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提:本章中标注“★”的条款为实质性要求,未响应或不满足,按无效响应处理;
一、项目概述
本项目共计1个采购包,拟确定成交供应商1名。
二、采购内容及所属行业
序号 |
服务内容(标的名称) |
数量(单位) |
所属行业 |
1 |
服务业开放国际宣传服务 |
1项 |
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
三、技术服务要求
★(一)服务内容
1.围绕货物贸易强链开展宣传。对重点企业稳增、重点项目出效、重点区域扩能、重点市场拓展,新能源汽车、光伏和装备制造、食品饮料等优势产业扩大市场规模,以及国家级承接产业转移新示范地、进口贸易促进创新示范区、农产品国际枢纽型市场建设等进行宣传,凸显成都国际贸易强劲的枢纽功能。
2.围绕服务贸易创新开展宣传。对国家级特色服务出口基地、人才资源服务出口基地、人才资源服务线上贸易协同平台建设,以及“成都服务”品牌推广等进行宣传,凸显成都积极布局产业高端发展数字贸易、推动贸易转型升级的强大动能。
3.围绕新兴贸易扩能开展宣传。对跨境电商、海外仓、市场采购贸易方式、保税维修、外贸综合服务企业、离岸贸易等外贸新业态新模式发展,以及保税维修重点项目、成都德阳跨境电商综试区建设等进行宣传,凸显成都外贸不断跃升的发展能级。
4.围绕服务业扩大开放开展宣传。对扩大开放试点示范项目和国家级经开区、综合保税区、国别合作园区和国际美食之都等开放平台,以及欧洽会、“蓉欧产业对话”、东安湖活力城机会清单发布会等进行宣传,展现成都不断提升的全球资源集成转化能力。
5.围绕自贸改革试验开展宣传。对成都自由贸易试验区贸易投资便利化改革创新若干措施、自贸试验区制度创新经验案例、国家级改革试点、四川自贸试验区协同改革先行区等进行宣传,展现成都自贸试验区改革创新成效。
6.围绕国际经贸合作开展宣传。对“百团千企”出海拓市场、“成都企业东盟行”抓订单、组团参加进博会和东博会等国际展会进行外资外贸项目招引与双向市场拓展,以及对日开放合作系列恳谈对接活动等进行宣传,展现成都国际经贸合作“朋友圈”。
(二)服务要求
1.服务期内通过国际纸质媒体刊发相关内容合计不少于1.5个版面(可拆分使用),制作多语种图文稿件不少于40个,提供动态信息推广不少于40次,其中在国际媒体进行多语种集中推广2次,覆盖范围涉及泛欧泛亚国家和地区。
2.供应商加强舆情监控、危机应对处置和正面引导。
3.供应商组建团队,安排一个项目负责人专门负责相关执行工作,不得擅自透露敏感信息。
4.本宣传服务项目所涉及的全部成果及相关资料的知识产权,归成都市商务局所有。供应商不得擅自对外发表、出版。
四、商务要求(实质性要求)
序号 |
内容 |
要求 |
1 |
服务期 |
2023年10月1日至2024年9月30日 |
2 |
服务地点 |
采购人指定地点 |
3 |
报价 |
报价应是完成本项目所有采购内容和磋商文件规定的全部费用,最终用户验收合格后的总价,且报价为含税费用。采购人无须向供应商支付任何其他费用。 |
4 |
合同价款支付 |
(1)签订合同且收到成交人开具的等额有效发票后10个工作日内,采购人向成交人支付合同金额的65%,服务期结束并经验收合格、收到成交人开具的等额有效发票后10个工作日内采购人向成交人支付合同金额的35%; (2)本项目未支付的合同总金额不计利息 |
5 |
履约验收 |
(1)主体:成都市商务局 (2)时间:供应商提起验收申请之日起30日内 (3)方式:单位内部验收 (4)程序:一次性验收 (5)内容和验收标准: 应严格按照《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需求和履约验收管理的指导意见》(财库〔2016〕205号)、《政府采购需求管理办法》(财库〔2021〕22号)等相关规定及本项目的要求进行验收 |
五、其他要求
1.服务方案
供应商结合本项目采购需求编制项目服务方案,包括但不限于:
(1)宣传思路;
(2)宣传重点;
(3)执行措施(含危机应对措施);
(4)宣传效果保障措施;
(5)预期宣传效果;
(6)人员配置;
(7)职能分工;
(8)项目沟通机制;
(9)内容审核机制。
2、服务团队
供应商拟为本项目配备的服务团队中有本科及以上学历人员。
3、履约能力
供应商2020年1月1日(含1日)至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日具有类似业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