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务需求
一、项目背景
为贯彻落实2023年中央一号文件精神,服务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国家战略,助力农业强国建设,按照中国证监会相关工作部署,郑州商品交易所(以下简称郑商所)决定继续以“农险无忧”为主题开展2023年“保险+期货”试点工作。为将此项工作进行完善优化,主要有三个重点支持方向:
(一)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优先支持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域开展项目
(二)发挥期货市场支农作用,优先支持创新优化“保险+期货”模式的项目
(三)推动地方政府深度参与,优先支持财政协同联动的项目
具体项目类别分别为省级财政联合项目、县域(乡镇)覆盖项目和“新农提升计划”项目。
二、项目分析
为响应中央一号文件要求“发挥多层次资本市场支农作用,优化‘保险+期货’”的文件精神,落实我省加快农业保险高质量发展的工作部署,助力地方特色农业产业健康发展,盖州市农业农村局在郑州商品交易所申请部署2023年支持辽宁盖州苹果“保险+期货”试点项目计划。
2023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开局之年,是实施“十四五”规划承上启下的关键之年,也是乡村振兴全面展开的关键之年。开展苹果期货价格保险保证苹果种植收益的稳定性,增强苹果种植户抵御市场价格波动风险的能力,既要保障苹果产量量,更要保护种植信心,多角度做好苹果产业稳产保供工作,促进我市苹果产业持续健康发展。
三、项目内容
单一采购项目为郑商所2023年辽宁盖州苹果项目,本项目承保苹果价格合约,保费300万元。其中盖州市农业农村局补贴保费100万元,该项目通过保险公司保险,保险公司将风险转嫁通过期货公司在期货市场的复制期权操作,对冲期货价格下跌的风险,从而保障我市农户苹果价格下跌波动风险。
四、保险产品设计
保险期间:三个月,具体承保起止日期以合同签订为准
投保量:约5800吨(最终投保量以实际情况为准)
保险费率:6%
投保量=保险金额/目标价格(元/吨)
以上为参考方案,最终保险期限、费率、投保量等以投保时实际情况为准。
五、保险责任
在保险期间内,保险苹果的结算价格低于目标价格的,保险人按照保险合同的约定负责赔偿。
赔偿金额=[目标价格(元/吨)-结算价格(元/吨)]×保险数量(吨)
结算价格根据保险期间内各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以及投保人与保险人在订立保险合同时协商确定的期权类型计算确定,具体计算方式以保险单载明的为准。
收盘价格为保险单中载明的苹果合约在郑州商品交易所的交易收盘价格。
目标价格参考投保前一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中标保险公司采集的目标价格应不低于成本比价,具体由投保人与保险人协商确定,并在保险单中载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