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需求书
本项目所属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
一、项目要求
由提供服务医疗机构为看守所拘留所派遣4名医生和4名护士,为执法办案管理中心派遣3名医生,派驻的医护人员应为执业注册地在成交医疗机构的正式职工,且需具有法定执业资格和5年以上临床工作经验,每日24小时确保至少2名医生和2名护士驻看守所、拘留所为被监管人员提供医疗服务,每日24小时确保至少1名医生入驻执法办案管理中心为被监管人员提供医疗服务。
二、医疗服务内容
被监管人员“五项体检”的鉴诊及基本的健康检查、日常巡诊、发药、疾病治疗、病情评估、专家会诊应急抢救、出所就医绿色通道、协助办理外出住院手续、监所医务室医疗执业许可证审验、换证以及被监管人员半年以上体检等必要的医疗工作。
三、其他事项
1、供应商须为一级及以上综合医疗机构。
2、供应商须依法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能够独立承担医疗法律责任。
3、采购人有权对成交人的医疗管理、医疗服务、医疗设备、药品质量、医疗收费等进行检查,包括建议成交人撤换不适合在看守所、拘留所工作的医务人员。
4、在医疗服务过程中,由于成交人原因造成的医疗事故、医疗差错等责任,由成交人承担。
5、成交人自行发放所属工作人员的工资、福利、劳保用品、奖金等待遇,如发生意外伤残、伤亡事故,成交人承担全部责任和必要的经济补偿,采购人不承担任何经济损失和相关责任。成交人与所聘用的从业人员如发生一切劳务纠纷均与采购人无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