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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山街道“门前三包”服务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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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档编号:202408050001506462 发布时间:2024-08-05 文档页数:51页 所需下载券:10
花山街道“门前三包”服务项目

采购内容及要求

特别说明:本章标“★”号的条款为实质性条款要求,任意一项不响应的将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花山街道“门前三包”服务项目

2.服务地点:武汉(采购人指定地点)。

★3.项目预算:47.5万元,报价超过预算价为无效投标。

★4.服务期:合同签订后一年,一年服务期满,经考核合格,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再续签一年协议,续签不超过两次;若考核不合格,一年期满将终止协议,重新确定服务单位。

★5.付款方式:按季度支付,具体方式甲乙双方签订合同时协商约定。

二、服务内容及要求

(一)服务要求

1.培训要求:在正式提供服务前,成交供应商应需安排各业务人员到现场进行并岗学习和培训,此项费用由供应商报价时在成本测算中综合考虑,无需单独报价,采购人不再另行单独支付。

2.配置要求:供应商应基于对本项目全部服务需求及服务质量标准的充分理解,综合考虑运营过程的各方面的变化因素(含人员离职补充、节假日加班、各类休假替班、紧急事件应急支援等)及国家和当地劳动法规的要求提供人力配置方案。在实际运营中若出现人力配置或人员素质不足以满足服务标准和要求的情况,供应商应主动增加人力配置,优化人员结构,费用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二)主要工作内容

1.包干净:“门前三包”责任区范围内无污物、油渍、废弃物和积水;建(构)筑物临街的门窗、橱窗、门面招牌和灯饰保持整洁;建(构)筑物临街的屋檐、窗檐、顶棚无灰垢和积存垃圾;遇冰雪天气,及时清除门前冰雪,确保行人安全。

2.包美化:“门前三包”责任区范围内无乱张贴、乱涂写、乱刻画、乱吊挂,无乱设广告;树木、公共设施上和临街无晾晒物品;树木、花草无缺株,花坛无破损;门面招牌画面、字体无残缺,灯光显示完整;在外墙体上设置空调外机、防盗网(窗)等附属设施应当符合相关规定。

3.包有序:“门前三包”责任区范围内无乱设摊、乱搭建、乱堆放,无环境噪声污染,无出店经营;无乱停放非机动车;不得侵占、损坏或者擅自拆除、迁移、封闭环境卫生设施;不得擅自挖掘、占用人行道;不得擅自设置路障等妨碍通行的设施;不得放置占道灯箱、指示牌;不得在门前从事洗车、生产加工等经营行为。

(三)主要工作职责

1.成立“门前三包”领导小组。

2.上报督导员包保路段,明确责任范围。

3.负责制定“门前三包”宣传工作计划、发放宣传资料。

4.负责签订“门前三包”责任书,整理归档备查。(要求临街门店统一、悬挂醒目位置)。

5.负责“门前三包”路籍档案的登记、整理并及时更新。

6.督导、指导企事业单位,机关、团体,建立“门前三包”督导员制度,履行管理责任。

7.加强督导员队伍建设,统一着装,佩戴全市统一标识,落实巡查,督导责任,管控好责任路段的废弃物、乱堆乱放、“三乱”、非机动车乱停乱放,破损不洁垃圾容器。

8.落实“门前三包”星级评定。

9.负责辖区内涉及“门前三包”的督办件、信访件、投诉件、新闻媒体曝光事件以及市、区上级部门检查问题等整改、回复。

10.配合街道管控“十乱”(乱扔乱倒、乱摆乱占、乱停乱放、乱拉乱晒、乱贴乱画)工作。

11.负责接收、完成市、区上级部门的表格、资料填报工作,做好统计,归档备查。

12.负责维护责任范围内“门前三包”宣传栏的干净、整洁。

13.认真完成街道下达的保障任务和其他工作。

(四)服务标准

按照武汉市城管委对“门前三包”工作的相关准则进行实施。

工作职责:1.完成市城管委制订的《2017年城市综合管理道路考核标准》中10项计入“门前三包”的工作任务。包括:全街主次干道及背街小巷临街门店《“门前三包”责任书》的签订、更换和宣传,确保签订率98%;督促和检查主次干道及背街小巷门店落实“门前三包”责任制,保持各自门前责任区干净、有序、美化;对主次干道及背街小巷临街门前的出店经营、乱堆乱放、乱牵乱挂、非机动车乱停放等违反“门前三包”管理规定的行为进行劝阻和制止,对不服从管理的,及时上报执法人员,并协助执法队员取证,依法对其处罚。2.负责全街管辖区域内的主次干道、背街小巷立面、地面“三乱”的清除、覆盖和保洁工作。

(五)各临街门店经营户“门前三包”内容

1.不占道经营、不占道堆放物品、不占道停放车辆;

2.不向店外人行道和街道泼洒脏水和倾倒垃圾;

3.按规定设置店内垃圾容器,按规投放垃圾;

4.不在店面墙体随意张贴广告和乱贴乱画;

5.不擅自超标准设置门面招牌和广告牌,不在店外设置太阳伞和雨(阳)篷;

6.不在店外行道树上乱牵乱挂。

(六)“门前三包”责任范围

1.项目涵盖花山街道11个社区,1100余家门面,需要“门前三包”督导员12名,负责“门前三包”相关工作。

2.沿街两侧的“门前三包”范围:宽度为从各自门前墙基至人行道路沿石(无人行道路沿石的至门前3米),长度为至毗邻单位(无毗邻单位的外延3米)。

3.市场的“门前三包”,范围为:自市场口左右各15米至人行道路沿石。

4.机关单位、住宅小区“门前三包”范围为:机关单位、小区周边围墙至人行道路沿石(或者小区围墙外3米以内)。

5.施工现场和拆迁现场的“门前三包”范围为:整个拆迁、施工现场围栏至人行道路沿石。

注:承接单位主要考核内容:组织机构建立;路籍管理档案统计上报;巡检员配备履责;临街单位“门前三包”责任书签订、悬挂;“门前三包”星级、等级评定,落实“门前三包”问题整改;“门前三包”巡检员(管理员)标识配戴和临街单位“门前三包”责任制落实等情况。

(七)考核方法

采购人每月对成交供应商服务质量进行绩效考核,并将绩效考核结果与服务费结算挂钩。

1.成交供应商“门前三包”工作如连续3个月考核评分为不合格,采购人有权终止服务合同。

2.考评周期为上月21日至本月20日,每月20日“三包办”将依据市城管委“第三方”检查的结果,对照计入“门前三包”的工作完成情况实施绩效考核。

具体考核办法为:

(1)各路段临街门点的《“门前三包”责任书》签订率和上墙率达到98%,每少一处,对成交单位处罚50元。

(2)洗车修车、出店经营、非机动车、人行坡道、宣传条幅、违规招牌、招牌污损、外墙整洁、橱窗洁净、乱牵乱挂等10项被“第三方”检查计入“门前三包”的考评项目,每扣一处,对成交单位处罚20元。

(3)巡检员要及时清除、覆盖各自路段立面、地面的“三乱”并保洁,如因未及时清理而被市城管委“第三方”拍照扣分的,每条道路每月被拍照如果在40处(含40处)以内,对成交单位处罚50元/处;超过40处的,超过部分处罚100元/处。

(4)根据被“第三方”检查涉及“三乱”通报批评的路段,每通报一次处罚成交单位10000元。

(八)安全责任

合同履行期间,成交单位在项目开展过程发生人员、车辆等事故,由成交单位全权负责,采购人不承担责任。

三、其他相关要求

1.供应商遵守国家及本地区的劳动法及相关法律法规。

2.供应商应响应采购文件的要求,并符合国家有关质量标准及规范。

3.合同期满后,应将全部档案资料无条件移交采购人。

4.采购文件描述未尽内容,由双方在签订合同时补充完善。

5.供应商需要提对人员素质的跟踪考核,对不合格人员进行淘汰,保持人员结构优化。

6.供应商需建立完善工作响应机制和响应时限,对特殊事件和紧急、突发事故应有应急措施和应急预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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