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盘州市新一轮林地保护利用规划编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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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档编号:202306260000640570 发布时间:2023-06-26 文档页数:61页 所需下载券:10
盘州市新一轮林地保护利用规划编制

采购内容

一、规划编制内容、技术要求、成果要求

(一)工作目标

按照国家和省市建立与国土空间规划相协调的全国林地保护利用规划三级体系的要求,完成我市县级林地保护利用规划编制工作;以第三次国土调查、森林资源管理

“一张图”成果为基础,健全基于森林资源管理“一张图”年度更新的林地保护利用规划监测评价体系;完善林地用途管制制度,提升林地定额管理水平,优化林地空间质量体系,开展规划监测评价,基本形成与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要求相适应的林地保护利用空间格局。

(二)规划定位

新一轮林地保护利用规划属于国土空间规划中的专项规划,是林地保护利用的政策和总纲,是明确林地管理边界、落实林地用途管制、实现林地科学管理、提高林地保护利用效率的重要依据,具有战略性、协调性和约束性。

(三)编制原则

(1)依法依规,严格保护

严格遵循《森林法》等法律法规的要求,按照发展现代林业和生态文明建设的战略要求,严格保护现有林地资源,合理拓展绿色生态空间,对生态功能重要和生态脆弱区域林地进行重点保护。

(2)上下联动,统筹协调

林地保护利用规划属于国土空间规划中的专项规划,国土空间规划对其具有指导约束作用,林地保护利用规划不得违背国土空间规划强制性内容。规划编制中坚持国家与地方联动,强化与其他专项规划、三条控制线划定、自然保护地优化整合等工作相互协同。

(3)合理布局,科学管理

优化林地保护利用结构与空间布局,统筹生态、生产、生活使用林地需求,明确各区域的林地保护利用方向和重点,合理科学配置林地资源。综合运用法律、经济、行政、技术等手段,改进规划方法,注重公众参与,提高编制的民主化与智慧化水平。

(4)注重操作,提高效率

明确规划约束性指标和刚性管控要求,相关指标必须是易获取、可考核、可分解、可汇总、可传导,可比性强。同时健全规划实施传导机制,确保规划能用、管用、好用。转变林业发展和林地利用方式,科学使用林地,充分发挥林地生产力,促进林地利用从粗放低效向精准高效转变。

(四)编制范围与期限

规划范围与国土空间规划相衔接,覆盖全市所辖行政区域进行规划。

规划基准年为 2020 年,规划期限为 15 年,即 2021 年~2035 年,其中近期目标

为 2025 年。

二、主要任务

县级林地保护利用规划是对县域范围内林地保护利用作出的总体安排和综合部署,是对省级林地保护利用规划的细化落实和具体安排,侧重实施性。根据确定的规划目标和任务,着重解决县域林地资源布局和结构,提出林地资源保护利用管理和实施的具体措施,由县级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组织编制。

三、技术要点

(一)规划基础

依据“国土三调”结果,以最新森林资源管理“一张图”成果数据为基础,落实基准年(2020 年)的规划基数。

(二)规划指标

根据落实的规划基数,综合考虑建设项目占用林地、国家级和省级公益林面积、天然林面积等,以及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规划确定的用于发展林业的土地,确定 2025 年近期目标与规划期末目标。规划指标体系如下:

指标属性

指标

单位

涵义

 

约束性指标

林地保有量

公顷

一定时期确保森林资源保护发展目标实现的最小林地面积

 

森林保有量

公顷

一定时期确保森林覆盖率目标

实现的最低森林面积

 

 

 

预期性指标

占用林地定额

公顷

一定时期各类建设项目占用林

地面积上限

 

天然林保有量

公顷

一定时期确保实现天然林保护

修复目标的最低天然林面积

 

重点公益林

林地比率

%

国家级和省级公益林面积占林

地面积的百分比

 

林地生产力

立方米/公顷

乔木林单位面积蓄积量

(三)规划内容

1.现状分析与评价

评价上一轮林地保护利用规划实施情况,分析林地资源环境禀赋特点,识别自然保护地等重要生态空间,从数量、质量、布局、结构、效率等方面,评估林地保护利用现状问题和风险挑战。

2.明确目标任务和布局

明确本行政区域的规划目标,提出对应的规划任务,进一步落实、纠错和完善, 梳理指标差异情况,确定林地保护利用总体格局。

3.全面保护林地

加强林地用途管制,严格林地分类、分级管理,实行占用林地总量控制,提出确保林地保有量的措施及相应工程。

4.合理利用林地

按照科学用地、因地制宜、适地适策、地尽其力的原则,提出节约集约用地的方向、措施及相应工程。

5.治理体系与重大工程

提出完善林地治理体系和提升林地治理能力的相关措施,明确布局要求和重点工程安排;确定生态修复、节约用地的目标任务和重大工程布局。

6.保障措施

提出规划实施的组织、政策、制度、资金、技术等方面的保障措施。

(四)规划成果

1.成果构成

规划成果包括:规划文本、规划编制说明、规划图集、规划附表等。

2.规划文本

规划文本是规划决策结果的表达,是规划实施的法定依据。要求目标明确、内容完整、重点突出、任务具体、措施可行,文本表达简明,数据计量规范。规划文本包

括以下内容:

(1)前言:主要阐述规划的目的、依据、主要内容、范围以及编制过程等。

(2)上一轮规划实施评价:主要阐述上一轮规划指标完成情况、实施成效及存在的问题。

(3)现状分析评价:分析林地现状、问题和规划的紧迫性、必要性,以及与国土空间规划的关系。

(4)指导思想和目标任务:提出林地保护利用的指导思想、原则、目标及任务。

(5)林地总体格局:按照国土空间管控要求,提出区域林地分区与布局方案、保护利用方向及管理措施。

(6)全面保护林地:提出林地分级保护、占用林地规模测算和林地保护的措施及相应工程。

(7)合理利用林地:推行节约集约利用林地,提出林地资源质量评定、供给总量、结构优化、发展重点、时序安排等内容。

(8)重点工程规划:列出分类经营、天然林保护、生态修复、产业发展、森林质量提升、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等方面的规划期重点建设项目的目标、范围和内容等。

(9)规划监测与监督管理:在规划实施过程中,需要采用信息化手段对规划实施情况进行定期监测、评估和及时预警,并依此对规划执行和实施主体进行监督和绩效考核。

(10)规划实施保障:规划保障措施着重从规划评估调整、信息平台融合、下位规划引导与控制、配套政策等方面提出。

3.规划说明

规划说明是规划实施中配合规划文本应用的主要参考,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1)规划编制背景:阐述编制范围的规划背景。

(2)规划编制工作过程:介绍前期工作、规划基数落实、重大问题研究、规划成果编制、规划论证协调及报批等各阶段的工作情况,以及确保编制工作顺利推进采取的对策、措施。

(3)规划编制的主要数据说明:林地规划基数来源说明,衔接情况说明、更新结果具体情况等。

(4)林地供需分析:规划期内林业发展和生态建设对林地的需求,以及具体的测算数据、测算方法和测算过程。

(5)主要指标分解说明:主要指标分解,包括规划期内林地保有量、森林保有量等约束性指标,占用林地定额、天然林保有量、重点公益林林地比率、林地生产力等预期性指标,以及调控指标分解落实的过程,所采取的措施。

(6)林地分区说明:与国土空间管控三条控制线衔接情况,区域布局调整情况、发展重点与方向等相关内容。

(7)林地分级说明:林地保护等级是实施林地差别化管控的基础,与林地用途管制、林地经营等政策措施紧密相关。将林地保护等级从高等级向低等级,确定 I 级、

II 级、Ⅲ级和 IV 级。重点说明保护等级变化情况、分布特点等相关情况。林地保护等级分级情况如下:

保护等级

涵义

划分标准

I 级保护林地

重要生态功能区内予以特殊保护和禁止人为活动的区域

国家公园和自然保护区的核心保护区、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内的林地

II 级保护林地

重要生态调节功能区内予以严格保护和限制经营利用的区域

国家公园和自然保护区的一般控制区内的林地,I 级保护林地范围外的国家级公益林林地、天然林保护重点区域的林地、生态保

护红线范围内的林地。

Ⅲ级保护林地

维护区域生态平衡和保障主要林产品生产基地建设的重要区域

I 级、II 级保护林地范围外的公益林林地、天然林林地、重点商品林林地

Ⅳ级保护林地

保障主要林产品供给、需予以保护并引导合理、适度利用的区域,及以上情况以外

的林地

未纳入上述 I、II、Ⅲ级保护范围的各类林地

(8)与相关规划协调衔接说明:与国土空间规划、林业发展规划等相关规划相应指标衔接情况。

(9)规划成果报批过程中审查意见修改情况的说明。

4.规划图集

包括林地与三条控制线的位置关系图、林地现状图、林地结构图、林地结构规划图、林地保护等级规划图、林地功能分区布局图等。制图要求参照《林业地图图示(LY

/T1821—2009)》。

5.规划附表

县级规划表包括林地面积规划统计表、森林面积蓄积规划统计表、国家级和省级公益林规划统计表、林地生产力规划统计表、林地保护等级面积统计表等。

(五)规划论证和审批

1.成果报批

(1)规划协调

规划应征求发改、财政、自然资源、环保、农业、交通、水利等部门的意见,规划的衔接工作由同级人民政府统筹落实。

(2)专家评审

县级规划成果由市(州)林业主管部门组织专家评审,省林业局派出省级专家参与。规划评审情况要在规划说明中形成专章,并将专家评审意见及规划协调意见采纳情况一并说明。

(3)规划审查

按照规划协调与专家评审意见修改完善后,形成规划成果材料,报上级林业主管部门审查。

(4)规划报批

规划成果取得上述审查意见并修改完善后,按规定程序报同级人民政府批准。

2.规划公告

林地保护利用规划经批准后,向社会公告。四、编制方法

新一轮林地保护利用规划编制工作采取上下联动、区域协调、统筹兼顾的方式,

通过“三下三上”的方式编制各级林地保护利用规划。

“一下一上”:国家与省确定工作要求及技术规定,包括发展战略及指标体系等,林地范围由第三次国土调查(以下简称“国土三调”)与森林资源管理“一张图”对接后确定,并根据森林资源管理“一张图”和森林资源清查历史数据对相关数据进行协同对接;县级参考国土空间规划和“国土三调”结果,开展必要的补充调查,完善林分因子,初步划定森林及林地保有量等相关指标,上报省级林业主管部门和国家林业和草原局资源司初审。

“二下二上”:省林业局编制省级规划大纲,确定省级规划指标;同时针对县级上报内容进行校核并反馈,包括目标指标、生态保护红线,林地保护等级、国家和省级公益林、天然林等差异图斑;县级针对反馈情况完成现状分析,数据库梳理,明确县级林地保护利用规划目标战略等内容。

“三下三上”:国家审查并反馈省级规划指标差异情况,省林业局反馈县级指标差异情况;省级和县级完成规划文本、图件编制及数据库并上报。

二、商务要求:

1.服务期:签订合同后240日历天内提交成果资料(具体时间以贵州省林业局要求为准)。

2.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3.投标有效期:90日历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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