磋商项目技术、服务、商务及其他要求
(注:带“★”的参数需求为实质性要求,供应商必须响应并满足的参数需求,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根据项目实际需求合理设定,并明确具体要求。带“▲”号条款为允许负偏离的参数需求,若未响应或者不满足,将在综合评审中予以扣分处理。)
3.1、采购项目概况
九龙县水利局拟采购九龙县2023年度雅砻江杨房沟水电站2024-2026年度库区漂浮物清理工作项目,本项目为1个包。
3.2、服务内容及服务要求
3.2.1服务内容
采购包1:
采购包预算金额(元): 3,300,000.00
采购包最高限价(元): 3,300,000.00
序号 |
标的名称 |
数量 |
标的金额 (元) |
计量单位 |
所属行业 |
是否涉及核心产品 |
是否涉及采购进口产品 |
是否涉及采购节能产品 |
是否涉及采购环境标志产品 |
1 |
九龙县2023年度雅砻江杨房沟水电站2024-2026年度库区漂浮物清理工作项目 |
1.00 |
3,300,000.00 |
项 |
其他未列明行业 |
否 |
否 |
否 |
否 |
3.2.2服务要求
采购包1:
标的名称:九龙县2023年度雅砻江杨房沟水电站2024-2026年度库区漂浮物清理工作项目
参数性质 |
序号 |
技术参数与性能指标 |
|
1 |
一、项目概述 九龙县水利局拟采购九龙县2023年度雅砻江杨房沟水电站2024-2026年度库区漂浮物清理工作项目,本项目为1个包。 二、服务内容 对九龙县雅砻江杨房沟水电站库区进行漂浮物清理。清理、处置内容包括:水面漂浮的枯木、生活垃圾、动物尸体等。处置方式:按相关要求对清理上岸的漂浮物进行分类和无害化处置。 三、技术、服务要求 (一)服务范围:九龙县雅砻江杨房沟水电站库区 (二)服务要求: 1、时间进度。在签订合同后5 个工作日内必须进场开展清漂工作。本次清漂工作为常态化清理期(2024年-2026年)。 2、安全管理和安全作业要求。成交人必须履行安全主体责任,制定安全管理制度、安全操作规程、安全事故应急预案,落实安全管理人员、材料和设备、资金,加强对工人进行安全教育培训,购置必要保险。安全作业要求: ①在狂风、暴雨等极端天气情况下,为确保安全,不得开展清漂工作,有重大创建活动、重要接待任务等情况应作及时调整和应急管理; ②作业船只管理应符合国家相关管理规定,定期保养,标识明显,非作业时间应安全、规范停靠; ③作业人员配备足够的救生衣、救生圈等安全防护装备; ④确保船舶适航、作业人员适任; ⑤成交人承诺项目实施过程中所有安全责任由成交人自行承担(提供承诺函)。 3、清漂质量要求。腐木烂叶、树木枝干、白色垃圾、动物尸体以及其他影响航行安全、影响电站运行安全、影响水域清洁的漂浮物均需全面清理干净。环境保护要求:成交人必须履行生态环境保护主体责任,漂浮物的清理效果要满足水域环保要求;漂浮物的处置方式按相关要求对清理上岸的漂浮物进行分类和无害化处置。成交人因垃圾处置引起的质疑、投诉或其他纠纷,由成交人承担一切责任。 四、其他要求 1、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需提供拟投入本项目的机械设备及其配员清单。项目实施过程中实际派遣的机械设备及其配员应当包括但不限于投标人清单所列,否则将按“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处理。(提供承诺函) 2、供应商应当深入调查研究,了解场内外作业服务环境,自行协调解决进入服务现场的交通事宜;分析研判项目特点,针对项目重难点提出切实可行的服务方案。(提供承诺函) |
3.2.3人员配置要求
采购包1:
为保障项目质量,需为本项目配备相关人员
3.2.4设施设备要求
采购包1:
为保障项目质量,需为本项目配备设施设备
3.2.5其他要求
采购包1:
无
3.3、商务要求
3.3.1服务期限
采购包1: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023日
3.3.2服务地点
采购包1:
九龙县雅砻江杨房沟水电站库区
3.3.3考核(验收)标准和方法
采购包1:
①每年度的清漂工作完成后,由采购人牵头组织相关部门按国家相关标准和《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需求和履约验收管理的指导意见》(财库[2016]205 号)、磋商文件的质量要求和技术指标、中标人的投标文件及政府采购合同约定标准进行验收。 ②验收结论以购买服务方出具的为主,验收不合格的将不予支付采购资金,并报本项目同级财政部门按照政府采购法律法规给予行政处罚或者以失信行为记入诚信档案。
3.3.4支付方式
采购包1:
分期付款
3.3.5支付约定
采购包1: 付款条件说明: 在合同签订并进场,通过验收且收到供应商提供的发票后 ,达到付款条件起 15 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 10.00%。
采购包1: 付款条件说明: (2024年度)清漂工作结束(2024年12月31日前),通过验收且收到供应商提供的发票后 ,达到付款条件起 15 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 30.00%。
采购包1: 付款条件说明: (2025年度)清漂工作结束(2025年12月31日前),通过验收且供应商提供发票后 ,达到付款条件起 15 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 30.00%。
采购包1: 付款条件说明: (2026年)清漂工作结束(2026年12月31日前,具体以合同签订的服务期截止日为准),通过验收且供应商提供发票后 ,达到付款条件起 15 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 30.00%。
3.3.6违约责任及解决争议的方法
采购包1:
(1)违约责任 ①采购人及供应商双方必须遵守采购合同并执行合同中的各项规定,保证采购合同的正常履行。任何一方违约给对方造成的直接损失均负有赔偿责任,对方均有权视情况要求对方继续履行合同或提出解除合同。 ②如因供应商在履行过程中的疏忽、失职、过错等故意或者过失原因给采购人造成损失或侵害,包括但不限于采购人本身的财产损失、由此而导致的采购人对任何第三方的法律责任等,供应商对此均应承担全部的赔偿责任。 ③如供应商提交的成果达不到相关质量要求或未按采购人时间进度安排完成成果,采购人有权扣除合同支付金额和提出解除合同。 (2)争议解决办法 ①采购人及供应商双方就采购合同所产生的任何争议都应该进行友好协商,协商解决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向项目所在地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②仲裁费应由败诉方承担。 ③在仲裁期间,除正在进行仲裁的部分外,合同其他部分继续执行。
3.4其他要求
(1)报价要求(实质性要求):本项目所报价格包含人工费、各类保险费、加班费、交通费、税费及完成本项目所需的所有费用,采购人不再另行支付其他费用。 (2)若评审得分、最后报价、技术指标得分均相同的,成交候选供应商并列的情况下,由业主确定第一成交候选供应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