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邵东市三个街道除中心城区以外范围的国土空间规划编制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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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档编号:202403150001187867 发布时间:2024-03-15 文档页数:74页 所需下载券:10
邵东市三个街道除中心城区以外范围的国土空间规划编制项目

采购需求

第一节 采购清单一览表

包号

包名称

标的名称

简要技术要求

数量

标的预算(元)

最高限价(元)

节能产品

进口产品

1

邵东市三个街道除中心城区以外范围的国土空间规划编制项目

邵东市三个街道除中心城区以外范围的国土空间规划编制项目

详见技术要求

1项

400000元

354500元

¨

¨

注:1.“包”为最小合同单位。每“包”内容应细化到具体的标的。

2.主要技术要求:详见“技术要求”中的具体技术参数。

3.供应商应在响应文件“分项报价明细表”中按标的名称顺序逐项填写,且每个标的均需按磋商文件规定报价。如有缺项、漏项,其响应无效

 

第二节 技术要求

一、项目概况及编制范围

1、本项目为邵东市三个街道除中心城区以外范围的国土空间规划编制项目,通过国土空间规划编制,项目位于邵东市,结合实际,现对本项目实施采购活动。

2、编制范围:对大禾塘、宋家塘、两市塘三个街道除中心城区以外范围的国土空间规划编制。

3、坐标系统:统一采用2000国家大地坐标系和1985国家高程基准作为空间定位基础。

、规划编制主要内容

(一)国土空间规划要求

1、基础评估分析

对现行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乡镇总体规划等空间性规划实施情况进行评估。分析乡镇发展阶段及未来发展变化的趋势,研判风险和挑战。

2、发展定位目标

1)发展定位。贯彻落实乡村振兴战略,结合省、市国土空间规划成果及县域村庄分类与布局成果,统筹考虑乡镇区位交通、自然资源、历史文化、经济社会、生态保护等因素,按照乡镇特色引导的类型,提出乡镇发展战略,明确发展定位。

2)规划指标。根据乡(镇)总体定位,综合考虑国土空间开发、保护和整治的现状和任务,提出国土空间开发保护的经济社会、底线管控、生活品质、整治修复等方面的要求,提出近远期规划指标。

3、国土空间格局与规划管控

1)总体格局。以区域内地形地貌基本特征为基础,结合市、县“双评价”成果,落实三条控制线,合理构建生态廊道、交通网络、乡(镇)村结构,明晰开发保护区域、轴带以及重要节点,确定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总体格局。

2)落实三条控制线。结合永久基本农田整改补划、生态保护红线评估调整、城镇开发边界模拟划定工作,划定落实永久基本农田、生态保护红线、城镇开发边界。三条控制线应做到边界不交叉、空间不重叠、功能不冲突。

3)用途管制。细分生态、农业、城镇功能分区,明确不同类型空间差别化国土空间用途管制规则,实现全域全类型国土空间用途管制。

4、自然资源保护规划

1)水资源保护。提高水资源保障能力,优化河湖水系格局,统筹河湖岸线及周边土地保护利用,严格落实水源地保护区范围、河湖蓝线和湿地保护线,明确具体管控要求。

2)森林资源保护。优化林地资源布局,严格划定生态公益林、商品林、一般林地范围,明确保护措施。

3)耕地资源保护。根据永久基本农田保护面积划定保护范围,明确永久基本农田、永久基本农田储备区的管控要求,制定耕地保护与占补平衡的实施措施。

4)矿产资源保护。充分考虑区域内矿产资源和合法矿权分布,加强与市县矿产资源规划衔接,科学确定矿产资源合理利用方向和具体措施,统筹考虑矿业发展用地,推动清洁能源、绿色矿山建设等转型升级。

5、村镇体系与村庄引导

结合县域村庄分类与布局方案成果,落实村庄分类引导类型,构建镇村体系等级结构,明确应编制村庄规划的重点村庄布局,提出规划导向。

6、 专项支撑体系

1)产业发展布局。在梳理现状产业发展情况、调查人民发展意愿的基础上,按照主体功能区定位以及乡(镇)自身资源优势,结合上位规划的要求,提出乡(镇)产业布局规划策略,鼓励发展乡(镇)特色产业,增强产业竞争优势。依托乡村地区绿水青山、田园风光、民俗文化等资源,合理规划特色农业全产业链、农村新产业新业态用地布局,推动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

2)综合交通规划。落实上位规划中公路、铁路、机场、港口等重要交通廊道和设施布局控制要求,提出乡(镇)交通发展目标,完善乡(镇)道路网布局,明确主次干路等级、走向、宽度等要求。

3)公共服务设施配套。推动城镇公共服务设施向乡村延伸,统筹公共服务设施资源配置,合理布局科教、文化、体育、医疗、社会福利等公共服务设施,确保城乡公共资源均衡配置。

4)基础设施配套。落实重要市政公用设施廊道和重大邻避设施控制要求,确定各类市政公用设施的建设目标,预测城乡供水、排水、供电、燃气、供热、垃圾处理、通信需求总量,确定各类设施建设标准、规模和重大设施布局。

5)公共安全设施配套。合理规划防洪(排涝)设施、消防设施、应急避难场所等设施布局,明确地质、洪涝等灾害危险区和易发区,落实地质灾害搬迁避让点。

6)历史文化资源保护。明确历史建筑、各级革命文物和历史文物保护单位的保护范围和要求,制定特色风貌保护的重点区域及保护措施,提出对各类历史文化资源保护的管控要求。

7、集中建设区规划

1)规划范围与规模。明确乡镇集中建设区规划范围与建设用地总规模,规划范围应为城镇开发边界内城镇集中建设区范围。

2)用地结构与布局。综合考虑建设现状、经济社会发展、资源禀赋、类型特征,明确用地结构调整方向,合理确定主要用地类型的比例结构。统筹安排居住、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设施、道路与交通设施、绿地与广场、产业等各类用地布局。

3)道路交通系统。优化路网结构,形成乡镇与村组连通,等级结构合理、循环畅通衔接的道路网络。

8、国土综合整治

1)总体格局。从现状本底分析入手,针对存在的问题,构建土地整治及生态修复格局,明确规划期内各区的整治重点。

2)农用地整理。顺应发展现代农业和适度规模经营需要,统筹规划低效林草地和园地整理、农田基础设施建设、现有耕地提质改造等,增加耕地数量,提高耕地质量,改善农田生态。

3)建设用地整理。按照土地节约集约高效利用的要求,统筹布局农房建设、产业发展、公共服务、公益事业、基础设施、生态保护等各项建设用地。

4)生态保护修复。按照山水林田湖草系统治理的要求,明确坑塘水面、沟渠、溪流、湿地等水域湿地修复范围,明确水土流失、防护造林等山体修复范围。结合乡村人居环境整治等,优化调整生态用地布局,保护和恢复乡村生态功能,提高防御自然灾害能力,保持乡村自然景观和农村风貌。

9、近期重点项目计划

按照国土空间规划建设目标与任务,明确到2025年,需要实施的交通、水利、能源、电力、环保、旅游、风貌整治、殡葬等重点建设项目及年度建设计划。

10、规划实施保障

1)组织机制。由市、县级人民政府与乡镇人民政府共同负责规划实施,建立政府负责、部门协同、公众参与、上下联动的工作机制。

2)政策支持。由市、县级人民政府牵头制定相关激励、资金筹措、帮扶政策,保障民生工程及重点项目的推进。

3)宣传引导。充分利用各种媒介向社会公布和宣传乡镇国土空间规划,建立规划宣传和交流互动机制。

4)监督实施。完善社会监督机制,鼓励公众积极参与规划的实施和监督。

(二)村庄规划要求:

1、基础分析

1)现状调查分析。立足本村庄的区位条件、自然资源环境禀赋、历史文化资源条件、人口经济社会、土地利用、生产生活设施、公共交通条件等,对村庄现状情况进行全面的了解与掌握。

2)上位及相关规划分析。对上位规划进行分析解读分析,衔接落实上位规划的约束性控制指标和有关指导管控要求。

2、功能定位与发展目标

落实上位规划要求,保护自然地理格局,确定村庄的功能定位和发展目标。

3、国土空间布局

在上级国土空间规划指引下,对村域内国土空间进行统筹安排,按 “村庄规划用地分类”细化各类空间用途,编制国土空间结构调整表,并制定管制规则。

4、耕地与生态红线保护

落实上位规划耕地保有量、永久基本农田保护面积,落实永久基本农田及储备区划定成果和生态保护红线划定成果,衔接耕地保护国土空间专项规划和耕地保护一张图成果等,明确保护要求和管控措施。

5、住房布局

按照上级国土空间规划确定的建设用地管控要求,依据法律法规相关规定,尊重村民意愿,合理划定宅基地建设范围。

6、产业发展

落实农村产业发展相关政策要求及上位规划产业定位,梳理村庄现状产业发展优势和特色,明确主导产业发展方向,因地制宜发展优势特色产业。

7、公共服务设施

在市域、乡镇域范围内统筹考虑公共服务设施用地布局。根据村庄发展实际需求,合理布局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设施、商业服务业设施等,对有条件的连线连片村庄实现公共服务设施共建共享。

8、基础设施

在市域、乡镇域范围内统筹考虑基础设施用地布局。根据村庄发展实际需求,合理布局基础设施,优先解决生活垃圾和污水处理、卫生改厕等重点问题。对有条件的连线连片村庄实现基础设施共建共享。

9、乡村风貌管控与引导

根据村庄的分类及定位,明确乡村的自然山水、建筑和公共空间风貌的管控要求和引导,规划充分尊重村庄现状环境与自然肌理。

10、生态保护修复和土地综合整治

1)生态保护修复。按照自然保护区管理和湿地保护的相关要求,确保自然保护区生态系统得到有效保护,提高保护区生态系统服务功能。

2)土地综合整治。落实乡镇国土空间规划中明确的全域土地综合整治目标任务、整治区域、整治内容、空间布局等内容。按照“宜农则农、宜建则建、宜留则留、宜整则整”的原则,将整治任务、指标和布局要求落实到具体地块。

11、历史文化保护与自然遗迹保护

遵循真实性与完整性的原则,将乡村振兴与历史文化保护、国土空间保护相结合,在保护整体空间风貌及特色的基础上,明确区域整体保护和活化利用的空间管控要求。村域内历史环境要素包括古树、古庙、古遗址等能体现村落传统特色和典型特征的构筑物和环境要素,它们与民居建筑群共同体现古村的历史风貌,都应该受到合理有效地保护。

12、防灾避险

根据村庄自然地理环境,综合考虑各类灾害及次生灾害(洪涝、干旱、地质灾害、火灾等)的影响,落实相应的专项规划要求。

13、近期建设方案

充分衔接发改、自然资源、生环、住建、交通、水利、农业农村、乡村振兴、林业等部门的专项规划,策划拟定近期(到 2025年)需统筹推进的土地综合整治和生态保护修复、产业发展、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建设、人居环境整治、历史文化保护以及增减挂钩等项目,形成近期建设项目表,明确项目建设内容、项目建设情况、项目规模、资金规模及筹措方式等。

三、编制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2019年);

2、《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2019年);

3、《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2014年);

4、《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2018 年);

5、《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

6、《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办法》;

7、《自然资源部关于开展全域土地综合整治试点工作的通知》(自然资发〔2019〕194 号);

8、《湖南省乡镇国土空间规划编制指南(试行)》;

9、《湖南省全域土地综合整治试点乡镇国土空间规划编制技术指南 (试行)》;

10、《湖南省村庄规划编制工作指南(修订版)》;

11、《湖南省村庄规划编制技术大纲(修订版)》;

12、其他法律、法规、技术规范及相关文件;

、编制原则

(一)国土空间规划

生态优先,绿色发展。

以人为本,完善配置。

用途管制,严保耕地。

全域统筹,综合整治。

因地制宜,彰显特色。

政府主导,公众参与。

承接传导,科学规划。

(二)村庄规划

保护优先,强化管控。

因地制宜,彰显特色。

节约集约,实用管用。

以人为本,开门规划。

、规划成果要求

(一)国土空间规划要求

规划成果包括规划文本、规划图件、规划数据库和规划说明等。规划成果应易于识别、传播、理解和管理,成果形式包括纸质文档和电子成果两种。纸质文档采用A4 幅面竖开本装订,规划图件采用A3 幅面印制并折叠A4 幅面装订。

(二)村庄规划要求

规划成果应易于识别、传播、理解和管理,成果形式包括纸质文档和电子成果两种。若村庄合并编制,则分村出图件,合村出数据库。

 

第三节 商务要求

一、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二、服务期限壹年(具体以省、市相关工作的要求为准)

三、验收要求

1、本项目按照政府采购项目一般程序进行验收。由采购人及相关部门对技术、服务等要求组织对中标人履约的验收,并出具验收意见。

2、项目验收国家有强制性规定的,按国家规定执行。验收费用由中标人承担,验收报告作为申请付款的凭证之一。

3、项目验收不合格,由中标人返工直至合格,有关返工、再行验收,以及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等费用由中标人承担。

付款方式及其他说明

1、付款人:邵东市自然资源局

2、付款方式:完成验收提交成果后一次性付清。

3、本项目采用费用包干方式,包括实施本项目的一切费用,如一旦成交,在项目实施中出现任何遗漏,均由中标人自行负责,采购人不再支付任何费用。

4、后续服务要求

1)自项目开始实施至提交验收合格的正式成果后,须提供与项目相关咨询、协调和项目相关的技术支持和后续服务。

2)对一般情况的轻微技术问题,应保证及时通过电话、E-mail、传真等指导方式解决。采购人认为必要时,须上门提供咨询服务,即派人员到采购人指定地点提供服务,由此产生的一切费用均由中标人承担。

5、供应商或成交供应商在参与本项目的全部过程中,应负责其派出的所有工作人员的人身意外保险并承担人身意外事故引发的责任、损失和所有费用。采购人不承担供应商或成交供应商工作人员因意外所致的任何责任。

6、如中标人工作中有重大过失,邵东市自然资源局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

7、各供应商在投标前,如需踏勘现场,有关费用自理,踏勘期间发生的意外自负。

注:对于上述项目要求,供应商应在响应文件中逐条回应,作出承诺及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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