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需求
一、项目概况
开展野生动物资源调查是《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陆生野生动物保护实施条例》的法定义务,是依法制定野生动物资源保护对策,开展可持续性科学利用的基础,是评价野生动物保护成效的重要依据。为贯彻相关法律法规,加强三江两岸重点区域野生动物保护与管理,现委托第三方对杭州市三江两岸重点区域的野生动物资源本底调查提供技术服务。
二、服务范围
杭州市三江两岸重点区域(桐庐、萧山行政区域范围内)野生动物资源,动物门类包括兽类、鸟类、爬行类、两栖类。
三、服务内容
1.清查三江两岸重点区域(桐庐、萧山)各类群动物种类、种群数量、野生动物及其栖息地受威胁因素等;针对国家重点保护物种及珍稀物种的重点分布区域展开专项调查。
2.清查三江两岸重点区域(桐庐、萧山)的资源动态、栖息地现状、人为活动影响;对现有保护措施及成效等开展资源评价,明确野生动物资源受胁现状及主要影响因子,提出针对性的保护对策。
四、工作进度
根据项目任务量、需求深度、动物调查周期性与季节性等确定工作进度, 项目建设期限12个月:
1.项目准备阶段(第1月)。包括调查工作方案编制、资料查阅、踏查、确定调查重点地区和重点种类等。
2.调查实施-野外调查阶段(第1月-10月),含外业和内业。通过样线法、红外相机法、3S技术、无人机技术、栖息地模型构建、数据集成技术等在三江两岸重点区域(桐庐、萧山)开展野生动物调查,掌握物种种类、数量和分布信息。野外调查贯穿整个项目期限,包括春夏秋冬四季的兽类、鸟类、爬行类、两栖类调查。
3.中期检查评估与资料整理阶段(第6月)
为确保三江两岸重点区域(桐庐、萧山)野生动植物资源本底调查数据的可靠性和准确性,对外业阶段及时进行中期检查,开展动物标本鉴定和照片图片鉴定工作。此工作与野外调查工作同步和配套进行,便于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
4.分析汇总阶段(第11月)
包括对各类数据的录入与处理、完成标本鉴定工作,对疑难标本进行分子鉴定,并对野生动物名录进行整理。启动野生动物资源调查与研究报告编撰工作。
5.验收阶段(第12月)
完成三江两岸重点区域(桐庐、萧山)项目的专家组评审验收,修改完善后提交成果。
五、作业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陆生野生动物保护实施条例》;
3.《浙江省陆生野生动物保护条例》;
4.《浙江省林业发展“十四五”规划》;
5.《浙江省珍稀濒危野生动植物抢救保护行动“十四五”规划》
六、成果资料
1、三江两岸重点区域(桐庐、萧山)野生动物资源调查报告
(1)内容涵盖兽类、鸟类、两栖类、爬行类。包括动物编目、动物区系、国家和省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其他珍稀濒危动物、调查内容、调查方法、调查结果等。
(2)专题调查。确定三江两岸重点区域(桐庐、萧山)稀濒危物种保护对象,开展深入性质的专题调查。包括珍稀濒危物种专项调查、红外相机专题调查、小型啮齿类专题调查、翼手目专题调查等。
(3)资源评价与保护管理对策。内容包括野生动物资源分析评价、保护与受威胁评估、保护管理对策等。
2、三江两岸重点区域(桐庐、萧山)陆生脊椎动物名录
3、三江两岸重点区域(桐庐、萧山)珍稀濒危动物专题报告
4、三江两岸重点区域(桐庐、萧山)重点保护和珍稀濒危动物分布图
5、三江两岸重点区域(桐庐、萧山)野生动物物种照片和影像数据资料
6、三江两岸重点区域(桐庐、萧山)野生动物调查成果资料影像片
七、费用支付方式
合同签订,支付合同签约价40%的预付款;提交调查中期报告后,支付合同签约价20%的款项;完成所有外业和内业工作,提交项目评审报告后,支付合同签约价30%的款项;通过专家评审,提交修改完善的最终成果后支付合同签约价的余款。
八 、合同签订
成交供应商须在中标后十天内和采购人签订合同。
九、履约验收
按照采购文件和合同进行验收。根据《杭州市政府采购履约验收暂行办法》杭财采监〔2019〕10 号文,进行履约验收,验收合格报告作为项目支付的依据。初次验收费用由采购人支付。如初次验收未通过,再次验收费用由成交人支付(所产生的专家费需成交人另行支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