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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第三方机构协助开展“门前三包”全民行动督导检查服务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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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档编号:202304180000484064 发布时间:2023-04-18 文档页数:57页 所需下载券:10
委托第三方机构协助开展“门前三包”全民行动督导检查服务项目

 采购需求

一、项目概况: 

市容环境卫生责任区制度(通称“门前三包”责任制)自1984年在广州推行以来,工作成效显著、各地纷纷效仿,已成为从源头和根本上解决市容环境卫生问题的治本之策。2021年以来,“门前三包”在推进落实上取得了较大创新和突破,先后修订了政府公告、实施了全民行动计划,持续激发了新时代“门前三包”制度新活力,不断提升城市市容环境卫生水平。

根据《广州市推进落实市容环境卫生责任区制度全民行动计划(2021—2023年)》,2023年将继续在全市开展“门前三包”全民行动,并计划打造不少于11条“门前三包”样本镇(街)。为全面及时掌握全市各区、镇(街)管理成效,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除采用政策宣讲、业务指导、会议培训、常态督导、实地查看、讲评通报等形式外,将继续通过购买服务方式,委托第三方机构协助开展参与样本打造镇(街)月全覆盖检查、年终检查评价和全市11区176个镇(街)季度全覆盖检查,持续推动“门前三包”制度落细落实,助力优化广州营商环境,推动实现老城市新活力、“四个出新出彩”。

 

附件:1.广州市2023年“门前三包”样本镇(街)打造名单

2.广州市2023年“门前三包”样本镇(街)打造日常管理事项清单

3.广州市2023年11区176个镇(街)名单

4.广州市“门前三包”常态化落实事项清单 

 

附件1

 

广州市2023年“门前三包”样本

镇(街)打造名单

 

  越秀区:梅花村街、东山街 海珠区:江南中街、滨江街

荔湾区:石围塘街、西村街 天河区:元岗街、龙洞街

  白云区:黄石街、石门街 黄埔区:鱼珠街、文冲街

花都区:新华街、花东镇 番禺区:石楼镇、石碁镇

南沙区:龙穴街、珠江街 从化区:鳌头镇、太平镇

增城区:宁西街、中新镇

 

 

 

附件2

 

 

广州市2023年“门前三包”样本镇(街)打造

日常管理事项清单

序号

1

2021版责任区告知书签订情况(5分)

每发现1户未签订2021版责任区告知书的,扣1分,遗失的视作未签订;责任区告知书填写不规范的,扣0.5分;责任区告知书脏污、破损、残缺影响查阅的,扣1分。

每次随机抽查20户临街商铺

1.拍照取证,记录情况,按照采购人要求进行检查;

2.对抽查发现的问题,按照采购人要求建立数据台账。

 

2

“门前三包”制度知晓情况(15分)

每发现1户不知晓“门前三包”制度的,扣2分;不知晓“门前三包”范围的,扣1分;不知晓“门前三包”责任义务内容的,扣0.5分。

每次随机抽查20户临街商铺

3

“门前三包”制度落实情况(重点检查是否存在垃圾扫地出门、乱张贴、占道经营等问题)(50分)

每发现1宗“三净三好三不”问题扣2分,主要包括:地面有明显污物、油渍、废弃物、积水和蚊蝇孳生地;乱泼、乱倒、乱排污水;垃圾落地、扫出门外或倒入道路、排水井、绿化带;外立面有明显污迹、灰垢、乱张贴、乱涂写、乱刻画;屋檐、顶棚、遮阳篷有明显污垢和积存杂物;招牌破损、脏污、漏字或灯光显示不全;物品未摆放好;损坏、占用或移动市政公共设施,损坏绿化树木;乱搭建、乱摆卖、乱拉挂等。

每次随机抽查20户临街商铺

 

 

附件3

 

 

广州市2023年11区176个镇(街)名单

(统计时间截至2023年3月)

 

行政区

序号

镇(街)

 

行政区

序号

镇(街)

 

行政区

序号

镇(街)

越秀区

1

流花街

海珠区

35

新港街

天河区

69

猎德街

2

矿泉街

36

龙凤街

70

 

天河南街

3

建设街

荔湾区

37

沙面街

71

棠下街

4

大塘街

38

昌华街

72

凤凰街

5

黄花岗街

39

白鹤洞街

73

新塘街

6

人民街

40

茶滘街

74

车陂街

7

珠光街

41

逢源街

75

龙洞街

8

洪桥街

42

中南街

76

长兴街

9

东山街

43

冲口街

77

元岗街

10

登峰街

44

东沙街

78

石牌街

11

光塔街

45

石围塘街

79

员村街

12

六榕街

46

西村街

白云区

80

黄石街

13

白云街

47

东漖街

81

 

永平街

14

华乐街

48

岭南街

82

鹤龙街

15

农林街

49

彩虹街

83

均禾街

16

北京街

50

南源街

84

松洲街

17

梅花村街

51

站前街

85

太和镇

18

大东街

52

华林街

86

景泰街

海珠区

19

昌岗街

53

多宝街

87

石井街

20

南华西街

54

花地街

88

大源街

21

沙园街

55

金花街

89

云城街

22

海幢街

56

龙津街

90

钟落潭镇

23

琶洲街

57

海龙街

91

金沙街

24

凤阳街

58

桥中街

92

新市街

25

滨江街

天河区

59

冼村街

93

白云湖街

26

瑞宝街

60

珠吉街

94

同和街

27

江南中街

61

兴华街

95

三元里街

28

南洲街

62

沙河街

96

京溪街

29

官洲街

63

天园街

97

棠景街

30

素社街

64

黄村街

98

龙归街

31

赤岗街

65

沙东街

99

石门街

32

华洲街

66

前进街

100

人和镇

33

南石头街

67

五山街

101

同德街

34

江海街

68

林和街

102

嘉禾街

 

行政区

序号

镇(街)

 

行政区

序号

镇(街)

 

行政区

序号

镇(街)

白云区

103

江高镇

花都区

128

赤坭镇

南沙区

153

黄阁镇

黄埔区

104

长岭街

129

花山镇

154

 

龙穴街

105

龙湖街

130

狮岭镇

155

万顷沙镇

106

黄埔街

番禺区

131

新造镇

从化区

156

街口街

107

文冲街

132

钟村街

157

 

良口镇

108

大沙街

133

大龙街

158

吕田镇

109

南岗街

134

大石街

159

温泉镇

110

红山街

135

市桥街

160

鳌头镇

111

鱼珠街

136

化龙镇

161

江埔街

112

九佛街

137

东环街

162

城郊街

113

夏港街

138

石楼镇

163

太平镇

114

新龙镇

139

沙头街

增城区

164

宁西街

115

长洲街

140

南村镇

165

 

荔湖街

116

永和街

141

沙湾街

166

朱村街

117

萝岗街

142

石壁街

167

荔城街

118

云埔街

143

石碁镇

168

增江街

119

联和街

144

桥南街

169

石滩镇

120

穗东街

145

洛浦街

170

派潭镇

花都区

121

花城街

146

小谷围街

171

小楼镇

122

新华街

南沙区

147

横沥镇

172

仙村镇

123

秀全街

148

榄核镇

173

中新镇

124

梯面镇

149

东涌镇

174

永宁街

125

新雅街

150

南沙街

175

正果镇

126

花东镇

151

大岗镇

176

新塘镇

127

炭步镇

152

珠江街

 

  

附件4

 

广州市“门前三包”常态化落实事项清单

签订告知

(8分)

责任区告知书签订情况(4分)

未签订责任区告知书,扣2分/宗

每次随机抽查5户临街商铺

1.拍照取证,记录情况,按照采购人要求进行检查;

2.对抽查发现的问题,按照采购人要求建立数据台账。

 

责任区告知书填写不规范,扣0.5分/宗

责任区告知书脏污、破损、残缺,扣1分/宗

责任区范围及责任义务知晓情况(4分)

不知晓责任区制度,扣2分/户

不知晓责任区范围,扣1分/户

不知晓责任义务内容,扣0.5分/户

包“干净”

(20分)

地面干净(10分):无污物、油渍、废弃物、积水和蚊蝇孳生地,无乱泼、乱倒、乱排污水,无垃圾落地、扫出门外或倒入道路、排水井、绿化带等行为

地面有明显的污物、油渍、废弃物、积水和蚊蝇孳生地,扣2分/宗

有乱泼、乱倒、乱排污水等行为,扣2分/宗

有垃圾落地、扫出门外或倒入道路、排水井、绿化带等行为,扣2分/宗

立面干净(6分):建(构)筑物(含临街墙面、窗檐、阳台、玻璃橱窗等)外立面无明显污迹、灰垢、乱张贴、乱涂写、乱刻画

建(构)筑物(含临街墙面、窗檐、阳台、玻璃橱窗等)外立面有明显污迹、灰垢,扣2分/宗

建(构)筑物(含临街墙面、窗檐、阳台、玻璃橱窗等)外立面有乱张贴、乱涂写、乱刻画现象,扣2分/宗

天面干净(4分):建(构)筑物屋檐、顶棚、遮阳篷无污垢和积存杂物

建(构)筑物屋檐、顶棚、遮阳篷有明显污垢,扣0.5分/宗

建(构)筑物屋檐、顶棚、遮阳篷积存杂物,扣0.5分/宗

 

包“整洁”

(20分)

招牌完好(6分):定期清洁维护自设的户外招牌,无破损、脏污、漏字或灯光显示不全,光源亮度不影响居民生产生活和城市交通

户外招牌破损、脏污、漏字或灯光显示不全,光源亮度影响居民生产生活和城市交通,扣2分/宗

每次随机抽查5户临街商铺

1.拍照取证,记录情况,按照采购人要求进行检查;

2.对抽查发现的问题,按照采购人要求建立数据台账。

 

物品摆好(8分):自设垃圾容器放置在门槛以内并分类投放,有序规范停放非机动车,不把垃圾桶、扫把、拖把等杂物摆出门外,不擅自设置灯箱、广告、指示牌

垃圾未分类投放,扣2分/宗

把垃圾桶、扫把、拖把等杂物摆出门外,扣1分/宗

非机动车乱停放,扣3分/宗

擅自设置灯箱、广告、指示牌,扣2分/宗

设施护好(6分):不损坏、占用或移动市政公共设施,不损坏绿化树木

有损坏、占用或移动市政公共设施,损坏绿化树木等行为,扣6分/宗

包“有序”

(20分)

不乱搭建(10分):不擅自搭建对建筑立面造成影响的建(构)筑物或者封闭天台、露台、阳台等,沿街建筑无违规破坏外墙,不侵占公共用地搭设晾衣架、置物架等建(构)筑物,不违规设置空调外机和机架、防盗网(窗)、遮阳篷等设施

擅自搭建对建筑立面造成影响的建(构)筑物或者封闭天台、露台、阳台等,违规破坏沿街建筑外墙,扣5分/宗

侵占公共用地搭设晾衣架、置物架等建(构)筑物,扣3分/宗

违规设置空调外机和机架、防盗网(窗)、遮阳篷等设施,扣2分/宗

不乱摆卖(5分):不擅自占用道路或公共区域摆摊设点、促销宣传、饲养家禽

擅自占用道路或公共区域摆摊设点、促销宣传、饲养家禽,扣2分/宗

不乱拉挂(5分):不乱拉挂条幅、灯饰、电线等,不乱晾晒生产生活用品及物资

乱拉挂条幅、灯饰、电线等,扣1分/宗

乱晾晒生产生活用品及物资,扣1分/宗

 

采购包1(委托第三方机构协助开展“门前三包”全民行动督导检查服务项目)1.主要商务要求

标的提供的时间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

标的提供的地点

广州市

投标有效期

从提交投标(响应)文件的截止之日起90日历天

付款方式

 1、60%,合同签订后且成交供应商提供等额发票后5个工作日内,采购人支付合同总额的60%。

 

2、30%,提交2023年“门前三包”样本镇(街)打造年度检查情况经采购人确认后,且成交供应商提供等额发票后5个工作日内,采购人支付合同总额的30%。

 

3、10%,提交合同期内全市11区176个镇(街)“门前三包”常态化落实检查总体情况经采购人确认后,且成交供应商提供等额发票后5个工作日内,采购人支付合同总额的10%

验收要求

 1期:按时限提交以下资料: (一)每月最后1个工作日前提交当月“门前三包”样本镇(街)打造日常管理成效的检查情况,包括每个镇(街)情况、统计汇总、数据分析等;2023年11月份的检查情况于2023年11月20日前提交。 (二)合同签订之日起,每月5日前(不含合同签订当月)提交上月整改完成情况的复核结果。 (三)每季度首月5号前提交上季度11区176个镇(街)“门前三包”常态化落实情况检查结果,包括每个镇(街)情况、统计汇总、数据分析等。 (四)合同签订之日起,按照《广州市“门前三包”样本镇(街)摘牌重塑工作机制》明确的工作流程,及时提交确定为摘牌重塑对象样本镇(街)的复检复查情况。 (五)2023年11月30日前提交2023年“门前三包”样本镇(街)打造成效年终评价(现场检查方面)的检查结果和台账记录。 (六)2024年1月10日前提交2023年“门前三包”样本镇(街)打造年度检查总体情况。 (七)在合同服务期限结束前10个工作日,提交全市11区176个镇(街)“门前三包”常态化落实检查总体情况。

履约保证金

 不收取

其他

 执行标准, 《广州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规定》 《广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市容环境卫生责任区管理工作的通告》 《广州市推进落实市容环境卫生责任区制度全民行动计划(2021—2023年)》

 

其他商务需求 

参数性质

编号

内容明细

内容说明

1

商务需求

(一)★为本项目配备不少于20人的服务团队。

 

2

商务需求

(二)项目负责人具有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其他人员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

 

3

商务需求

(三)不得随意调整项目人员,如确需调整的,应报请采购人同意。

4

商务需求

(四)★须为本项目配备至少6台能够在项目所在地正常行驶的小型载客汽车(自有车辆的须提供购买该车辆的发票复印件、行驶证复印件为证明材料,租赁的车辆需提供常年租赁的合同复印件、车辆行驶证复印件为证明材料)。配备相应的摄影摄像器材、电脑打印机等外围设备。

 

5

商务需求

(五)成交供应商服务团队人员应遵守安全操作规章制度,若服务团队人员发生工伤、人身损害、财产损失等事宜,由成交供应商自行负责,与采购人无关。成交供应商导致采购人人员或第三人人身、财产损失的,由成交供应商负责,与采购人无关。

 

说明

打“★”号条款为实质性条款,若有任何一条负偏离或不满足则导致投标(响应)无效。
打“▲”号条款为重要参数(如有),若有部分“▲”条款未响应或不满足,将根据评审要求影响其得分,但不作为无效投标(响应)条款。

2.技术标准与要求 

序号

品目名称

标的名称

单位

数量

分项预算单价(元)

分项预算总价(元)

所属行业

技术要求

1

其他服务

委托第三方机构协助开展推进落实“门前三包”全民行动督导检查

1

2,238,000.00

2238000

其他未列明行业

详见附表一

 

附表一:委托第三方机构协助开展推进落实“门前三包”全民行动督导检查

参数性质

序号

具体技术(参数)要求

 

1

(一)合同签订当月起至2023年11月(含),协助采购人每月1次对2023年全市22个参与“门前三包”样本打造的镇(街)日常管理成效开展全覆盖检查。检查对象及事项清单详见附件1、附件2。

 

2

(二)协助采购人每季度1次对全市11区176个镇(街)“门前三包”常态化落实情况开展全覆盖检查,检查对象及事项清单详见附件3、附件4。

 

3

(三)协助采购人对2023年22个参与“门前三包”样本打造的镇(街)工作成效开展年终评价,承担发生的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聘请专家费、场地租赁费、车辆租赁费、铭牌制作费等)。

 

4

(四)协助采购人实施“门前三包”样本镇(街)摘牌重塑复检复查,并承担发生的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聘请专家费、车辆租赁费等)。

 

5

(五)协助采购人完成问题督办及问题整改情况现场跟踪复核等相关工作。

 

6

(六)协助采购人开展培训或调研工作,承担发生的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聘请专家费、场地租赁费、车辆租赁费等)。

 

7

(七)协助采购人完成2024年(合同期内)参与“门前三包”样本打造的镇(街)月全覆盖检查和全市11区176个镇(街)“门前三包”常态化落实情况季度全覆盖检查,检查对象及事项清单参照附件2、4执行,最终以采购人印发实施的工作方案为准。

 

8

(八)完成采购人交办的其它临时工作任务。

说明

打“★”号条款为实质性条款,若有任何一条负偏离或不满足则导致投标无效。
打“▲”号条款为重要技术参数,若有部分“▲”条款未响应或不满足,将导致其响应性评审加重扣分,但不作为无效投标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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