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需求
一、项目概况:
1、项目背景:本项目为惠东县公路事务中心普通公路(含国、省、县、乡、村道)路产登记工作服务。根据广东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印发《广东省公路路产登记工作制度》的通知(粤交路函〔2023〕252号),切实做好全省公路路产登记工作,促进公路路产管理制度化、信息化、规范化。
2、采购项目名称:惠东县公路事务中心普通公路(含国、省、县、乡、村道)路产登记采购项目
3、采购项目编号:GDZCZFCG202403001
4、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5、预算金额:1,680,000.00元
项目内容及需求情况(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序号 |
项目名称 |
项目特征描述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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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单 |
一 |
调查采集(含:国、省、县、乡、村道,共3280.438公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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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现有数据指标收集整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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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 |
数据加工处理 |
(1)公路路网平台基础数据库数据提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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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无数据指标采集整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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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 |
公路数据采集与存储含边坡、边沟、桥梁、涵洞、隧道 |
(1)人工上路采集公路基础数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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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 |
采集台班 |
现场资料整理上传存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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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 |
数据加工处理 |
(1)移动采集数据测量内业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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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
档案资料管理服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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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原件整理装订 |
《一路一册》1套,每条道路装订一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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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电子数据存储移交 |
2T基础数据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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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
成果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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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一路一册成果资料打印版装订成册一份,电子存档数据一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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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公路(含国省县乡村)基础数据库、沿线设施库、病害数据库、路面路基库、主要构造物、轨迹、前方景观影像数据、电子地图、卫星地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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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包1(惠东县公路事务中心普通公路(含国、省、县、乡、村道)路产登记采购项目)1.主要商务要求
标的提供的时间 |
国、省道路产登记工期为30日历天,县、乡、道路产登记工期为180日历天,具体服务开始时间以合同签订为准。 |
标的提供的地点 |
采购人指定的地点 |
付款方式 |
1期:支付比例100%,(1)签订合同且进场后5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总价的30%作为预付款;当国、省道登记工作完成验收后,采购人支付项目进度款(含预付款)合同总价的42%,当县、乡、村道登记工作完成验收后,采购人支付合同总价的88%。 (2)完成项目进度100%且成交供应商提供完整的请款资料后十个工作日内支付全额款项。 (3)成交供应商凭以下有效文件与采购人结算: 1)合同; 2)成交供应商开具的正式发票; 3)成交通知书; 4)阶段验收成果表; (4)采购人不承担因财政资金不能及时到位给成交供应商造成的任何损失。 |
验收要求 |
1期:成交供应商按采购人的要求和标准组织维修维护工作,并接受采购人的指导、监督、质量检查和验收。 |
履约保证金 |
不收取 |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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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商务需求
参数性质 |
编号 |
内容明细 |
内容说明 |
★ |
1 |
采购人要求响应供应商响应承诺 |
供应商须承诺: (1)本项目以总价的报价形式进行报价,本项目的服务费用为成交供应商完成本采购项目要求的服务项目工作的一切费用(包括但不限于本项目服务过程的办公费用、交通费、人员工资、社保、保险、福利、管理费、风险费、税费、利润等)。以上所有费用不管是否在响应供应商报价书中单列,均视为响应报价中已包括该费用。 (2)响应供应商的投标报价必须根据本项目的服务内容以及自身的实际情况进行报价,响应报价不得超过最高限价。 (3)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磋商小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和成本清单等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磋商小组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
★ |
2 |
其他 |
响应供应商须承诺具体成果要达到2024年度广东省公路路产登记工作要求,完成八张表的登记工作,详见附件; 表1、公路路产概况 表2、公路基本情况登记表 表3、公路桥梁基本状况登记表 表4、公路涵洞(通道)基本状况登记表 表5、公路隧道基本状况登记表 表6、公路用地基本状况登记表 表7、公路附属设施基本状况登记表(一) 表8、公路附属设施基本状况登记表(二) |
说明 |
打“★”号条款为实质性条款,若有任何一条负偏离或不满足则导致投标(响应)无效。 |
2.技术标准与要求
序号 |
品目名称 |
标的名称 |
单位 |
数量 |
分项预算单价(元) |
分项预算总价(元) |
所属行业 |
技术要求 |
1 |
其他服务 |
惠东县公路事务中心普通公路(含国、省、县、乡、村道)路产登记采购项目 |
项 |
1.00 |
1,680,000.00 |
1,680,000.00 |
其他未列明行业 |
详见附表一 |
附表一:惠东县公路事务中心普通公路(含国、省、县、乡、村道)路产登记采购项目
参数性质 |
序号 |
具体技术(参数)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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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一、服务内容: 1、本项目的采购清单详见本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二章“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2、公路路产服务登记内容: (1)公路,含公路桥梁、公路隧道、公路渡口; (2)公路用地,指从公路两侧边沟(截水沟、坡脚护坡道下同)外缘起不少于1米的区域。已办理不动产登记的以登记范围为界,未办理不动产登记的至少以1米为界;实际征收土地超过上述标准的,其公路用地范围以实际征收土地的范围为准; (3)公路附属设施,包括为保护、养护公路和保障公路安全畅通所设置的公路防护、排水、养护、管理、服务、交通安全渡运、监控、通信、收费等设施、设备以及专用建筑物、构筑物等。 3、公路路产登记工作量 惠东县普通公路通车里程3280.438公里,其中国道103.085公里,省道303.272公里,县道561公里,乡道1163.594公里,村道1149.487公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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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二、项目承包: (1)成交供应商为本项目的服务单位。包人工、包材料、包机械、包质量、包工期、包安全。不允许转包,不允许违法分包。服务单位在分包前,必须得到采购人同意。 (2)成交供应商还需根据登记服务清单等有关资料完成本项目所有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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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三、售后: (1)成交供应商应在合同到期后3个月内安排专人负责售后的管理工作,并确保在接到采购人要求处理有关缺陷事项的通知后24小时内到达采购人指定地点进行沟通,到达现场后随即采取有效措施解决项目遗留的缺陷或其它问题。 (2)合同到期后,成交供应商所在合同段遗留的问题,成交供应商应积极主动地进行处理和解决并承担所有费用。如上述问题特别是与地方有关的遗留问题,成交供应商在采购人规定的期限内不能妥善处理的,采购人有权单独或委托相关单位进行处理,发生的全部费用由成交供应商支付,成交供应商应无条件接受。 |
说明 |
打“★”号条款为实质性条款,若有任何一条负偏离或不满足则导致投标无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