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内容及要求
一、(根据本项目实际情况,填写“采购标的”或“项目概况”)
根据自然资源部、福建省自然资源厅的工作部署要求,开展漳州市龙海区2024年度国土变更调查工作,并同步开展漳州市龙海区2023-2024年度集体土地所有权更新工作。
本项目预算价1200000元,投标最高限价1190000元,投标人报价超过最高限价的,视为无效报价,按无效标处理。
二、技术要求
(一)工作任务
(评标指项1)1、2024年度国土变更调查
按照国家统一标准,利用卫星遥感、互联网、云计算等技术,统筹利用现有资料,利用2024年卫星遥感影像,提取地类变化信息,结合有关专项监测及自然资源管理成果,开展实地调查举证,全面掌握2024年度的地类、面积、属性及相关单独图层信息的变化情况,提取增量数据成果,更新2023年度国土变更调查成果数据库,保障漳州市龙海区国土调查成果的现势性和准确性。
(评标指项2)2、2024年日常变更
在2023年度国土变更调查成果基础上,对2024年度日常地类变化图斑进行核查确认,并对地类发生变化的图斑数据成果及时录入系统,纳入年底变更。
(评标指项3)3、2023-2024年集体土地所有权更新
对涉及漳州市龙海区2023-2024年集体土地征收的,或因集体土地互换、合并或撤销等原因造成所有权变化的,通过不动产登记系统,及时跟进做好登记,并纳入国土空间基础信息平台,实现动态更新汇交和监测监管。同时,年底时对集体土地所有权登记成果进行整理核实、查缺补漏,予以补充完善、定期更新,并在线实时上传更新成果。
(评标指项4)(二)工作范围
漳州市龙海区管理辖区范围,不包含漳州开发区、漳州台商投资区与漳州高新区。
(评标指项5)(三)技术标准
1、《土地调査条例》(国务院令第518号);
2、《土地调査条例实施办法》(国土资源部令第45号);
3、《国务院关于开展第三次全国土地调查的通知》(国发(2017)48号);
4、《第三次全国土地调技术规程》;
5、《土地利用现状分类》(GB/T21010-2017);
6、《地籍调查规程》(TD/T1001-2012);
7、《国土调查数据库标准》(TD/T 1057-2020);
8、《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耕地资源质量分类数据库标准》;
9、《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23年度全国国土变更调查工作的通知》(自然资办发〔2023〕38号);
10、《福建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健全完善常态化年度国土变更调查工作机制的通知》(闽自然资函〔2023〕358号);
11、《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持续深化集体土地所有权登记成果更新应用的通知》(自然资办发〔2024〕3号)
12、其它有关本项工作的法律法规、政策文件和技术规范。
(评标指项6)(四)工作进度
漳州市龙海区2024年度国土变更调查成果、2024年日常变更成果、2023-2024年集体土地所有权更新数据成果的上报时间要求以自然资源部、福建省自然资源厅要求的时间节点为准。
为保证项目进度的正常进行,供应商应指派符合项目需求的项目负责人和技术负责人,以及相应的技术团队力量。考虑到必要的外业需求,供应商还需投入车辆、无人机等作业取证工具。
(五)成果数据
项目成果应包括但不限于影像、图形、权属、文字报告等成果。具体如下:
(评标指项7)1、2024年度国土变更调查成果
(1)2024年度国土变更调查数据库;
(2)2024年度更新数据包;
(3)2024年度“互联网+”举证成果,举证信息表;
(4)2024年度《遥感监测图斑信息核实记录表》;
(5)2024年度各类统计汇总表;
(6)2024年度土地利用变化情况分析报告。
(评标指项8)2、2024年度日常变更成果
1.矢量成果数据;
2.日常变更图斑清单表。
(评标指项9)3、2023-2024年集体土地所有权更新成果
(1)矢量成果数据;
(2)权籍调查表;
(3)宗地图。
(评标指项10)4、省、市自然资源部门要求提供的其他资料成果。
(评标指项11)(六)专利权
中标人须保障采购人在使用该货物或其任何一部分时不受到第三方关于侵犯专利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等知识产权的指控。如果任何第三方提出侵权指控与采购代理机构和采购人无关,中标人须与第三方交涉并承担可能发生的责任与一切费用。如采购人因此而遭致损失的,中标人应赔偿该损失。
(评标指项12)(七)保密要求
由采购人收集的、开发的、整理的、复制的、研究的和准备的与本合同项下工作有关的所有资料在提供给中标人时,均被视为保密的,工作完成后,所有项目数据资料及成果全部移交采购人,不准备份、复制提供给其它任何单位或个人。否则采购人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并作相应的处罚,给采购人造成损失或不良后果的,由中标人负责赔偿和承担相应的责任。中标人实施项目的一切程序须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实施条例》、《计算机信息系统保密管理暂行规定》、《国家秘密载体保密管理的规定》等以及测绘相关法律法规及管理文件的要求,对调查测绘的成果资料进行有效管理,做好安全保密工作。
(评标指项13)三、违约责任
(1)因中标人原因造成采购合同无法按时签订的,视为中标人违约,对采购人造成的损失的,中标人还需另行支付相应的赔偿。
(2)中标人履行义务不符合合同约定时,采购人有权扣减尾款。
(3)因中标人原因发生重大质量事故,除依约承担赔偿责任外,还将按有关质量管理办法规定执行。同时,采购人有权保留更换中标人的权利,并报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处罚。
(4)中标人要对调查材料负全部责任,对弄虚作假者,采购人有权拒绝让其继续承担调查任务,发生一切费用自行承担,给采购人造成损失,采购人有权进行追责。
(5)中标人在提供本项目服务时,必须随时接受采购人和有关部门的监督和检查。经各级检查组现场检查,发现问题不能整改,造成材料不能按时提交,不能按进度要求完成或者质量检查不合格经返工整改后仍不合格的,采购人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并处置未支付的合同款。
(6)本次投标的所有材料归采购人所有。
(7)本招标文件未明确的其它约定事项或条款,待采购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时,由双方协商订立。
三、商务条件
采购包1:
序号 |
参数性质 |
类型 |
要求 |
1 |
★ |
交货时间 |
按国家、省、市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 |
2 |
★ |
交货地点 |
漳州市龙海区自然资源局(采购人指定地点) |
3 |
★ |
交货条件 |
完成龙海区2024年度国土变更调查项目(含2023-2024年集体土地所有权更新)。 |
4 |
★ |
是否邀请投标人验收 |
不邀请投标人验收 |
5 |
★ |
履约验收方式 |
1、期次1,说明:完成龙海区2024年度国土变更调查项目(含2023-2024年集体土地所有权更新) |
6 |
★ |
合同支付方式 |
1、合同签订后,乙方完成全区2024年度国土变更调查工作初步成果,并上报福建省自然资源厅审查。甲方向财政局申请拨款,待财政资金进入漳州市龙海区自然资源局账户后,达到付款条件起30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60.00% 2、乙方完成全区2023-2024年集体土地所有权数据更新入库工作,甲方向财政局申请拨款,待财政资金进入漳州市龙海区自然资源局账户后,达到付款条件起30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20.00% 3、乙方完成全区2024年日常变更调查入库工作,甲方向财政局申请拨款,待财政资金进入漳州市龙海区自然资源局账户后,达到付款条件起30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10.00% 4、乙方按合同规定要求向甲方提交项目成果,甲方向财政局申请拨款,待财政资金进入漳州市龙海区自然资源局账户后,达到付款条件起30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10.00% |
7 |
★ |
履约保证金 |
不缴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