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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浮市创建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技术服务采购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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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档编号:202310090000786779 发布时间:2023-10-09 文档页数:56页 所需下载券:10
云浮市创建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技术服务采购项目

 采购需求

一、项目概况: 

根据市委、市政府工作部署要求,云浮市生态环境局牵头推进云浮市创建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工作。为全面统筹推进云浮市生态文明建设,落实国家关于生态文明建设规划的要求,通过编制《云浮市生态文明建设规划》《云浮市生态文明建设规划研究报告》等规划成果,全面分析云浮市生态文明建设现状与进展,评估云浮市生态文明建设的成效与主要环境问题,明确生态文明建设有利条件和制约因素,并采用科学方法,预测分析云浮市生态文明建设面临的压力与挑战,明确云浮市生态文明建设的目标和重点任务,从生态空间、生态经济、生态安全、生态文化、生态生活和生态制度六个方面,因地制宜地制定云浮市生态文明建设的具体任务和措施,将生态文明建设的重点任务项目化、工程化,明确重点工程的内容、资金、进度、责任单位等要求,从经济技术角度论证目标可达性,提出规划落实的保障措施,为努力走出一条符合北部生态发展区协调发展规律的发展道路提供强有力的支撑。

同时,为创建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落实国家、省关于创建的要求,通过编制《云浮市创建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工作报告》《云浮市创建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技术报告》等材料,为申报创建国家生态文明示范市做好充足准备。此外,为营造云浮市创建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的浓厚氛围,需开展云浮市创建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宣传片拍摄、宣传海报、标语设计、倡议书编写等工作,积极引导了广大党员干部、社会各界群众争做生态文明理念的传播者、生态环境保护的参与者和绿色低碳生活的践行者,形成社会合力,助推创建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工作。

 

同时,为创建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落实国家、省关于创建的要求,通过编制《云浮市创建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工作报告》《云浮市创建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技术报告》等材料,为申报创建国家生态文明示范市做好充足准备。此外,为营造云浮市创建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的浓厚氛围,需开展云浮市创建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宣传片拍摄、宣传海报、标语设计、倡议书编写等工作,积极引导了广大党员干部、社会各界群众争做生态文明理念的传播者、生态环境保护的参与者和绿色低碳生活的践行者,形成社会合力,助推创建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工作。 

 

采购包1(云浮市创建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技术服务采购项目)1.主要商务要求

标的提供的时间

 项目服务期限为24个月(合同签订之日起算)。

标的提供的地点

 采购人指定地点

付款方式

 1期:支付比例40%,签订合同后10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总额的40%为首期款;

 

2期:支付比例30%,在完成《云浮市生态文明建设规划(2023-2035年)》《云浮市生态文明建设规划研究报告(2023-2035年)》《云浮市生态文明建设规划图集(2023-2035年)》规划系列成果并正式印发实施后,支付合同总额的30%;

 

3期:支付比例20%,向广东省生态环境厅提交《云浮市创建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工作报告》、《云浮市创建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技术报告》、《云浮市创建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技术分报告》创建材料系列成果并得到公示推荐后,支付合同总额的20%;

 

4期:支付比例10%,生态环境部正式授牌后或售后服务期限结束,支付合同总额的10%; 每笔款项支付时,服务供应商向采购人提供相应金额的正式发票。

验收要求

 1期:项目成果须在合同约定时间内通过采购方组织的专家评审。

履约保证金

 不收取

其他

 

 

其他商务需求 

参数性质

编号

内容明细

内容说明

 

1

报价说明

报价(人民币)须是完成该项目的一切费用总和,包含专题研究、规划文本、成果编制、公众调查、宣传片制作和宣传等费用及其他一切费用。

 

2

质保及售后服务要求

售后服务期限内提供相关咨询、协调和项目审查等技术支持。售后服务内容要求主要包括技术支持、协助开展创建工作等。本项目的售后服务时间为3年或直至获得生态环境部正式授牌,项目的售后服务时间自项目服务期限结束开始计算。

 

3

其他要求

(1)知识产权产权归属: ①本项目成果的著作权、版权、知识产权、专利权、使用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完全属于采购人(署名权除外),采购人完全享有自由处置本项目成果的权利; ②成交人应保证本项目的投标技术、服务或其任何一部分不会产生因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其他知识产权而引起的法律和经济纠纷;如因第三方提出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其他知识产权的侵权之诉,则一切法律责任由成交供应商承担。 (2)负责本项目规划的班子必须健全,人员经验丰富、专业配套;项目负责人必须熟悉和掌握政府规章起草服务的全过程。 (3)熟悉和掌握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等。

 

说明

打“★”号条款为实质性条款,若有任何一条负偏离或不满足则导致投标(响应)无效。
打“▲”号条款为重要参数(如有),若有部分“▲”条款未响应或不满足,将根据评审要求影响其得分,但不作为无效投标(响应)条款。

2.技术标准与要求 

序号

品目名称

标的名称

单位

数量

分项预算单价(元)

分项预算总价(元)

所属行业

技术要求

1

其他专业技术服务

云浮市创建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技术服务采购项目

1.00

3,450,000.00

3,450,000.00

其他未列明行业

详见附表一

 

附表一:云浮市创建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技术服务采购项目

参数性质

序号

具体技术(参数)要求

 

1

(一)工作内容

1、服务范围:规划范围为云浮市辖域范围,总面积7786.64平方公里。

2、服务内容:

(1)编制云浮市生态文明建设规划系列成果

全面分析云浮市生态文明建设现状与进展,评估云浮市生态文明建设的成效与主要环境问题,明确生态文明建设有利条件和制约因素,通过优化生态空间,构建生态经济、生态安全、生态生活、生态文化与生态制度等“1+5”生态文明建设体系,为云浮市生态文明建设工作构建顶层设计,以最新理念、最新要求、最新技术,对生态文明建设进行谋篇布局。

①编制《云浮市生态文明建设规划(2023-2035年)》

综合分析云浮市经济社会发展与生态环境保护特点,包含基础与形势、规划总则、重点任务、保障措施四大部分,重点任务从生态制度、生态安全、生态空间、生态经济、生态生活、生态文化等六大体系,提出生态文明建设重点任务和措施,科学谋划生态文明建设蓝图。

②编制《云浮市生态文明建设规划研究报告(2023-2035年)》

通过开展对云浮生态文明建设全面细致的调查分析,进行生态文明建设SWOT分析,并对生态制度、生态安全、生态空间、生态经济、生态生活、生态文化六大体系进行科学的可达性分析,针对性地提出可落地建设的六大生态文明建设项目重点工程,支撑《云浮市生态文明建设规划(2023-2035年)》,按照规划印发流程,协助规划印发工作。

③绘制《云浮市生态文明建设规划图集(2023-2035年)》

根据《云浮市生态文明建设规划(2023-2035年)》和《云浮市生态文明建设规划研究报告(2023-2035年)》需要,绘制相应的图集。

(2)编制云浮市创建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材料系列成果及公众调查工作

根据收集的云浮市各部门生态文明建设相关资料(2024年创建需收集2021-2023年数据),按照生态环境部最新指标要求,编制云浮市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创建申报材料,协助云浮市开展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创建申报工作。

①编制《云浮市创建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工作报告》

通过收集和梳理各部门(包括生态环境、自然资源、发改、住建、交通、水务、农业、林业等各相关部门)相关资料,总结归纳近年来云浮市在生态制度、生态安全、生态空间、生态经济、生态生活和生态文化六大领域所做的工作,提炼出云浮市生态文明建设工作亮点,形成可推广、可复制的先进经验,同时提出云浮市下一步生态文明建设计划。

②编制《云浮市创建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技术报告》

总结分析云浮市各项指标所涉及到的基础数据,并对每项指标进行逐一测算,评估云浮市各项指标是否达到《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建设指标(修订版)》要求。最终编制完成《云浮市创建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技术报告》、云浮市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36项建设指标的创建技术分报告。

③编制《云浮市创建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技术分报告》及整理证明佐证材料

根据对云浮市创建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36项建设指标的梳理,完成每项指标技术分报告,整理出对应的证明佐证材料。

④编写《云浮市创建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典型事迹材料和摘要》

通过对云浮市近年来生态文明建设工作情况的梳理,筛选出云浮市生态文明建设工作典型事迹和能体现当地生态文明成效和特色的照片,形成典型事迹材料和摘要。

⑤开展公众对云浮市生态文明建设的满意度及参与度调查

通过开展现场调研及随机电子问卷访问的形式,对云浮市公众对市内生态文明建设的满意度及参与度情况进行调查,并编写公众调查报告。

问卷调查人员应涵盖不同年龄、不同学历、不同职业等情况,充分体现代表性。生态文明建设的抽样问卷调查应涉及生态环境质量、生态人居、生态经济发展、生态文明教育、生态文明制度建设等相关领域。城市规模划分标准参照《关于调整城市规模划分标准的通知》(国发〔2014〕51号)执行。依据国家统计局的抽样调查方案,抽样调查在95%的置信度、方差为0.4、抽样误差控制在3%以内的情况下,计算各类规模的城市抽样样本量分别为600人、1000人、1500人、2000人、2500人。

(3)云浮市创建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宣传工作

①制作云浮市创建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宣传片

通过第三方机构开展云浮市生态文明建设宣传片拍摄及制作,制作不少于10分钟的宣传片,用于开展云浮市生态文明建设工作的宣传以及作为云浮市创建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申报材料附件之一。

②协助开展云浮市创建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宣传工作

通过绘制宣传海报、设计宣传标语、编制倡议书,传递生态文明理念,营造云浮市创建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的浓厚氛围。具体的宣传工作任务为制作不少于10分钟的宣传片一部、倡议书一篇、新闻稿不少于十二篇、宣传海报不少于五版、宣传标语不少于四十条,具体的创建宣传工作措施可分为三方面。一是传统媒体宣传。结合创建工作开展的实际情况,积极撰写新闻稿件,联系云浮市广播电视台播放宣传片,初拟于2024年6月至2025年6月期间,每月在云浮市广播电视台晚上18:30黄金时间播放宣传片,共计24次,以及联系云浮日报、云浮融媒等新闻媒体报道创建相关新闻稿件,同时在创建过程中,将创建工作成效发布于广东省生态环境厅主办的《环境》期刊,扎实推进创建宣传工作。二是新媒体平台宣传。通过云浮发布等具有宣传影响力的官方微信公众号推送宣传片以及新闻稿,同时在微信朋友圈、抖音、今日头条、大数据短信等平台进行宣传投放,提升宣传工作的辐射层面。三是广告宣传。在城市高速路出入口设置不少于100平方米的户外广告牌展示云浮市创建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相关的宣传内容,在广场、公园、学校、景区景点、办公楼、写字楼、居民小区、行政村等区域,利用LED屏或宣传海报展示宣传标语、宣传片等宣传素材,其中宣传标语横幅及宣传海报初步拟定为400幅、2000幅,同时向市民派发印有创建内容的环保购物袋、雨伞和小风扇等宣传礼品,共计2000份,开展持续性宣传。

(1)《云浮市生态文明建设规划(2023-2035年)》《云浮市生态文明建设规划研究报告(2023-2035年)》编制服务期限为2个月(合同签订之日起算);

(2)《云浮市创建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工作报告》《云浮市创建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技术报告》《云浮市创建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技术分报告》《云浮市创建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典型事迹材料和摘要》编制服务期限为12个月(合同签订之日起算)。

(3)项目总服务期限为24个月(合同签订之日起算)。

3、服务期限:

(1)《云浮市生态文明建设规划(2023-2035年)》《云浮市生态文明建设规划研究报告(2023-2035年)》编制服务期限为2个月(合同签订之日起算);

(2)《云浮市创建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工作报告》《云浮市创建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技术报告》《云浮市创建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技术分报告》《云浮市创建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典型事迹材料和摘要》编制服务期限为12个月(合同签订之日起算)。

  (3)项目总服务期限为24个月(合同签订之日起算)。

4、人员要求:

为保证项目的顺利进行,服务单位需组织一支具有丰富经验的团队来开展此项目,其中:

(1)本项目的课题组负责人需要有丰富的生态文明建设规划咨询、政策咨询等项目经验;

(2)本项目的服务团队配置须与投标文件中的服务承诺书和服务组织实施方案一致;

(3)服务团队中高级职称不少于2名、中级职称不少于4名、一般专业技术人员不少于4名。

项目组成员之间分工明确,责任到人,同时互相合作,严格按照各项规章制度、工作流程开展工作,项目组随时到场响应。

 

2

(二)项目成果要求

1、基本要求:

成果须符合国家和地方各项政策、法律、法规、规范、条例、标准的要求,符合云浮市委市政府战略部署的要求。具有适度的超前性、可操作性;与其他相关规划相协调。

2、成交人提交的具体成果应包括如下:

(1)规划系列成果:

①《云浮市生态文明建设规划(2023-2035年)》;

  ②《云浮市生态文明建设规划研究报告(2023-2035年)》;

③《云浮市生态文明建设规划图集(2023-2035年)》;

(2)创建材料系列成果:

④《云浮市创建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工作报告》;

⑤《云浮市创建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技术报告》;

⑥《云浮市创建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技术分报告》;

  ⑦《云浮市创建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典型事迹材料和摘要》;

  ⑧《公众对云浮市生态文明建设的满意度及参与度调查报告》;

  (3)宣传工作成果

  ⑨ 云浮市创建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宣传片。

(4)相关附件及资料、数据。

 

3

(三)项目其他要求

1、规范性

规划系列成果及创建材料系列成果应严格遵循生态环境部所发布的《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规划编制指南(试行)》《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管理规程(修订版)》《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建设指标(修订版)》,其他辅助成果亦应遵循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保证数据采集、技术处理、成果编制等规范性。

2、科学性

成交人必须根据科学的理论与方法,采用实地调查方式,建立数据采集标准化作业,保证本项目基础数据完善、详实,提交的成果要准确、可靠,符合云浮市客观实际情况。

3、保密性

成交人应在合同期内,项目服务单位对项目涉及文件、图纸、资料负有保密责任,未经书面同意,不得向委托单位之外的任何其他单位或个人提供;合同终止后,项目服务单位应将所有资料归还采购人。

4、项目组织和人员要求

为使项目顺利进行,成交人必须指派包括两名专职负责的项目负责人。在服务期内,项目负责人、有关技术负责人必须专职负责,以利于项目的稳定运行。在服务期内,成交人承诺的项目负责人和维护的主要人员未经用户同意不得调整,成交人如中途更换本项目相关人员,必须征得用户同意。

说明

打“★”号条款为实质性条款,若有任何一条负偏离或不满足则导致投标无效。
打“▲”号条款为重要技术参数,若有部分“▲”条款未响应或不满足,将导致其响应性评审加重扣分,但不作为无效投标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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