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概况
根据《自然资源部关于加快集体土地所有权确权登记成果更新汇交的通知》(自然资发〔2022〕19号)文件精神和《山西省自然资源厅办公室关于印发《山西省集体土地所有权确权登记成果更新汇交工作方案》的通知》(晋自然资办发〔2022〕31号)文件要求,为全面做好云州区集体土地所有权确权登记成果更新汇交工作任务,提升不动产登记成果的现势性,依法维护农民土地权益,深入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结合实际,开展云州区集体土地所有权确权登记成果更新汇交项目。
二、工作范围
云州区集体土地所有权更新调查和确权登记工作覆盖全区下辖的3镇6乡和经济技术开发区下辖的乡级单位的部分村级单位,总面积1478.34平方公里。
三、主要依据
(一)法律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国院令第656号)及《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第743号)等。
(二)政策文件
《土地权属争议调查处理办法》(国土资源部令第17号)、《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国土资源部令第63号)、《国土资源部财政部农业部关于加快推进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工作的通知》(国土资发〔2011〕60号)、《国土资源部中央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财政部农业部关于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的若干意见》(国土资发〔2011〕178号)、《自然资源部关于加快完成集体土地所有权确权登记成果更新汇交的通知》(自然资发〔2022〕19号)等。
(三)标准规范
《不动产登记数据库标准》(TD/T 1066-2021)、《不动产登记数据整合建库技术规范》(TD/T 1067-2021)、《不动产登记存量数据成果汇交规范(2021年修订版)》、《不动产登记信息管理基础平台接入技术规范(2021年修订版)》、《地籍调查规程》(TD/T 1001-2012)、《不动产单元设定与代码编制规则》(GB/T 37346-2019)等。
四、主要工作内容
(一)资料准备
全面收集与集体土地所有权确权登记调查的数据资料,整理已有电子数据、纸质资料。
(二)地籍区、地籍子区的更新
依据行政区划调整、撤并行政村汇总资料,遵循更新原则,对旧有地籍区、地籍子区进行合并和重新划分。
(三)调查更新
1.内业调查更新
已调查的集体土地所有权界址发生变化,但导致变化的法定文件中已有明确界址坐标的,可以依据其对集体土地所有权确权调查成果进行内业调查更新,作为外业权属核实与补充调查的基础。
2.制作工作底图
叠加成果数据,制作外业核查调查工作底图。
3.外业权属核实与补充调查
已调查的集体土地所有权界址发生变化或调查错误的,依据权属变化材料,依法依规开展补充地籍调查,编制不动产单元代码,履行权属调查程序。
(四)调查更新成果入库
根据相关规范的要求,进行调查更新成果的入库工作,主要为空间数据和属性数据的入库。
(五)地籍图和宗地图的编制
根据规范标准进行地籍图和宗地图的编制。
(六)成果资料的整理与归档
对各类工作成果资料和调查核实资料进行分类整理和归档。
(七)成果检查汇交
成果经过分级检查后离线逐级汇交至国家,成果将入省、市级不动产登记数据库。
五、主要成果
(一)档案资料
主要包括集体土地权属地籍调查表、土地权属界线协议书、土地权属争议原由书、土地权属来源证明材料、地籍图、土地登记申请书、土地登记审批表、土地登记簿等地籍调查和土地登记资料。
(二)数据及数据库
主要包括经整理、分析、处理后的基础数据资料,以及更新入库的不动产登记数据库成果。
(三)文件资料
主要包括实施方案、工作报告、技术报告、检查记录、整改记录、验收文件、工作台账、工作清单等。
(四)图件资料
主要包括更新后的集体土地所有权确权登记地籍图、集体土地所有权宗地图。
五、服务质量: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及行业标准。
六、合同履行期限:一年
七、服务地点:大同市云州区
八、付款方式:按合同约定。
九、履约验收方案:
1、验收主体:大同市云州区自然资源局
2、验收方式及程序:依据标准,对提供的服务进行跟踪检验,如有不符应及时加以解决。
3、验收内容:本次委托合同所指定的条款
4、验收标准: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及行业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