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需求
一、项目概况:
一、有关说明:
(一)响应供应商须对本项目的采购标的进行整体投标,任何只对本项目采购标的其中一部分内容、数量进行的投标都被视为无效投标。
(二)采购项目一览表
序号 |
采购标的 |
数量 (单位) |
最高限价 (人民币 元) |
1 |
委托第三方机构协助开展花城社区“绣花”行动分类检查和推进落实“门前三包”责任制常态检查 |
1项 |
3,760,000.00 |
二、项目基本概况
采购包1(委托第三方机构协助开展花城社区“绣花”行动分类检查和推进落实“门前三包”责任制常态检查)
(一)服务范围:广州市。
(二)服务要求:按照本项目采购文件“第二章 采购需求”中“附表一”的要求为采购人提供服务。
(三)服务时间(履行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
(四)服务标准:按照《广州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规定》《城市容貌规范》(DB4401/T 51-2020)、《广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市容环境卫生责任区管理工作的通告》《广州城市品质提升工作实施方案(2023—2025年)》《广州市“门前三包”各方行动计划(2024—2026年)》《广州市加强城市管理“社区绣花”行动计划(2024-2026年)》相关标准提供服务。
附件1:《响应供应商资格声明函》参考格式
响应供应商资格声明函
采联国际招标采购集团有限公司:
关于贵公司 年 月 日发布委托第三方机构协助开展花城社区“绣花”行动分类检查和推进落实“门前三包”责任制常态检查(项目编号:CLF0124GZ04ZC37)的磋商公告,本单位愿意参加磋商,并声明:
一、本单位具备以下条件:
(一)具有健全的内部治理结构、财务会计和资产管理制度,具有良好的社会和商业信誉;
(二)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的良好记录;
(三)不属于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或使用事业编制且由财政拨款保障的群团组织;
(四)具备提供服务所必需的设施、人员和专业技术能力;
(五)本单位(如前三年内有名称变更的,含变更前名称)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具备《政府购买服务管理办法》第六条、《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的指导意见》第三点第(二)项规定的条件。
三、本单位没有为采购项目同一合同项下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
四、我方承诺如与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其他供应商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情形,同意按响应无效处理。
本单位承诺在本次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中,如有违法、违规、弄虚作假行为,所造成的损失、不良后果及法律责任,一律由我单位承担。
特此声明!
说明:
1.本声明函如有虚假或与事实不符的,作无效投标处理。
响应供应商名称(单位盖公章):
单位地址:
日期:
附件2:《中小企业声明函》参考格式
中小企业声明函(服务)
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广州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的委托第三方机构协助开展花城社区“绣花”行动分类检查和推进落实“门前三包”责任制常态检查采购活动,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
1.委托第三方机构协助开展花城社区“绣花”行动分类检查和推进落实“门前三包”责任制常态检查,属于其他未列明行业;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 人,营业.收入为 万元,资产.总额为 万元,属于(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
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企业名称(盖章):
日期:
温馨提示:
1、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
2、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按国家有关规定随中标/成交结果公开中标/成交人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供应商提供声明函内容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国家有关规定追究相应责任。
3、供应商应当根据采购文件中明确的采购标的所属行业,作为填写本声明函相应采购标的所属行业及判断承接企业是否属于中小企业的依据。
4、投标人可根据《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判断承建(承接)企业属于大型、中型、小型还是微型企业。
采购包1(委托第三方机构协助开展花城社区“绣花”行动分类检查和推进落实“门前三包”责任制常态检查)1.主要商务要求
标的提供的时间 |
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 |
标的提供的地点 |
广州市内采购人指定地点。 |
付款方式 |
1期:支付比例40%,双方签订合同且成交供应商提供等额发票后5个工作日内,预付合同总额的40%。 2期:支付比例30%,提交2024年协助开展广州市加强城市管理“社区绣花”行动分类检查和城市品质提升重点范围的镇(街)“门前三包”长效落实成效检查情况说明,且成交供应商提供等额发票后5个工作日内办理支付手续,支付合同总额的30%。 3期:支付比例30%,提交协助开展广州市加强城市管理“社区绣花”行动分类检查和全市177个镇(街)推进落实“门前三包”责任制常态检查总体情况说明,且成交供应商提供等额发票后5个工作日内办理支付手续,支付合同总额的30%。 (1)每次按合同支付款项前,成交供应商应向采购人提供与支付金额相符的有效发票,且收款方、出具发票方、合同乙方均必须与成交供应商名称一致; (2)违约责任:采购人逾期支付合同款项的,除应当支付合同款项外,还应当每日按合同总价的1‰向成交供应商偿付违约金,但因成交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及时支付的除外。 (3)付款方式:采用银行转账、支票、银行汇票、电汇等形式。 如项目发生合同融资,采购人应当将合同款项支付到合同约定收款账户。 |
验收要求 |
1期:(一)按照采购人要求,逐月提交培育提升、巩固提升、常态提升社区容貌秩序常态化管理和城市品质提升重点范围的镇(街)“门前三包”长效落实成效的检查情况,以及前期检查发现问题整改情况“回头看”跟踪复检结果。 (二)按照采购人要求,提交177个镇(街)“门前三包”长效落实成效的季度检查情况,以及前期发现问题整改情况“回头看”跟踪复检结果。 (三)按照采购人要求,提交2024年协助开展广州市加强城市管理“社区绣花”行动分类检查和城市品质提升重点范围的镇(街)“门前三包”长效落实成效检查情况说明。 (四)按照采购人要求,提交协助开展广州市加强城市管理“社区绣花”行动分类检查和全市177个镇(街)推进落实“门前三包”责任制常态检查总体情况说明。 |
履约保证金 |
不收取 |
其他 |
其他,(1)成交供应商同意采购方以任何形式对其响应文件内容及采购方认为有必要的相关资料的真实性和有效性进行审查、验证。 (2)响应文件附件,成交供应商应将磋商公告中公布的“附件”内容填写好相关信息后附在响应文件中(如有)。 |
2.技术标准与要求
序号 |
品目名称 |
标的名称 |
单位 |
数量 |
分项预算单价(元) |
分项预算总价(元) |
所属行业 |
技术要求 |
1 |
市容管理服务 |
委托第三方机构协助开展花城社区“绣花”行动分类检查和推进落实“门前三包”责任制常态检查 |
项 |
1.00 |
3,760,000.00 |
3,760,000.00 |
其他未列明行业 |
详见附表一 |
附表一:委托第三方机构协助开展花城社区“绣花”行动分类检查和推进落实“门前三包”责任制常态检查
参数性质 |
序号 |
具体技术(参数)要求 |
|
1 |
一、项目概况 根据《广州城市品质提升工作实施方案(2023—2025年)》《广州市加强城市管理“社区绣花”行动计划(2024-2026年)》《广州市“门前三包”各方行动计划(2024—2026年)》,2024年起,在全市开展加强城市管理“社区绣花”行动和“门前三包”各方行动(以下简称“两大行动”),持续提升城市容貌品质、优化营商环境。为推动“两大行动”取得实效,采购人拟委托第三方机构协助对全市1687个社区(2023年底统计数据)开展容貌秩序管理分类检查,对全市177个镇(街)“门前三包”长效落实成效开展常态检查,积极助力广州实现老城市新活力、“四个出新出彩”“活力湾区,新彩广州”。 二、服务内容 (一)协助采购人从合同签订当月起每月对2024年培育提升社区容貌秩序常态化管理、城市品质提升重点范围的镇(街)“门前三包”长效落实成效进行检查,并对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进行“回头看”跟踪复检。 (二)协助采购人从2月起每月对2025年培育提升社区容貌秩序常态化管理、城市品质提升重点范围的镇(街)“门前三包”长效落实成效进行检查,并对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进行“回头看”跟踪复检。 (三)协助采购人每月抽取不少于3个巩固提升社区和不少于12个常态提升社区进行容貌秩序常态化管理检查,并对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进行“回头看”跟踪复检。 (四)协助采购人每季度对全市177个镇(街)“门前三包”长效落实成效进行检查,并对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进行“回头看”跟踪复检。 (五)协助采购人开展“两大行动”年度检查、工作调研等,并承担发生的全部费用(包含但不限于聘请专家、用车、误餐等费用)。 (六)协助采购人完成其它相关临时工作任务。 上述(一)至(四)项服务内容的检查对象和检查标准由采购人提供。 三、其他要求 (一)为本项目配备不少于30人的工作团队。 (二)不得随意调整项目人员,如确需调整的,应报请采购人同意。 (三)为本项目配备不少于8台能够在项目所在地正常行驶的车辆(车辆为响应供应商自有的,需提供车辆图片和车辆购置发票复印件,且发票上购货单位(人)与响应供应商名称或者响应供应商法定代表人一致;车辆为响应供应商租赁的,须提供车辆图片、有效的租赁合同复印件和出租方的车辆购置发票复印件,如租赁期未覆盖本项目服务期的,还需承诺租赁至本项目合同结束(投标时提交承诺函))。 (四)配备相应的摄影摄像器材、电脑及打印机等设备。 (五)供应商服务团队人员应遵守安全操作规章制度,若服务团队人员发生工伤、人身损害、财产损失等事宜,由成交供应商自行负责,与采购人无关。服务供应商导致采购人人员或第三人人身、财产损失的,由服务供应商负责,与采购人无关。 四、主要执行标准 (一)《广州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规定》 (二)《城市容貌规范》(DB4401/T 51-2020) (三)《广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市容环境卫生责任区管理工作的通告》 (四)《广州城市品质提升工作实施方案(2023—2025年)》 (五)《广州市“门前三包”各方行动计划(2024—2026年)》 (六)《广州市加强城市管理“社区绣花”行动计划(2024-2026年)》 |
|
2 |
五、项目相关要求 (一)质量要求 本项目对服务质量要求较高,供应商应有完善的质量管理制度,为本项目的质量和履约提供制度保障,以确保项目质量和服务目标的实现。针对本项目整体工作,需有明确的质量管理目标,需提供可行的质量管理方案,建立完整的质量保证体系,形成对应的质量保证机制,并提出具体的质量保证措施和质量保障承诺内容,确保项目成果达到相关标准要求。 (二)保密要求 1.项目实施过程中须严格遵守采购人相关信息安全及保密要求,并对项目实施过程中所涉及的敏感信息、项目成果等内容和相关事务保密,严格遵守采购人的相关保密规定; 2.制定项目实施过程资料与成果储存安全保密措施和安全管理方案; 3.项目履约结束后,应将本项目所有资料移交给采购人。 (三)服务响应时效要求:对于采购人发出的项目服务通知,供应商服务团队应在60分钟内(含)响应并提供服务。 (四)项目其他相关要求:响应供应商需具有开展本项目同类工作经验,需为本项目配备一名项目负责人和专业的服务团队,项目负责人需具有不低于1年的相关行业从业经验,服务团队应具有开展本项目服务工作相关的统计、计算机、环境监测等相关专业背景的人员。 (五)技术保障要求:供应商需为本项目提供技术支持、跟踪服务和后续服务保障,如通过对巡检人员、巡检车辆轨迹跟踪等方式保障数据来源的准确性,通过相关功能平台或软件系统进行巡检数据及图片资料的拍照上传、后台审核、自动识别、复核、分析、反馈等,在提升数据的精准度的基础上建立数据分析模型,更直观的展现巡检成果,通过对巡检情况的分析为采购人后续相关工作的开展提供专业化建议。 |
说明 |
打“★”号条款为实质性条款,若有任何一条负偏离或不满足则导致投标无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