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说明:
1. 为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要求
本竞争性磋商采购文件所称中小企业必须符合《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贯彻落实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发展政策的通知》(桂财采〔2022〕31号)的规定。
2. 服务需求一览表中标注”●”为重要参数,投标人响应与否将影响投标人评分,具体评审要求详见《评标方法及评分标准》。
3.供应商应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如实响应磋商文件,不得仅将磋商文件内容简单复制粘贴作为竞标响应,还应当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否则将按无效响应处理(定制采购不适用本条款)。对于重要技术条款或技术参数应当在响应文件中提供技术支持资料,技术支持资料以磋商文件中规定的形式为准,否则将视为无效技术支持资料。
4.供应商必须自行为其竞标产品侵犯他人的知识产权或者专利成果的行为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5. 所属行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6. 本项目核心产品为:本项目为服务类项目,无核心产品。
一、项目要求及技术需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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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服务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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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服务类别 |
服务项 |
服务要求 |
1 |
●系统对接 |
对接法院审判系统服务 |
可直接从法院内部网络在法院审判系统创建和发起送达任务,并自动带入案件相关信息 |
对接法院执行系统服务 |
可直接从法院内部网络在法院执行系统创建和发起送达任务,并自动带入案件相关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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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接法院卷宗系统服务 |
可对接法院电子卷宗,获取需送达信息及文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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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接法院12368系统服务 |
可通过12368诉讼服务热线电话联系当事人,确认送达事务、全程录音并返回法院审判系统/执行系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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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接目的地集中打印系统服务 |
提供对接目的地集中打印系统,实现跨域送达,物流详情实时回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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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接外出送达小程序/app服务 |
提供对接外出送达小程序,实现外出拍照信息实时回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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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接信息协查服务 |
可提供对接移动、电信、联通三大电信运营商信息协查的服务,支撑协查当事人联系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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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接短信平台服务 |
提供对接广西法院短信平台的服务,支持通过广西法院短信平台发送电子送达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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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送达分派 |
送达任务列表 |
针对未分派送达人的送达任务展示人物列表 |
送达分派 |
提供送达分派功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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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量分派 |
支持批量分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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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送达记录 |
送达待办列表 |
为送达人提供送达待办列表,区分送达状态,方便跟踪 |
送达办结 |
提供办理功能入口,提供办结功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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送达完成标注 |
对送达完成记录重点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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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传送达回执 |
记录送达过程和结果,上传回执附件,对送达过程全程留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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送达记录查看 |
法官可直接在审判系统/执行系统查看或收听送达回执附件,比如电话录音、邮寄面单扫描图片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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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文书送达 |
格式化文书自动生成服务 |
提供自动生成各类案件过程文书服务功能,支持编辑修改,再进行相关业务操作服务功能。 |
批量下载、打印文书服务 |
提供系统支持批量下载、打印各类文书服务功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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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电子送达 |
电话联系 |
提供电话联系当事人,确认身份信息,送达地址,通知接收电子送达等服务 |
录音存证 |
通话过程会实时录音,通话完毕后,把录音记录存入后台服务器中并实时返回法院审判系统/执行系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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短信模板 |
短信通知通过高效的短信模板,一键发送。当事人接收后、打开阅读,系统自动留存接收回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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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箱送达 |
支持电子邮箱发送/接收,查看电子文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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短信送达 |
链接短信平台,支持直接点开短信链接,输入验证码,查看电子文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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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来院领取 |
窗口领取 |
支持接待当事人上门领取文书,履行现场签收,手写签名等手续后,领取文书 |
7 |
●邮寄送达 |
集中文印 |
送达格式化文书的集中打印 |
异地集中打印 |
满足最高人民法院邮政集约送达率要求,可提交送达目的地集中打印,由目的地邮政进行文书印制、封装并跨域邮寄送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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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城邮寄送达 |
包括去程+回程的双程邮寄送达,包括邮件专用面单、信封,执行全国法院专递投递标准进行送达,回执实物寄回法院,审核、整理、归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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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内异地邮寄送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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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际邮寄送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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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流跟踪 |
智能推送和获取邮寄送达信息,自动获取邮寄物流信息详情、送达回执扫描联,并形成送达电子报告入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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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外出送达辅助 |
外出送达及小程序应用 |
可支持上门向当事人采集送达情况,记录送达现场照片、见证照片、影像后,一键上传送达记录和回执材料,并返回法院审判系统/执行系统 |
9 |
委托送达辅助 |
地址确认 |
根据受送达人的地址与法院确认委托邮寄的地址 |
送达跟踪 |
跟进委托任务,受托人民法院签收及办理送达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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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公告送达辅助 |
集中办理公告 |
书记员发起公告送达后,可辅助处理公告送达事务 |
一键网上公告 |
可支持网上公告方式对接,自动推送到送达网或法院官方网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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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送达报告 |
生成送达报告 |
针对智能送达、全流程送达可自动生成送达报告并实时返回法院审判系统/执行系统 |
12 |
成果展示 |
大数据看板 |
展示发起送达案件数、受送达人次、处理时间、和送达方式成功占比等 |
(二)、技术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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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送达平台要求:提供送达服务平台,系统操作根据实际操作需求响应调整。平台需能实现与采购人内部核心信息系统的数据对接和数据回传,确保集约送达的实施,及保障上下行数据全程电子留痕,贯穿整个送达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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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人员配置要求:供应商根据采购人工作量大小合理配置人员进驻采购方规定场所进行服务,该部分人员必须遵守法律法规和采购人的各项规章制度,爱岗敬业,具备高度保密意识,具备良好的业务能力满足服务需求,并应确保人员队伍稳定,驻场人员应服从采购人管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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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邮寄送达要求:送达平台应实现与广西法院专递服务及广西跨域送达接口对接,可实现全国范围的跨域送达;且涉及对接的所有费用包含在本次报价中。邮寄送达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邮政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以法院专递方式邮寄送达民事诉讼文书的若干规定》(法释[2004]13号)办理。供应商在邮寄送达时须免费提供快递使用的法院专递面单、法院专用信封及打包封装服务(特制的纸箱除外),具备回执返回服务,并须提供快递实时状态查询服务以及主动售后服务和配送时限承诺服务,确保寄递物品、文件在寄递各环节中防潮、防破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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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在提供送达服务时,应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司法解释及采购人所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在依法送达、高效送达、便利受送达人的原则下实施送达服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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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服务期限内,供应商提供的送达平台应符合采购人相关网络、数据安全要求,因平台缺陷或供应商人员原因导致发生数据泄露、网络安全事情供应商承担全部责任。供应商应根据采购人需求完成送达平台的功能升级改造、数据对接上报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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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商务条款及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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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合同签订时间 |
自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25个自然日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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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服务期 |
自签订合同之日起到合同约定案件数量送达完成,合同即自动终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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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服务地点 |
广西壮族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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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付款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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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签订合同后,30个工作日内支付30%,后续款项按工作进度付款。 (2成交供应商须在每次支付前向广西壮族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提供合法有效的增值税发票,广西壮族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核对无误后在约定时间内完成支付。 (3)双方往来款采用银行转账方式办理,如有变更修改,以书面通知为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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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验收标准 |
以送达平台记录数据为标准,双方核对服务案件数量、送达完整及规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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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报价要求 |
(1)按案件为单位进行服务计费,一案一结,案件周期内不重复计费;一个案件送达过程中可能存在多次重复服务、不重复计费。 (2)投标报价包括所有人员工资、电子送达通讯费、邮寄送达费用、文书异地集中打印费用、材料费、办公用品和设备 、一切税费 (包括增值税) 、保险费、培训费、资料费、招投标费、验收费等的全部费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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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办公用品和设备要求 |
服务期间,供应商需投入设备:台式电脑、高拍仪、针式打印机、电话及录音设备、纸张、文具、桌椅等。办公设备和用品所有权归供应商所有,如出现办公设备和用品数量不足,则供应商应及时补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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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人员要求 |
(1)保密要求:服务工作必须在采购人指定的场所内进行,确保场所正常秩序和安全。服务人员严格遵守保密协议及采购人的有关规定。不得遗失、损坏、泄露相关涉密信息、材料,如有违反者,将追究法律责任。 (2)服务人员要求:遵守宪法和法律,未受过刑事、治安处罚和党纪政纪处分,无其他不适合在法院工作的情形和背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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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售后服务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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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供应商要保证送达平台稳定,因供应商原因导致送达工作停止3个工作日以上,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并拒绝支付相关款项。 (2)响应时间:接到采购人处理问题通知后30分钟内到达采购人指定现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