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防范化解重大环境风险,有效预防和妥善处置流域水污染事件,切实保障人民群众饮用水安全,根据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关于印发<流域突发水污染事件环境应急“南阳实践”实施技术指南>的通知》和《四川省重点河流环境应急“一河一策一图”工作方案》要求,开展巴中市重点河流“一河一策一图”环境应急响应方案编制工作。
(一)工作目标
“一河一图一策”编制。理清巴中市渠江、东河干流等9条重点河流环境风险情况,评估流域环境风险水平,构建典型突发环境事件情景,结合应急救援队伍、应急物资储备、风险防控工程等情况,评估环境风险防控需求与已具备能力之间的差距,编制巴中市渠江、东河干流等9条重点河流“一河一策一图”环境应急响应方案,提出环境风险防控与应急管理工作建议,充分发挥“以空间换时间”的“南阳实践”经验作用,切实提升流域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准备和响应能力,坚决守住生态环境安全底线。
(二)工作内容
本项目主要工作内容包括参照国家、省有关突发环境事件风险评估指南和推荐方法,按照全面推进“南阳实践”实施有关要求,摸清巴中市渠江、东河干流等9条重点河流沿线环境应急空间与设施、重点环境风险源、环境敏感目标和应急资源分布情况;筛选出可能发生的典型突发水环污染境事件情景,并针对可能发生的突发水环境污染事件,提出环境应急处置措施;编制巴中市渠江、东河干流等9条重点河流“一河一策一图”环境应急响应方案及相关清单、图件。
(三)工作范围
序号 |
市(州)名称 |
干流 |
一级支流 |
二级及以下支流 |
备注 |
1 |
巴中市 |
渠江 |
神潭河、恩阳河、大通江河、思凤溪河 |
月滩河、小通江河、澌滩河 |
大通江、小通江河因有饮用水水源地应单独实施。 |
2 |
巴中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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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巴中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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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巴中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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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巴中市 |
东河 |
根据环境风险实际确定支流 |
属嘉陵江流域 |
(四)成果提交要求
1、提交纸质文档3份,电子档1份。
2、最终成果经四川省生态环境厅审核,相关问题修改完善后录入生态环境部指定平台且通过审核。
三、商务要求
1.合同履行期限:自签订合同后120天内全面完成。
(1)巴中市渠江、东河一二级支流(共9条)“南阳实践”基础资料收集,完成重点环境风险源清单,环境应急空间与设施资料清单,环境风险敏感目标清单,河流基础信息表;在采购合同签订后30天内完成;
(2)制定《巴中市“一河一策一图”应急响应方案编制项目工作实施方案》,按照相关工作要求开展现场踏勘,形成工作成果,通过生态环境部环境应急管理平台或APP,完成环境应急空间与设施清单中的各点位经纬度信息填报。在采购合同签订后90天内完成。
(3)编制巴中市渠江、东河一二级支流(共9条)“一河一策一图”环境应急响应方案,《响应方案》主要包括编制说明、流域水系及敏感点分布图、流域重点环境风险源分布图、流域环境应急空间与设施分布图、流域环境应急空间与设施使用说明等5部分内容。应急响应方案编制完成后,通过专家评审修改完善后录入生态环境部环境应急管理平台,在采购合同签订后120天内完成;
(4)成交人要按照采购人要求,按时间节点完成工作内容,保证工作进度和质量。项目实施过程中如果有临时性任务可进行协商处理,该项目完成后须配合采购人完成应急演练指导工作。(提供承诺函)
2.合同履约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3.付款方式:
(1)合同签订后,15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30%作为预付款;方案编制完成,经专家评审且将相关问题修改完善,录入生态环境部指定平台后,15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55%作为进度款;经配合完成该项目检验性应急演练工作,且在采购方全面验收通过后15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15%作为尾款。
(2)支付结算时成交供应商须向采购人出具合法有效完整的完税发票及凭证资料,若因成交供应商未按照要求提供合法有效的发票及凭证资料导致采购人逾期付款的,不视为采购人违约,采购人不承担任何责任。
4.报价要求
供应商所提供的服务价格是包干价,供应商的报价是供应商响应项目要求的全部工作内容的价格体现,包括但不限于人员劳务、保险、设备材料、招标代理服务费、税金等参与项目所需的一切费用。
5.履约验收标准及要求:
(1)本项目采购人将严格按照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以及《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需求和履约验收管理的指导意见》(财库(2016)205号)、《政府采购需求管理办法》(财库〔2021〕22号)、《巴中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项目合同履约验收管理工作的通知》(巴财采〔2021〕21号)的要求进行验收。
(2)服务内容完成后,由采购人按照项目合同、磋商文件、响应文件等的要求组织专家验收,对成交供应商的服务以及提供的成果进行验收。
(3)项目通过四川省生态环境厅审核,并录入生态环境部指定平台且通过审核。
6.其他要求:
(1)本项目产生的所有成果资料(文字、图片等)版权归本项目采购人所有。
(2)供应商及其拟派本项目的工作人员必须严格遵守保密要求,不得未经采购人同意向任何第三方泄露本项目相关资料和信息。
(3)若成交,供应商须派项目负责人或技术负责人驻守履约地点指导该项目的实施,如有违反,将按合同约定的处理。(提供承诺函)
(4)若成交,供应商须按照围绕“以空间换时间,以时间保安全”的思路,以“一河一策一图”应急处置方案为技术支撑,制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演练工作方案,编制应急演练脚本,并开展应急演练对“一河一策一图”工作成果进行检验。(提供承诺函)
备注:
1.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存在负偏离,磋商小组认为供应商的负偏离不对本项目政府采购合同履行构成实质性影响的,应在书面审查环节对该供应商作审查通过的处理。
2.磋商文件未变动的,磋商小组不能要求供应商重新提交响应文件,供应商重新提交响应文件的也不予接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