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内容及要求
一、采购标的需实现的功能或者目标,以及为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要求
为认真贯彻落实《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贯彻新发展理念推动旅游高质量发展的意见》《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动旅游高质量发展守护好云南旅游金字招牌的意见》以及《云南文化和旅游强省建设三年行动(2023-2025)》文件精神,推动全省旅游业高质量发展。云南省文化和旅游厅将针对重点A级旅游景区、旅游度假区、旅游休闲街区等旅游品牌进行经济运行监测和管理,建立健全旅游品牌数据管理和分析制度。同时,结合全省老旧A级旅游景区提升改造和度假区转型升级部署要求,对纳入省文旅厅提级推动的重点提升改造项目动态监测建设进展,及时掌握推进情况、给予督促指导。
二、采购标的需执行的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或者其他标准、规范
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省相关法律和规范;符合国家、云南省旅游高质量发展的政策要求和我省老旧A级旅游景区提升改造、度假区转型升级部署要求。
三、采购标的需满足的质量、安全、技术规格、物理特性等要求
1.扩大监测范围,完善旅游景区监测管理名录库及基本信息库
将省内3A级以上旅游景区,旅游度假区(含国家级、省级及滇池国家旅游度假区),旅游休闲街区(含国家级、省级)等授牌旅游品牌纳入监测管理,实时更新补入新评选的有关旅游品牌。收集录入上述旅游品牌的地理位置、四至范围、交通条件、资源类型等基础信息,定期更新维护。
2.健全监测内容,更新旅游景区经济运行监测管理指标体系
以国家A级景区运行管理指标为主要参考依据,围绕旅游景区发展质量,紧扣旅游景区的运营和经济效益、服务质量和社会效益、产业发展等方面,搭建适合我省省情、适应旅游高质量发展新形势、新要求的监测管理指标体系。
3.开展重点旅游景区项目动态监测
对纳入名录库的旅游品牌经营情况实时动态监测。同时,结合我省老旧A级旅游景区提升改造和度假区转型升级部署要求,及时掌握纳入省文旅厅提级推动的重点提升改造项目的建设动态、推进情况。
4.健全旅游景区经济运行监测分析制度和指导运用
实施月度及法定节假日旅游景区核心数据提报、季度旅游景区经济运行简报、半年度和年度旅游景区经济运行分析和评估报告的监测分析、汇报。动态监测分析拟分阶段实施,2024年下半年实施4A级以上景区日报监测,开展重点项目动态填报和月度数据提报;2025年上半年将20%以上3A级景区、度假区及休闲街区补充纳入监测范围,系统化、常态化进行监测和分析,完成年度汇报。
5.加强旅游景区经济运行监测管理工作指导和业务培训
督促指导各州、市适时更新旅游景区监测管理名录库及其基本信息,推动提级管理重点项目实地调研工作。编制《全省旅游景区经济运行监测管理指导手册》。结合全省A级旅游景区、旅游度假区等旅游品牌业务培训工作,开展动态监测管理培训,提高数据填报人员业务水平。
四、采购标的的数量、采购项目交付或者实施的时间和地点
数量:1项
五、项目服务标准、期限
2025年6月底前完成省内旅游景区经济运行监测工作。
六、验收标准
1.质量要求
符合国家、省相关法律和规范;符合国家、云南省旅游业高质量发展的政策要求和我省老旧A级旅游景区提升改造、度假区转型升级部署要求。
2.服务内容
工作成果包括《全省旅游景区经济运行监测日报(含节假日)、月度数据提报》、《2024年全省旅游景区经济运行监测年度分析报告》文本1份。
六、其他技术、服务等要求
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