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项目的具体内容和要求等
根据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及省林业局部署,我区将开展新一轮林地保护利用规划编制工作。现采购专业供应商按照《新一轮林地保护利用规划编制工作方案》和《新一轮林地保护利用规划编制技术方案》的工作要求,形成溧水区林地保护利用规划成果。根据《南京市在国土空间规划中明确造林绿化空间工作方案》和《南京市在国土空间规划中明确造林绿化空间技术方案》的工作要求,完成溧水区造林绿化空间评估报告。
二、服务内容及要求
1.服务内容
按照《新一轮林地保护利用规划编制工作方案》和《新一轮林地保护利用规划编制技术方案》的工作要求,形成本行政区域内林地保护利用规划成果。主要包括省级规划任务和指标的落实;林地规模、保护分级、利用方向、结构、区域布局的具体安排;公益林地区划布局和管护措施;功能分区、结构布局和差别化管理政策措施;补充林地、退化林地修复、宜林地造林规划的具体安排等工作。新一轮林地保护利用规划的规划基准年为 2020 年,规划期限为 15 年,即2021-2035年,其中近期目标年为2025年。
根据《南京市在国土空间规划中明确造林绿化空间工作方案》和《南京市在国土空间规划中明确造林绿化空间技术方案》的工作要求,结合溧水区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工作,统筹确定规划造林绿化空间和位置,形成区级规划造林绿化空间成果统计表、数据库,编制溧水区造林绿化空间评估报告。
2.工作任务
(1)开展森林资源补充调查:以国土“三调”林地为基础,开展全区森林资源二类外业补充调查,形成最新森林资源数据库;
(2)编制林地保护利用规划:以上一轮林保实施情况评价为基础,分析林地保护利用的问题和挑战;明确本行政区域的规划目标,确定林地保护利用总体格局;加强林地用途管制,提出确保林地保有量的措施及相应工程;按照科学用地、因地制宜、适地适策、地尽其力的原则,提出节约集约用地的方向、措施及相应工程;提出林地治理体系与重大工程,制定相关保障措施;
(3)规划造林绿化空间和位置:在下发可造林图斑的基础上,综合考虑未来国土空间结构和布局调整方向,结合“三区三线”划定等工作,统筹确定规划造林绿化空间和位置,经审核后,落实到区级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上;
(4)编制造林绿化空间评估报告:基于适宜性评估、造林绿化空间规划结果,编制溧水区造林绿化空间评估报告。
3.成果要求
(1)提交成果:成果应包括文本、图件、表格及矢量图层的纸质和电子版,成果数量应满足采购人的需求,提供完整的电子文档及纸质规划文本。
(2)服务成果应满足市、省、国家林业主管部门的要求,服务内容包括规划协调、专家评审、规划审查等程序。
4.服务时间
按上级主管部门要求的时间节点完成编制工作,成果须符合国家和省相关文件及规程要求。
三、质量标准
(1)技术依据:为保证本项目规划编制的科学性、规范性和准确性,方案编制需严格遵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以及国家和行业颁布的相关技术标准和规范。
(2)递交的成果内容必须符合招标文件的有关要求和国家有关标准。
(3)在项目成果通过技术审查后,按照审查意见,配合采购人进一步完善成果细节,以满足要求。
四、服务时间:具体以采购人要求为准。
五、报价说明:
供应商报价是根据采购文件所确定的范围内的所有服务内容的价格体现,是为完成采购文件规定 的工作所涉及到的所有含税费用。包括但不仅限于人员费用(工资、福利、培训、体检、社会保险、加班费 等)、工具使用维护费用、管理费用、利润、税金等支出。 采购文件未列明,而供应商认为必需的费用也需列入报价。 本报价必须充分考虑所有可能影响到报价的价格因素,一旦投标结束最终成交,总价将包定,合同 期内不予调整。如发生漏、缺、少项,都将被认为是中标人的报价让利行为。
六、付款方式:自合同签订后 10 个工作日内,采购人支付中标供应商中标价款的 30% ;成果通过采购人及专家评审提交后 15 个工作日内,支付全部尾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