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内容及要求
一、项目概况(采购标的)
(一)项目背景
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是推进平安中国建设的基础性工程、是实现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战略性工程,也是提高公安机关驾驭复杂局面和应对各种突发事件能力的一项根本性、全局性、长远性工程。
2015年4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加强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的意见》,要求加强社会治安防控网建设、提高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科技水平、完善社会治安防控运行机制等。在公安机关不断深化编制改革的大环境背景下,公安部正式印发《全国公安机关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指南》(公治安〔2019〕963号),明确了社会治安防控体系4大类22个项目建设任务和内容,其中智慧保安监管系统、智慧内保系统被列为建设任务。2021年3月,公安部印发《公安机关“十四五”规划(2021-2025)》(含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专项规划),明确提出“到2025年,在大数据智能化规划部局下,依托治安综合业务应用系统和新一代警综平台,社会治安防控体系信息化项目全面建成应用,支撑实战能力显著提升”的发展目标。
为加快我省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步伐,提高新形势下驾驭社会治安局势的能力和水平,2019年7月,省公安厅印发《全省公安机关加快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行动计划》(闽公综〔2019〕184号),打造防控基础工程完备,体系运行机制健全,治安防控触角广泛,点线面结合、网上网下结合、人防物防技防结合、打防管控结合的立体化、信息化社会治安防控体系,部署推进全国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示范城市创建活动。
根据相关政策文件要求,本项目建设三明市公安局社会治安群防群治防控平台,汇聚三明市所辖的公安、内保、保安等单位,集合社区巡逻队、网格员、“红袖标”等社会群防群治力量,建设形成智慧辅警、智慧内保、智慧保安、智慧义警等功能为一体,配备联动设备5G执法记录仪,具备警保智能指挥联动、数据汇聚、分析研判、支撑保障、应用集成等一系列功能完善的应用系统。
(二)国家标准
(1)《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强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的意见>的通知》(中办发〔2014〕69号);
(2)《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关于2018年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推进平安中国建设的意见>的通知》(中办发〔2018〕17号);
(3)《全国公安机关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指南》(公治安〔2019〕963号);
(4)关于调整修改《全国公安机关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指南》的通知(公治安〔2020〕3615号);
(5)关于调整修改《全国公安机关加快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行动计划》的通知(公通字〔2020〕16号);
(6)《关于加强数字政府建设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22〕14号);
(7)《全国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示范城市创建标准(2020-2021年)》;
(8)公安部《加强新时代公安派出所工作三年计划(2023-2025年)》;
(9)《公安机关“十四五”规划(2021-2025)》(含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专项规划);
(10)《关于新形势下加强和改进群防群治工作的指导意见》;
(11)省公安厅印发《全省公安机关加快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行动计划》(闽公综〔2019〕184号);
(12)《福建省平安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加快推进我省全国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工作的通知》;
(13)《三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三明市政府投资信息化项目管理办法的通知》(明政办〔2022〕25号)。
(三)应用软件开发标准
(1)《计算机软件文档编制规范》(GB/T8567-2006);
(2)《信息技术软件生存周期过程》(GB/T8566-2007);
(3)《计算机软件文档编制规范》(GB/T8567-2006);
(4)《计算机软件需求规格说明规范》(GB/T9385-2008);
(5)计算机软件测试文档编制规范》(GB/T 9386-2008);
(6)《计算机软件测试规范》(GB/T15532-2008);
(7)《软件工程产品质量1部分:质量模型》(GB/T16260.1-2006);
(8)《软件工程产品质量2部分:外部度量》(GB/T16260.2-2006);
(9)《软件工程产品质量3部分:内部度量》(GB/T16260.3-2006);
(10)《软件工程产品质量第4部分:使用质量的度量》(GB/T16260.4-2006);
(11)《计算机软件需求规格说明规范》(GB/T9385-2008);
(12)《计算机软件可靠性和可维护性管理》(GB/T12394-2008);
(13)《计算机软件测试文档编制规范》(GB/T9386-2008)。
(四)网络系统标准
(1)《信息技术互连国际标准》(ISO/IEC11801-2002);
(2)《信息技术软件包质量要求和测试》(GB/T 17544-1998);
(3)《信息安全技术网络基础安全技术要求》(GB/T 20270-2006);
(4)《防火墙设备技术要求》(YD/T 1132-2001);
(5)《数据通信名称术语》(YD/T 1133-2001)。
(五)其他标准
(1)《公安大数据智能化规划设计》需求、设计、标准等相关文件(GA DSJ 210-2019年);
(2)《公安信息化标准管理基本数据结构》GA/T 759-2008;
(3)《公安基础信息化建设评价指南》GA/Z 1374-2017;
(4)《世界各国和地区名称代码》GB/T 2659;
(5)《个人基本信息分类与代码第1部分:人的性别代码》GB/T 2261.1;
(6)《个人基本信息代码第2部分:婚姻状况代码》GB/T 2261.2;
(7)《中国各民族名称的罗马字母拼写法和代码》GB/T 3304;
(8)《学历代码》GB/T 4658;
(9)《政治面貌代码》GB/T 4762;
(10)《公民身份号码》GB 11643;
(11)《国际贸易计量单位代码》GB/T 17295;
(12)《公共安全视频监控联网系统信息传输、交换、控制技术要求》GB/T 28181;
(13)《全国公安机关机构代码编码规则》GA 380;
(14)《警衔与文职级别代码》GA/T 964;
(15)《公安视频图像信息应用系统第3部分:数据库技术要求》GA/T 1400.3-2017;
(16)《公安信息代码第1部分:治安管理业务分编码规则》GA/T 2000.1-2018;
(17)《公安信息代码第109部分:涉案场所分类与代码》GA/T 2000.109;
二、技术和服务要求(以“★”标示的内容为不允许负偏离的实质性要求)
采购包1:三明市公安局社会治安群防群治防控平台
★本项目为交钥匙工程,投标人需承诺基于政务云、公安内网等网络环境,根据实际应用需求部署软硬件支撑环境(含部分因跨网应用交互问题导致的需增加服务器设备),实现系统响应的功能和性能要求,确保满足实战所需,并能满足与后续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做好系统及数据的对接,所投系统能够适配安可系列国产化服务器,信创操作系统及数据库,承诺完全实现系统相应的功能和性能要求。(承诺格式自拟)
1.系统建设技术要求
三明市公安局社会治安群防群治防控平台包括政务外网和公安网的PC端、APP端建设。通过获取保安信息数据、辅警信息数据、业务应用数据等防控要素业务数据,建设标准的群防群治数据资源,为业务应用提供支撑;结合三明公安群防群治工作实际,在市级公安大数据平台现有功能基础上,围绕群防群治业务需求,构建具有人员动态管理、指挥调度协同、联勤联动机制的三明市公安局社会治安群防群治防控平台,具体建设内容如下:
1.1社会治安群防群治防控平台(政务外网PC端)
功能模块 |
功能描述 |
智慧群防功能要求 |
提供保安、义警等人员及其所属机构的相关基本信息管理和人员基本信息查询;查看巡逻任务、民警下发任务的相关情况以及完成任务的积分详情,可查看积分排行;具备在线考试功能。 1.队伍力量管理:保安力量管理:提供保安人员及其单位信息检索功能。义警力量管理:提供义警人员信息检索功能。【评分项1】 2.积分管理:提供查询、统计汇总用户完成各项任务的所得积分和查看积分明细功能。【评分项2】 3.巡逻路线:提供以安全合规的方式查看现有巡逻任务情况功能。【评分项3】 4.任务下发:提供以安全合规的方式查看民警下发任务详情、APP端反馈处置情况功能。【评分项4】 ▲5.在线考试【评分项5】 首页:提供以图表展示,包括每月的报名与考试情况,合格率、考生年龄分布等统计情况功能。 报名列表:提供个人报名、培训单位代报名的入口,可查询报名人员相关信息。 考生列表:提供考生管理和批量生成准考证功能。 实操打分:提供实操考试在线评分功能。 培训计划管理:提供管理培训计划管理和上报功能。 学科管理:提供考试科目管理功能。 题库管理:提供题库管理功能。 卷库管理:提供卷库管理功能,支持手动和自动两种方式生成试卷。 成绩管理:提供成绩管理功能,支持自动结合考生机考和实操成绩。 成绩查询:提供考试成绩查询功能。 学习资料:提供文档、视频、图片等学习资料的上传,并支持学员在APP端进行资料学习。 基础信息维护:提供机构管理、条件判断维护、监考/用户维护、考试辖区、考场管理和维护,并支持学员推送至考试系统的条件判断,自动甄别不符合条件学员。 基础功能设置:提供在线考试基础功能维护,包含报名方式、报名流程、报名须知等配置。 错题展示:提供错题展示功能 |
智慧保安功能要求 |
1.单位信息登记与变更:提供保安从业单位的单位信息登记、变更和上报功能等。【评分项6】 2.单位主要人员信息上报:提供保安从业单位的主要人员信息登记和上报功能。【评分项7】 3.单位保安员信息管理:提供保安从业单位的单位保安员信息登记、变更和上报功能。【评分项8】 4.物品信息上报:提供保安从业单位的物品信息登记和上报功能。【评分项9】 5.突发事件报备:提供保安从业单位向公安机关上报本单位及保安人员的突发情况功能。【评分项10】 6.服务对象:提供保安从业单位对保安业务服务对象信息登记和上报功能。【评分项11】 7.保安服务活动:提供保安从业单位对保安服务活动信息登记和上报功能。【评分项12】 8.保安服务活动评价:提供用工单位、从业单位在保安服务活动结束时,支持对活动作出相应评价。【评分项13】 9.保安从业记录:提供保安从业单位对本单位的保安员从业记录的管理。【评分项14】 10.保安员现实表现:提供保安从业单位对单位的保安员在职期间的奖惩情况登记和上报功能。【评分项15】 11.单位培训管理:提供保安从业单位对单位的培训情况登记和上报功能。【评分项16】 12.日常拉练计划:提供保安从业单位对单位的日常拉练计划登记和上报功能。【评分项17】 13.治安自查上报:提供治安自查上报功能,保安从业单位接收来自公安机关治安下达的自查任务和本单位自查情况时,上报任务的完成情况。【评分项18】 14.单位任务上报:提供保安从业单位接收公安机关治安下达任务,任务上报和查看上报任务功能。【评分项19】 15.绩效考核:提供保安从业单位对保安员的考核指标设置。支持保安从业单位考核人员根据考核指标对本单位的保安员在线考核打分。【评分项20】 16.巡逻路线:提供巡逻路线设置、巡逻事项设置和巡逻路线查询功能。【评分项21】 |
通知公告功能要求 |
提供行业新闻、政策公告、政策法规、公安信息相关内容的发布、查看功能。【评分项22】 |
系统管理功能要求 |
1.角色管理:提供角色管理功能。角色信息应包括但不限于:区、县、派出所、社区等。【评分项23】 2.授权管理:提供授权管理,角色权限配置功能。【评分项24】 3.系统安全管理:提供系统日志管理、备份管理。系统需要记录用户操作日志。【评分项25】 4.账号密码管理:提供用户信息及密码管理功能。【评分项26】 |
1.2智慧群防APP(政务外网)
功能模块 |
功能描述 |
用户登录功能要求 |
提供社会辅助力量人员(辅警、内保、保安、义警等)智慧群防APP登录、忘记密码功能。【评分项27】 |
信息上报功能要求 |
提供群防群治队伍人员对风险隐患、违法犯罪线索、信息上报等上报功能。【评分项28】 |
工作任务功能要求 |
支持以安全合规的方式对派发的工作任务进行签收、抢单,并进行处置反馈。【评分项29】 |
巡逻路线功能要求 |
提供以安全合规的方式查看巡防任务和巡逻详情,并根据路线进行巡逻,巡逻签到、事项上报和巡逻轨迹。【评分项30】 |
勤务管理功能要求 |
1.实时位置上报:提供自动记录群防群治人员实时位置和行走轨迹功能。【评分项31】 2.考勤打卡:提供群防群治人员通过移动终端进行人脸考勤打卡功能。【评分项32】 3.信息接收:提供群防群治人员接收下发的勤务信息和查看功能。【评分项33】 4.信息反馈:提供群防群治人员对勤务信息的执行情况进行反馈功能。【评分项34】 5.消息推送:提供系统消息自动推送到移动终端功能。【评分项35】 6.执勤记录:提供查询勤务记录信息及执行情况功能。【评分项36】 7.交接班:提供通过扫描二维码方式进行交接班功能。【评分项37】 8.统计分析:提供勤务信息执行情况统计功能;并生成可视化统计图表;【评分项38】 9.工作汇报:提供辅警当天工作日志管理功能。【评分项39】 |
信息采集功能要求 |
提供下发的信息采集任务进行采集填写上报功能。【评分项40】 |
一键求援功能要求 |
提供一键求援功能,支持定位、语音、图片上传等信息一键上传/求援。【评分项41】 |
一键报警功能要求 |
提供一键报警功能。【评分项42】 |
积分查询功能要求 |
提供积分查询功能,支持统计汇总用户完成各项任务所得积分和查看积分明细。【评分项43】 |
数字化频道通讯功能要求 |
1.频道沟通:提供创建频道工作群组、用于交流沟通及各项频道功能应用。【评分项44】 2.频道应用;提供频道应用功能,包含语音、视频图像、信息上报、勤务信息、工作任务、通知通报、考勤查询、实时定位发送、奖惩、巡逻路线等。【评分项45】 |
通知公告功能要求 |
提供展示/查看行业新闻、政策公告、政策法规、公安信息等功能。【评分项46】 |
在线考试功能要求 |
在线考试功能以H5形式挂载到e三明平台中,包括报名须知、报名资料、在线报名、查询进度、成绩查询、学习资料等内容。 1.报名须知:提供报名须知功能,包括报名条件说明,报名须知等内容。【评分项47】 2.报名资料:提供保安员报名资料管理,支持添加的附件模板和下载功能。【评分项48】 3.在线报名:提供在线报名功能,支持报名方式选择、上传附件,进行保安员资格考试、辅警招聘线上报名。【评分项49】 4.在线考试:提供辅警、保安员在线考试功能,学员凭准考证及身份证号登录,进行理论考试答题交卷和实操考试上传视频附件,且内附答题卡功能。【评分项50】 5.查询进度:提供在线查询进度功能,可凭借身份证号查询报名进度、审核结果及准考证号,并支持一键复制准考证号功能。【评分项51】 6.成绩查询:提供在线查询成绩功能,支持查询本次考试及历史补考记录的成绩结果。【评分项52】 7.补考申请:提供补考申请功能。【评分项53】 8.学习资料:提供查看、下载理论相关资料或实操相关视频等学习资料功能。【评分项54】 9.个人中心:提供个人中心功能。提供查看准考证号、考试具体时间、考试科目(是否实操)及考场名称和考试地点。支持修改系统的账号密码。【评分项55】 |
便民登记功能要求 |
提供便民登记功能,以H5形式挂载到e三明平台中,实现市民实有房屋申报、租户申报和单位申报、从业人员的申报登记。 1.实有房屋申报:提供实有房屋申报功能,通过调用标准地址接口(对接数据汇聚共享平台)比对实际房屋地址,进行实有房屋申报。【评分项56】 2.租户申报:提供租户申报功能,支持房屋居住人员登记。【评分项57】 3.实有单位申报:提供实有单位申报功能。【评分项58】 4.从业人员申报:提供从业人员申报功能。【评分项59】 |
1.3社会治安群防群治防控平台(公安网PC端)
功能模块 |
功能描述 |
平台首页功能要求 |
1.智慧视窗 (1)提供三明市公安局社会治安群防群治防控平台(公安网PC端)各应用子模块展示入口,以单点方式集成群防群治平台各应用子模块建设成效概况页面,包括:智慧群防、智慧辅警、智慧保安、智慧内保、智慧义警、指挥调度等子模块相应内容。【评分项60】 (2)提供可视化数据大屏,支持对信息上报数量、有效信息、勤务信息、信息反馈、在岗可调动人数、任务下发、任务反馈等情况进行展示,可自定义选择年、月、周、天、或时间段;构建信息上报、通知公告、任务下发栏目,用户可查看相关信息,具备预警中心,滚动展示紧急事件、一键求援的相关内容,实现对群防群治关键数据的成果展示,对系统应用和数据赋能的成效统计,对数据质量和数据上报的情况做汇总分析。【评分项61】 2.消息提醒:提供当前用户推送消息提醒功能,包括任务提醒消息、预警提醒消息等,支持快速查看任务和预警详情。【评分项62】 |
智慧群防功能要求 |
3.队伍力量管理:提供智慧辅警、智慧保安、智慧义警、智慧内保等队伍力量管理,支持查看、查询、统计和导出功能。【评分项63】 4.积分管理:提供积分复核功能,对群防群治人员的信息上报核实、任务下发、勤务信息下达等给予积分情况进行复核。支持积分排行和积分查询。【评分项64】 1. 信息采集:提供管理人员使用问卷下发,进行信息采集。支持自定义问卷。【评分项65】 ▲6.便民登记【评分项66】 (1)网格管理:提供网格管理功能,管理网格、村居、民警三者关联关系。 (2)实有房屋登记:提供民警对房屋登记情况、居住人情况审核功能;支持查询、导出、删除。 (3)实有单位登记:提供民警对实有单位登记情况审核功能;支持查询、导出、删除。 ▲7.态势分析【评分项67】 (1)勤务人员态势分析:主要包含人员组织态势、人员值勤态势、人员分布态势等。 (2)勤务巡逻态势分析:将勤务人员在值勤巡逻的路线、人员类别、人员组织、巡逻结果、巡逻区域等信息汇聚分析。 (3)情报态势分析:通过勤务人员上报的情报信息,从辖区单位、情报状态、类别、上传时间等,分析各单位情报信息态势。 (4)勤务信息态势分析:通过各区县派出所下发的勤务信息,从区县、指挥单位、反馈状态等数据维度,分析各单位开展联勤联防工作情况。 8.通知公告:提供通知公告发布功能,支持向下级部门、单位或个人在线发布通知公告和查询、查看详情。【评分项68】 9.执法记录仪管理:提供执法记录仪管理,支持创建执法记录仪群组和绑定使用人员。【评分项69】 10.台账管理:提供对组织常态开展辅警队伍治安联防、训练演练、职能技能竞赛等活动的开展情况实现台账管理功能。支持根据权限进行信息管理、查看。【评分项70】 11.工作机制管理 (1)警保联动工作机制:集成组织建设机制、经费保障机制、表彰奖励机制、救济帮扶机制等。【评分项71】 (2)群防群治工作机制:支持治安巡逻队伍工作机制、辅警队伍工作机制、内保队伍工作机制、义警队伍工作机制等。【评分项72】 |
智慧辅警功能要求 |
1.信息管理【评分项73】 (1)人员档案信息管理:提供人员档案管理功能,支持批量导入。 (2)背景审查:对接背景审查接口,实现对辅警人员信息的背景审查和排查。 (3)奖惩信息登记:提供辅警人员奖惩记录的登记、查询管理功能。 (4)工伤信息登记:提供辅警受工伤情况管理,支持查询、登记功能。 2.勤务信息管理:提供勤务信息管理功能,支持民警审核、积分评价,支持勤务信息的查询、导出等功能。需对所发勤务信息内容进行脱敏。【评分项74】 3.信息上报管理:提供信息上报管理功能,民警核实上报信息和积分评价。支持上报信息的查询、导出等功能。【评分项75】 4.预警信息管理:提供预警信息管理功能,辅警接收/处置和反馈;支持民警审核和积分评价;支持预警信息的查询、导出等功能。需对所发预警信息内容进行脱敏。【评分项76】 5.工作任务:提供工作任务功能,民警对辅警人员的任务派发,支持指派、抢单,审核和积分评价。支持查询、导出等功能。需对所发工作任务内容进行脱敏。【评分项77】 ▲6.巡逻路线【评分项78】 (1)巡逻路线设置:可自定义规划巡逻路线,结合电子地图,刻画出巡逻路线。 (2)巡逻事项配置:支持自定义按分类配置巡逻事项。 (3)巡逻人员指派:支持巡逻路线指派巡逻人员。 (4)巡逻路线查询:提供巡逻路线查询功能。 (5)巡逻轨迹刻画:在地图上实时更新巡逻轨迹,支持查看轨迹:原规划路线和巡逻人员的轨迹,用不同颜色在同一地图进行融合展示。 7.考勤管理:提供辅警的考勤查询、考勤点设置、排班设置和交接班功能。【评分项79】 8.合同管理:提供合同管理功能,支持合同到期提醒,合同延期等,合同变更、查询和新增功能。【评分项80】 9.人事管理:提供对辅警的借调、信息变动等人事管理。建立离职人员信息库。支持职级管理。【评分项81】 10.审批配置管理:提供审批配置管理功能。【评分项82】 11.工作汇报:提供工作汇报功能,汇总辅警上报的工作情况,支持查询、导出。【评分项83】 12.绩效管理【评分项84】 (1)考核设置:支持自定义设置考核指标,生成模板。 (2)绩效考核:根据考核指标,支持自动考核评分以及人工考核评分。 (3)绩效结果展示:支持考核结果展示、查询。 13.被装管理:规范辅警被装管理,包括辅警人员服装、装备等被装管理和台账管理功能。【评分项85】 14.统计查询:根据系统录入的人员以及相关信息,按多条件、多维度实现查询汇总,并支持生成自定义内容报表。【评分项86】 |
智慧保安功能要求 |
1.信息审核:提供民警对保安从业单位上报的保安员、主要人员、单位等信息审核功能。【评分项87】 2.信息管理【评分项88】 (1)保安员信息管理:汇聚全市保安员信息形成保安员档案并进行统计分析。支持对保安员信息和统计情况进行查看、修改、导出等功能。 (2)保安从业单位信息管理:汇聚保安从业单位详细信息,形成保安从业单位档案,并进行信息维护更新,支持档案查看、导出等功能。 (3)检查记录管理:汇聚公安机关对保安从业单位进行的全面检查、专项检查或临时检查的信息,支持查看、导出等功能。 (4)突发事件管理:汇聚保安从业单位上报的各种突发事件内容及处理情况等事件信息,支持查看、导出等功能。 (5)装备信息管理:汇聚保安从业单位上报的装备情况信息,支持查看、导出等功 (6)治安自查管理:汇聚保安从业单位上报的自查信息,支持查看、导出等功能。 3.保安人员动态管理:对接背景审查接口,实现对新进保安员及企业的主要人员进行背景审查,以及对在岗保安员及企业的主要人员进行定期的背景排查功能。【评分项89】 4.勤务信息管理:提供勤务信息管理功能,支持民警审核、积分评价,支持勤务信息的查询、导出等功能。需对所发勤务信息内容进行脱敏。【评分项90】 5.信息上报管理:提供信息上报管理功能,民警核实上报信息和积分评价。支持上报信息的查询、导出等功能。【评分项91】 6.预警信息管理:提供预警信息管理功能,保安人员接收/处置和反馈;支持民警审核和积分评价;支持预警信息的查询、导出等功能。需对所发预警信息内容进行脱敏。【评分项92】 7.工作任务:提供工作任务功能,民警对保安人员的任务派发,支持指派、抢单,审核和积分评价。支持查询、导出等功能。需对所发工作任务内容进行脱敏。【评分项93】 8.巡逻路线【评分项94】 (1)巡逻路线设置:可自定义规划巡逻路线,结合电子地图,刻画出巡逻路线。 (2)巡逻事项配置:支持自定义按分类配置巡逻事项。 (3)巡逻人员指派:支持巡逻路线指派巡逻人员。 (4)巡逻路线查询:提供巡逻路线查询功能。 (5)巡逻轨迹刻画:在地图上实时更新巡逻轨迹,支持查看轨迹:原规划路线和巡逻人员的轨迹,用不同颜色在同一地图进行融合展示。 9.治安自查管理:支持民警向保安单位下达治安自查任务和督促,并能对任务完成情况进行跟踪,支持查看、审核自查上报的结果。【评分项95】 10.台账管理:汇聚各保安公司组织的保安队伍治安联防、训练演练、职能技能竞赛等台账,支持查看、导出等功能。【评分项96】 11.保安员资格考试管理:支持对保安资格考试的学员进行背审;获取考试成绩,支持成绩查询。【评分项97】 12.绩效考核:汇聚各保安从业单位的保安员绩效考核情况,支持查看、导出等功能。【评分项98】 13.统计查询:提供统计查询功能,支持多条件、多维度查询汇总,并生成自定义内容报表。【评分项99】 14.企业账号管理:提供各保安从业单位账号创建、管理功能,支持短信形式通知。【评分项100】 |
智慧内保功能要求 |
1.内保民警信息管理:提供内保民警信息管理功能,支持新增、修改、删除、查询、统计和导出。【评分项101】 2.内保基本信息管理 (1)内保基础信息管理:提供内保基础信息管理功能,支持内保单位基础信息的导入、新增、修改、删除、查询、统计和导出功能。【评分项102】 (2)单位辖区管理责任信息管理:提供单位辖区管理责任信息管理功能,支持单位辖区管理责任信息的导入、新增、修改、删除、查询、统计和导出功能。【评分项103】 (3)内保单位认定信息管理:提供内保单位认定信息管理功能,支持内保单位认定信息的导入、新增、修改、删除、查询、统计和导出功能。【评分项104】 (4)内保组织成员信息管理:提供内保组织成员信息管理功能,支持内保组织成员信息的导入、新增、修改、删除、查询、统计和导出功能。【评分项105】 (5)物防信息管理:提供物防信息管理功能,支持物防信息的导入、新增、修改、删除、查询、统计和导出功能。【评分项106】 (6)技防信息管理:提供技防信息管理功能,支持技防信息的导入、新增、修改、删除、查询、统计和导出功能。【评分项107】 (7)制度防范信息管理:提供制度防范信息管理功能,支持制度防范信息的导入、新增、修改、删除、查询、统计和导出功能。【评分项108】 (8)重点单位、重点基础设施管理:提供重点单位、重点基础设施管理功能,支持重点单位、重点基础设施信息的导入、新增、修改、删除、查询、统计和导出功能。【评分项109】 (9)重点岗位从业人员信息管理:提供重点岗位从业人员信息管理功能,支持重点岗位从业人员信息的导入、新增、修改、删除、查询、统计和导出功能,支持基于公安部互联网+可信身份认证体系对重点岗位从业人员身份真实性进行核验并支持无证核验。【评分项110】 (10)从业人员信息管理:提供从业人员信息管理功能,支持从业人员信息的导入、新增、修改、删除、查询、统计和导出功能,支持基于公安部互联网+可信身份认证体系对从业人员身份真实性进行核验并支持无证核验。【评分项111】 3.背景审查:对接背景审查接口,实现对新进内保人员及内保单位的主要人员进行背景审查,以及对在岗内保人员及内保单位的主要人员进行定期的背景排查。【评分项112】 4.勤务信息管理:提供勤务信息管理功能,支持民警审核、积分评价,支持勤务信息的查询、导出等功能。需对所发勤务信息内容进行脱敏。【评分项113】 5.信息上报管理:提供信息上报管理功能,民警核实上报信息和积分评价。支持上报信息的查询、导出等功能。【评分项114】 6.预警信息管理:提供预警信息管理功能,内保人员接收/处置和反馈;支持民警审核和积分评价;支持预警信息的查询、导出等功能。需对所发预警信息内容进行脱敏。【评分项115】 7.工作任务:提供工作任务功能,民警对内保人员的任务派发,支持指派、抢单,审核和积分评价。支持查询、导出等功能。需对所发工作任务内容进行脱敏。【评分项116】 8.巡逻路线【评分项117】 (1)巡逻路线设置:可自定义规划巡逻路线,结合电子地图,刻画出巡逻路线。 (2)巡逻事项配置:支持自定义按分类配置巡逻事项。 (3)巡逻人员指派:支持巡逻路线指派巡逻人员。 (4)巡逻路线查询:提供巡逻路线查询功能。 (5)巡逻轨迹刻画:在地图上实时更新巡逻轨迹,支持查看轨迹:原规划路线和巡逻人员的轨迹,用不同颜色在同一地图进行融合展示。 9.统计查询:提供统计查询功能,支持多条件、多维度实现查询汇总,并生成自定义内容报表。【评分项118】 |
智慧义警功能要求 |
1.义警信息管理:提供义警信息管理功能,支持民警导入、录入义警信息,形成义警人员档案,支持多条件快速查询。公安机关可调阅查看义警人员信息、就职单位、职业信息等情况建立动态档案管理。提供义警人员信息的批量导入功能。【评分项119】 2.背景审查:对接背景审查接口,实现对报名义警人员的背景审查和定期对义警人员进行背景排查。【评分项120】 3.勤务信息管理:提供勤务信息管理功能,支持民警审核、积分评价,支持勤务信息的查询、导出等功能。需对所发勤务信息内容进行脱敏。【评分项121】 4.信息上报管理:提供信息上报管理功能,民警核实上报信息和积分评价。支持上报信息的查询、导出等功能。【评分项122】 5.预警信息管理:提供预警信息管理功能,义警接收/处置和反馈;支持民警审核和积分评价;支持预警信息的查询、导出等功能。需对所发预警信息内容进行脱敏。【评分项123】 6.工作任务:提供工作任务功能,民警对义警的任务派发,支持指派、抢单,审核和积分评价。支持查询、导出等功能。需对所发工作任务内容进行脱敏。【评分项124】 7.巡逻路线【评分项125】 (1)巡逻路线设置:可自定义规划巡逻路线,结合电子地图,刻画出巡逻路线。 (2)巡逻事项配置:支持自定义按分类配置巡逻事项。 (3)巡逻人员指派:支持巡逻路线指派巡逻人员。 (4)巡逻路线查询:提供巡逻路线查询功能。 (5)巡逻轨迹刻画:在地图上实时更新巡逻轨迹,支持查看轨迹:原规划路线和巡逻人员的轨迹,用不同颜色在同一地图进行融合展示。 8.统计查询:提供统计查询功能,支持多条件、多维度实现查询汇总,并生成自定义内容报表。【评分项126】 |
可视化指挥调度功能要求 |
1.群防群治力量电子地图:支持在电子地图上通过关键词对群防群治要素信息的查询、检索和呈现。支持对重点部位、事件上报、手动打点的位置进行标记,可自定义圈层,按一级圈层、二级圈层、三级圈层进行圈层搜索,并标记出各圈层内的群防群治联动力量的人员实时定位信息和人员数量,同时过滤出可调动、可发动、可联动的联动力量人员(辅警、保安、内保、义警等)及点位,显示圈层人员的基本信息等功能。【评分项127】 2.执法记录仪信息展示:提供在电子点图上查看执法记录仪的定位、实时视频,视频支持单屏、4分屏、9分屏、16分屏的展示功能。【评分项128】 3.警保联动编组管理:提供公安机关对警保联动编组管理,实现组别名称、编组成员录入、修改、删除等功能。【评分项129】 4.队伍指挥调度:遇到紧急事件或一键求援情况,指挥中心大屏上标识出事件发生地点位置和上报信息并圈层,指挥中心根据事件情况向佩戴联动设备及圈层内的联动力量指派/处理事件。支持查看预警信息接收情况。【评分项130】 5.勤务轨迹:提供实时获取人员定位信息,在指挥调度地图上展示并支持查看历史轨迹回放功能。【评分项131】 6.应急预案:支持制定应急预案和处置流程,明确对于应急事件的前期准备、组织实施、善后撤退,并可联动勤务信息对人员推送应急预案。【评分项132】 7.现场视频:提供查看上报位置周边的现场视频、联动设备视频功能。【评分项133】 8.勤务信息:提供向群防群治联动力量人员发送勤务信息让其进行处置,支持查询、导出功能。【评分项134】 9.信息上报下发:提供对有效上报信息的分发功能。【评分项135】 |
系统管理功能要求 |
1.角色管理:提供角色管理功能。角色信息应包括但不限于:区、县、派出所、社区等。【评分项136】 2.授权管理:提供授权管理,角色权限配置功能。【评分项137】 3.账号密码管理:提供用户信息及密码管理功能。【评分项138】 4.用户行为审计:根据符合《公安信息系统应用日志安全审计平台日志采集规范》的相关规定和要求。系统会记录用户的来访、登录、退出、业务功能使用的轨迹,提供对系统内所有用户或单一用户的日志查询功能。【评分项139】 |
1.4智慧群防APP(警务通)
功能模块 |
功能描述 |
勤务管理功能要求 |
1.勤务设置:提供考勤点、排班、巡逻等设置,工作任务发布和查看,为民警日常勤务设置工作提供方便。【评分项140】 2.考勤信息统计提供考勤信息统计功能。【评分项141】 3.勤务信息下发:提供勤务信息合规推送至群防群治人员。【评分项142】 |
人事档案功能要求 |
提供对辅警、内保人员、保安人员、义警信息档案、合同等信息查询功能。【评分项143】 |
消息推送功能要求 |
提供消息接收与查询功能,支持分类查询个人消息、单位消息、报警信息、通知通报、勤务信息等信息。【评分项144】 |
个人中心功能要求 |
1.事务审批:提供汇聚用户审批数据功能。【评分项145】 2.我的任务:提供汇聚用户个人任务功能。任务反馈处置,任务发起审批;支持对待处置任务进行处理。【评分项146】 3.通知公告:提供接收/显示行业新闻、政策法规,查看人员风采、新闻动态、通知通报、政策法规、公安信息等内容,实时了解群防群治社会力量队伍建设动态。【评分项147】 |
警务通应用集成功能要求 |
1.原生集成:原生应用与移动警务平台的统一认证对接,从移动警务平台应用市场打开原生应用时,会自动传入代表用户身份的令牌(access_token),应用需要验证该令牌的有效性,并根据自身对用户身份或信息的需求程度,来判断是否后续利用该令牌访问统一用户接口获取用户数据。【评分项148】 2.统一用户服务:电脑端与移动应用警务通的数据互通、共享实现统一用户服务。所有的客户端请求都由认证服务器统一认证用户身份,所有的资源服务器都可以从认证服务器获取到本次请求的客户端身份和用户身份。【评分项149】 3.平台单点登录:针对公安行业对数据保密性的特殊要求,移动端申请、审批等操作需在手机警务通平台上进行使用,实现与警综平台单点登录,在多个应用系统间,实现一次登录,就可以自动登录全部应用系统,不需要用户在多个应用中输入用户名和密码。【评分项150】 4.日志审计接入:应用日志采集服务用于帮助第三方应用开发商及相关技术人员按照规范快速对接福建公安统一日志采集平台。再由统一日志采集平台将数据上报至省公安厅安全日志审计平台、应用集中管控平台等。应用需要将登录、登出、新增、修改、删除、查询的所有操作日志上报到统一日志采集平台。针对查询操作,应用需要将操作内容,操作文件等相关的敏感操作进行记录上报到对应的数据中,查询参数,查询结果等需要进行格式化上报到日志采集平台进行页面展示。【评分项151】 |
1.5地图支撑
功能模块 |
功能描述 |
功能要求 |
1.三元区蓝版地图 (1)以三明市公安局已有的地理信息数据为基础,开展三明市下辖中心城区(三元)最新现势性多风格(蓝版),包括数学基础设计、符号设计、图例设计、图面效果设计、地图渲染、地图瓦片建设等内容。【评分项152】 (2)支持按照省厅地图服务规范及三明市公安局地理信息数据整理建设要求完成影像地图的服务发布,并实现与本地应用系统实现对接数据库字体设置方式和各图层地物要素在不同比例尺显示设置方式进行配置、合并在一个工程文件进行发布切片。【评分项153】 ★2.提供治安专题要素汇聚及空间专题图(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2. 派出所专题图层:收集三明市公安局现有的派出所单位基础信息,通过外采工具,进行外业采集派出所信息,通过提供标准化处理形成三明市全市派出所及警务站专题“一张图”。支持将建设好的派出所专题数据资源进行图层服务发布,为应用系统提供统一的派出所专题图层服务。 (2)卡口专题图层:根据用户提供的三元区、沙县区卡口专题图层,补充完善三明市辖区三元区、沙县区布控堵截卡点、临时布控堵截卡点、检查交通卡点等基础数据,通过进行预处理,包括数据清洗、格式转换、投影转换等,形成三元区、沙县区卡口专题图层。支持将建设好的卡口专题图层数据资源进行图层服务发布,为应用系统提供统一的卡口专题图层服务。 (3)检查站专题图层:根据用户提供的三元区、沙县区检查站专题图层,补充完善三元区、沙县区的检查站固定布控堵拦截点、临时布控控堵拦截点等数据,通过提供标准化处理形成检查站专题图。支持将建设好的检查站专题图层进行图层服务发布,为应用系统提供统一的检查站专题图层服务。 (4)巡区专题图层:根据用户提供的三元区、沙县区巡区专题图层,补充完善三明市辖区内(三元区、沙县区)区域的巡逻防范区域数据,所涉及的类型可包括学校、广场、客流集散地等重点巡防区域,通过提供标准化处理形成巡区专题图。支持将建设好的巡区专题图层进行图层服务发布,为应用系统提供统一的巡区专题图层服务。 (5)重点部位场所专题图层:根据用户提供的三元区、沙县区重点部位场所专题图层,补充完善三元区、沙县区的重点单位、党政机关、旅馆管理、商贸场所、娱乐场所等重点场所数据,通过提供标准化处理形成重点部位场所专题图。支持将建设好的重点部位场所专题图层进行图层服务发布,为应用系统提供统一的重点部位场所专题图层服务。 (6)辖区网格专题图层:根据用户提供的三元区、沙县辖区网格专题图层,补充完善三明三元区、沙县区域内的网格数据,包括(区)县、乡镇、派出所辖区范围数据,通过提供标准化处理形成辖区网格专题图层。支持将建设好的辖区网格专题数据资源进行图层服务发布,为应用系统提供统一的辖区网格专题图层服务。 (7)内保单位专题图层:根据用户提供的三元区、沙县辖区现有的内保单位基础数据,通过标准化处理形成城区内保单位专题“一张图”。支持将建设好的内保专题数据资源进行图层服务发布,为应用系统提供统一的内保专题图层服务。 3.业务警种对接要求:治安的专题要素图层(如重点场所、党政机关、派出所、布控堵截卡点等)可以提供指挥中心应用系统对接或调用。【评分项154】 4.实现平台与图呈一体化等平台系统的对接:通过接口开发,预留与图呈一体化平台对接接口。原则上采购人负责协调并提供系统建设的所需接口,如建设过程中,暂不具备对接条件的,需承建方承诺后续具备条件后完成对接。【评分项155】 |
1.6基于统一大基座设计及与相关系统对接
对接要求 |
★三明市公安局社会治安群防群治防控平台按照“六个统一”和“四化”的要求开展建设,以符合公安部和全省智慧公安建设规划和大数据智能化建设系列标准规范。与各级各类系统进行资源对接,满足数据共享需求,包括市大数据平台、相关业务平台、PGIS平台等。(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1.统一服务平台:三明市公安局社会治安群防群治防控平台与省厅警综平台的统一用户和组织机构、统一用户登录认证、统一用户授权、应用评价和报障反馈等服务对接。 2.统一数据资源:三明市公安局社会治安群防群治防控平台与市级公安大数据平台对接,基于统一基座实现数据统一管理和服务。 3.统一安全要求:应符合国家、公安部及省厅有关安全管理规定,包括等级保护要求、单点登录及权限管理要求、审计日志要求、边界交换安全要求、关键数据保护安全要求、系统管理和运维安全要求。 4.外部系统接口 (1)视频综合应用平台 (2)PGIS警用地图 (3)市级短信平台 (4)情指行一体化实战平台 (5)e三明平台 (6)市政务数据汇聚共享平台 (7)省厅标准地址服务接口 (8)省厅治安应用系统 (9)省厅安全审计日志系统 (10)融合通信平台对接 |
1.7硬件产品
1.7.1 5G执法记录仪(核心产品)
本项目需配置5G执法记录仪800台,满足群防群治的联控综合需求。
技术指标及相关要求: |
3. 屏幕参数要求:执法记录仪应具有彩色显示屏,显示屏对角线尺寸应≥2.4in;【评分项156】 4. 外壳防护等级:执法记录仪外壳防护等级应符合GB/T 4208-2017中IP68(水深≥1m、持续≥2h)要求;【评分项157】 3.防抖功能:具有视频防抖功能,可通过执法记录仪菜单开启/关闭防抖功能;【评分项158】 4.电池要求:内置可更换电池,单块电池应能支持执法记录仪连续摄录时间不少于10小时;使用电源适配器充电时,电池充电时间≤2.5h;【评分项159】 5.视频性能:视频分辨率应≥1920×1080;视频分辨力应≥700线;【评分项160】 6.照片性能:执法记录仪拍摄的照片分辨力应≥800线;正常光照条件下的有效拍摄距离应≥5m,具备夜视功能,夜视功能下有效拍摄距离应≥3m,有效拍摄距离处应能看清人物面部特征;【评分项161】 7.无线通信:支持移动、电信、联通4G/5G无线数据传输;支持4G以及5G接入并在不同覆盖区域自动切换网络;【评分项162】 ★8.单北斗定位:仅单独支持北斗,不同时支持GPS(须提供财政部或工业和信息化部所属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复印件予以佐证,原件备查); 9.存储容量:执法记录仪存储容量应≥32GB,且应支持TF卡拓展;【评分项163】 10.开机时间:执法记录仪从按下开机键到进入取景预览模式所用时间应≤26s;【评分项164】 ▲11.对讲功能:支持执法记录仪之间全双工对讲,支持集群对讲;(须提供所投设备具备该功能的承诺函)【评分项165】 12.设备支持人脸及车辆抓拍功能,实现抓拍数据推送至三明市公安局视频综合平台进行比对,并且将布控预警信息推送至群防群治平台;支持一键报警功能;流量池服务,提供每台执法记录仪>20G/月的流量,建立共享流量池,共5年;每月达到流量上限后,不能断网,开卡或其他所有运营商配套服务所产生费用由中标人负责。【评分项166】 15.采集站适配要求:须自行对接各使用部门的各型号采集站,对接后终端支持采集站采集执法音视频文件并按福建省公安机关现场执法音视频管理系统要求规范上传;须能对接三明市公安局视频综合平台,通过三明市公安局视频综合平台调取历史音视频、图片等数据;需具备《电信设备进网许可证》和《无线电发射设备型号核准证》;【评分项167】 ▲19.符合《单警执法视音频记录系统》(GA/T 947.2-2015)、《执法记录仪接入移动警务系统技术要求》(GA/T 1987-2022)技术要求;设备供应商已入围《公安部警用装备协议供货单位》。(须提供加盖公安部警用装备采购中心公章的入围证明材料)【评分项168】 |
1.边界接入防火墙
技术指标及相关要求: |
设备需满足国产操作系统及国产CPU配置 1.配置:CPU:≥4核,内存:≥4GB;硬盘:≥64GB;网络接口:≥1个管理口、≥4个千兆电口、≥4个千兆光口。整机网络层吞吐量(双向):IPV4≥5000Mbps,IPV6≥5000Mbps;【评分项169】 2.整机应用层吞吐量(双向):IPV4≥2000Mbps,IPV6≥2000Mbps;整机TCP并发:IPV4≥500万,IPV6≥500万;【评分项170】 3.支持透明传输、路由转发模式部署,支持路由设置、高可用性等组网与部署能力;提供包过滤、地址转换、状态检测、动态端口开放、带宽管理、连接数控制等网络层访问控制功能;提供应用类型控制、应用关基内容控制等应用层控制功能;提供拒绝服务攻击防护、恶意代码防护、应用攻击防护等功能。【评分项171】 4.服务:五年维保【评分项172】 |
2.云计算节点扩容
技术指标及相关要求: |
|||
序号 |
名称 |
单位 |
数量 |
1 |
内存扩容 |
根 |
96 |
4台计算节点扩容,每台剩余24槽位,共96根内存条。内存条配置:≥32G DDR4内存。提供五年维保。【评分项173】 |
|||
2 |
信创操作系统 |
套 |
4 |
满足国产化操作系统要求,具备文件管理、设备管理、用户管理、日志管理、服务管理、进程和监控管理、网络管理、资源管理、软件包管理、磁盘管理、安全中心等基本功能,提供语言支持工具、文件共享服务、集成开发平台、更新管理器、备份还原等常用工具,支持KVM、Docker虚拟化技术,并提供本地和远程批量部署。提供五年维保。【评分项174】 |
|||
3 |
信创数据库 |
套 |
1 |
满足国产化数据库要求,支持多核CPU服务环境,支持国产操作系统;开发人员可通过标准化数据库访问接口开发基于安全数据库的应用系统和软件产品;支持一对多,多对多,多对一的数据同步备份;支持表级粒度的权限管理;支持表空间自动扩展。提供五年维保。【评分项175】 |
1.8政务外网云资源服务
技术指标及服务要求: |
1.本项目购买政务外网云资源服务,服务器含不少于4台应用服务器、1台存储服务器、1台前置服务器、2台数据库服务器,所需资源包括不少于104核vCPU、224GB内存、10TB存储、8套操作系统、2套数据库、2个公网IP、1项密码服务等资源,用于本项目政务外网应用的部署。共购买5年服务【评分项176】 |
采购包2:三明市公安局社会治安群防群治防控平台监理服务
一、项目概况:本采购为三明市公安局社会治安群防群治防控平台信息工程监理服务项目。
二、技术和服务要求
1.监理服务范围
本项目为信息化项目监理服务,供应商应对该项目的招投标阶段、实施阶段、验收阶段以及质量保证期实行全过程监理,实现监理工作“控制、管理、协调”的目标。
1.1对信息化项目建设合同的签订和建设中遇到的问题提供咨询意见。
1.2监督项目实施方制定、实施建设方案;对建设过程中需求变更的协助采购人进行总体把握和评估,以确保满足采购人使用要求;协调信息化项目实施方和采购人,确保建设工作顺利进行。
1.3根据进度,对建设质量、建设投资、建设进度、建设安全、建设合同和信息管理进行综合监理:
(1)承担设备验收工作,对设备符合性、完好性和配置完整性负责;
(2)通过现场监督、定期检查审核、技术测试等手段对建设过程进行质量控制;
(3)按照预定计划对建设进度进行有效控制;
(4)按照合同对建设成本进行有效控制;
(5)对项目实施过程中的知识产权和信息安全进行有效控制;
(6)主持协商计划变更,调解合同争议,必要时代表建设方提出索赔建议与方案;
(7)审核实施方提供的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规范性和符合性;
(8)协助采购人组织项目验收工作;
(9)检查实施方承诺的人员技术培训计划落实情况;
(10)帮助采购人制定系统运行管理制度;
(11)在维护期内定期或不定期对项目进行质量检查,督促实施方按合同要求进行维护;
(12)编写监理总结报告,向采购人提交监理文档;
1.4配合采购人选择的信息化项目测试单位,对信息化项目进行必要的测试,并审核测试单位提供测试报告。
1.5信息化项目组织及技术总体方案的把关;
(1)协助硬件供货单位、项目建设单位、系统集成单位、采购人,共同审核和确认承建单位的技术实施方案,确保技术实施方案符合项目总体设计的要求;
(2)审核和确认承建单位的总体设计方案;
(3)审核和确认项目建设过程中的各种关键技术方案;
(4)审核和确认承建单位的组织和实施方案,和实施方提交的《项目计划》;
(5)审核和确认承建单位的项目质量保证计划、质量控制体系(含质量控制的关键性节点);
(6)审核和确认承建单位的测试计划;
(7)审核和确认承建单位的项目进度计划和进度控制节点;
(8)审核和确认承建单位的安装调试计划、试运行计划、正式运行计划等;
(9)辅助采购人与承建单位之间的工作协调安排;主持协商计划变更,调解合同争议,必要时代表建设方提出索赔建议与方案。
1.6项目质量控制
(1)系统集成质量的控制
(2)系统集成方案的审核和确认;
(3)对采购的硬件设备的质量进行检验、测试和验收;
(4)对设备安装、系统软件的安装调试进行验收;
(5)对系统集成进行总体验收。
(6)应用软件开发的阶段性计划的审核和确认;
(7)协助项目设计单位、系统集成单位和采购人,对各个分系统、子系统应用软件的系统安装调试、系统试运行进行把关;
(8)对承建单位的开发质量进行审核;
(9)硬件使用和软件应用培训的质量控制;
(10)审核确认承建单位的培训计划;
(11)检查并监督实施方承诺的人员技术培训计划落实情况,并征求用户的反馈意见;
(12)审核确认承建单位的培训总结报告;
(13)在维护期内定期或不定期对项目进行质量检查,督促实施方按合同要求进行维护。
1.7项目进度控制
(1)按照预定计划对建设进度进行有效控制;包括日报、周报等相应控制措施;
(2)审核承建单位的进度分解计划,确认分解计划可以保证总体计划目标;
(3)对项目实施进度进行实时跟踪,并要求承建单位对进度计划进行动态调整,以确保项目的阶段和总体进度目标的实现;
(4)当工期目标严重偏离时,应及时指出,并提出对策建议,同时督促承建单位尽快采取措施。
1.8项目投资控制
(1)按照合同对投资总额进行有效控制;通过对项目实施中的方案及设计的优化,确保投资控制在合理、性价比高的范围内;
(2)协助采购人做好项目支付预算的现金流量表,将付款进度与项目质量与形象进度结合起来;
1.9项目合同管理
(1)跟踪检查合同的执行情况,确保承建单位按时履约;
(2)对合同工期的延误和延期进行审核确认;
(3)对合同变更、索赔等事宜进行审核确认;
(4)根据合同约定,审核承建单位提交的支付申请,签发付款凭证。
1.10信息管理/项目文档管理
(1)帮助采购人制定系统运行管理制度;
(2)做好监理日记及项目大事记;
(3)做好合同批复等各类往来文件的批复和存档;
(4)做好项目协调会、技术专题会的会议纪要;
(5)管理好实施期间的各类技术文档;
(6)项目周报;
(7)监理建议书;
(8)监理通知;
(9)各种会议纪要;
(10)阶段性项目总结;
(11)保管各承建方提交的技术文档。
1.11项目建设的协调
(1)辅助采购人协调项目各共建部门之间的工作关系;
(2)辅助采购人协调项目各承建部门之间的工作关系;
(3)辅助采购人协调项目建设过程中发生的各类纠纷和问题;
(4)监理方应该通过必要的会议制度来实施协调工作,主要包括:
①项目现场会;
②项目监理交底会;
③项目周例会;
④项目监理协调会;
⑤项目专题讨论会;
⑥项目专家论证会;
⑦项目阶段工作总结会;
⑧项目问题通报会;
⑨项目阶段及最终验收会。
1.12项目安全的管理
负责项目建设过程中所涉及的政府机密数据和资料的保护,保证不被非授权使用;负责项目建设施工过程中安全控制,确保不出现安全事故。
1.13项目知识产权的管理
对项目实施过程中的知识产权和信息安全进行有效控制;负责项目建设过程中涉及知识产权的产品和系统的使用审核,保证采购人不在本项目建设中出现违反知识产权的行为。
2、监理服务准则
2.1遵照国家信息产业部《信息系统项目监理暂行规定》的规定,以“守法、诚信、公正、科学”的准则执业,维护建设方与承建方的合法权益。具体应做到:
2.2执行有关项目建设的法律、法规、规范、标准和制度,履行监理合同规定的义务和职责。
2.3不收受被监理单位的任何礼金。
2.4不泄漏所监理项目各方认为需要保密的事项。
2.5遵守国家的法律和政府的有关条例、规定和办法等。
2.6坚持公正的立场,独立、公正地处理有关各方的争议。
2.7坚持科学的态度和实事求是的原则。
2.8在坚持按监理合同的规定向采购人提供技术服务的同时,帮助被监理者完成起担负的建设任务。
2.9不泄漏所监理的项目需保密的事项。
3、监理服务遵照的依据
3.1国家信息产业部和我省、我市有关信息系统项目建设和监理管理规范;
3.2采购人与项目承建单位签订的合同;
3.3采购人与监理单位签订的监理合同;
3.4有关国家、省、市技术规范和标准;
(1)适用的法律、行政法规及部门规章;
(2)与信息化项目有关的标准;
(3)信息化项目设计及有关文件;
(4)本合同及委托人与第三方签订的与实施信息化项目有关的其他合同。
4、监理的范围和工作内容
4.1监理的范围:
(1)监理服务内容的验收;
(2)监理文档的验收;
(3)编写监理总结报告,向采购人提交监理文档。
4.2监理工作内容:
(1)收到信息化项目设计文件后编制监理规划,并在第一次现场会议7天前报委托人。根据有关规定和监理工作需要,编制监理实施细则;
(2)熟悉信息化项目设计文件,并参加由委托人主持的图纸会审和设计交底会议;
(3)参加由委托人主持的第一次会议;主持监理例会并根据信息化项目需要主持或参加专题会议;
(4)审查承建方提交的施工组织设计,重点审查其中的质量安全技术措施、专项施工方案与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符合性;
(5)检查承建方信息化项目质量、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及组织机构和人员资格;
(6)检查承建方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配备情况;
(7)审查承建方提交的施工进度计划,核查承包人对施工进度计划的调整;
(8)审核承建方的分包人资质条件;
(9)审查工程开工条件,对条件具备的签发开工令;
(10)审查承建方报送的工程材料、构配件、设备质量证明文件的有效性和符合性,并按规定对用于工程的材料采取平行检验或见证取样方式进行抽检;
(11)审核承建方提交的工程款支付申请,签发或出具工程款支付证书,并报委托人审核、批准;
(12)在巡视、旁站和检验过程中,发现工程质量、施工安全存在事故隐患的,要求承建方整改并报委托人;
(13)经委托人同意,签发工程暂停令和复工令;
(14)审查承建方提交的采用新材料、新工艺、新技术、新设备的论证材料及相关验收标准;
(15)验收隐蔽工程、分部分项工程;
(16)审查承建方提交的工程变更申请,协调处理施工进度调整、费用索赔、合同争议等事项;
(17)审查承建方提交的竣工验收申请,编写工程质量评估报告;
(18)参加工程竣工验收,签署竣工验收意见;
(19)审查承建方提交的竣工结算申请并报委托人;
(20)编制、整理工程监理归档文件并报委托人。
5、项目验收测试及管理信息系统把关
配合采购人选择信息系统工程质量第三方测试单位,对项目进行必要的测试:计算机软件产品、计算机网络性能、综合布线性能、计算机中心机房场地、安防监控系统后端平台系统、安防监控系统前段端设备装置等进行抽样确认测试,并审核测试单位提供测试报告。
6、监理文档要求
在具体项目建设的各个阶段,对所产生的、面向信息系统工程项目管理业务的信息进行收集、传输、加工、储存、维护、使用和整理,协助建设单位建立信息管理制度,接收信息系统工程信息资料,对这些资料进行规整、保管和使用,产生包括总体方案、技术方案、实施细则、监理周报、监理月报、专项监理报告、验收报告、总结报告等完整的总控类文档、监理实施类文档和回复(批复)类文档。
7、监理机构和人员投入及工作量要求
7.1总监理工程师及重要岗位监理人员应保持相对稳定,以保证监理工作正常进行。
7.2项目专业监理技术人员投入不少于3人(含)。人员相对稳定和独立。
(1)总监理工程师(1名),具有计算机相关专业,在持有信息系统监理师资格证书基础上持有:①信息系统项目管理师资格证书;②系统分析师资格证书;③系统架构设计师资格证书。
(2)总监理工程师代表(1名),具有计算机相关专业,在持有信息系统监理师资格证书基础上持有:计算机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职称证书。
(3)专业监理工程师(1名),在持有信息系统监理师资格证书基础上持有:计算机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职称证书。
8、保密要求
8.1供应商在本项目履行的过程中,或为履行本合同的需要从对方所获得的、有关对方和或属于对方的秘密信息,未经对方同意,不得泄露给任何第三方。
8.2供应商因为本项目需要,向其他方透露有关资料或信息且认为是其商业秘密需要保密时,应事先予以声明,并经采购人同意。
8.3上述商业秘密信息的获取方只能将该信息用于服务于本项目,而且只能由相应的工程技术人员使用。
8.4获取对方商业秘密的一方,应当采取适当有效的方式保护所获取的商业秘密;除非由对方的书面许可,或该信息已被对方认为不再是商业秘密,或已在社会上公开,该所获取的商业秘密应当永久不得对外透露。
8.5供应商承担保密义务和责任,供应商要与采购人签署保密协议。
采购包3:三明市公安局社会治安群防群治防控平台信息系统测试服务
一、项目概括:本采购为三明市公安局社会治安群防群治防控平台信息系统测试服务项目。
技术和服务要求
1、测试的内容
对本项目的软件产品项目进行用户文档集、功能性、性能效率、兼容性、易用性、可靠性、信息安全性、维护性、可移植性等测试。确保系统工程质量达到预期要求。
2.测试服务基本准则
2.1执行有关项目建设的法律、法规、规范、标准和制度,履行测试合同规定的义务和职责。
2.2不收受任何礼金。
2.3不泄露所测试项目各方认为需要保密的事项。
2.4遵守国家的法律和政府的有关条例、规定和办法等。
2.5坚持公正的立场,独立、公正地处理有关项目测试过程中的争议。
2.6坚持科学的态度和实事求是的原则。
3.采购人的主要义务
3.1提供符合交付要求的受测系统样品及相关文档;
3.2必要时提供相应的技术协助;
3.3需要时,配合成交人完成测试工作;
4.成交人的主要义务
4.1制定和实施产品测试方案。
4.3按期提交国家认可的具备检测资格和能力的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
5.项目质量要求
5.1测试报告内容及数据应准确、完整、客观、公正;
5.2测试服务质量应符合评测规范中的相关要求,且技术评测结果及报告必须提交最终用户确认。
6.检测依据
《系统与软件工程系统与软件质量要求和评价(SQuaRE)第51部分:就绪可用软件产品(RUSP)的质量要求和测试细则》GB/T 25000.51-2016;
《系统与软件工程系统与软件质量要求和评价(SQuaRE)第10部分:系统与软件质量模型》GB/T 25000.10-2016;
《系统与软件工程系统与软件质量要求和评价(SQuaRE)第23部分:系统与软件产品质量测量》GB/T 25000.23-2019;
《系统与软件功能性第3部分:测试方法》GB/T 29831.3-2013;
《系统与软件工程性能测试方法》GB/T 39788-2021;
《项目可研及设计方案》、《建设单位委托的项目要求》等进行系统检测并在技术服务期限内出具系统验收测试报告。
7.检测人员
7.1符合保密规定的质量检验在职人员。参加工程检测的人员应遵守保密规定,严禁泄露工程状况、建设单位内部管理规定、技防设施使用现状、人员状况及检测内容。
7.2为保守国家机密,检测人员除应遵守相关的保密法律法规外,在承担检测任务时还应遵守本单位的保密规定。
7.3检测人员应表现良好,工作认真负责,无劣迹记录。
7.4在开展检测工作期间,应遵守工程建设单位的各项规定,办理进出各重要区域手续。接收及退还工程设计文件、图纸、资料时应办理签收手续。在保管设计文件、图纸及资料期间不得随意放置文件,不得借给本单位无关人员查看,不得丢失文件。
7.5不得向外单位及本单位无关人员泄露检测内容、建设单位技防管理规定及现状等。
7.6检测报告应保存在单位规定的计算机硬盘内,不得随便留置在其他计算机硬盘内,不得将检测报告复印给无关单位。
7.7项目组成员要求:
为了确保做好本项目的测试工作,保证测评服务质量,成交人须针对本项目组建测试团队。
(1)项目负责人(1人):持有①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信息系统项目管理师资格证书;②系统架构设计师资格证书;
(2)技术负责人(1人):持有①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信息系统项目管理师资格证书;②系统集成项目管理师资格证书;
(3)测试工程师(人数不限):为保证项目实施,成员具备包含持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软件设计师(高级程序员)资格证书;持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软件评测师资格证书;持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互联网技术职业水平证书(可一人多证或一人单证)。
8.整改、重新检测
现场发现的问题,能及时整改并在检测结束前整改完毕,可重新进行该项检测。现场未能及时整改的,以书面形式通知设计施工单位,待设计施工单位整改完并附上正式整改报告后由检测人员到现场检查,同时在检测报告中注明整改内容及整改内容重新检测后的结果。检测中存在问题通知施工单位限期整改。
9.检测机构要求
9.1具有合法有效的省级及以上(含省级)市场监管局(原质监局)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监制的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CMA)或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实验室认可证书(CNAS)。须提交有效证书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或提交承诺函承诺资质满足要求(承诺函格式自拟)并于中标后(5个工作日内)提交证明材料原件验证。
9.2检测能力项目要求:
《系统与软件工程系统与软件质量要求和评价(SQuaRE)第51部分:就绪可用软件产品(RUSP)的质量要求和测试细则》GB/T 25000.51-2016;
《系统与软件工程系统与软件质量要求和评价(SQuaRE)第10部分:系统与软件质量模型》GB/T 25000.10-2016;
《系统与软件功能性第3部分:测试方法》GB/T 29831.3-2013;
《系统与软件工程性能测试方法》GB/T 39788-2021。
须提交有效的能力证明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或提交承诺函承诺检测能力满足要求(承诺函格式自拟)并于中标后(5个工作日内)提交证明材料原件验证。
10.提交成果要求
提供具备有省级及以上(含省级)市场监管局(原质监局)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监制的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CMA)或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实验室认可证书(CNAS)出具的系统测试报告。
合同包4:三明市公安局社会治安群防群治防控平台等级保护测评服务
一、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三明市公安局社会治安群防群治防控平台等级保护项目服务类采购项目;
项目地点:三明市公安局;
项目内容:三明市公安局社会治安群防群治防控平台等保测评服务;
二、技术和服务要求
(一)安全服务
1等保咨询服务
1.1等级保护差距分析
完成定级备案工作后,对信息系统执行一次完整的等级保护差距分析服务,按照等级保护基本要求和等级保护测评准则实施自我预测评工作,并根据测评结果弥补缺漏,为申请测评做准备。
1.2等级保护规划与整改方案设计
经过差距分析后,给出专家级的等保规划整改建议方,协助甲方制定纲领性的安全策略文件,包括确定安全方针,制定安全策略,以便结合等级保护基本要求和安全保护特殊要求,构建机构信息系统的安全技术体系结构和安全管理体系结构。
1.3等级保护整改实施与安全加固
在整改方案确定之后。协助甲方依据整改建议对信息系统实施安全加固,等级保护安全加固包括应用信息系统相关的网络结构化设计,网络设备安全防护加固,服务器主机安全加固,数据库系统安全加固,中间件系统安全加固,应用服务漏洞检测与加固服务等多方面的加固内容。
1.4等级保护管理体系建设
咨询顾问将根据等级保护安全管理的基本要求,为信息系统建立起信息安全策略、方针、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安全操作规范以及各类操作记录文档体系,使信息化管理能够在等级保护要求的管理体系下长期稳定运行。
1.5等级保护测评辅助
代理甲方向国家等保测评机构申请测评,根据测评要求,协助补充和准备测评所需的文档资料,如机房安全管理制度及相关记录、安全职责书说明、安全漏洞检测和系统升级管理制度及相关记录、权限管理制度及相关记录、备份制度及相关记录、防病毒管理制度和记录、第三方人员管理制度、安全事件报告制度、应急管理制度和应用预案等,确保符合国家等级保护测评需要。
2、安全测评内容
2.1安全等级测评
依照GB/T 22239-2019《信息安全技术网络安全等级保护基本要求》和《行业网络安全等级保护基本要求》对被测系统进行等级保护测评,确定不同等级业务系统当前安全防护现状,以及与国家和行业等级保护要求间的差距;分析其所面临的威胁及其存在的脆弱性,提出有针对性的抵御威胁的防护策略和整改措施,为防范和化解信息安全风险,将风险控制在可接受的水平,最大限度地防止由于信息系统安全事件引发安全事故,全面提高信息系统安全防护水平提供科学依据。
等级测评将覆盖安全物理环境、安全通信网络、安全区域边界、安全计算环境、安全管理中心、安全管理制度等方面的内容,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⑴总体要求测评:包括总体技术要求、总体管理要求;
⑵安全技术测评:安全物理环境、安全通信网络、安全区域边界、安全计算环境、安全管理中心等五个方面的安全测评;
⑶安全管理测评:安全管理制度、安全管理机构、安全管理人员、安全建设管理和安全运维管理等五个方面的安全控制测评;
⑷测评通过后最终出具:对应系统的《信息安全等级保护测评报告》。
3、提供的技术服务成果及要求
3.1技术服务的方式:现场测评、数据分析。
3.2技术服务对象:采购人申请测评的信息系统采购人申请测评的信息系统,如所申请系统的相关信息与实际环境不相符合,以信息系统实际运行环境为准。
3.3技术服务成果:取得并提交等级保护测评机构出具的安全等级测评报告。
3.4技术服务质量要求
(1)投标人须具有公安部第三研究所颁发的《网络安全等级测评与检测评估机构服务认证证书》;
(2)安全测评单位在委托方现场测评时安全测评单位在采购人现场测评时,应遵守委托方的工作纪律应遵守采购人的工作纪律,不破坏采购人的工作设备和软、硬件设施。
(3)安全测评单位在现场测评时,应与采购方项目负责人充分沟通,如在运用相关工具或开展相关测评工作前,应事先做好风险评估和回退机制,做好安全防范措施,确保在测评工作开展过程中不影响系统的正常运行。
(4)测评单位需积极配合采购方、采购方的第三方安全服务商以及对应系统开发商完成测评整改工作。
(5)为保证测评过程系统运行安全,投标人应有公安网络安全应急技术处理能力,且连续三年具有市级或市级以上网安或网信的技术支撑单位(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未提供按无效投标处理。
4、采购人为安全等级测评单位工作提供的条件
4.1提供技术资料
(1)系统建设调研报告、系统建设验收报告、系统使用安全产品说明书等。
(2)机房管理制度、系统人员管理制度等系统相关制度文档。
(3)其他系统相关资料。
4.2提供工作条件
(1)配合测评的工作人员至少一名。
(2)被评估系统所在网络环境接口。
(3)系统备份:委托方采购人在安全测评单位开始工作前应自行做好信息系统的备份工作。
(二)检测依据
依据网络安全等级保护条例(征求意见稿)、关键信息基础设施安全保护条例(征求意见稿)、GB 17859-1999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等级保护划分准则、GB 50174-2008电子信息系统机房设计规范、GB/T 22239-2019信息安全技术网络安全等级保护基本要求、GB/T 28448-2019信息安全技术网络安全等级保护测评要求、GB/T 28449-2018信息安全技术网络安全等级保护测评过程指南、GB/T25058-2019信息安全技术网络安全等级保护实施指南、GA/T 1389-2017信息安全技术网络安全等级保护定级指南。
(三)服务范围:三明市公安局社会治安群防群控平台,三级
采购包5:三明市公安局社会治安群防群治防控平台项目密码应用安全性评估服务
1、服务内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密码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国家政务信息化项目建设管理办法》、《信息安全技术信息系统密码应用基本要求》(GB/T39786-2021)、《商用密码应用安全性评估管理办法》、《福建省密码管理局关于加强商用密码应用安全性评估工作的通知》等法律法规、制度和规范,对三明市公安局社会治安群防群治防控平台项目开展商用密码应用安全性评估(简称“密评”)。推动整改措施落实,确保被测系统的密码应用采用商用密码进行保护,做到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同步运行密码保障信息系统。
2、商用密码应用安全性评估服务内容如下:
2.1采用系统评估方式,及时发现被测系统脆弱性,识别风险,了解被测系统安全状况。对照密码应用方案对被测系统开展评估。根据被评估对象的实际情况、被测系统使用的密码产品情况,选择并确定测评依据。在被测系统真实环境下进行测评,以评估密码应用及保障是否安全有效,密码使用和管理是否合规、正确、有效。
2.2密码技术应用测评:物理和环境安全密码测评、网络和通信安全密码测评、设备和计算安全密码测评、应用和数据安全密码测评。测评验证被测系统的商用密码应用是否达到具有对应安全等级的安全保护能力,是否满足对应安全等级的保护要求。
2.3密钥管理测评:检测被测系统密钥管理各环节,包括对密钥的生成、存储、分发、导入、导出、使用、备份、恢复、归档与销毁等环节进行管理和策略制定的全过程是否符合要求。
2.4安全管理测评:从制度、人员、实施和应急四个方面,对被测系统的密码安全管理进行商用密码应用安全性管理测评。
2.5密码应用安全评估报告:按照国家密码管理局要求包含的内容编制或参考模板编制密码应用安全评估报告。
2.6密评备案:本项目运营者提交被测系统的密评备案材料,运营者完成在所在地密码管理部门密评备案工作。
2.7密码应用要求和密码评估相关培训:对密码应用总体要求进行宣贯,对密码应用的合规性、正确性、有效性要求进行培训。
3、项目技术和其他要求
3.1资质要求
投标人为在国家密码管理局网站,国家密码管理局公告(第42号)公布的关于更新《商用密码应用安全性评估试点机构目录》中的机构,提供该公告截图及附件加盖公章。
3.2服务响应要求
服务期间提供7×24服务响应(7×24小时工程师2小时内作好服务应答和反馈),需要现场支撑时,投标人需在4小时内安排至少1名具有服务能力的工程师到达现场处理。
3.3测评工具要求:
为满足本项目测评要求,投标人投入本项目自主研发的密码测评工具,至少包含数据提取解析验证、协议分析验证、数字证书格式合规性检测、算法和随机数检测字样的测评工具,需提供相关包含以上全部字样的测评工具资质证明材料的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或提交承诺函所用的测评工具符合要求(承诺函格式自拟)。(若拟中标人是承诺方式,未能在投标现场提供要求的材料验证的,一律视为存在虚假应标,将取消其中标资格并上报监督管理部门)。
三、商务要求(以“★”标示的内容为不允许负偏离的实质性要求)
采购包1:
序号 |
参数性质 |
类型 |
要求 |
1 |
|
交货时间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6个月 |
2 |
|
交货地点 |
三明市公安局指定地点 |
3 |
|
交货条件 |
按合同约定履行 |
4 |
|
是否邀请投标人验收 |
不邀请投标人验收 |
5 |
|
履约验收方式 |
1、期次1,说明:1、验收标准根据招标文件要求、投标文件响应及合同约定对项目进行验收。本项目约定的交货时间及交货条件为项目初验合格。本项目的密码测评部分不作为本项目验收必要条件。2、验收程序(1)到货验收:经采购人、监理确认本项目所有设备硬件均已到货,具备验收条件。(2)项目初验:经监理确认本项目应建设内容全部完成且具备试运行初验条件后(不含第三方检测、密码运用安全性评估等相关测评服务),由中标人向采购人提出初验申请,采购人根据合同约定和国家的相关标准对项目进行验收,并提出整改意见,如果无整改意见或中标人按整改意见完成整改后,双方签署《初验合格报告》壹式肆份,采购人叁份、中标人壹份。(3)项目终验:自初验完成之日起,系统稳定运行3个月以上,试运行过程中采购人及监理提出整改意见,中标人按照要求完成整改,经监理确认具备终验条件后,中标人可向采购人提出终验申请(终验需通过第三方检测并出具检测合格报告,密码运用安全性评估部分不在终验要求内)。由采购人组织有关专家和业务部门根据合同约定和国家的相关标准对项目进行终验,并对有异议和疑义项提出书面说明,如有需整改的中标人需完成采购人提出的整改后,无其他异议则双方签订《终验合格报告》壹式伍份,采购人叁份、中标人壹份,送招标代理机构壹份。(4)项目初验、终验、整改过程中所发生的一切费用由中标人承担。3.投标人需提供三明市公安局社会治安群防群治防控平台、安全软件和硬件产品5年保修服务,保修期从项目整体完工验收之日算起。在保修期内(5年),发现由于设计不良造成的故障,投标人应研究其故障原因,并迅速修复,直至满足采购人原定的要求为止。投标人需在采购人指定地点(三明市公安局)派遣至少2名人员,服务期为5年,从系统验收之日起计算,提供5×8小时现场值守,7×24小时随时联系,派遣的工程师应并具有相应的技术服务经验。 |
6 |
|
合同支付方式 |
1、投标人通过项目初验后,达到付款条件起30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10.00% 2、投标人通过项目终验后,达到付款条件起30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10.00% 3、投标人通过项目终验后满1年,达到付款条件起30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20.00% 4、投标人通过项目终验后满2年,达到付款条件起30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20.00% 5、投标人通过项目终验后满3年,达到付款条件起30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30.00% 6、投标人通过项目终验后满5年,达到付款条件起30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10.00% |
7 |
|
履约保证金 |
缴纳,本采购包履约保证金为合同金额的3.0% 说明:中标人在取得中标通知书后,签订合同之前,向采购人缴纳中标金额的3%作为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在双方验收合格并将手续全部办理完毕后10个工作日内以原缴交方式无息返还中标人。履约保证金可以以银行转账、支票/汇票/本票、保函/保险的形式提供。中标人未按规定缴纳履约保证金的,视为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权,须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
采购包2:
序号 |
参数性质 |
类型 |
要求 |
1 |
|
交货时间 |
至三明市公安局社会治安群防群治防控平台项目验收完成为止 |
2 |
|
交货地点 |
三明市公安局指定地点 |
3 |
|
交货条件 |
提交具有资质的、符合主管部门验收要求的监理报告 |
4 |
|
是否邀请投标人验收 |
不邀请投标人验收 |
5 |
|
履约验收方式 |
1、期次1,说明:1.中标人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和《投标文件》、《合同》的承诺,完成监理范围内项目的所有监理工作,与所监理项目最终验收同时进行,采购人不另组织验收。2.项目初验、终验、整改过程中所发生的一切费用由中标人承担。 |
6 |
|
合同支付方式 |
1、按招标文件以及合同执行生效后,包1项目完成初验后,中标人需提供等额增值税普通发票,达到付款条件起15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50.00% 2、包1完成项目终验后,中标人需提供等额增值税普通发票,达到付款条件起15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30.00% 3、项目完成5年运维期满后,中标人需提供等额增值税普通发票,达到付款条件起15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20.00% |
7 |
|
履约保证金 |
缴纳,本采购包履约保证金为合同金额的5.0% 说明:中标人在取得中标通知书后,签订合同之前,向采购人缴纳中标金额的5%作为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在双方验收合格并将手续全部办理完毕后10个工作日内以原缴交方式无息返还中标人。履约保证金可以以银行转账、支票/汇票/本票、保函/保险的形式提供。中标人未按规定缴纳履约保证金的,视为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权,须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
采购包3:
序号 |
参数性质 |
类型 |
要求 |
1 |
|
交货时间 |
自合同签订后(240)天内完成 |
2 |
|
交货地点 |
三明市公安局指定地点 |
3 |
|
交货条件 |
提交具有资质的、符合主管部门验收要求的第三方系统检测报告 |
4 |
|
是否邀请投标人验收 |
不邀请投标人验收 |
5 |
|
履约验收方式 |
1、期次1,说明:1.按期完成采购人委托工程的软件产品、计算机网络等质量检测工作。提交国家认可的具备检测资格的检测机构出具合格的系统测试报告。2.项目初验、终验、整改过程中所发生的一切费用由中标人承担。 |
6 |
|
合同支付方式 |
1、按招标文件以及合同执行,包1项目验收前要求中标人提供所有服务交付物,采购单位完成相关备案,满足验收要求,提交国家认可的具备检测资格的检测机构出具的系统测试报告,包1项目完成终验后,中标人需提供等额增值税普通发票,,达到付款条件起15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100.00% |
7 |
|
履约保证金 |
缴纳,本采购包履约保证金为合同金额的5.0% 说明:中标人在取得中标通知书后,签订合同之前,向采购人缴纳中标金额的5%作为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在双方验收合格并将手续全部办理完毕后10个工作日内以原缴交方式无息返还中标人。履约保证金可以以银行转账、支票/汇票/本票、保函/保险的形式提供。中标人未按规定缴纳履约保证金的,视为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权,须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
8 |
|
其他 |
1、成交供应商负责安全测评的三明市公安局社会治安群防群治防控平台项目,因该项目涉及软件定制开发业务,在项目初验后,项目终验时间因试运行及整改可能造成延后。由于本项目受制于采购包1主体项目,本项目的具体服务周期至采购人项目终验结束。项目终验时间延后超过本招标指定的交货日期,可以由采购人根据实际情况确认后进行延期工作,不视为违约。2、本项目是采购包1主体项目的相关配套服务,若主体项目出现其他情况无法正常进行,双方均无违约责任,配套的检测服务自动终止合同。3、主体项目完成初验后,成交供应商应于30个日历日内进场开展检测相关工作。4、服务项目周期发生的与本服务相关的一切费用由成交供应商承担 |
采购包4:
序号 |
参数性质 |
类型 |
要求 |
1 |
|
交货时间 |
初验完成3个月内 |
2 |
|
交货地点 |
三明市公安局指定地点 |
3 |
|
交货条件 |
提交具有资质的、符合主管部门验收要求的等级保护安全检测报告 |
4 |
|
是否邀请投标人验收 |
不邀请投标人验收 |
5 |
|
履约验收方式 |
1、期次1,说明:1、验收标准:项目符合招标文件、投标文件、合同要求。2、成交供应商负责安全测评的三明市公安局社会治安群防群治防控平台项目,提供《定级备案表》与《缺陷报告》。终验报告壹式伍份,采购人叁份、成交供应商壹份,送招标代理机构壹份。3.项目初验、终验、整改过程中所发生的一切费用由中标人承担。 |
6 |
|
合同支付方式 |
1、按招标文件以及合同执行,包1项目终验前要求中标人并提供所有服务交付物,采购单位完成相关备案,成交供应商负责完成三明市公安局社会治安群防群治防控平台项目网络安全等级保护测评,包1项目完成终验后,中标人需提供等额增值税普通发票,达到付款条件起15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100.00% |
7 |
|
履约保证金 |
缴纳,本采购包履约保证金为合同金额的5.0% 说明:中标人在取得中标通知书后,签订合同之前,向采购人缴纳中标金额的5%作为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在双方验收合格并将手续全部办理完毕后10个工作日内以原缴交方式无息返还中标人。履约保证金可以以银行转账、支票/汇票/本票、保函/保险的形式提供。中标人未按规定缴纳履约保证金的,视为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权,须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
8 |
|
其他 |
1、成交供应商负责安全测评的三明市公安局社会治安群防群治防控平台项目,因该项目涉及软件定制开发业务,在项目初验后,项目终验时间因试运行及整改可能造成延后。由于本项目受制于采购包1主体项目,本项目的具体服务周期至采购人项目终验结束。项目终验时间延后超过本招标指定的交货日期,可以由采购人根据实际情况确认后进行延期工作,不视为违约。2、本项目是采购包1主体项目的相关配套服务,若主体项目出现其他情况无法正常进行,双方均无违约责任,配套的检测服务自动终止合同。3、主体项目完成初验后,成交供应商应于30个日历日内进场开展检测相关工作。4、服务项目周期发生的与本服务相关的一切费用由成交供应商承担。 |
采购包5:
序号 |
参数性质 |
类型 |
要求 |
1 |
|
交货时间 |
本项目密评需等待业主单位商用密码资源池建设情况另行测评 |
2 |
|
交货地点 |
三明市公安局指定地点 |
3 |
|
交货条件 |
成交供应商提交具有资质的、符合主管部门验收要求的密码应用安全性评估报告 |
4 |
|
是否邀请投标人验收 |
不邀请投标人验收 |
5 |
|
履约验收方式 |
1、期次1,说明:1、验收标准:项目符合招标文件、投标文件、合同、主管部门验收要求。2、验收程序。成交供应商负责密码测评的三明市公安局社会治安群防群治防控平台项目,取得国家密码管理局公告公布的商用密码应用安全性评估试点机构评估出具的密码应用安全性评估基本符合(或以上)报告。3.项目初验、终验、整改过程中所发生的一切费用由中标人承担。 |
6 |
|
合同支付方式 |
1、按招标文件以及合同执行,中标人根据采购人单位商用密码资源池建设情况,开展密码测评,完成密码测评的三明市公安局社会治安群防群治防控平台项目,取得国家密码管理局公告公布的商用密码应用安全性评估试点机构评估出具的密码应用安全性评估基本符合(或以上)报告。按照采购人要求中标人需提供等额增值税普通发票,达到付款条件起15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100.00% |
7 |
|
履约保证金 |
缴纳,本采购包履约保证金为合同金额的5.0% 说明:中标人在取得中标通知书后,签订合同之前,向采购人缴纳中标金额的5%作为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在双方验收合格并将手续全部办理完毕后10个工作日内以原缴交方式无息返还中标人。履约保证金可以以银行转账、支票/汇票/本票、保函/保险的形式提供。中标人未按规定缴纳履约保证金的,视为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权,须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
8 |
|
其他 |
1、成交供应商负责密码测评的三明市公安局社会治安群防群治防控平台项目,本项目密评需等待业主单位商用密码资源池建设情况另行测评,涉及时长不计入项目工期及终验的必要条件中。可以由采购人确认后进行延期工作,不视为违约。2、本项目是采购包1主体项目的相关配套服务,若主体项目出现其他情况无法正常进行,双方均无违约责任,配套的密评服务自动终止合同。3、待采购人整体密评环境搭建工作完成、主体项目具备相关条件后,由采购人通知成交供应商,成交供应商应于接到通知起30个日历日内开展相关工作。4、服务项目周期发生的与本服务相关的一切费用由成交供应商承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