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内容及要求
一、(根据本项目实际情况,填写“采购标的”或“项目概况”)
1、本项目由漳浦县农业农村局采购的漳浦县2024年高标准农田“五化”建设示范项目初步设计编制(含勘测、初步设计、耕地质量等别预评、上图入库数据、设计变更)编制服务类采购项目。
2、拟建设高标准农田“五化”建设示范项目3000亩,设计(含勘测)费预算为53.4万元,最高控制价为53.4万元。
3、工作地点:赤湖、湖西等乡镇。
二、技术要求
1.根据福建省农业农村厅农田建设管理处《关于抓紧开展福建省2024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报备等工作的通知》。
2.总体目标:通过开展漳浦县2024年约3000亩高标准农田“五化”建设示范项目勘测设计(含测绘、初步设计、耕地质量等别预评、上图入库数据、设计变更)编制工作;完成本工程勘察设计的勘察测量、初步设计(含预算)、耕地质量等别预评、上图入库数据、变更设计及后续设计服务(含施工期间的指导及现场配合服务)。(评审项1)
3.招标工程项目范围:漳浦县2024年高标准农田“五化”建设示范项目勘测设计(含测绘、初步设计、耕地质量等别预评、上图入库数据、设计变更)编制服务项目,项目1:1000地形图测绘、1;50建筑物断面、编制项目初步设计文件(其中设计成果应达到国家关于水利工程设计及施工图深度要求并通过有关部门的审查)、提供项目拐点坐标上图入库、做好项目设计的技术交底及设计变更等相关后续服务工作。(评审项2)
4.初步设计具体工作包含: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的土地平整、土壤改良、灌溉(含高效节水灌溉)和排水、田间道路、农田防护与生态环境保护、农田输配电等工程的设计、测量、变更设计、投资预算等工程设计全部内容。(评审项3)
5.设计质量要求:按福建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福建省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设计报告编制大纲》(闽农建函[2020]89号)要求。具体设计内容及编制要求符合以下规定,和国家相关技术规范、规程等,进行项目设计,并需通过有关部门审查批复:
①《高标准农田建设通则》(GB/T 30600-2022);
②福建省农业农村厅关于《福建省农田建设项目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闽农综[2019]127号);
③福建省农业农村厅关于《福建省农田建设项目管理实施办法》的补充通知(闽农建函[2021]15号);
④《福建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参与农田建设项目设计、工程监理单位资质规定的补充通知》文件要求。
6.项目人员要求
★担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应具备有效的水利水电工程相关专业或测绘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注:需提供职称证书、身份证复印件、在本单位所缴纳的投标截止时间前6个月内(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任意一个月社保证明材料的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7.成果提交:
★《漳浦县2024年高标准农田“五化”建设示范项目勘测设计(含测绘、设计、耕地质量等别预评、上图入库数据、设计变更)编制》报告及施工图件。
8.成果的归属:
①.本项目的所有成果著作权等知识产权和所有权益归双方共同所有。(评审项4)
②.采购人引用中标人的工作成果所完成的新的技术成果,属于采购人所有,采购人可依法享有就该项技术成果取得的精神权利、经济权利和其他权利。(评审项5)
③.无论发生何种情形(包括但不限于合同提前终止或解除),采购人均有权利用中标人的阶段性工作成果,并且采购人引用中标人的阶段性工作成果所完成的新的技术成果,属于采购人所有,采购人可依法享有就该项技术成果取得的精神权利、经济权利和其他权利。(评审项6)
④.中标人提交的前期研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人将有权终止合同:
A.提交的成果报告不符合本项目规定或成果报告内容严重偏离采购人下达的任务要求的。(评审项7)
B.提交的成果报告文字辨认不清,内容不全或粗制滥造的。(评审项8)
C.未经采购人同意,逾期提交成果报告的。(评审项9)
D.成果报告不能通过法定程序审批的。(评审项10)
E.中标人未经采购人同意,擅自修改成果报告。(评审项11)
F.中标人未经采购人同意,随意调整本项目的主要成员和项目负责人。(评审项12)
G.中标人未经采购人同意,擅自将项目分包或转包的。(评审项13)
H.后续服务要求:中标人在本项目后续保护利用的过程中必须根据采购人对项目成果提出的意见,在12小时内作出响应,并根据采购人要求对项目成果提供无偿修改工作。(评审项14)
三、商务条件
采购包1:
序号 |
参数性质 |
类型 |
要求 |
1 |
★ |
交货时间 |
合同签订后40天内完成设计并提交市级送审等相关工作要求。 |
2 |
★ |
交货地点 |
漳浦县农业农村局(采购人指定地点) |
3 |
★ |
交货条件 |
需提交通过上级农业部门组织的专家审查,修改并获得批复后的设计成果12份 |
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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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邀请投标人验收 |
不邀请投标人验收 |
5 |
★ |
履约验收方式 |
1、期次1,说明:设计成果通过上级部门评审后,若不合格则需要按要求整改至合格,直至通过上级部门批复,不另行追加工作经费。 |
6 |
★ |
合同支付方式 |
1、成果通过上级部门批复,待财政资金到位,达到付款条件起7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80.00% 2、待项目全部完成验收合格后,达到付款条件起7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20.00% |
7 |
★ |
履约保证金 |
不缴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