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需求
一、项目概况:
为贯彻落实国家、省、市海洋新发展理念,全面推动汕尾海洋经济高质量发展,在衔接国土空间规划、符合用地用海管控要求前提下,优化汕尾(马宫)渔港经济区产业格局及空间品质,为全省打造“一核一带一区”发展新格局贡献蓝色力量,特开展《汕尾市马宫渔业经济产业园总体战略规划与综合实施方案》项目。
汕尾市马宫渔业经济产业园总体战略规划与综合实施方案工作内容:1.区域现状分析:对产业园及周边现状地形地貌、生态及蓝绿系统、综合交通体系、建成情况、产业链发展情况、居民点分布、重大公服和市政设施等进行梳理,明确产业园区域特征、优势及短板。2.上层次规划分析:对上层次规划(包括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相关发展规划、专项规划等)的规划控制要素进行分析研判,明确规划范围未来发展的优势和挑战。3.发展战略研究:综合梳理区域现状分析、上层次规划分析、“一区一场三港”经济区发展规划中的马宫渔港发展定位及主导功能要求,结合产业园发展诉求,对标国内外港产城发展案例,明确产业园发展定位、近远期发展思路。
采购包1(汕尾市马宫渔业经济产业园总体战略规划与综合实施方案)1.主要商务要求
标的提供的时间 |
合同签订起一年 |
标的提供的地点 |
汕尾 |
付款方式 |
1期:支付比例30%,支付比例30%,在本合同签订后10个工作日内,采购人应向中标人支付合同金额的30%作为预付款;
2期:支付比例20%,支付比例20%,中标人提交中期成果并经采购人验收合格的,中标人向采购人提供与当次付款金额等额有效的增值税发票,采购人收到且审核无误后后10个工作日内,采购人向中标人支付合同总价的20%;
3期:支付比例50%,支付比例50%,中标人提交最终成果且经采购人验收合格后,中标人向采购人提供与当次付款金额等额有效的增值税发票,采购人收到且审核无误后10个工作日内支付中标人项目合同价的50%。 注:1.采购人须凭中标人提供的合法有效的 (填写发票类型)发票支付合同金额,中标人逾期提供发票或者所提供的发票不符合税务部门规定的,采购人有权延期支付合同金额直至中标人提供合格发票。 2.结算金额最终以财政局部门审定为准。本项目合同价高于概算审核价时,以概算审核价为准;如合同价低于概算审核价时,则以合同价为计算基数支付进度款,最终以财政审核为准。 3.本项目资金来源为政府投资,资金使用受政府资金使用管理规定约束。各项目的款项支付前提为政府资金到位后,如因政府资金到位不及时,不属于采购人违约;本项目为财政性资金,最终结算金额以财政局审核为准。 |
验收要求 |
1期:双方确定以下列标准和方式对中标人的技术服务工作成果进行验收: 1.中标人完成技术服务工作的形式:依据项目任务书和采购人要求提交工作成果。 2.技术服务工作成果的验收标准:成果必须符合行业规范、地方通用标准以及项目任务书的要求。 3.技术服务工作成果的验收方法:采购人组织审查验收。 4.验收的时间和地点:2023年12月31日前提交最终成果,并配合采购人开展验收工作。验收地点为汕尾。 |
履约保证金 |
不收取 |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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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技术标准与要求
序号 |
品目名称 |
标的名称 |
单位 |
数量 |
分项预算单价(元) |
分项预算总价(元) |
所属行业 |
技术要求 |
1 |
其他专业技术服务 |
汕尾市马宫渔业经济产业园总体战略规划与综合实施方案 |
项 |
1.00 |
2,168,000.00 |
2,168,000.00 |
其他未列明行业 |
详见附表一 |
附表一:汕尾市马宫渔业经济产业园总体战略规划与综合实施方案
参数性质 |
序号 |
具体技术(参数)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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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 一、总则 ⚫ 第一条 项目背景 二十大报告提出发展海洋经济,保护海洋生态环境,加快建设海洋强国,海洋强国战略已上升为国家战略。汕尾海洋资源禀赋高,开发潜力大,是广东发展海洋产业的关键所在。汕尾(马宫)作为国家级二级渔港,已纳入2018年《全国沿海渔港建设规划(2018-2025年)》,着力建设包括汕尾(马宫)在内的93个渔港经济区;《汕尾市海洋经济发展十四五规划》更多处强调要重点推动建设汕尾(马宫)渔港经济区。 而随着汕尾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海洋带发展等相关专项规划的推进,以及重点海洋产业项目的进驻,2021年批复的《汕尾市马宫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已无法适应汕尾(马宫)渔港经济区的发展需要;2022年10月报批的《汕尾(马宫)渔港经济区建设规划(2022-2030年)》亟需根据最新的政策,衔接落实在编上位规划要求,对汕尾(马宫)现代渔业产业园的产业发展、空间规划等层面进行优化,并结合马宫渔港项目进度,重点对产业园核心区开展详细规划编制,指导后续建设实施。 ⚫ 第二条 工作目标 为贯彻落实国家、省、市海洋新发展理念,全面推动汕尾海洋经济高质量发展,在衔接国土空间规划、符合用地用海管控要求前提下,优化汕尾(马宫)渔港经济区产业格局及空间品质,为全省打造“一核一带一区”发展新格局贡献蓝色力量,特开展《汕尾市马宫渔业经济产业园总体战略规划与综合实施方案》项目。 ⚫ 第三条本次工作由汕尾市城区农业农村和水利局负责组织。 ⚫ 第四条本次工作期限截至2023年12月31日。 ⚫ 第五条承接本工作的单位被视为承认本任务书所有条款,并按本任务书规定的条款完成工作内容并按要求提交工作成果。 二、工作内容 ⚫ 第六条 发展战略规划 (一)区域现状分析:对产业园及周边现状地形地貌、生态及蓝绿系统、综合交通体系、建成情况、产业链发展情况、居民点分布、重大公服和市政设施等进行梳理,明确产业园区域特征、优势及短板。 (二)上层次规划分析:对上层次规划(包括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相关发展规划、专项规划等)的规划控制要素进行分析研判,明确规划范围未来发展的优势和挑战。 (三)发展战略研究:综合梳理区域现状分析、上层次规划分析、“一区一场三港”经济区发展规划中的马宫渔港发展定位及主导功能要求,结合产业园发展诉求,对标国内外港产城发展案例,明确产业园发展定位、近远期发展思路。 ⚫ 第七条 总体规划 (一)规划目标及策略:基于发展战略研究、现状发展情况,从总体规划层面提出空间规划目标、空间发展策略。 (二)空间结构:根据马宫渔港发展定位、主导功能,规划范围目标及策略,结合海洋产业发展、港产城融合需求,确定总体规划空间结构。 (三)用地及功能布局:根据总体规划空间结构,确定用地和功能布局方案。 (四)规划支撑体系:基于空间结构、用地及功能布局,围绕交通、市政、公服、绿地及开放空间等方面,制定规划支撑体系方案。 ⚫ 第八条 专题研究 (一)人口发展规划:衔接汕尾市国土空间规划人口发展相关内容,梳理产业园现状人口情况。识别人口发展面临问题和挑战,结合空间结构及功能布局、产业发展规划、用地规划等内容,制定产业园人口发展总体目标。 (二)产业发展规划:落实上层次规划要求,开展马宫片区产业发展进行现状分析、案例借鉴、主导产业策划、产业发展空间指引等工作。 (三)综合交通规划:衔接汕尾市国土空间规划、综合交通规划、交通十四五规划、“一区一场一港”发展规划中规划的交通基础设施类项目等相关内容,明确产业园未来已规划交通设施的空间分布情况,包括高等级道路网络、轨道交通网络、公交服务体系、慢行体系等;并梳理产业园客货运输、海洋产业、产业园内主导功能等交通组织需求。协同产业园发展定位、产业布局、用地规划等,以客货分离、提升品质为主要原则,制定综合交通发展目标及策略,形成综合交通总体规划方案。 (四)市政体系规划:衔接汕尾市国土空间规划的水资源、市政设施和综合防灾减灾相关内容,明确汕尾(马宫)现代渔业产业园所在市政设施系统的建设标准,包括给水、污水、雨水与防洪排涝、电力、通信、燃气、环卫和综合防灾等;并明确水、电、气等供应系统的规划布局。结合产业园发展定位和产业布局,以安全韧性、弹性建设为主要原则,明确韧性市政设施、综合防灾减灾系统的规划建设策略,形成市政设施系统、综合防灾减灾系统总体规划方案。 (五)土规核查研究:衔接汕尾市国土空间规划,对现状土地建设状况、土地权属、三线等内容进行核查,对土地开发可行性进行研判,作为总体规划功能布局、控制性详细规划用地布局的重要依据。 (六)公服体系规划:衔接汕尾市国土空间规划的公服体系相关内容,梳理产业园公服需求及缺口。结合产业园人口发展目标、空间布局、用地规划等内容,以公平均衡为主要原则,制定公服体系规划策略,形成公服体系总体规划方案。 (七)陆海统筹规划:以安全底线、生态优先、功能匹配和公共开放为规划原则,识别产业园及周边的生态保护区、限制开发区和允许开发区。生态保护区、限制开发区围绕制度建设、立体分层设权、设置分区等方面制定管控措施;结合滨海资源特征,对陆海功能提出规划指引和建议。 ⚫ 第九条 综合实施方案 (一)控制线调整实施方案:充分对接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协调全市“三区三线”划定,提出规划范围“三区三线”调整与实施方案,保障规划建设项目落地实施。 (二)近期建设行动:在满足港产城发展规律、产业发展需求、经济效益最大化等需求的前提下,在发展战略研究基础上,明确空间发展时序和政策支持。在规划实施建议基础上,落实对外道路拓宽等迫切实施的近期项目,提出规划实施步骤及措施。 三、成果要求 ⚫ 第十条本次成果主要为研究报告和汇报演示文件(PPT)。 ⚫ 第十一条工作成果必须符合本任务书各条款的规定和要求。文本、图纸和报告必须做到清晰、完整、表达准确,同类图纸规格应尽量统一。所有成果的计量单位均应采用国际标准计量单位。具体要求如下: 1.成果的文字和图纸均应按照本任务书工作内容,准确、完整地表达规划设计意图和内容。 2.文本文件:规格为A3(297mm×420mm)或 A4(210mm×297mm),双面打印。不宜采用胶圈、铁圈、硬皮装订。 3.电子文件:文本、报告采用PDF、DOC或 PPT格式;图纸采用 DWG、GIS或JPG格式;展示图板,采用 JPG、TIF或 PDF格式;汇报演示文件采用 PPT、PDF或DOC格式。以上电子文件应可编辑,通过刻录光盘提交,光盘应确保无病毒、无密码、可读取。 4.工作成果应符合国家、省、市相关法律、法规、条例、政策文件、规范、标准以及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相关标准等要求。 ⚫ 第十二条工作成果数量根据汕尾市城区农业农村和水利局要求提供。 四、成果报送和审查 ⚫ 第十三条汕尾市城区农业农村和水利局负责组织评审或审查本项目各阶段成果,承接单位负责提供评审或审查所必需的汇报资料和负责成果汇报。 ⚫ 第十四条各阶段成果和评审所需汇报资料,承接单位必须在指定时间之前送达汕尾市城区农业农村和水利局。 ⚫ 第十五条工作成果经评审或审查后,承接单位应根据评审或审查意见修改并形成正式成果。最终成果报汕尾市城区农业农村和水利局审查验收。 ⚫ 第十六条提交的正式成果必须加注委托单位名称、承接单位名称及法人代表、项目负责人和设计人员名单,并加盖承接单位公章或城市规划设计出图专用章。 五、附则 ⚫ 第十七条本次工作署名权归承接单位和汕尾市城区农业农村和水利局共同所有,版权归汕尾市城区农业农村和水利局所有;汕尾市城区农业农村和水利局有权在成果完成后公开展示项目成果,并通过传播媒介、专业杂志、书刊或其它形式介绍、展示及评价成果内容。工作成果经批准实施前,任何单位和个人未经汕尾市城区农业农村和水利局同意都无权以任何形式向社会公开展示项目成果。 ⚫ 第十八条承接单位应履行后续跟踪服务职责,参与项目相关的技术咨询工作,提供项目负责人签名的书面咨询意见,负责配合完成项目的专题汇报、会议汇报、公众参与和对外交流等工作。 ⚫ 第十九条如对本任务书有疑问,应在接到本任务书后致函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汕尾市城区农业农村和水利局在收到书面意见后将以口头或书面形式做出答复。 ⚫ 第二十条承接单位在数据储存、保管、使用上,必须遵守国家、省、市管理部门关于数据(信息)保密的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确保数据的安全性、保密性。 ⚫ 第二十一条承接单位所提交的成果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作无效: 1.提交的成果文件不符合本任务书规定的成果内容和格式的; 2.提交的图纸和文字辨认不清,内容不全或粗制滥造的; 3.无填写完整的设计单位图签,未盖有承接单位公章的; 未经汕尾市城区农业农村和水利局同意而逾期送达的。 |
说明 |
打“★”号条款为实质性条款,若有任何一条负偏离或不满足则导致投标无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