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需求
一、项目概况:
采购两家供应商为东莞市石龙镇人民政府大院饭堂提供早餐、中餐及晚餐食材,服务期为二年。
附件:《资格条件承诺函》
资格条件承诺函
我方(供应商名称)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第(二)项、第(三)项、第(四)项、第(五)项规定条件,具体包括:
1.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2.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3.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我方对上述承诺的真实性负责,在评审环节结束后,自愿接受采购单位(采购代理机构)的检查核验,配合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证明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规定的供应商基本资格条件。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特此承诺。
供应商名称(公章)
日期:
采购包1(东莞市石龙镇人民政府大院饭堂食材供货资格服务采购项目)1.主要商务要求
标的提供的时间 |
★签订合同生效之日起二年。 |
标的提供的地点 |
采购人指定的地点。 |
付款方式 |
1期:支付比例100%,★1.货款按月进行结算,食材配送费用=采购人核定确认的供货基准价格*(1-中标优惠率)*实际采购量。2.按当月实际采购量结算,中标人需提供每日的配送清单。3.中标人每月5号前根据上月的收货凭证与采购人对上月货款进行确认,并向采购人开具相应数额的含税发票。采购人收到中标人的有效发票后,45天内以转账付款方式结算。4.收款方、发票的销售方、合同乙方均必须与中标人名称一致。5.因特殊原因需要提早或延迟结算的,经采购人和中标人双方协商一致后,按另定的结算期限执行。 如项目发生合同融资,采购人应当将合同款项支付到合同约定收款账户。 |
验收要求 |
1期:中标人所供应的货品必须符合国家和东莞市的相关安全质量标准、卫生 标准等,同时符合采购人的使用要求,包括但不限于各分包所列的货品质量要 求。中标人在接受订单时须确认采购人对货品的使用要求,对于不符合采购人 要求的货品,采购人有权拒收或要求更换。 |
履约保证金 |
不收取 |
其他 |
合同条款,投标人实质响应合同各条款。 |
其他商务需求
参数性质 |
编号 |
内容明细 |
内容说明 |
★ |
1 |
报价方式 |
1.本项目采用投标优惠率方式进行报价; 1.1采购人参考当前时段东莞市发展和改革局公布同期“广东省菜篮子价格监测表”中最新一期的“东莞市菜篮子价格监测表”的价格,若“广 东省菜篮子价格监测表”无采购人所需的货品,则采购人将对邻近市场(龙升市场、石龙富升商贸市场、细村市场)的市场零售价(精品零售价)进行抽样调查,对比相同品种的市场平均价格(则基准价=市场平均价=3个市场抽样价格之和÷3)。(东莞市发展和改革局官网:https://dgdp.dg.gov.cn/) 1.2临时委托采购:中标人必须按照采购人急需餐料物资品种、数量、送货时间、地点等在2小时内进行供货,若急需餐料物资不在供货物资清单表上,其供货价格采购人在2个工作日内给予复核。 2.定价周期 2.1 A类(粮油干货类)价格每月更新一次,中标人每月28日前提交下个月报价给采购人审核; 2.2 B类(肉类)每半月更新一次,中标人每月13日前提交下半月报价给采购人审核,每月28日前提交下个月上半月报价给采购人审核; 2.3 C类(蔬果类)价格每半月更新一次,中标人每月13日前提交下半月报价给采购人审核,每月28日前提交下个月上半月报价给采购人审核。 |
★ |
2 |
报价要求 |
1.报价以优惠率报价,人民币进行结算; 2.本采购项目为总价承包项目,包括投标人为完成采购项目所需的一切成本、费用、人工费、税金和利润及合同实施过程中承担合同责任履行合同义务所需的一切费用(包括可预见和 不可预见费用; 3.投标人应对采购范围的全部服务报价。 |
说明 |
打“★”号条款为实质性条款,若有任何一条负偏离或不满足则导致投标(响应)无效。 |
2.技术标准与要求
序号 |
品目名称 |
标的名称 |
单位 |
数量 |
分项预算单价(元) |
分项预算总价(元) |
权重% |
所属行业 |
技术要求 |
1 |
其他服务 |
东莞市石龙镇人民政府大院饭堂食材供货资格服务采购项目 |
项 |
1.00 |
8,000,000.00 |
8,000,000.00 |
100.0 |
批发业 |
详见附表一 |
备注:最终综合总报价=(各产品报价×各项产品权重)的相加值
附表一:东莞市石龙镇人民政府大院饭堂食材供货资格服务采购项目
参数性质 |
序号 |
具体技术(参数)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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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一、项目概况 为了做好食堂规范管理工作,确保食品安全、卫生,东莞市石龙镇人民政府拟对食品原材料等配送的供货资格进行招标。 本项目配送地点为东莞市石龙镇政府食堂。 二、配送情况 具体配送数量以实际发生的数量为准,采购人不承诺在服务期内中标人实际采购品类,不承诺在服务期内的实际采购数量。投标人为采购人提供配送的品种包括:肉类(猪肉类、牛肉类、冻品类、禽类、腊味类、咸水鱼类、海水鱼和海鲜类、淡水鱼类)、调配料、腌菜、干货及蛋品、蔬菜类、水果及食用菌类、点心、豆制品、面食类、粉面、大米类及食用油类等。 三、具体要求 (一)采购内容 本项目主要是为东莞市石龙镇政府食堂提供食材配送服务,投标人根据自身能力进行投标,供货内容如下: A类:粮油干货类──大米、食用油、调味品、干货、杂货、副食品、米粉面粉类等食品材料;
B类:肉类──新鲜猪肉、牛肉、羊肉、水产品、三鸟、零星冻品副食品类等食品材料;
C类:蔬果类──蔬菜、菇菌等食品材料。
注:1、投标人必须同时对以上三个类别的全部食品材料进行投标,否则其投标将被拒绝。2、以上需求品种包含但不限于明细表中所列的品种;未列入食品材料明细表内又需要购买的货品,其单价由双方以定价原则确定供货价格。 (二)就餐人数 东莞市石龙镇政府食堂工作日用餐人数约200人/日。 (三)供货地点 东莞市石龙镇政府食堂。 (四)考核管理 1.中标人按照采购人提出的物品订货清单,不论数量多少,必须保证在规定的时间、地点送货。 2.中标人对采购人提出的临时性服务要求应按采购人要求按时、按质、按量将货品送到指定地点。 3.中标人提供的货品必须符合国家食品卫生法规相关标准,保质、保量,不合格的货品,中标人必须包退包换。 4.中标人提供的货品必须出示真实有效的检验合格报告。 4.1 粮油、干货、副食品、粉、面类等餐料按采购人要求定期提供有效检验合格报告; 4.2 凡国家有明文规定的必须提供产品检验报告交饭堂存档,符合国家朔源制度规定。 5.中标人每次送货应有相应的送货清单(盖有中标人的有效公章),且必须提供合法的进货单据。 6.中标人提供的货品导致采购人有任何食物安全事件出现,由中标人承担全部责任及赔偿采购人一切损失,采购人保留法律追究权利。 7.中标人应按照采购人指定时间内对下月供货价格进行签字确认。 8.中标人的供货价应包含货品交给采购人之前的一切费用,包括运输费、储存费等,并承担送货途中的一切风险。 9.未列入物资明细表内又需要购买的货品,其单价由双方以本用户需求书规定的定价原则确定供货价格。 10.中标人进入采购人范围内必须遵守采购人有关规定,不得影响采购人的正常工作,由于中标人的过失造成采购人直接经济损失则要负全部责任及赔偿采购人一切损失。 11.中标人须提供以往交易记录。 13.中标人须有固定分割肉加工场所,具备空调作业环境,配套设备设施齐全,有相应加工作业流程及相关管理制度。 14.中标人须为采购人提供一份采购人为受益人、额度为¥100.00万元的保险(食品安全责任险),保险承保期限不短于二年。 (五)验收标准 A类(粮油干货类) 1.粮食大米类 1.1 由正规厂家出厂、颜色品质纯正,米粒形均匀、整齐、重量大没有碎米和爆腰。 1.2 有清香味和光泽,无米糠和其它杂质、无虫害、无异味、无霉味,用手摸时滑爽、干燥。 1.3 符合食品卫生标准,无毒、无污染。 2.食用油类 2.1 由正规厂家生产的植物油,非转基因类。 2.2 色泽纯正,透明度好。 3.、调味品类 3.1 由正规厂家生产、颜色品质纯正。 4.干货、杂货、副食品类 4.1 必须选用符合国家食品卫生法规相关标准的商品,选用无毒、无害、无污染、可朔源的食品。掺假、掺杂食品坚决不能使用。 4.2 副食品等级标准要相符,其包装盒或标签上须注明食品名称、生产厂家、厂址、生产日期、食品的主要原料成份和食品保质期等信息,注明不详或没有注明的商品不予验收。 4.3 副食品表面外观新鲜、完整,无霉变异味,无砂粒杂质,无虫尸鼠粪等不洁卫生问题。 5.米粉面粉类 5.1 米粉面粉类及其制品颜色品质要纯正,不掺假、掺杂。 5.2 符合食品卫生标准,粉质细腻干爽无异物、无毒、无污染。 5.3 制成品不能出现异味、霉变结块、虫尸鼠粪等不洁的卫生问题。 上述货品必须符合国家食品卫生法规相关标准,符合采购人使用要求,货品必须保证有三分之二以上保质期(如货品有保质期)。 B类(肉类) 1.猪肉类 1.1 具有当天卫生监督部门发放的“动物检疫合格证明”,肉体印有检疫章。 1.2 表皮干爽、肌体结实、肉质紧密、肉色淡红新鲜,肥肉洁白而细腻。 1.3 外观检测无异味、无寄生虫、无粘液、无渗出液体、指压反弹迅速、具有猪肉自然气味。 1.4 运输设备具备恒温保鲜(5度),存放容器保持清洁卫生,包装合理且材料无污染。 2.牛肉类 2.1 具有当天卫生监督部门发放的“动物检疫合格证明”,外观检测新鲜肉质柔软有光泽、无腐臭变质异味、无寄生虫、无粘液、无渗出液体。 2.2 牛肉色泽棕红,脂肪呈淡黄色或深黄色,肉质坚硬,弹性足。 2.3运输设备具备恒温保鲜(5度),存放容器保持清洁卫生,包装合理且材料无污染。 3.羊肉类 3.1 具有当天卫生监督部门发放的“动物检疫合格证明”。 3.2 羊肉色泽暗红,纤维细而软,肌间少脂肪。 3.3运输设备具备恒温保鲜(5度),存放容器保持清洁卫生,包装合理且材料无污染。 4.水产品类 4.1 必须鲜活。 4.2 鲜鱼鳞片完整,有光泽无脱落,鳃口紧闭,眼球光亮透明,鱼鳃鲜红,鳍尾完整,确保新鲜。 4.3 身体饱满结实,无腐烂异味,肉质紧密有弹性,无离骨脱刺现象。 4.4 来源可靠放心,无毒、无害、无污染。 5.三鸟类(屠杀好的) ①具有当天卫生监督部门发放的“动物检疫合格证明”。 ②肉质新鲜柔软有光泽,质地紧密,脂肪呈白色或淡黄色,肉质细腻、无腐烂异味, 肉体结实,内脏清掏干净,肉质弹性足无明显渗出液体,总体无粘液。 ③运输设备具备恒温保鲜(5度),存放容器保持清洁卫生,包装合理,来源可靠放心,无毒、无害、无污染。 6.零星冻品副食品类 6.1 必须选用符合国家食品卫生法规相关标准的商品,选用无毒、无害、无污染、可朔源的副食品。掺假、掺杂副食品坚决不能使用。 6.2 食品等级标准要相符,其包装盒或标签上须注明食品名称,生产厂家、厂址、生产日期、食品的主要原料成份和食品保质期等信息,注明不详或没有注明的商品不予验收。 6.3 冻肉类产品中间不能有过多冰块,重量必须和包装箱上标明的重量一致。 6.4 奶制品色泽乳白,口味鲜香,包装完整,无破损,验收每批在保质期二分之一以上,符合国家规定的质量卫生标准。 C类:蔬果类 1.应保持较好的色泽和新鲜度。 2.符合国家食品卫生标准,蔬菜不得有黄叶;不得腐烂和泥沙等现象。 3.无公害、农药残留不得超标,提供农药残留检测证明。 四、其他 1、采购文件未尽事宜,将在合同签订或项目执行过程中双方协商确定,供应商须无条件满足采购单位的合理要求。 2、本项目服务期3年,按单双月轮流供应食材,即一家中标供应商负责单月食材配送,一家中标供应商负责双月食材配送。中标后由采购人安排两家中标供应商单双月分配情况。 3、投标人须具备良好的质量管理体系、食品安全管理体系、环境管理体系、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HACCP危害分析与关键控制点体系、诚信管理体系、供应链管理体系、商品售后服务评价体系。 4、投标人须为本项目配备冷链车或厢式运输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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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打“★”号条款为实质性条款,若有任何一条负偏离或不满足则导致投标无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