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榆中县人民检察院物业管理服务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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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档编号:202407180001479911 发布时间:2024-07-18 文档页数:79页 所需下载券:10
榆中县人民检察院物业管理服务项目

榆中县人民检察院物业管理服务要求

一、项目基本情况:

榆中县人民检察院办公楼为独立办公楼,地址:甘肃省榆中县城关镇西环路61号,建筑面积为3969平方米。地上6层,设有院门出入口和办公楼出入口,大楼配备高低压配电室、消防设施、楼内外监控设施、门禁系统、职工食堂等主要设备设施,内部设办公室、大小会议室、档案室、阅览室、荣誉室、活动室、网络机房、办案区等,是一座综合性办公办案楼宇。消控室24小时值班,保安24小时值班并负责对外来人员车辆查询和上访人员进行引导咨询。

二、管理总体要求:

榆中县人民检察院办公办案、技术用房是城市公共基础设施,依照宪法和法律履行法律监督职能,维护国家法制统一和尊严,维护公平正义的司法保障平台。为进一步加强和保障检察院办公大楼的安全、规范性运行,物业管理服务要求高标准、高质量、高效率。

招标人对成交人组建的榆中县人民检察院物业管理机构实行业务归口管理。成交人对物业管理方案、组织架构、人员录用等建立的各项规章制度,在实施前要报告招标人,招标人有审核权。招标人对重要岗位的设置、人员选派和一些重要的管理决策有直接参与权与审批权。在处理特殊突发事件时,招标人对物业管理人员有直接指挥权。

总体要求是“管理无缺陷,服务无盲点”,成交人在管理期间,项目要达到全国物业管理示范大厦标准。确保大型设备完好率100%、业主投诉处理率100%、绿化成活率100%、客户满意率高于95%以上。

三、服务内容及要求:

1.保洁服务

1.1服务范围

(1)榆中县检察院机关大院设备设施及物件的保洁。包括走廊、楼梯、扶手、墙面、地面、地脚线、办公室门、开关、消防箱、标识牌、宣传栏、电梯门、电梯轿厢、地毯、垃圾桶;卫生间门窗、地面、洗脸盆、洗漱镜、污水池、大便器、小便器、隔断;水房管道、阀门、热水器;大厅地面、台阶、扶手、玻璃门、标识牌、办事指示栏、门窗玻璃等。

(2)榆中县检察院机关大院院落、后院停车场、路面、花坛、绿化区的日常清扫保洁;路灯、草坪灯、灯罩的清洁等;风、雨、雪后办公楼踏步防滑、清扫及大型活动后的清洁和垃圾清运。

(3)12309、案管、听证室、办案工作区、大小会议室内部保洁。包括大厅地面、台阶、扶手、玻璃门、标识牌、墙面、地面、地脚线、办公室门、开关、消防箱、宣传栏、卫生间门窗、地面、洗脸盆、洗漱镜、污水池、大便器、小便器。

1.2服务要求

(1)保洁服务范围内地面干净、无杂物、无灰尘,门窗干净、玻璃明亮,楼梯扶手等设施无灰尘,无污迹;每天所有开关、标识牌、暖气罩擦拭不少于2次;每周所有灯具、空调机口、通风口擦拭不少于1次;每周墙面除尘2次;每月天花板除尘1次;每月大理石、瓷砖地面清洗保养、打蜡、抛光不少于2次。走廊、门厅、大堂、电梯厅、楼梯或消防梯地面、接缝、角落、边线等处洁净,地面干净有光泽,无垃圾、杂物、灰尘、污迹、划痕等现象,保持地面材质原貌。门框、窗框、窗台、金属件表面光亮、无灰尘、无污渍、无絮状物。

门框、门边缝部位光亮、无痕迹、无灰尘,门把手干净、无痕迹、定时消毒。楼梯扶手、栏杆、窗台、指示牌保持干净、无灰尘、光亮。窗框、窗台、金属件表面光亮、无灰尘、无污渍、无絮状物。

指示牌、广告牌无灰尘、无污迹、无痕迹,金属件表面光亮,无痕迹。消防栓、消防箱、公共设施保持表面干净,无灰尘、无污渍。

报警器、火警通讯、灭火器表面光亮、无灰尘、无污迹。喷淋盖、烟感器、喇叭无灰尘、无污渍。监控摄像头、门警器表面光亮、无灰尘、无斑点、无絮状物。消防栓外表面光亮、无痕迹、无灰尘,内侧无灰尘、无污迹。

天花板、风口、公共灯具内或外目视无灰尘、无污迹、无蜘蛛网,表面、接缝、角落、边线等处无污渍、无灰尘、无斑点。走廊、楼梯窗玻璃、大堂门厅、电梯厅玻璃保持洁净、光亮、无灰尘、无污迹、无水迹。平台、屋顶无垃圾堆积。服务功能性用房(如会议室、接待室、茶水间)保持干净、整洁、无垃圾。

垃圾收集点周围地面无散落垃圾、无污水、无污迹、无异味、干净整洁。电梯轿厢壁无浮灰;不锈钢表面光亮、无污迹。观光电梯外罩清洁明亮无污物。

停车场、绿地、花台、明沟、地面干净。明沟无杂物,无积水。外围通道地面应保持畅通,无堆放杂物、无积灰、积水、无污迹、油渍、轮胎印,地面应保持原色。各类告示牌、照明灯具、栏杆、立柱、反光镜等表面无积灰、无污垢、无污迹。水池内无漂浮物、无沉积杂物、无青苔、水保持清澈、无异味。绿地、花坛、隔离带周围无杂物、无积水。

设备机房、管道无卫生死角、无垃圾堆积,无灰尘、目视无蜘蛛网、无污渍、无水渍。外墙目视洁净、光亮、无污垢。表面、接缝、角落、边线等处洁净,无污迹、无灰尘、无划痕。

垃圾分类管理,垃圾箱循环保洁;整洁、干净、无异味,灭害措施完善。废弃物收集箱外侧表面光洁、无灰尘。废弃物收集箱内侧干净、无残留物、无异味、定时消毒。废弃物及时收集,不满溢。垃圾桶无满溢、无异味、无污迹。定期对通风口、明沟喷洒药水,安排灭蟑螂、老鼠。

电器设施灯泡、灯管无灰尘。灯罩无灰尘、无污迹。其它装饰件无灰尘、光亮、无污迹。开关、插座、配电箱无灰尘、无污迹。

(2)卫生间必须干净、整洁,无异味,通气通风良好,使用正常。卫生间手纸、洗手液充足保障。公共卫生间厕内、小便器内刷洗干净、喷洒消毒,保持无异味、无污迹、无水渍、无垃圾、无积水,镜面保持光亮,无水迹,面盆无水锈。云石台面无水迹、无皂迹、无毛发,光洁明亮。洁具应表面光洁、明亮、内外侧无污渍、无毛发、无异味、定时消毒。镜子明净、无水渍、无擦痕、镜框边缘无灰尘。废物箱表面无污迹、无灰尘、无异味,定时消毒。外露水管连接处无碱性污垢,管道表面光亮、无灰尘。卫生间内保持空气清新、无异味。

(3)根据季节变化按时清扫,随时保洁。遇雨雪天气时及时清理院内积雪、积水,楼门口及时铺设防滑垫,设置防滑提示牌,确保无积雪、无积水、无杂物、无垃圾堆放。

(4)垃圾日产日清,垃圾场及时清理;院内垃圾桶每天清理1次,保证桶内无垃圾存留,夏季随时清理。

(5)保洁人员要对保洁范围内的所有设施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按程序报修。(6)中标供应商承担保洁人员工资、保险及清洁保洁设备、工具、服装、低值易耗品(拖把、毛巾、纸篓、卫生间手纸、洗手液、洗衣粉等)购置费。

2.收发室服务

2.1服务范围:收发室分解信件和报刊工作。

2.2服务要求:

(1)收发人员必需以认真态度做好收发工作,每月对各类报刊、杂志等分发情况进行一次清点、核对。机要函件、挂号、特快邮件、包裹等要件,要造册登记,无丢失、无差错。

(2)收发人员要严格执行保密纪律,维护收件人的合法权益。严禁私拆他人信件。

3.设备设施维护保养

3.1维护保养范围

(1)榆中县检察院办公办案大楼共1部电梯维护保养。电梯维护保养包括:主机注油和滑沾、控制柜清洁整理;电梯机件润滑;轿顶上所有安全装置,井道内导靴、对重、缓冲器、保险装置、极限开关等安全装置加油、调整;保持导轨润滑、导靴运行正常;厅门、轿门、门绞链、门吊板、门导靴检查并润滑;曳引机钢丝绳张力检查、平衡及清洁。

(2)后院停车场日常停放秩序的管理,安全监控、巡逻、值勤、登记等。

(3)榆中县检察院机关大院水电暖设施的日常维护管理。

(5)化粪池的定期清淘。

(6)承包方承诺的其他服务项目。

3.2维护保养要求

(1)二次供水箱每半年由专业人员清洗2次。值班人员每天都要对自来水泵及水箱进行检查,建立日志。水质检测费用由中标单位承担。

(2)电梯的维修保养服务。负责院内1部电梯的故障维修及日常保养。必须提供24小时故障应急处理。轿厢内风扇、按钮、灯具、紧急呼叫装置使用正常,负责电梯维保期间的年检,每月对电梯进行不少于2次养护。电梯发生故障时,应在30分钟内到达现场进行应急处理。保证办公楼电梯24小时运行,电梯运行平稳,乘座舒适,停层准确。轿厢内、外按钮、灯具等配件保持完好,轿厢整洁;电梯应经有资质的检测机构检验合格,应由专业资质维修保养单位进行定期保养,每年进行安全检测并持有有效的《安全使用许可证》,在有效期内安全运行;应有专业人员对电梯保养进行监督,对电梯运行进行管理,并应做好日常电梯运行的巡检与记录。

(3)公共照明系统:应定期检查维护。同时每天一次巡检,路灯、电梯厅、楼道等公共部位应保持98%以上的亮灯率,如有缺损,应及时更换;每月一次对泛光照明灯具吊灯外观进行检查,保持清洁完好,并保持98%以上的亮灯率;每天一次巡检公共电器柜电器设,遇有故障,应及时处置,保证运行安全、正常。

(4)配电室的日常维护及管理。值班电工要有电工职业证书,熟悉供电系统和配电室各种设备的性能和操作方法,保证安全供电,保证电气设备正常运行。认真填写电气设备值班日值。

(5)给排水系统:应定期对给排水系统进行维护。各种管道阀门完好,仪表显示正确,无跑、冒、滴、漏;定期对污水处理系统全面维护保养,作业人员应有相应的职业资格;系统无明显异味和噪声;每季对楼宇排水总管进行检查,定期对水泵、管道进行除锈油漆;确保水质无污染并符合规定的要求:生活饮用水水质应符合GB5749《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的要求,涉及生活饮用水设施的日常使用管理、清洗消毒人员的健康检查、水质检测的要求参照兰州市相关规定执行;定期对水泵、水质处理和消毒装置及设备控制柜进行保养;如遇供水单位限水、停水,应按规定时间通知办公楼内各单位。

(6)安全防范系统:按规定进行定期检查,保证设施齐全、功能运行正常:中央监控系统中摄像机安装牢固、位置正确、工作正常、整洁;画面分割器工作正常、整洁;录入设备工作正常、整洁;监视器工作正常、图像清晰、色彩良好、整洁;矩阵工作正常、线路整齐、标识清楚;有特殊要求的参照相关规定或行业标准执行。

(7)维护保养人员要定期对维护保养范围内的所有设备设施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按程序报修。

(8)中标单位承担维护保养人员工资、保险及维护保养设备、工具、服装、低值易耗品购置。日常的零星维修材料由甲方提供。

4.绿化服务

4.1绿篱绿化养护服务项目:修剪、施肥、松土、防止防治病虫、浇水。修剪:春秋嫩枝萌发后进行修剪整形。施肥、松土:在开春后入冬前进行松土施肥,施用肥料以有机复合肥为主。

4.2病虫害防治:春季病虫高峰期喷洒保护剂,防治剂视病虫害发生情况适时喷洒,使用品种为无害农药。

4.3室内绿化中标物业公司负责在建筑内各楼层厅、堂、走道、休息区、电梯厅等公共部位;会议室、接待室;办公楼各处入口等位置按甲方要求装饰绿植。中标公司负责负责对花木的养护,保证绿植无黄叶、枯枝、灰尘,同时按甲方要求及时更新绿植,做到绿植符合场馆布展主题和工作氛围。

5.榆中县检察院办公楼门卫及后院保安值班服务

5.1服务范围:榆中县检察院办公楼及后院所有区域。

5.2服务要求

(1)保安人员必须对榆中县检察院后院所有区域进行每天24小时不间断的安全巡查,并有专人值班,切实做好防盗、防火、防水灾、防泄密工作,杜绝一切安全事故发生。

(2)办公楼值班人员值班期间必须统一着工作服,为办事人员提供必要的咨询及引导服务,并做好外来人员登记。

(3)后院保安人员负责榆中县检察院大楼后院所有设备、设施及物品的日常安全看护。

(4)办公楼值班人员负责维护榆中县检察院正常办公秩序,及时制止扰乱榆中县检察院正常办公秩序的行为。杜绝无关人员在榆中县检察院办公楼附近区域内随意进行拍照或摄像。杜绝在榆中县检察院办公楼的墙壁、门、窗、柱上非法涂画及乱写、乱贴。一旦出现,应立即清除,并保持原貌。杜绝流浪及上访人员夜间在榆中县检察院门口外滞留,负责办公楼夜间防盗、防火等安全事项。

(5)负责榆中县检察院大楼防盗监控报警系统及消防器材的管护和安全使用。

6.会议服务

遵守会议室管理制度,严格执行会议服务规程;接受会议任务,根据会议要求作好相应准备。

6.1会前准备:会务服务人员根据会议要求进行会场布置,准备会务设施设备及物品;应确保会议期间各类设备稳定运行,保证供电、照明、空调等设备设施正常使用。

6.2会中服务:会务服务人员引导参会人员入座,确保会议期间的茶水供应并定时续水。

6.3会后整理:会后检查有无遗留物,关闭设备,应及时做好会后清理保洁工作;使用1次保洁1次,未使用的每周保洁1次,保持地面、墙面、墙角与门窗干净光亮,无灰尘,桌椅摆放有序,保持洁净,窗帘挂放整齐,地毯清洁卫生;门窗、风口、天花板目视无尘无污渍,水杯无茶垢等污渍,消毒达到卫生标准。

6.4会务服务人员应着工作服,戴工作牌,注重仪容仪表和礼节礼貌。

6.5涉密会议服务人员应遵守机关保密规定,不得透露涉密内容及相关信息。

7.资料管理

建立并管理本物业项目权属内的物业管理档案,包括但不限于工程图纸、设备使用说明和图纸、维修养护记录、设备运行记录、竣工验收资料以及与本项目相关的其他档案。乙方应在合同终止时,将所有与本项目有关的档案资料移交给甲方。

8.职工食堂服务

做好伙食品种,保证饮食安全,不断改善餐品质量。甲方提供电、水、设备及场地,乙方对主副食及燃气自行采购加工,自负盈亏,收费标准不得高于:早餐3元/人,正餐7元/人。

8.1中标人须负责饭堂所有服务工作。

8.2饭堂服务人员由中标人负责招聘和培训后才能上岗,所有人员均需有健康证,并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体检,制定严格的食堂餐厅管理制度和卫生管理制度。

8.3厨师资格条件:身体合格,胜任劳动强度较大的工作,遵纪守法,没有违法犯罪,具有国家规定的上岗资格。主厨负责饭堂膳食计划管理工作。

8.4厨工资格条件:身体合格,胜任劳动强度较大的工作,工作勤快、态度热情、性格温柔,无不良嗜好,遵纪守法,没有违法犯罪纪录。

8.5就餐人数约为60人。供餐服务原则上为星期一至星期五,具体以采购人实际需要为准。

8.6保障饮食卫生,负责餐厅厨具餐具清洁。

8.7饭堂的食材及用品采购工作由中标人负责。中标人应严格按照(甘肃省食品卫生管理实施办法)的规定供膳和管理,确保所供食品的质量与卫生,如发生食品中毒或检查卫生不合格的,经卫生监督机关验证,确属中标人原因,其责任全部由中标人负担。

8.8中标人饭堂工作人员须持有效健康证及合法居住证复印件交采购人主管部门备案。

8.9厨房潲水、隔油池、运水烟罩清理由中标人负责处理,厨房人员的劳保用品由中标人负责;饭堂的纸巾、牙签、洗洁精、消毒剂等洗消用品由中标人负责材料采购。

8.10如遇节假日须中标人提供用餐服务,中标人必须按照采购人要求提供服务。

8.11需有应急处理方案,如遇临时停水、停电、火灾、食物中毒等,应采取及时、有效的措施,确保供餐正常。

四、服务期限。

本项目服务期限为一年。

五、其他有关规定:

1.特色服务

入室维修、入室保洁及乙方承诺提供的其它服务。业主提出的其它临时物业服务工作,乙方要积极予以协助而不另外增加费用。

2.乙方服务内容中不包含大楼外立面、会议室会标、鲜花等费用。

3.人员管理

为保证服务项目的质量,乙方应向甲方提供参加项目服务人员信息,包括项目管理人员、服务人员的详细简历、职位、文化水平等。电工、水暖工、保安(秩序维护)等特殊岗位人员必须按照国家、地区以及行业要求具备相应的职业资格或上岗证书。本项目人员配备不得低于如下要求:项目经理1人;保洁员1人;

安保人员2人;绿化兼维修1人;主厨1人;配菜1人;理发师1人;会服兼收发1人。

乙方应按甲方对水电暖等设施维护重要岗位提出的有关形象、素质和技能等方面要求,选择符合甲方服务需要的服务人员。对不满足服务标准要求或影响项目进度、服务成果质量的,甲方有权要求更换。情况严重的,甲方有权追究乙方的责任。

4.在不影响服务质量的前提下,服务人员配备以满足甲方的服务需要为准,由乙方自行招聘、管理,并承担相应的劳务责任;无论何种原因导致人员离职,乙方均应在24小时内派遣满足本合同约定及甲方其他相关要求的工作人员到岗开展工作。

5.其他有关事项。甲方只提供物业管理机构办公室和秩序维护工作值班室。从业人员用餐由乙方自行解决。物业开办所需办公设备、服务用品和项目公共区域的低质易耗品,均由乙方承担。乙方在做好工作的同时,有责任向业主提供合理化建议,以提高管理效率和服务质量。

6.安保人员根据国家现行有关要求及服务标准提供。

7.顾客满意

物业管理服务机构应进行顾客意见征询,征询项目包括:顾客服务、房屋和设施设备运行维护服务、办公楼秩序维护和安全服务、环境保洁服务等方面。还可采取电话联系、走访、恳谈会、问卷调查、联谊活动、顾客联系函、顾客满意度测评等多种形式,与顾客保持联系,征求顾客意见。意见征询中发现的问题,应及时整改,并对整改结果进行回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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