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内容
一、(根据本项目实际情况,填写“采购标的”或“项目概况”)
本次采购项目为参内镇2024-2026年度松枯死木清理及巡查监测项目,各供应商应根据磋商文件所提出的服务要求,选择最佳方案前来响应,以充分显示供应商的竞争实力。
二、技术要求
(一)服务范围及期限
(1)参内镇2.3344万亩松林全部列为松枯死木清理及巡查监测项目实施区的重点防控对象。重点是电网和通信线路沿线,通信基站公路、铁路、水电等建设工程施工区域附近,木材集散地周边景区,自然保护地,以及疫区毗邻地区的松树。
(2)项目实施期:三年,2023年9月-2026年8月。第一年2023年9月-2024年8月;第二年2024年9月-2025年8月;第三年2025年9月-2026年8月。
(二)项目技术方案
根据落实“分类指导、分区施策、重点突破、整体推进”的松材线虫病治理指导思想,认真开展松材线虫病春、秋季普查和枯死木季度巡查工作,实时监测本项目区松枯死木发生情况。对新发现枯死木及时按技术规程取样、送检,及时组织专业队进行清理除害,做到常态化清理枯死木。尤其是重点防控区,及时调查松枯死木发生动态,清理松枯死木。全面开展“清除松枯死木、清除松墨天牛的滋生材料、现场除害处理”的不间断、循环持续控制,对一般预防区要全面巡查监测,及时掌握疫情动态,及时清理新发生枯死木。
(三)主要技术措施
一)疫情监测普查
1、日常监测
主要任务是及时发现、准确鉴定、及时报告疫情。
(1)监测范围
辖区内所有松林。重点是电网和通信线路沿线,通信基站、公路、铁路、水电等建设工程施工区域附近,木材集散地周边,景区,自然保护地,以及疫区邻地区的松树。
(2)监测时间
定期巡查监测辖区内的松树,一般每月至少巡查2遍。重点区域重点时间段应加大巡查监测频次,即:重点时段巡查监测(3月至4月、9月至10月)每周不少于1次、其他时段每月不少于2次。
(3)监测内容
调查是否出现松树枯死、松针变色等异常情况,取样鉴定是否发生松材线虫病,对确认新发疫情松林小班及周边地区进行详查。
(4)监测方法
①路查。根据当地松林分布状况,设计可观察全部林分的路查路线。采取目测或者使用望远镜等方法观测,沿踏查路线调查有无枯死松树,或者出现针叶褪色、黄化、枯萎以及呈红褐色等松针变色症状的松树。一旦发现松树枯死、松针变色等异常情况,应当立即按照本方案中有关要求进行取样鉴定,确认是否感染松材线虫病。一旦确认感染松材线虫病,应当立即进行详查。
②详查。详细调查疫情发生地点、寄主种类、发生面积(以小班为单位统计,不能以小班统计发生面积的以实际发生面积统计,四旁松树的发生面积以折算方式统计)、病死松树数量、林分状况,以及传入途径和方式等情况,并对病死松树进行精准定位,绘制疫情分布示意图和疫情小班详图。调查病死树数量时,需将疫情发生小班内的枯死松树、濒死松树一并纳入病死松树进行调查和统计。
(5)取样
在巡查监测过程中,若有发现松枯死树的应进行取样送检(取样的技术要求详见专项普查取样技术规定)。
2、专项普查
(1)普查范围
辖区内所有松树。
(2)普查时间
每年2次。一般于每年3-6月进行春季普查,于每年8-11月进行秋季普查。
(3)普查内容
调查本辖区内所有松树是否出现松树枯死、松针变色等异常情况。
(4)普查方法
同日常监测方法。其中,对已确认发生疫情的小班,直接进行详查。
3、取样
(1)取样对象
抽取尚未完全枯死或者刚枯死的松树,不要选择针叶已全部脱落、材质已腐朽的枯死树。可参照以下特征选择取样松树:
一一针叶呈现红褐色、黄褐色的松树;
一一整株萎蔫、枯死或者部分枝条萎蔫、枯死,但针叶下垂、不脱落的松树;
一一树干部有松墨天牛等媒介昆虫的产卵刻糟、侵入孔的松树;
一一树干部松脂渗出少或者无松脂渗出的松树。
(2)取样部位
一般在树干下部(胸高处)、上部(主干与主侧枝交界处)、中部(上、下部之间)3个部位取样。其中,对于仅部分枝条表现症状的,在树干上部和死亡枝条上取样。对于树干内发现媒介昆虫的,优先在蛹室周围取样。
(3)取样方法
在取样部位剥净树皮,用砍刀或者铃头直接砍取100-200克木片;或者剥净树皮,从木质部表面至髓心钻取100-200克木屑;或者将枯死松树代倒,在取样部位分别截取2厘米厚的圆盘。所取样品应当及时贴上标签,标明样品号、取样地点(需标明地理坐标)、树种、树龄、取样部位、取样时间和取样人等信息。
(4)取样数量
日常监测发现有异常死亡松树的小班,死亡松树数量小于100株的,先取样10株进行检测,如检测到松材线虫,可不再取样;如没有检测到松材线虫,应当继续取样检测,直至死亡松树全部取样检测为止;死亡松树数量大于100株的,如取样100株仍未检测到松材线虫,对超出部分按5%的比例进行抽样检测。如仍未检测出松材线虫,但在日常监测过程中发现异常死亡松树数量增加的,应继续取样检测。重点防控区可视情况增加取样数量。
(5)样品的保存与处理
采集的样品应当及时分离鉴定,样品分离鉴定后须及时销毁。样品若需短期保存,可将样品装入塑料袋内,扎紧袋口,在袋上扎若干小孔(若为木段或者圆盘无需装入塑料袋)放入4℃冰箱。若需较长时间保存,要定期在样品上喷水保湿。
4、分离鉴定
(1)分离
采用贝尔曼漏斗法或者浅盘法分离松材线虫,分离时间一般需12小时以上。将分离液体收集到试管或者烧杯中通过自然沉淀或者使用离心机处理后进行鉴定。
(2)鉴定
常规显微镜形态鉴定。仅适用于雌雄成虫,以雌成虫为主。将制作好的玻片置于显微镜下观察其形态,判别是否为松材线虫。若分离的线虫为幼虫,需培养至成虫后进行鉴定。
二)松枯死木(枯枝)清理及除害处理
1、病、枯死松树伐除
为防止疫情迅速传播,9月~12月的所有病、枯死松树(包括濒死松树,下同)必须在12月底前全面伐除完成;1月~3月的所有病、枯死松树必须在3月底前全面伐除完成;4-8月新发现的所有病、枯死松树应做到“见一株、拔一株、除害处理一株”。所有的病、枯死松树必须严格实施就地除害处理。
2、伐桩除害处理方法
伐桩高度不得超过5厘米,代桩必须去皮,去皮后用磷化铝片剂熏蒸(或同效果药剂),然后用塑料袋包着伐桩,用绳子捆扎,再用土覆盖。
3、树干、枝桠除害处理方法
根据国家林草局的要求,原则上不再采用套袋薰蒸方式除害处理疫木,可根据“因地制宜,就地处理,合理高效”的原则,在不同的区域采用适宜的除害方法。
(1)烧毁处理
将枯死木的树干及直径1cm以上的树枝桠,就近选取用火安全的空地进行焚烧除害处理,实行全过程现场监管,确保用火安全。
(2)粉碎(削片)处理
将粉碎(削片)机械运到除害山场,在山场就地就近使用粉碎(削片)机,对疫木及直径超过1厘米的枝桠进行粉碎(削片),粉碎物短粒径不超过1厘米(削片厚度不超过0.6厘米)。
(四)项目实施安全责任
1.成交人应抓好防控项目的安全生产工作,采取有效措施,确保安全作业。凡松枯死木清理及除害处理需要焚烧疫木及枝桠条的,成交人必须严格按照《福建省森林防火条例》和《安溪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安溪县野外用火审批制度的通知》(安政办〔2014〕82号)的有关规定,办理野外用火审批手续,备足充分的人员及扑火工具,开辟隔离带,上足防范措施,严格按照野外用火的有关规定执行,杜绝森林火灾的发生。未严格执行安全生产工作的,一经发现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不予退还履约保证金;造成损失和安全事故的,一切责任由成交人承担。
2. 成交人须对作业人员进行安全宣传教育和技能培训,作业人员须熟练地使用和维护森保机械,掌握安全施药和松材线虫病防控基本常识。成交人须进行安全用药和疫木处理现场监管,确保用药安全,杜绝疫木流失。
三、商务条件
采购包1:
序号 |
参数性质 |
类型 |
要求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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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货时间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095日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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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货地点 |
安溪县参内镇,具体以采购人指定的地点为准。 |
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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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货条件 |
根据磋商文件相关工作时限要求完成服务内容(具体以合同期限为准,如遇特殊情况,采购人需调整服务期限,成交人须无条件配合)。 |
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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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邀请投标人验收 |
邀请投标人验收 |
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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履约验收方式 |
1、期次1,说明:验收标准:按照《安溪县2024-2026年度松枯死木清理及巡查监测项目实施方案》及各年度防控实施方案等文件规定、国家林业局《松材线虫病防治技术方案 (2022年版)》等国家、省、市、县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项目磋商文件、成交人响应文件及合同要求。 检查验收:采购人每年组织开展两次的检查验收,第一次为每年的4月份组织对集中清理阶段(上一年的9月至当年3月)清理的松枯死木进行检查验收,第二次为每年的9月份对4月至8月清理的松枯死木进行检查验收。每次检查验收发现问题的成交人应及时整改,直至检查验收合格。每次检查验收结束后应将检查验收结果报送县防控指挥部,县防控指挥部组织人员开展随机抽查。 |
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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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支付方式 |
1、合同签订后,成交人正式开始服务工作,每年度结算一次服务费。成交人完成一个年度的服务工作后,采购人根据验收标准和检查结果结算服务费用。服务期满,成交人完成本项目全部服务内容且不存在未处理的违约行为,采购人予以结清最后一笔服务费。【注:1.本项目关于预付款的相关约定适用《泉州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泉财采〔2022〕169号),具体支付比例、时间及方式等由采购人与成交人在签订合同时按文件要求约定。若本项目政府采购合同签订前有新规的,按最新规定执行。2.本表所列支付比例,仅为适应我省电子磋商文件格式而设定。】,达到付款条件起30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100.00% |
其他商务要求:
1、根据项目现场的实际服务条件,应允许采购人对于服务内容要求、服务时间、项目范围等方面的适度调整。供应商应该充分估计和接受因上述调整给自身带来的计划变更及损失,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
2、采购人不组织现场踏勘,供应商应自行对项目所在地和周围环境进行勘察,以获取编制磋商文件和签署合同所需的资料。勘察现场所发生的费用由供应商自己承担。采购人提供的有关资料和数据,仅供参考,采购人对供应商由此而做出的推论、理解和结论概不负责。供应商因自身原因未到现场实地踏勘的,签订合同时和履约过程中,成交人不得以不完全了解现场情况为由,提出任何形式的增加款项或索赔的要求。
3、响应报价:
(1)按磋商文件要求,将项目全部服务内容完成直至服务期满所需的一切费用,包括但不限于以下费用:为完成本项目服务工作所需的人员工资及各种福利费、林地清理、土方内外运输费、疫(松)木采伐(含除害处理)费、管护费、监测费、枝桠碎片清运费、疫情或临时任务等突击费、机械费、材料费、检验检测费、差旅费 、验收费、技术服务费、企业管理费、利润、税费和采购代理服务费等。
(2) 上述费用均应包含在每一单项细目的单价中,所有单价均为综合单价,该单价包括以上明确或未明确的所有费用,供应商可在分项报价表中详细列出报价,如果所列分项报价不含以上内容,则视为已含在响应总价中。供应商必须充分考虑上述费用因素,并在此基础上提供合理报价,不得恶意低价,否则若无法按要求履行合同将承担违约责任,采购人不退还其履约保证金并追究由此给采购人造成的所有损失。
4、本项目评审时,仅认可通过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注册的供应商的相关资料参与评审,其他与供应商存在子公司、分公司、总公司等其他任何关系的公司提供的相关资料均不得参与评审。除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等行业外(这几类行业分公司参与磋商的,响应文件中须出具总公司的授权书原件扫描件),不接受其他行业法人的分支机构等不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主体参与磋商。
5、签订合同前,成交人须提供与本项目响应文件所附证明材料的复印件一致的原件供采购人核查,未能提供原件或原件与响应文件所附复印件不一致的,按虚假应标处理,采购人将不予签订合同,取消其成交资格,成交人须承担因此给采购人造成的全部损失。
6、成交人要求付款时应提前五个工作日将以下单据提交采购人:
(1) 正式税务增值税发票;
(2)验收合格报告书(包含能够证明该阶段已经采购人验收合格的相关证明文件复印件);
(3)采购人要求的其他材料。
7、违约责任
(1)采购人违约责任
1)采购人无正当理由拒绝成交人提供合格服务的,采购人应向成交人偿付所拒收合同总价_/__的违约金
2)采购人无故逾期验收和办理合同款项支付手续的, 采购人应按逾期付款总额每日__/__向成交人支付违约金。
(2)成交人违约责任
1)因成交人原因造成采购合同无法按时签订,因此对采购人造成的全部损失均由成交人支付。
2)在签订采购合同之后,成交人要求解除合同的,视为成交人违约,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由于成交人违约对采购人造成的全部损失均由成交人支付。
3)若发生安全事故,除按国家有关安全管理规定及采购人有关安全管理办法执行外,并报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处罚;发生重大安全事故或特大安全事故,除按国家有关安全管理规定及采购人有关安全管理办法执行外,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还应承担赔偿责任。
4)成交人逾期交付、或未能按合同约定完成相关服务内容的,采购人有权解除合同,或另行聘请他人接替成交人的服务工作,相关费用从成交人的服务费中扣除;成交人还应赔偿给采购人造成的全部损失。
5)成交人在服务期限内,应严格按照《劳动法》及《劳动合同法》的规定用工,签订用工合同,并按规定为员工购买人身意外保险及相关的劳动保险,按时支付劳动工资;服务期间发生的一切违反《劳动法》及《劳动合同法》的行为或安全责任事故或造成第三者伤害责任的,均由成交人承担。
6)成交人对管理服务期间产生的生产垃圾、自然原因或其他事故产生的枯枝、断枝未及时清运造成的交通事故和人员伤害概由成交人负责。
7)本项目不得分包或转包,成交人在履行合同过程中若有分包或转包行为,采购人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并依法追究其违约责任。
8)情形一:成交后,因不可抗力因素(地震、台风、洪水、火灾、政府行为、法律规定或其适用的变化或者其他任何无法预见、避免或者控制的事件或其他客观因素等。下同),造成不能签订合同的,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签订合同的理由,并在随后取得有关主管机关证明后的15日内向另一方提供不可抗力发生及持续期间的充分证据。基于以上行为,允许遭受不可抗力一方不能签订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于承担相关责任,本项目依法重新采购或终止。情形二:若合同履行期间,因不可抗力因素,造成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合同的,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基于上述情况,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不履行合同的,根据实际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于承担违约责任。成交人为本项目已付出的经采购人认可的工作等所产生的费用,采购人按实支付。
9)其他违约行为。如成交人违约行为构成犯罪的,除合同约定的处罚以外,将移交司法机关。
10)在明确违约责任后,成交人应在采购人发出书面通知书后七天内支付违约金、赔偿金等(采购人有权从履约保证金或合同款中直接扣除)。
8、本项目商务要求均为不允许负偏离的实质性要求,各供应商须在响应表中逐一无偏离或正偏离响应。
四、其他事项
根据《泉州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落实中小企业政府采购合同融资有相关事项的通知》及《关于印发(福建省支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合同融资暂行办法)的通知》(闽财购[2018]7号)的通知,现我市政府采购活动中依法中 标后的中小企业供 应商可申请政府采购合同融资(1)凡参与政府采购并依法取得政府采购合同的供 应商,均可使用政府采购合同向福建省政府采购网发布的政府采购合同融资业务信息的银行业金融机构申请融资,可在“政采贷”模块进行具体操作。 (2)企业申请所需提交的材料可登录“福建省政府采购网”查询。(3)融资主要条件:①担保条件:除法定代表人或实际控制人担保外,如融资金额未超过政府采购合同金额的,银行不要求企业供 应商提供财产抵质押或第三方担保,或附加其他担保条件。②专用账户:当银行同意授信后,企业供 应商在该行开立封闭式专用账户,与采购人在合同中或通过签订补充协议约定唯一收款账号。 ③支付约定:银行发放贷款的同时,办理政府采购合同应收账款质押查询和登记,合同履行并验收后,采购人需将采购资金按合同约定支付到约定收款账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