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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水区财政预算绩效监督检查服务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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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档编号:202309050000749057 发布时间:2023-09-05 文档页数:77页 所需下载券:10
三水区财政预算绩效监督检查服务项目

 采购需求

一、项目概况:

1.三水区财政预算绩效监督检查服务项目 1宗,本次招标确定2家中标人,作为佛山市三水区财政局财政预算绩效管理服务和财政监督检查服务项目的服务单位,根据采购人的要求开展财政预算绩效管理和财政监督检查服务工作。

2.项目采购预算价:人民币2,800,000.00元。

本项目最高报价:人民币2,800,000.00元,且不低于成本价。

注:采购金额仅作为本项目的采购需求以供投标人了解,实际采购金额以实际采购服务项目数量和单价结算为准。本项目不作采购金额报价。

3.服务内容:

(一)财政预算绩效管理

中标人根据采购人提出的评价(评审)人员、评价(评审)技术、评价(评审)范围等要求和绩效评价(评审)工作的有关规定,独立、客观、公正地开展财政预算绩效管理工作,逐步提升部门绩效用财的理念,实现政府绩效管理。具体内容包括:

①财政支出项目事前绩效预算评审;

②财政支出项目绩效目标(指标)管理;

③财政支出项目事中绩效监督;

④财政支出项目事后绩效评价;

⑤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

⑥其他绩效管理业务,包括财政支出标准化建设、财政绩效管理咨询及上级部门布置的绩效管理任务等。

(二)财政监督检查

中标人根据采购人提出的检查项目及其内容、检查时间和具体工作要求以及财政监督检查工作的有关规定,坚持原则、客观公正地开展财政监督检查工作,规范和提升会计业务管理。具体内容包括:

①会计信息质量检查;

②专项检查。

4.采购人根据自身的需求,有权终止或变更某些服务的采购。

5.中标人不得将中标项目转让或分包给他人,否则采购人有权单方终止合同,由此产生的一切经济损失由中标人自行承担。

6.采购人不保证中标人在服务期间所能获取的工作任务数量情况和业务收入。投标人应充分考虑经营风险,并尽可能提供优惠的价格和优质的服务,以提高自身的竞争力。

7.机构数量

(一)本项目中标人数量2家。投标人需要对本项目内所有的服务内容进行投标,不允许只对本项目内其中部分服务内容进行投标。

(二)替补候选人的适用情形

如中标人依据本招标文件或相关法律法规被取消中标资格的,按有关规定确认后,由评标委员会推荐排名靠前的中标候选人补上。

8.任务分配办法

采购人及其代理机构不保证各中标人具体承担的项目数量和业务收入。采购人不承担向中标人公布或答询有关具体分配方法的义务。一般情况按如下方式进行分配:

符合有关回避原则及采购人内部管理要求回避的中标人不参加该项目委托;中标人若不按时按质完成任务或拒绝任务累计两次的,采购人将不再向其委托任务,具体认定方式按《第二章采购需求 2、技术标准与要求附表一 4、考核办法及罚则》执行。

属以下情况的项目,可直接择优选择服务机构:时间要求紧急、内容特殊、专业性强的项目和大型重点项目,采购人可直接选择中标人进行业务委托或采取其他方式进行委托,但对直接选择的中标人必须根据项目实际要求和各中标人的综合实力、专业侧重、工作表现进行选择。如中标人均不满足项目实际要求的,采购人有权另行选择符合要求的其它服务机构,以确保绩效管理工作顺利进行。

9.项目验收依次序对照执行标准: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和履约地相关安全质量标准、行业技术规范标准;

(二)符合招标文件和响应承诺中各方共同认可的各项要求;

 上述各类标准与法规必须是有关官方机构最新发布的现行标准版本。

10.项目验收的主要依据与相关法规:符合国家相关法规要求

11.工作纪律要求

1、严格禁止参加影响公正执行工作的宴请;因工作需要在被评(检)单位就餐者,必须按规定交餐费。

2、严格禁止参加被评(检)单位安排的公款旅游以及营业性歌舞厅等公共娱乐场所的娱乐活动。

3、严格禁止收受被评(检)单位赠送的礼品、礼金、有价证券及其他福利品等。

4、严格禁止收受被评(检)单位以任何名义给予的加班费、奖金、津贴和在被评(检)单位报销任何费用。

5、严格禁止索贿、受贿、利用职权为个人或他人谋私利。

6、严格禁止利用工作之便,要求被评(检)单位为配偶及亲朋好友安排工作。

7、严格禁止向被评(检)单位提出与检查无关的要求。

8、严格禁止占用被评(检)单位的手机、计算机、机动车辆。

9、严格禁止在评(检)期间参加被评(检)单位邀请的庆典活动。

12.回避事项:

中标人服务项目及其派出的人员若与被评(检)单位有利害关系的应主动回避,相关人员不得参与评价(评审)及检查工作;

13.保密要求:

中标人需严格遵守评价(评审)和监督检查工作的保密规定,保证评价(评审)或监督检查项目资料只能由经指定的评价(评审)或检查人员阅读,不能对与评价(评审)或监督检查工作无关的单位和个人泄露。评价(评审)或监督检查工作中涉及的所有资料未经采购人许可,不得在任何场合公开或交流。保密义务不因协议终止或解除而失效。

14.服务质量考核标准(考核评分表):

用于采购人于每项工作任务结束后对中标人的工作情况进行考评,并将其作为验收材料进行管理。或用于采购人对中标人每次服务期的服务质量考核,并将其作为签订下一年服务合同的依据。

中标人工作情况考评表

 

财政预算绩效评价(**工作任务)□ 财政监督检查(**工作任务) □ (**年)年度工作情况考核 □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指标解释

分值

得分

扣分原因

工作实施情况

人员配备

财政预算绩效管理服务:

主要考核以下5方面,根据具体情况作出判断并核定分数:1.专职负责人的胜任程度;2.人员(含专家)数量配备是否满足项目要求;3.专家专业匹配度与胜任度;4.工作人员工作经验与胜任程度;5.人员队伍稳定性,开展工作的人员(含专家),与工作方案中承诺的人员是否相符。

财政监督检查服务:

主要考核以下5方面,根据具体情况作出判断并核定分数:1.专职负责人的胜任程度;2.人员数量配备是否满足项目要求;3.人员专业匹配度与胜任度;4.工作人员工作经验与胜任程度;5.人员队伍稳定性,开展工作的人员,与工作方案中承诺的人员是否相符

20

 

 

服务响应

全面理解、及时回应有关工作要求,与佛山市三水区财政局保持良好的沟通,工作人员工作态度认真负责,保持应有的职业操守。

10

 

 

工作时效

服从佛山市三水区财政局的项目工作安排,严格按照佛山市三水区财政局的时间要求开展工作,并按时完成。

10

 

 

工作纪律

主要考核中标人是否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合同约定的工作纪律和工作要求等。违反合同约定的任何一条工作纪律的,得零分。

10

 

 

工作质量情况

实施方案

主要考核中标人制定的项目实施方案的适宜性和周密性。

10

 

 

工作成果

工作成果的内容、形式、质量符合佛山市三水区财政局要求,通过佛山市三水区财政局验收。

30

 

 

资料保存

完整、准确、真实反应和记录工作情况,做好各类资料的归集、存档和保管工作。

10

 

 

总分

 

 

100

 

 

  

采购包1(三水区财政预算绩效监督检查服务项目)1.主要商务要求

标的提供的时间

 合同生效后,提供 3 年服务。

标的提供的地点

 采购人(用户)指定地点

付款方式

 1期:支付比例100%,1、完成事前绩效预算评审工作任务,验收合格后10个工作日内,根据实际完成项目数量和服务单价向乙方支付结算金额,即服务单价*项目数量; 2、完成绩效目标管理和事中绩效监督工作任务,验收合格后10个工作日内,根据实际完成项目数量和服务单价向乙方支付结算金额,即服务单价*项目数量; 3、完成事后绩效评价工作任务,验收合格后10个工作日内,根据实际完成项目数量和服务单价按实结算服务费,即服务单价*项目数量; 4、完成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工作任务,验收合格后10个工作日内,根据采购人要求中标人完成实际绩效评价项目按实结算服务费;另按要求对部门整体情况评价并完成《部门整体绩效评价工作报告》,付款不高于人民币30000元整,即付款金额为30000元*折扣率; 5、完成其他绩效管理业务,包括财政支出标准化建设、财政绩效管理咨询及上级部门布置的绩效管理任务等,验收合格后10个工作日内,根据实际完成项目数量和服务单价向乙方支付结算金额,即服务单价*项目数量; 6、完成监督检查工作任务,验收合格后10个工作日内,按照采购人派出参加三水区内监督检查任务的所有工作人员实际工作天数(考勤天数)及对应的费用标准按实结算服务费,即职称类型1人员数量*对应费用标准*实际工作天数+职称类型2人员数量*对应费用标准*实际工作天数+职称类型3人员数量*对应费用标准*实际工作天数。 7、对于上述6项工作任务服务费结算,甲方在付款时间内,向政府资金主管部门提出办理资金支付申请手续并递交资金申请审批表的,则甲方不承担逾期付款的违约责任。

验收要求

 1期:详见:“第二章采购需求:2、技术标准与要求附表一中《3、具体工作内容和完成时间要求》交付工作成果,以采购人验收合格为准。

履约保证金

 不收取

其他

 

 

其他商务需求

参数性质

编号

内容明细

内容说明

 

1

保密要求

投标人需提供保密承诺函。(格式详见“附件一:投标人需提供保密承诺函”) 附件一: 保密承诺函格式(不得修改) 保密承诺函 致:佛山市三水区财政局(“贵局”) 鉴于我方参与贵局三水区财政预算绩效监督检查服务项目投标,若我方中标,为贵局提供中介服务。我方清楚的认识到贵局向我方提供的任何信息都在贵局处于严格的保密状态之下,任何有关保密信息的泄密可能对贵局会造成严重的不利后果,故我方作出如下保密承诺: 第一条 保密信息 1.我方在本项目进行的过程中及在为贵局服务的过程中从贵局或其他中介机构直接或间接获得的所有有关本项目、贵局的信息以及信息资料均为保密信息,我方承诺将严格履行保密义务,采取一切措施防止泄露保密信息。以下情况除外:可以通过公共渠道取得的信息不属于保密信息,但因我方违反本函项下保密义务而导致该信息进入公共渠道的情况除外。 2. 本承诺函所称“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我方从贵局或其他中介机构处通过获取文件资料、访谈、咨询、现场会议、电话会议、电子或书面通讯等方式获取的口头或书面信息;本承诺函所称“信息资料”是指本项目所使用的所有载有保密信息的有关文件、载体以及因我方为贵局提供专业服务而知悉的书面、电子及口头信息,其形式包括图表、文件、复制件、电邮、传真、录音、电子数据、磁盘、光盘、软件、录影带、照片等,其内容包括贵局的商业、财务、技术、内部管理等方面的信息,其范围包括但不限于: (1)贵局提供的业务、财务会计描述数据以及其他相关资料; (2)贵局的各类内部管理规章、各类决议,以及贵局其他内部文件资料; (3)我方或其他中介机构为本项目所草拟的所有文件; (4)本项目的各类募集说明文件的草稿及终稿; (5)本项目的任何有关进展情况; (6)其他与本项目有关的信息。 第二条 保密信息的使用与保密 1.我方承诺,我方所获得的保密信息仅用于为贵局本项目提供专业服务之目的;除此之外,我方不得将该保密信息用于任何其他目的或用途。 2. 我方将采取一切必要的措施(包括建立严格的内部保密制度以保存贵局提供的本函项下之保密信息的复制件、录音、文字记录、电子数据、磁盘、光盘、软件、录影带、照片、文件等载体,在传送有关文件资料时采取必要的保密措施等),确保适当及安全地储存并保护贵局向我方提供之保密信息,并视为机密。 3.我方为实现为贵局本项目提供专业服务之目的,有权向我方内部相关人员(包括但不限于直接接触信息资料的内部工作人员及受聘专家,下同)合理透露必要的保密信息,但必须要求获得保密信息的相关人员遵守本保密承诺;除此之外,未经贵局书面同意,我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提供或透露部分或全部保密信息。 4.我方在未获得贵局事先书面同意前,于任何时间不得: (1)向任何其他人员披露或透露贵局的保密信息,但在其为贵局项目提供服务期间有接触保密信息必要的我方内部相关人员除外,但必须要求获得保密信息的相关人员遵守本保密承诺; (2)向任何其他人员披露或透露与贵局正进行或已进行的讨论的相关内容或有关项目的安排及其他事项等保密信息,但本承诺函第一条第1项列明的例外情形除外。 (3)向各级国家机关、司法机关、各个政府部门及相关人员主动披露或透露贵局的保密信息,但因履行法定披露义务或根据行政或司法部门的要求进行披露者不受此限。 5.当发生贵局保密信息在违反本保密承诺有关条款被披露的情况下,我方将立即充分调查了解有关情况并告知贵局,并承担相应的责任,消除相关影响。 6.我方同意,贵局将本条第3款所述之人士视为我方本身,我方将采取必要措施促使该等因工作关系知悉、接触贵局保密信息的人员履行与我方同等的保密义务。如果该等人员在本保密承诺函约定的保密期限内对外提供或透露部分或全部保密信息,则我方将对此承担全部责任。 第三条 保密期限和保密义务的终止 我方对所获得的贵局保密信息在本函中承诺的保密义务的期限为永久,直至贵局以书面形式明确表示我方无须再负保密义务为止或者双方另行签订了保密协议重新对保密相关内容作出了约定。 第四条 权益 1.所有保密信息均属贵局所有,其财产权、知识产权及其他权益由贵局享有及保留。除为进行与本项目相关的工作而查阅、复印,或在制作相关文件中使用保密信息的有限权利外,贵局向我方披露保密信息之行为不构成贵局向我方转让或授予我方享有贵局对其保密信息拥有的有关权益,亦不构成向我方转让或授予我方使用第三方许可贵局使用的保密信息有关权益。 2.在下列情形下,我方应根据贵局的要求,在贵局同意下,以书面形式确认已销毁/删除/返还所有我方掌握的贵局保密信息;但是,我方另行书面征得贵局同意的除外: (1)本项目完成时; (2)本项目因故未能最终完成时; (3)贵局有理由相信我方未按照本保密承诺函第二条约定之方式使用保密信息和/或进行保密时。 第五条 违约责任 1.若我方或我方内部相关人员违反本保密承诺函下的保密义务,我方须采取有效措施加以补救,并承担由此给贵局直接或间接造成的一切损失。 2.若我方或我方内部相关人员违反本保密承诺函下的保密义务(无论以其个人名义还是以我方名义),贵局有权立即终止与我方的所有合作关系,且我方不向贵局提出任何补偿、赔偿要求;由此而致的合作关系终止不影响本保密承诺函的效力。 第六条 争议解决 1.因解释和履行本保密承诺函而产生的或与之有关的任何争议,双方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 2.双方同意,双方就上述争议协商不成时,由佛山市三水区人民法院进行管辖。 第七条 其他 1.本保密承诺函的签署、履行、效力及解释均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管辖。 2.本保密承诺函未尽事宜,由贵局与我方以书面形式另行约定。 3.本保密承诺函自我方签署之日起生效(该日之前我方已获得的保密信息亦适用本函的约定),除本保密承诺另有约定外,我方在本保密承诺项下的保密义务在本项目的进行期间和本项目完成之后持续有效,直至贵局以书面形式明确表示我方无须再负保密义务为止。签署机构(盖章):授权代表(签字):签署时间: 年 月 日

 

2

报价要求

1、项目采购预算价:人民币2,800,000.00元。 本项目最高报价:人民币2,800,000.00元,且不低于成本价。 注:采购金额仅作为本项目的采购需求以供投标人了解,实际采购金额以实际采购服务项目数量和单价结算为准。本项目不作采购金额报价。 2、报价中包含中标人组织相关专业人员开展工作所需的出具成果(报告)费、食宿费、交通费、培训费、管理费用、税费、合理利润、风险费用及合同履行过程中可预见和不可预见费用,超出下面参考价要求的报价作无效报价处理。 3、投标人必须自行考虑本项目在实施期间的一切可能产生的费用。在合同履行过程中,采购人将不再另行支付与本项目相关的任何费用。 4、参考价 (1)财政绩效管理服务费参考价 ①事前绩效预算评审服务费,人民币3000元整/个。 ②绩效目标管理及事中绩效监督服务费,人民币3000元整/个。 ③事后一般评价项目,人民币3000元整/个。 ④事后重点评价项目,人民币12000元整/个。 ⑤事后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服务费,在按采购人要求纳入事后绩效评价的项目据实结算的基础上,另加整体评价费用,人民币30000元整。 ⑥其他绩效管理业务服务费,包括财政支出标准化建设、财政绩效管理咨询及上级部门布置的绩效管理任务等,人民币15000元整/个。 (2)财政监督检查服务费参考价 会计信息质量检查等财政监督检查服务,按照采购人派出参加三水区内监督检查任务的所有工作人员实际工作天数(考勤天数)及对应的费用标准按实结算服务费:注册会计师、高级会计师、高级经济师、高级审计师、资产评估师、注册税务师等人员1100元/天/人,会计师、经济师、审计师等中级职称人员和税务师900元/天/人,助理会计师等其他人员700元/天/人。原则上每项检查工作2-7天完成,具体检查天数由采购人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如超出7天由采购人与中标人另行协商。 5、采购人委托服务的单价为上述参考价乘以折扣率后的价格,相关服务单价按四舍五入原则至元位(折扣率为各供应商的报价)。 6、折扣率有效报价范围:100%≥ 折扣率 ≥ 0%,报价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 7、中标人必须服从上述的服务价格,如出现不服从等情况,采购人有权取消该中标人的中标资格。

 

3

付款要求

1、中标(成交)供应商每个阶段工作验收合格后10个工作日内须向采购人提供依法纳税的服务费发票。 2、采购人编制《中标人工作情况考评表》及申办每期拨款手续均可在10个工作日内完成,属于合同款是区财政局国库支付中心直接支付给中标(成交)供应商的项目,“付款”是指采购人向主管部门发出申请付款文件。 3、服务费以转账方式转入中标(成交)供应商的银行账户。收款方、出具发票方、合同乙方均必须与中标(成交)供应商名称一致。

 

4

项目经验

2018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前(以合同或协议签订时间为准),以供应商独立名义完成的财政绩效管理和财政监督检查相关的同类项目业绩。

 

5

其他要求

投标人须未曾为本项目提供过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

 

说明

打“★”号条款为实质性条款,若有任何一条负偏离或不满足则导致投标(响应)无效。
打“▲”号条款为重要参数(如有),若有部分“▲”条款未响应或不满足,将根据评审要求影响其得分,但不作为无效投标(响应)条款。

2.技术标准与要求

 

序号

品目名称

标的名称

单位

数量

分项预算单价(元)

分项预算总价(元)

权重%

所属行业

技术要求

1

其他服务

三水区财政预算绩效监督检查服务项目

1.00

2,800,000.00

2,800,000.00

100.0

其他未列明行业

详见附表一

备注:最终综合总报价=(各产品报价×各项产品权重)的相加值

 

附表一:三水区财政预算绩效监督检查服务项目

参数性质

序号

具体技术(参数)要求

 

1

 

一、技术详细要求

1、服务范围:三水区财政预算绩效管理和财政监督检查

2、服务内容及详细要求:为保障项目顺利实施,统筹财政绩效管理、财政监督检查业务的相关工作开展,投标人须配备1名项目负责人和1名专职联络人员。

附件一:实施本项目的相关主要人员

<spanstyle='color:White;font-size:10.5pt;font-family:"Calibri";font-weight:bold;'>序号

<spanstyle='color:White;font-size:10.5pt;font-family:"Calibri";font-weight:bold;'>工作人员类别

<spanstyle='color:White;font-size:10.5pt;font-family:"Calibri";font-weight:bold;'>姓名

<spanstyle='color:White;font-size:10.5pt;font-family:"Calibri";font-weight:bold;'>资质/证书名称

<spanstyle='color:White;font-size:10.5pt;font-family:"Calibri";font-weight:bold;'>发证机构

<spanstyle='color:White;font-size:10.5pt;font-family:"Calibri";font-weight:bold;'>发证日期

<spanstyle='color:White;font-size:10.5pt;font-family:"Calibri";font-weight:bold;'>有效期

<spanstyle='color:White;font-size:10.5pt;font-family:"Calibri";font-weight:bold;'>实施绩效管理和财政监督工龄

<spanstyle='color:White;font-size:10.5pt;font-family:"Calibri";font-weight:bold;'>联系电话

<spanstyle='color:White;font-size:10.5pt;font-family:"Calibri";font-weight:bold;'>手 机

<spanstyle='font-size:9.5pt;font-family:"Calibri";'>1

<spanstyle='font-size:12.0pt;font-family:"Calibri";'>项目负责人

 

 

 

 

 

 

 

<spanstyle='font-size:9.5pt;font-family:"Calibri";'>2

<spanstyle='font-size:12.0pt;font-family:"Calibri";'>专职联络人员

 

 

 

 

 

 

 

说明:

①以上资质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四章评标 三、评审程序 3.详细评审”商务部分评分内容。

②证书有效期要求:以上证书均须在有效期内,如证书设有有效期的,有效期要求不少于投标截止当日或已办理延期手续;如证书没有设置有效期要求的,视为长期有效。

按以上序号提供人员资质证书、工作经验相关证明文件及参保证明。参保证明,须提供加盖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印章的《投保单》或《社会保险参保人员证明》。

附件:

1.资质证书、工作经验相关证明文件及参保证明

2....

(一)财政预算绩效管理

1.组织实施要求:

(1)投标人具备开展财政预算绩效管理工作经验;

(2)按照预算绩效管理各项工作的要求,出具项目分组、时间进度安排、专家人员组成(评审专家名单及简介需在财政绩效项目评审前向采购人报备)等组织实施材料;

(3)选取资质优良、经验丰富的专家组成专家组,在评审前根据评审要求、标准对专家进行培训,对专家个人和小组评审意见进行严格把关,保证评审意见客观、科学、详细,达到采购人的验收标准;

(4)在评审工作过程中遇到的重大问题,要及时将问题反馈、报告采购人;做好与采购人的沟通与协调工作,对采购人在工作开展中遇到的问题和面临的风险积极协助解决。

2.专家库和人员配给要求:

(1)中标人须提供15个类别专业人员组成的专家库,针对每个项目组织的专家成员须来自政府相关部门认可的专家库,并提供专家名单、联系电话及相关资质证明资料,专业包含:基建工程类、电子政务类、金融监管类、财税审计类、文化体育类、宣传培训类、环保节能类、城市管理类、经济产业类、民政医疗类、教育类、农林水利类、行政管理类、公检法类、社会服务类不同领域的专业人才(专业领域的认定以职称或工作单位为准)。专家必须具备中级或以上专业技术资格或取得国家认可的行业注册执业资格,同时具有相关专业8年或以上工作或研究经验(专业工龄),对国家、省、市、区相关专业的政策、法规和绩效管理知识具有深刻的理解;

(2)服务期内,中标人必须配备不少于1名负责本服务项目的专职联络工作人员(拟派人员如未经采购人同意,不得更换),积极配合采购人解决委托过程中遇到的各种问题,完成各项工作;

(3)服务期内,中标人必须以认真负责的态度组织评价(评审)队伍。每个项目评价(评审)时必须配备3名或以上专家,其中至少2名参评专家的专业特长必须与评审项目性质相匹配。

附表二:投入财政预算绩效管理服务的专家库组成人员

<spanstyle='color:White;font-size:10.5pt;font-family:"Calibri";font-weight:bold;'>序号

<spanstyle='color:White;font-size:10.5pt;font-family:"Calibri";font-weight:bold;'>专家专业类别

<spanstyle='color:White;font-size:10.5pt;font-family:"Calibri";font-weight:bold;'>姓名

<spanstyle='color:White;font-size:10.5pt;font-family:"Calibri";font-weight:bold;'>资质/证书名称

<spanstyle='color:White;font-size:10.5pt;font-family:"Calibri";font-weight:bold;'>发证机构

<spanstyle='color:White;font-size:10.5pt;font-family:"Calibri";font-weight:bold;'>发证日期

<spanstyle='color:White;font-size:10.5pt;font-family:"Calibri";font-weight:bold;'>有效期

<spanstyle='color:White;font-size:10.5pt;font-family:"Calibri";font-weight:bold;'>专业工龄

<spanstyle='color:White;font-size:10.5pt;font-family:"Calibri";font-weight:bold;'>联系电话手机

1

基建工程类

 

高级职称或以上专业技术资格

 

 

 

 

 

2

 

......

 

 

 

 

 

3

 

中级职称专业技术资格

 

 

 

 

 

4

......

......

 

 

 

 

 

5

电子政务类

 

高级职称或以上专业技术资格

 

 

 

 

 

6

 

......

 

 

 

 

 

7

 

中级职称专业技术资格

 

 

 

 

 

8

......

......

 

 

 

 

 

……

 

 

 

 

 

 

 

 

说明:

①以上资质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四章评标 三、评审程序 3.详细评审”商务部分评分内容。

②证书有效期要求:以上证书均须在有效期内,如证书设有有效期的,有效期要求不少于投标截止当日或已办理延期手续;如证书没有设置有效期要求的,视为长期有效。

③“专业工龄”一经填写,即代表投标人对相应专家库组成人员的相关专业资历作出承诺。存在作假的,除取消相关人员专家资格外,采购人有权取消投标人的中标资格。

④按以上序号提供专家库组成人员资质证书及合作协议。

⑤项目负责人、专职联络人员、财政监督检查服务检查小组人员(见附表三)亦可作为绩效管理服务的专家库人员。

附件:

1.专家库组成人员合作协议(或在本单位任职证明)及资质证书

2.……

(二)财政监督检查

1.组织实施要求:

(1)对中标供应商掌握政策的要求:要熟悉《会计法》、《政府会计制度》、《企业会计制度》及其他财经法律法规;

(2)根据采购人开展财政监督检查工作的要求出具时间进度安排、检查小组人员组成(组员名单及近5年开展同类财政监督检查经验简介需在监督检查工作开展前向采购人报备)、项目检查资料清单等组织实施材料,并严格按照要求开展工作,按时按质提交检查报告,检查报告必须由检查成员撰写,对报告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

(3)做好与采购人的沟通与协调工作,检查中遇到的重大问题,要及时反馈、报告采购人,对采购人在工作开展中遇到的问题和面临的风险要积极协助解决。

2.人员配给要求:根据采购人需求,中标人在服务期内随时应保证至少有一个检查小组,通常由3人组成,组长必须由注册会计师、注册审计师或者获得中级会计师、中级审计师以上职称人员担任,其他人员应获得初级会计师、初级审计师以上职称(采购人可根据项目性质要求中标人提供对口专业技术职称人员),个别项目由4人或以上人数组成,检查小组至少2人具备同类项目检查经验,拟派人员如未经采购人同意,不得更换,必要时应采购人要求提供多个检查小组,向采购人提供相关服务。

附表三:投入财政监督检查服务检查小组人员

<spanstyle='color:White;font-size:10.5pt;font-family:"Calibri";font-weight:bold;'>序号

<spanstyle='color:White;font-size:10.5pt;font-family:"Calibri";font-weight:bold;'>专家专业类别

<spanstyle='color:White;font-size:10.5pt;font-family:"Calibri";font-weight:bold;'>姓名

<spanstyle='color:White;font-size:10.5pt;font-family:"Calibri";font-weight:bold;'>资质/证书名称

<spanstyle='color:White;font-size:10.5pt;font-family:"Calibri";font-weight:bold;'>发证机构

<spanstyle='color:White;font-size:10.5pt;font-family:"Calibri";font-weight:bold;'>发证日期

<spanstyle='color:White;font-size:10.5pt;font-family:"Calibri";font-weight:bold;'>有效期

<spanstyle='color:White;font-size:10.5pt;font-family:"Calibri";font-weight:bold;'>联系电话手机

1

会计类

 

高级职称或以上专业技术资格

 

 

 

 

2

 

......

 

 

 

 

3

 

中级职称专业技术资格

 

 

 

 

4

......

......

 

 

 

 

5

审计类

 

高级职称或以上专业技术资格

 

 

 

 

6

 

......

 

 

 

 

7

 

中级职称专业技术资格

 

 

 

 

8

......

......

 

 

 

 

说明:

①以上资质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四章评标 三、评审程序 3.详细评审”商务部分评分内容。

②证书有效期要求:以上证书均须在有效期内,如证书设有有效期的,有效期要求不少于投标截止当日或已办理延期手续;如证书没有设置有效期要求的,视为长期有效。

③按以上序号提供专家库组成人员资质证书及合作协议。

④项目负责人、专职联络人员亦作可为检查小组人员。

附件:

1.检查小组人员合作协议(或在本单位任职证明)及资质证书

2.........

注:

附表一:实施本项目的相关主要人员

附表二:投入财政预算绩效管理服务的专家库组成人员

附表三:投入财政监督检查服务检查小组人员

附表上传至“格式十九 各类证明材料”表格形式不可修改。

3、具体工作内容和完成时间要求:

(一)财政预算绩效管理:中标人负责对受委托的财政预算绩效管理各类工作任务资料进行收集和初审,初审后提出需要补充资料的清单,并反馈单位完成一次性补充完整后再进行评审(评价)。事后绩效评价时,要按采购人要求同步开展事后绩效自评材料复核,根据项目单位报送的绩效管理材料对项目的预算支出执行情况和绩效目标落实情况进行简要复核,于20个工作日内出具《绩效自评材料复核意见汇总表》。《汇总表》内容包括:复核各项目所属单位、名称、编码、预算支出执行情况、自评评分、绩效目标评价情况、复核评分等。

1.项目事前绩效预算评审工作

(1)每年按采购人要求完成事前绩效预算评审工作;

(2)协助采购人制定、完善专项资金预算评审工作方案、评审指标。必要时在评审前先组织预算单位项目相关负责人进行集中培训,说明评审流程、规则等;

(3)召开事前绩效预算评审会,根据评审指标对预算项目进行评估打分,出具经评审专家亲笔签名的评分表和评审意见。评审意见的内容包括:分析项目立项依据的充分性和必要性,项目实施方案的可行性,预算的合理性,项目绩效目标的科学性,建议安排金额,分析项目的存在问题和提出相关建议。

(4)出具《专项资金预算评审专家意见汇总表》,要求评审工作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提交采购人。《汇总表》内容包括:1.评审各项目所属单位、名称、编码、申报金额、评分、绩效目标评价、安排等级、安排额度等;2.评审项目的数据统计,评审项目数量(其中优先安排项目数量、考虑安排项目数量、不建议安排项目数量)、申报预算评审总金额、建议安排金额(其中优先安排金额)、核减率等。

2.项目绩效目标(指标)管理及项目事中绩效监督工作

(1)每年按采购人要求完成当年采购人要求重点跟踪的绩效管理项目绩效目标(指标)修正细化设置工作。

(2)绩效目标(指标)内容包括:项目单位名称、项目名称、项目总金额及具体明细金额、项目绩效目标、考核量化指标(包括投入指标、管理指标、产出指标、效果指标);考核量化指标要求设置三级指标,每级指标设置分数权重,并出具《项目绩效目标(指标)表》;

(3)对照项目绩效目标(指标),根据采购人需求对重点跟踪的项目的绩效目标(指标)落实情况和预算执行情况进行监督,必要时组织到预算单位实地考察,并出具《项目绩效监督报告》,及时将发现的问题汇报采购人,并协助预算单位解决存在问题,相关报告要求于监督活动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提交采购人。

3.项目事后绩效评价工作

(1)每年按采购人要求完成财政支出事后绩效评价工作。

(2)协助采购人制定、完善专项资金绩效评价工作方案、评价指标、资料清单;向被评单位提供指导,包括评审流程、规则、资料编写规范等。

(3)绩效评价分为一般评价和重点评价。

一般评价原则上采取专家与单位集中面谈形式进行,每个项目评价时间不少于半个小时,并按如下程序进行:一是从会计账簿、报表入手核查项目资金使用情况,如发现问题,再核查会计凭证等相关资料;二是从单位提交的项目自评材料及其他项目管理具体资料入手,根据项目绩效指标,核查项目绩效目标实际完成情况,如发现问题,再到单位现场核查相关资料。

重点评价原则上采取专家及工作人员驻点单位评价,评价要编制《项目评价工作底稿》并交采购人审核,每个项目评价时间不少于1个工作日(其中专家评价不少于半天,财务核查不少于半天),并按如下程序进行:一是从凭证、账簿、报表入手核查项目资金使用情况;二是从项目管理具体资料入手,根据项目绩效指标,核查项目绩效目标实际完成情况;三是从项目受惠对象入手进行社会调查,根据社会调查满意度,评价项目实际社会效益;四是实地考察项目现场。

每个被评项目出具经评审专家亲笔签名的项目评分表和评审意见报告,其质量需经专家组长把关,并于评审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提交采购人。评审意见报告的内容包括:项目完成情况、预算支出执行情况、财务管理状况、实施效果、组织自评工作情况、存在问题及建议等,其中一般评价项目意见报告字数在2000字以上,重点评价项目意见报告字数在3000字以上。

采购人按有关规定将评价(评审)报告提交有关部门(单位),必要时召开询问答辩会,涉及评价(评审)报告的有关疑问,中标人须按要求提供资料或派员协助采购人对有关部门(单位)做好意见收集、报告修正和解释工作。

(4)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工作

①部门(单位)具体预算项目按相应年度预算绩效管理文件执行和提供服务;

②年度结束后按采购人要求完成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工作;

③协助采购人制定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工作方案和评价指标;

④向被评部门提供指导,对部门(单位)预算项目根据采购人要求实施绩效预算评审、绩效目标和预算执行跟踪、绩效评价等全过程绩效管理;

⑤对被评部门(单位)所有年度预算项目绩效情况进行审核的基础上,根据评价指标,对部门整体支出考核打分,出具《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工作报告》,要求5000字以上,内容包括:被评部门项目基本情况、项目总体执行情况、总体效益实现情况、财务管理情况、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存在问题及相关建议等,并于评审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提交采购人。

⑥采购人按有关规定将评价(评审)报告提交有关部门(单位),必要时召开询问答辩会,涉及评价(评审)报告的有关疑问,中标人须按要求提供资料或派员协助采购人对有关部门(单位)做好意见收集、报告修正和解释工作。

4.预算绩效管理总结工作

(1)每年12月底前完成当年预算绩效管理总结工作;

(2)出具《三水区财政局预算绩效管理服务情况报告》,要求3000字以上,各中标人对应自身当年开展区级预算绩效管理事前、事中、事后各环节情况,梳理预算绩效管理工作的现状和总体情况,提炼好的工作经验,指出制度上、工作方式方法上的不足之处以及提出相关改进建议,进一步提升三水区预算绩效管理工作的整体水平。

5.其他绩效管理业务,包括财政支出标准化建设、财政绩效管理咨询及上级部门布置的绩效管理任务等。

(二)财政监督检查

1.根据采购人的工作要求和时间安排,按时按质完成每项监督检查工作任务;

2.监督检查采用实地检查形式进行,每个项目的检查安排由采购人与中标人及被检查单位协商确定,并按如下程序进行:一是详细了解检查项目的情况。中标人可通过来电、来函、来访的方式了解检查项目的情况,做好参与检查的各项前期准备工作;二是对照检查内容和被检查单位自查材料进行检查,对检查过程中发现的存在问题,编制检查工作底稿等;三是草拟监督检查报告,要求字数5000字以上,针对存在问题,分析提出具体整改措施以及加强财务管理的意见建议;四是向采购人移交相关的检查档案资料。

4、考核办法及罚则:

4.1.如投标人有隐瞒行政处罚或行业惩戒等情况,则取消中标资格。

4.2.中标人出现以下情形的,给予一次书面警告:

(一)中标人不按要求配备评价(评审)或监督检查人员;

(二)工作人员的职业道德、工作态度、工作能力不能胜任工作要求;

(三)中标人未经采购人批准调换工作人员、中途退出或派出的工作人员不遵守工作纪律;

(四)中标人因项目工作质量不过关而被采购人退回重审的。

中标人服务期内被给予2次书面警告的,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取消中标人服务资格。

4.3 .罚则:

(一) 工作时限控制。

① 采购人发出工作任务后,中标人逾期不响应的,每逾期1个工作日,采购人有权扣减该批次服务费用的1%,逾期5至10个工作日的,采购人有权扣减该批次服务费用的10%,逾期10个工作日以上视为拒不响应,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取消中标人服务资格。

②中标人每逾期1个工作日完成任务,采购人有权扣减该批次项目服务费用的1%,逾期5至10个工作日的,采购人有权扣减该批次服务费用的10%。逾期10个工作日以上视为拒不响应,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取消中标人服务资格。

(二) 工作质量控制

中标人应按采购人的技术交底要求完成有关工作,例如对项目进行审前检查,并提出资料补充清单,如因中标人未能履行该项工作,造成项目因资料缺失难以评价或评价结果质量过低的,采购人有权扣减该项目部分或全部服务费用。

4.4.服务期间,采购人发现中标人及其相关人员存在以下行为的,一经查实,有权扣减该批次实际发生项目服务费的50%、解除余下项目的业务委托、取消中标人服务资格,并依法追究相关人员的法律责任:

(一)徇私舞弊、弄虚作假、人为压减评审分数;

(二)违反国家、省及财政部门有关保密规定,泄露工作时知悉的国家机密和商业秘密;

(三)未经采购人同意,向项目以外的其他单位或个人披露本项目工作的有关信息,对未参与该项目的工作人员提供、泄露或公开本项目工作有关情况;

(四)与其他中介咨询单位等串通,违反诚实信用和投标承诺,谋取非法利益或损害政府利益;

(五)专家库“专业工龄”作假的。

(六)引起诉讼或纠纷,给本项目工作造成损失或严重后果的。

4.5.在委托服务过程中,当发现中标人与委托项目有利害关系应回避而未回避的,采购人有权解除项目委托,并对采购人所造成的损失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4.6.中标人拒绝接受采购人相关业务监督检查和管理的,采购人有权解除合同,不支付委托费用且不作任何赔偿。

4.7.中标人若出现信用危机、财务危机、经营危机、破产等无法继续履行合同的情况的,采购人有权解除合同,不作任何赔偿,并对因此而造成采购人的损失依法追究中标人法律责任。

4.8.乙方所提供服务,必须符合国家有关的法律法规和甲方的要求。所有服务不得侵犯第三方版权、专利、税费等。否则,乙方须承担对第三方的专利或版权的侵权责任并承担因此而发生的所有费用。

 

说明

打“★”号条款为实质性条款,若有任何一条负偏离或不满足则导致投标无效。
打“▲”号条款为重要技术参数,若有部分“▲”条款未响应或不满足,将导致其响应性评审加重扣分,但不作为无效投标条款。

说明

打“★”号条款为实质性条款,若有任何一条负偏离或不满足则导致投标无效。
打“▲”号条款为重要技术参数,若有部分“▲”条款未响应或不满足,将导致其响应性评审加重扣分,但不作为无效投标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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