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内容
一、(根据本项目实际情况,填写“采购标的”或“项目概况”)
柘荣县集体土地所有权确权登记成果更新汇交项目
二、技术要求
(一)工作范围
1、柘荣县行政区范围内全部已登记集体所有土地。充分利用柘荣县2012年集体土地所有权确权登记成果,分类开展成果整理入库、更新、汇交等工作。登记信息补录要严格依据法定登记资料,不得随意修改已有登记成果。存在错误的,须通过法定程序才能更正。暂时无法解决的,保持原有数据现状,在备注中予以标注。(项号1)
(二)主要任务
(1)集体土地所有权确权登记成果整理入库工作任务。
在柘荣县2012年集体土地所有权确权登记成果基础上,按照《不动产登记数据库标准》等技术规范要求,整理现有集体土地所有权确权登记成果,纳入不动产登记数据库,形成集体土地所有权地籍图。(项号2)
(2)更新集体土地所有权确权登记成果工作任务。
核实已登记成果权属状况,确定需更新的集体土地所有权权属界线,更新集体土地所有权登记成果。(项号3)
(3)汇交集体土地所有权确权登记成果工作任务。
将入库且更新过的集体土地所有权确权登记成果和地籍图,于2023年2月底前离线汇交至省厅。(项号4)
(三)工作依据
1.法规和政策文件
(1)《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656号);(项号5)
(2)《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第743号);(项号6)
(3)《土地权属争议调查处理办法》(国土资源部令第17号);(项号7)
(4)《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国土资源部令第63号);(项号8)
(5)《国土资源部 财政部 农业部关于加快推进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工作的通知》(国土资发〔2011〕60号);(项号9)
(6)《国土资源部 中央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财政部 农业部关于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的若干意见》(国土资发〔2011〕178号)。(项号10)
2.技术标准规范
(1)《不动产登记数据库标准》(TD/T1066—2021);(项号11)
(2)《不动产登记数据整合建库技术规范》(TD/T1067—2021);(项号12)
(3)《不动产登记存量数据成果汇交规范(2021年修订版)》;(项号13)
(4)《不动产登记信息管理基础平台接入技术规范(2021年修订版)》;(项号14)
(5)《地籍调查规程》(TD/T1001—2012);(项号15)
(6)《不动产单元设定与代码编制规则》(GB/T37346—2019)。(项号16)
(四)数学基础
1.坐标系统:统一采用2000国家大地坐标系。
2.高程基准:统一采用1985国家高程基准。
(五)时间安排
根据自然资源部、省自然资源厅和市自然资源局相关要求,全县按时完成县级集体土地所有权确权登记成果整理入库、集中更新、入省级库及成果汇交工作。(项号17)
2023年1月底前,完成全县集体土地所有权确权登记入库成果完善工作。(项号18)
2023年3月底前,完成全县集体土地所有权确权登记成果集中更新工作。(项号19)
2023年5月底前,完成全县集体土地所有权确权登记成果入省 级库及成果汇交工作。(项号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