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需求
第一节 采购清单一览表
包号 |
包名称 |
分项项目名称 (条目号/品目名称) |
数量 |
服务要求 |
备注 |
|
时间 |
地点 |
|||||
1 |
永州市第三人民医院布草洗涤采购项目 |
详见本章第二节技术要求 |
详见本章第二节技术要求 |
详见第二章投标须 知前附表 |
采购人指定地 点 |
|
注:1、“包”为最小合同单位(最小投标单位)。每“包”内容应细化到“品目”(如果分品目的)。
2、投标人必须对一个完整、独立的包进行投标,不得仅对一个包中的部分品目投标,否则投标无效。
第二节技术要求
一、项目概况
1、项目预算:本项目采购预算约为383万元/三年。本预算仅供参考,实际结算金额以各品目中标单价及洗涤数量计算为准。
2、服务期限:叁年,合同一年一签(为保证服务质量,合同一年一签,若服务满意度在90%以下,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不再续签)。
3、服务内容:
永州市第三人民医院院内洗涤消毒及租赁服务,包含被套、床单、枕套、病人裤、病人衣、包类、单类、孔巾类、手术衣、中夹单、治疗巾、大夹单、洗手衣、洗手裤、腹带、大孔、小孔、手术带等所有医用布草类物资的洗涤、下收、下送、缝补、折叠、熨烫和手术室、供应室敷料包布的打包工作等,全天24小时不间断服务。
二、洗涤物品清单及单价控制价
序号 |
品名 |
单位 |
预算(元) |
备注 |
1 |
被套 |
床 |
3.96 |
|
2 |
床单 |
床 |
3.24 |
|
3 |
枕套 |
个 |
1.2 |
|
4 |
病人裤 |
条 |
2.52 |
|
5 |
病人衣 |
件 |
2.52 |
|
6 |
包类(大) |
块 |
1.68 |
|
7 |
包类(小) |
块 |
1.2 |
|
8 |
单类 |
块 |
1.8 |
|
9 |
孔巾类 |
块 |
2.04 |
|
10 |
手术衣 |
件 |
2.88 |
|
11 |
中夹单 |
块 |
1.8 |
|
12 |
治疗巾 |
块 |
1.2 |
|
13 |
大夹单 |
块 |
2.04 |
|
14 |
洗手衣 |
件 |
2.28 |
|
15 |
洗手裤 |
条 |
2.28 |
|
16 |
腹带 |
条 |
1.32 |
|
17 |
大孔 |
块 |
2.04 |
|
18 |
小孔 |
块 |
1.68 |
|
19 |
手术带 |
条 |
1.2 |
|
20 |
小毛巾 |
块 |
0.6 |
不含租赁 |
21 |
工作衣 |
件 |
2.88 |
不含租赁 |
22 |
工作裤 |
条 |
2.88 |
不含租赁 |
23 |
被芯 |
床 |
11.4 |
不含租赁 |
24 |
垫被 |
床 |
11.4 |
不含租赁 |
25 |
枕芯 |
个 |
5.76 |
不含租赁 |
26 |
窗帘 |
副 |
9.12 |
不含租赁 |
备注:
1、本项目采用优惠率进行报价,如投标人投标时报价超过各单项品目价格作无效投标处理。
2、布草洗涤单价包含:指定品种的布料租赁、收发、洗涤、缝补、熨烫、配送、运输、税金等一切费用。
3、采购人未考虑到的物品单价,在实际服务过程中,由采购人参考同类洗涤物单价与中标人协调确定。
4、最终结算=实际数量*中标单价
5、如遇上表未列明的物品,其洗涤单价按双方协商定价。
三、技术和服务要求
(一)管理标准
1、中标方必须严格执行采购人的各项规章制度,服从采购方领导,并制订配套的内部管理制度,严禁出现任何破坏采购方工作秩序的行为。中标方在合同期内若不能严格执行合同,采购方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并取消其承包资格,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中标人负责。
2、中标方负责医院物资洗涤卫生,签订合同时还须与采购方签订洗涤安全卫生责任状。采购方严格执行事故责任追究制度,如在承包期内洗涤发生等重大责任事故,损害员工、病人身体健康,影响采购人声誉,中标方必须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责任和经济损失,采购方有权无条件终止合同。
3、中标人须在采购方规定的时间内自行办理排污许可(含排污许可证)等相关手续。洗涤工作人员属于中标人的员工,由中标方最低配备被服收发员2人,保障每日采购方被服、物品的缝补、收集和配送。此收发工作人员与采购方不存在任何雇佣、委托等劳动关系,同时收发工作人员在工作过程中的安全责任由中标方负责。如用电、用水等不注意安全引起生产事故,或发生意外伤亡事故,中标人承担全部责任和必要的经济补偿,采购人概不承担任何责任。
4、本项目不允许中标人以任何名义和理由进行转包或分包,如有发现,采购方有权单方终止合同,且中标人必须赔偿由此给采购方带来的一切损失。
5、中标方按2007年国家颁布的《洗染业管理办法》、2016年国家颁布的《医院医用织物洗涤消毒技术规范》及《消毒技术规范》执行,如国家已颁布新的管理办法,则按最新的管理办法执行。
(二)洗涤工作质量要求
1、中标方每日必须安排收、送需要洗涤的衣物、布类。员工收送衣物、布类时要规范统一洗涤公司着装,(禁止穿着医院工作服)待人和善,服务意识强,遵守医院的规章制度。
2、衣物、医用织物每天收发一次,并满足科室应急需要,不能影响临床使用。中标方收送人员与院方收发人员当面清点洗涤物品,洗涤物品数目不得弄虚作假,并登记和签名(签收者需签全名),点收清单一式三份,存留使用科室一份,洗涤公司一份,交甲方负责部门一份,作为结算依据。
3、中标方员工凭单送货,清单与实物相符,与院方人员当面点清数量,并双方签名,遇重洗、缝补、丢失应及时告知院方人员;
4、衣物、医用织物整烫平整,折叠规范,方便临床使用。衣物、医用织物洗涤后外观清洁平整,干燥、无污迹、血迹、黄迹、锈迹,无法清洗的污迹事先告之。洗涤物品如未达到质量标准的,应无条件收回返工清洗,不计洗涤费用,并不得影响使用部门工作的正常运行;
5、有颜色的布类应分开清洗,避免发生搭色;
6、严格执行消毒隔离制度,对新生儿医疗织物、有血医疗织物、手术室医疗织物、传染病人医疗织物必须浸泡消毒后分机清洗,严防交叉感染。工作衣裤、值班被服等与病人洗涤品分开洗涤;
7、中标方洗涤衣物、布类的洗涤剂必须符合国家行业标准,如因洗涤产生的衣物、医用织物不达标所引起的纠纷和赔偿及政府罚款由中标人承担。
8、洗涤质量必须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行业相关质量合格标准。
(三)医用织物交接时间、地点、注意事项
1、招投标双方派专人负责污、洁衣物、医用织物每日的交接工作(采购人必须在场,中标人才能收取污衣物、布类),双方共同清点核对数目,并填写衣物布类清洗交接单(三联单),经双方签字以备校查,月底结算以交接单为依据。
2、中标方负责派专职人员(身着工作服、戴工作帽并佩戴胸卡)、专用车辆(全封闭厢式货车)到采购人各病区、科室收取当日的污衣物、医用织物并运至污物交接点,与采购人人员共同进行清点、核对,并填写衣物清洗交接单。
3、中标方应保证按质、按量、按时完成采购人交付洗涤的衣物、织物,不得影响采购人临床使用,特别是手术室等重要部门的织物使用。所有衣物、织物应分检、分类清洗;对明显污染的织物、婴幼儿织物、工作服、值班被等应分批、分机浸泡、消毒、清洗;婴幼儿织物应用无毒、低磷、无刺激性的消毒洗涤剂进行清洗,手术室的专用织物应做区别处理,用不同颜色布袋进行分类包装。
4、经中标方洗涤、熨烫、缝补、折叠及分类(区)打包后的洁净衣物、织物应达到外观整洁、无污渍、无异味、无破损,并在当日送达采购方指定地点(病区、科室)。
5、对于其部位破损的衣物进行缝补,包布类严禁缝补,其它类允许有一个补丁;洗涤过程中若出现衣物纽扣及各种带子有丢失的,中标方应进行免费更换。
6、洗涤物品如发生遗失中标人须照价赔偿。
★7、中标人中标后应按成本价回收原服务单位为本院提供的洗涤物品,在签订合同前将洗涤物品的款项转至采购人账户,再由采购人转至原服务单位,否则为虚假响应,取消中标资格。具体物品单价如下:
序号 |
名称 |
单位 |
数量 |
单价 |
金额 |
1 |
被套 |
床 |
4550 |
107 |
486850 |
2 |
床单 |
床 |
4557 |
97 |
442029 |
3 |
枕套 |
个 |
1730 |
20 |
34600 |
4 |
病人裤 |
条 |
1560 |
44 |
68640 |
5 |
病人衣 |
件 |
1560 |
44 |
68640 |
6 |
包类(大) |
块 |
9580 |
78 |
747240 |
7 |
包类(小) |
块 |
406 |
41 |
16646 |
8 |
大夹单 |
块 |
330 |
136 |
44880 |
9 |
中夹单 |
块 |
213 |
115 |
24495 |
10 |
大孔巾(大单) |
块 |
210 |
176 |
36960 |
11 |
手术衣 |
件 |
1300 |
106 |
137800 |
12 |
治疗巾 |
块 |
1553 |
23 |
35719 |
13 |
中单 |
块 |
1375 |
45 |
61875 |
14 |
洗手衣 |
件 |
1530 |
53 |
81090 |
15 |
洗手裤 |
条 |
1530 |
53 |
81090 |
16 |
手术带 |
条 |
105 |
38 |
3990 |
17 |
腹带 |
条 |
60 |
38 |
2280 |
18 |
介入大孔 |
块 |
150 |
176 |
26400 |
19 |
中孔 |
块 |
97 |
136 |
13192 |
20 |
小孔 |
块 |
75 |
78 |
5850 |
21 |
介入科机罩 |
套 |
135 |
78 |
10530 |
22 |
手术带 |
条 |
55 |
38 |
2090 |
合计 |
|
|
|
|
2432886 |
注:具体数量以双方清点后的实际数量为准,过水后的洗涤物品按单价的8折计算,个别布草单价双方协商确定。
(四)双方责任
1、中标人应严格按照《医院感染管理规范》要求,执行医用洗涤流程,防止交叉感染,保质、保量完成洗涤服务项目。若因中标人提供的医用布草而产生的不良后果,由中标人负全部责任,并承担因此产生的全部经济损失。
2、中标人应有明确的员工岗位职责、操作规程,严格按照洗涤流程,对所有污布类按分检-分类-消毒-浸泡-清洗-烘干-熨烫-缝补-折叠-包装等程序进行严格把关,保证洗涤质量。
3、为防止交叉感染,中标人运送织物的车辆必须收污、送洁分开运送,不得混用。在运送工作结束后,对车辆进行严格消毒。
4、因停水、停电、停气等外部条件因素的影响,造成中标人无法完成洗涤任务的,中标人应负责联系外洗单位进行洗涤,并确保洗涤质量及清洁衣物织物及时送到采购人。如发生额外费用,采购方慨不负责。
5、未经采购人同意,中标人不得将本项目转包或分包,否则视为违约。
6、如遇不可抗拒的外部因素影响,造成中标人无法完成洗涤任务的,双方另行商议解决办法,但中标人要确保采购人医疗抢救所必须织物。
7、双方应严格遵守合同。若中标人未按约定的时间送交衣物织物,或未达到洗涤的质量要求,采购人有权责令中标人限期整改,逾期不整改的,采购人有权单方终止合同,中标人须承担因此引起的法律责任和经济损失。
8、中标人违约,采购人为追索债权而产生的一切费用(包括但不限于仲裁费、律师费等)均由中标人承担。
(五)其它要求
1、如采购人遇到紧急情况,中标人须及时提供备用被服。
2、中标人应自行提供衣物、织物储备库。
3、本章所有内容应在投标文件中承诺响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