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需求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编号:GZGK24D518C0746Z
(二)项目名称:采购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医疗卫生服务及其他专项服务项目(第二期)
(三)总体要求说明:
1、标有“★”的条款为必须完全满足的实质性要求,投标人如有一项带“★”的条款未响应或不满足,将按无效投标处理。
2、标有“▲”的条款为重要性要求,投标人如有“▲”的条款未响应或负偏离的将被严重扣分。
3、投标人应对采购需求中的服务指标在响应详细内容中列出明确承诺。如果投标人只注明“正偏离”或“无偏离”,将可能被视为“负偏离”,从而可能导致严重影响评标结果。
4、涉及到软件产品的,必须采购和使用正版软件,项目中涉及计算机办公产品的,必须预装正版操作系统软件。
5、投标人没有在投标文件中注明偏离(文字说明或在响应表注明)的参数、配置、条款视为被投标人完全接受。
6、投标人应保证,采购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使用该服务或服务的任何一部分时,免受第三方提出的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或其它知识产权的起诉。
7、不允许中标供应商转包、分包项目内容。
8、小型和微型企业、监狱企业和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必须按照招标(采购)文件第三章内容提供相应的资料。
9、需落实政府采购政策为: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政策、支持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政策、优先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相关政策等。
10、本项目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第六条第(三)项的情形,故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11、关于落实中小企业政策的说明:如投标供应商符合中小企业政策扶持的,应填写《中小企业声明函》(服务)(见投标文件格式)作为判定标准,《中小企业声明函》中“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采购包1是指其他未列明行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填写《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见投标文件格式)作为判定标准,监狱企业须供应商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填写《中小企业声明函》时,关于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请见《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http://www.ccgp.gov.cn/zcfg/mof/201310/t20131029_3587674.htm)
12、本项目涉及跨年采购,其中2024年度拟安排采购预算金额预估为2,247,305元,2025年度拟安排采购预算金额预估为2,247,305元。
(四)其他说明:
1、本项目开标方式为远程开标。参与全流程云平台采购项目的供应商登录云平台通过“新供应商开标大厅”进行签到及投标文件的解密,签到需在开标时间前30分钟内完成,不需要委派代表前往开标现场。但为了保证开标程序顺利、高效地完成,投标人亦可委派代表携带CA-key、存储有非加密投标文件的U盘前往开标现场进行签到、解密。
2、非加密投标文件的U盘邮寄地址(邮寄地址:广州市增城区增城低碳总部园新城创业中心A15号楼208单元,收件人及电话:详见项目公告的项目联系人)。投标人如选择邮寄投标文件,请提前安排时间邮寄,务必保证投标文件于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到达上述地址(以签收时间为准),并及时将快递单号发送至招标代理机构邮箱:gzgk@gzgkbidding.com。
3、供应商电脑需提前安装CA签章客户端,并运行CA证书。
4、请各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注意,涉及到签字或签章的地方,请按要求签字或签章后再上传系统。投标文件加密前请注意所有需要签字、签章、盖章的地方是否齐全无缺漏。请保管好CA证书的密码,如遗忘,请及时重置,以免影响投标文件的解密。
(五)投标报价说明:
1.投标报价包括:人工费、交通费、活动费、管理费、清理费、加班工资、各种福利津贴、劳动保护费、预防接种、健康管理、行政事业性收费、各项办证及报批费用、全额含税发票、利润、保险、税金,合同明示或暗示的所有一般风险、责任和义务,以及实施过程中应预见和不可预见的一切费用。
★2.投标人应按需求中的表格(表1、表2、表3)在《分项报价表》中列出分项报价,投标报价是固定价且未超过各项最高单价限价。
(六)实现的目标
为保障广州市增城区新塘镇中心卫生院采购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医疗卫生服务及其他专项服务工作的顺利进行,中标供应商提供第三方服务。
(七)需执行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或者其他标准、规范
采购包1(采购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医疗卫生服务及其他专项服务项目(第二期))1.主要商务要求
标的提供的时间 |
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6个月。 |
标的提供的地点 |
采购人指定地点。 |
付款方式 |
1期:支付比例100%,采购人采取按月预付方式支付服务费,预付月度服务费=合同金额÷6,采购人预付总金额不得超标的80%,项目预付总金额超过标的80%不再预付服务费。需采购人完成项目验收之后,按照考核结果及工作量清单进行清算,双方确定考核结果后一个月内完成服务费用清算。 注:每期的支付时间:自收到发票后10个工作日内 如项目发生合同融资,采购人应当将合同款项支付到合同约定收款账户。 |
验收要求 |
1期:完成项目需求的服务内容以及符合采购人的审查要求,自供应商提出验收申请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组织验收,验收考核指标参照《广州市增城区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考核现场评价指标体系》、《2023年广州市产前筛查和产前诊断技术质控要点》等上级考核标准,项目开展时可根据实际情况调整。 考核结果运用(总分为折合成百分制): (一)考核结果90分以上为优秀,按完成工作量100%支付; (二)考核结果80-89分为合格,按考核分值为比例结算工作量产值; (三)考核结果60—80分为基本合格,按完成工作量50%支付; (四)考核结果60分以下,不予支付费用。 |
履约保证金 |
不收取 |
其他 |
项目日常考核,采购人根据《广州市增城区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考核现场评价指标体系》、《2023年广州市产前筛查和产前诊断技术质控要点》等上级考核标准每季度对中标供应商进行考核,项目验收考核得分由两个季度绩效得分组成,每个季度考核得分占比为50%。 |
2.技术标准与要求
序号 |
品目名称 |
标的名称 |
单位 |
数量 |
分项预算单价(元) |
分项预算总价(元) |
所属行业 |
技术要求 |
1 |
其他医疗卫生服务 |
采购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医疗卫生服务及其他专项服务项目(第二期) |
项 |
1.00 |
4,494,610.00 |
4,494,610.00 |
其他未列明行业 |
详见附表一 |
附表一:采购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医疗卫生服务及其他专项服务项目(第二期)
参数性质 |
序号 |
具体技术(参数)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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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一)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 主要协助开展居民健康档案、预防接种、高血压和糖尿病患者健康管理、老年人健康管理、孕产妇健康管理、0-6岁儿童健康管理、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健康管理、健康教育、传染病防控、肺结核患者健康管理、中医药健康管理、卫生计生监督协管等基本公共卫生工作。 表1
(二)医疗卫生服务项目 主要协助从事二类疫苗接种、中医康复理疗等专项工作。 表2
(三)其他专项项目 主要协助从事产前筛查和诊断、婚前和孕前优生健康检查、两癌筛查等政府民生实事和专项工作。 表3
(四)服务要求 1.开展项目需要按照《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和增城区公共卫生和社区基本医疗服务绩效评价标准相关要求完成。 2.中标人必须设立项目总负责人,并与采购人做好对接工作并及时响应采购人的各项工作需求,在2小时内进行反馈。参与项目开展人员需满足采购人完成项目工作的要求,并配备相关专业人员包括不限于以下专业:临床医学、预防医学、护理、药学、医技、其他医学专业人员以及其他保障项目的所需专业。 4.服务成果及验收标准:完成上述项目需求的服务内容以及符合采购人的审查要求。 5.完成采购人每月分配的工作量,每季度对完成工作情况进行考核,采购人根据考核结果对工作要求、人员配备等进行合理调整。 ★6.为了提高本项目的服务质量,确保项目的资金用到实处,投标人须承诺投入到本项目的人力资源费用不少于本项目总费用的90%。(提供书面承诺函,格式自拟) 7.中标人应当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财经制度的要求,规范管理和使用本次项目资金。 8.中标人应当建立本次采购项目的台账,建立健全财务报告制度,按要求向采购人提供项目实施资金的使用情况、项目执行情况、成果总结等相关的材料。 9.中标人应当积极配合卫生、财政等相关部门对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进展情况及项目资金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与绩效评价,接受审计部门的审计。若出现挤占、挪用、截留财政补助资金和造成损失浪费等违反规定的情况,相关部门将按有关规定严肃查处。 10. 投标人需为本项目制定项目实施方案、服务质量及保障、服务流程、对突发事件的处理措施和应急预案、传染病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处理方案、风险防范及增值服务方案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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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打“★”号条款为实质性条款,若有任何一条负偏离或不满足则导致投标无效。 |