出后2个工作日内出具通过CA认证的电子报告书并在国家食品安全抽检监测信息系统出具通过CA认证的电子检验报告书。另有合同约定的,依约定执行。 6.拥有安全有效的实验室信息化管理系统和信息分析汇总人员,能够完成食品安全抽检监测数据上报和结果分析工作;按照“谁采集、谁录入;谁检验、谁录入”的原则,抽样单位应当在抽样完成2个工作日内将抽样信息录入国家食品安全抽检监测信息系统,检验单位检验结论做出后5个工作日内完成检验数据录入国家食品安全抽检监测信息系统的工作。录入的信息、数据应当及时、准确;请在响应文件中提供相关人员名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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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检机构服务要求 |
1.严格遵守法律、法规的规定和检验工作有关纪律要求,确保检验结果真实有效;检验活动中无差错,能够保证检验结果质量;具有授权范围涵盖承担的食品抽样检测任务中相应的食品品种和检验项目; 2.负责样品的抽样、送样、检验、检验报告的寄送、结果分析、异议处理和检验过程中技术问题的处理工作; 3.必须接受采购人对承担抽检任务工作质量情况的监督检查和考核,积极参加与抽检任务相关的能力验证并取得满意结果; 4.能按时完成委托单位安排的临时性和应急性任务。 5.按照《食品安全抽样检验管理办法》(总局令第15号)及年度工作方案等文件及采购人的要求开展抽样检验。 6.成交供应商承检的检验任务必须由其响应文件中载明的实验室负责检验(除本项目允许分包任务外),一经发现,经报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同意立即取消其合同和成交资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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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要求 |
供应商具有与承担的食品监督抽检任务相匹配的工作人员、仪器设备、实验室环境设施;拥有运行良好的实验室管理体系,具有授权范围涵盖承担的抽检任务中相应的品种和检验项目。具有相应的检验和质量分析人员,参与检验的有关人员必须具有检验员证或上岗证,并具备相应的专业知识和能力,具体要求为: 1.具有固定且能够独立运行的检验工作场所以及竞标项目检测所需的抽样、检验检测、运输贮存(冷藏和冷冻)、数据处理与分析、信息传输等设施设备,能够满足本项目要求的承检任务需要。请在响应文件中提供供应商检验工作场所实验室平面图及供应商拥有的相关设施和设备清单,并附供应商实验室有效的房屋产权使用证明或租赁合同及仪器设备购置发票复印件。 2.具有稳定的的抽样、检验和技术管理人员,有专门从事食品检验相关人员,直接从事食品检验工作满2年及以上的检验人员占供应商从事食用农产品、自消餐饮具检验人员总数的比例应不低于40%(含),能保证从事食品抽样检验工作的连续性和稳定性。检验和技术管理人员应当熟悉有关竞标服务的标准、检验方法原理,掌握检验操作技能、标准操作程序、计量和数据处理知识等;技术负责人、质量负责人至少从事食品检验管理及相关工作5年以上;在本单位从事食品检验工作满2年(含)以上具有中级或以上系列职称的技术人员应不低于5名,请在响应文件中提供供应商技术人员名单、人员职称(资格)证书及2023年1月以来任意一个月由供应商代缴纳社保记录或发放工资证明材料复印件。同时承担抽样任务的,应当具有与抽样工作相匹配的独立抽样人员、抽样工具、设备等条件;熟悉食品等抽样程序,应按照要求派出不少于2人的抽样人员完成抽样工作,抽样人员应当熟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标准等有关规定,并经本单位培训考核合格经授权后才能上岗。抽样人员应当使用规范的抽样文书,准确、完整记录抽样信息,抽样程序应符合规定;请在响应文件中提供专职抽样人员名单及2023年1月以来任意一个月由供应商代缴纳社保记录或发放工资证明材料复印件,抽样工具、设备清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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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采购人对项目的特殊要求及说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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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人的特殊要求及说明 |
1.检测项目收费应遵照由广西壮族自治区物价局和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印发的《关于正式核定全区产品质量检验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的通知》(桂价费〔2013〕16号); 2.检验费用包含包括但不限于检验费、样品购置费、样本抽样、差旅费、邮寄费、人工费、税金等一切抽检费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